第55节
跋锋寒干巴巴地点点头,徐子陵显然有些怔愣,但还是顺着寇仲的话点了点头。
我说道:“你无非是落在我手里才这么说,我要是放了你,背地里不知要骂我多少遍,不给你一点教训,你当我好欺负。”
我拎着寇仲到洛水岸边,原本准备把他的头按进水里,让他多体会几次窒息的痛苦,但我忽然想起来据说修炼长生诀的人可以在水里呼吸,于是我改了主意,问他,“我准备卸你一肢,你自己选,不常用的就行。”
寇仲整个人都惊呆了,吓得不停挣扎,一边急道:“前辈,前辈!我真的知道错了,你放我一马,我寇仲下辈子当牛做马……不不,这辈子给前辈当牛做马,前辈要我寇仲往东,我绝不往西,前辈,那可是手脚啊,没了就长不出来了!”
我责备地看着他,说道:“断手断脚的人多了,要是都像你这样,难道没了手脚就去死?看在你认错诚恳的份上,我可以只挑断你的筋脉,让你留个全乎模样,你自己想好了,我数三声,你要是不做决定的话,就由我替你做主了。”
寇仲明显感觉到了我的认真,在我数到第二声的时候,大声地说道:“我选!我选左手,前辈要了我的左手,就不要为难我两个兄弟了,都是我寇仲得罪前辈,一人做事一人当。”
我点点头,然后废掉了他的左手筋脉。
徐子陵和跋锋寒过了一会儿才赶上来,寇仲面带汗渍,却没有当面说我废了他的左手,只勉强地笑了笑,说道:“前辈已经放过我们啦,陵少老跋,走了。”
他的步子迈得很大,头昂得高高的。
像一只鹅。
石之轩到这个时候才飘然现身,道:“我还当姑娘会心软。”
我眨了眨眼睛,说道:“他无缘无故陷我于不义,我和他又无缘无故,为什么要心软?”
石之轩的笑容清朗,说道:“姑娘果然是我魔门中人。”
话题又被绕了回来。
我忍了忍,还是忍不住,于是问石之轩道:“补天阁的武功是什么样的?”
石之轩有些惊讶,但随即说道:“我与弟子所言,乃是补天之不足,故可代天行事,似是玄奥,但对姑娘实话实说,补天意在捕天,自上古刺客流传功法整编而来,专精刺客杀道,除了杀人之外别无其他。”
我更想看看了。
石之轩似乎看出了我的想法,微微地笑了一下,说道:“不妨点到即止。”
他话音才落,幻魔身法便是一动,我下意识地避开他迅如雷霆的一击,不觉脚下内气浮动,竟运起了一种不逊于幻魔身法的轻功,飘飘摇摇之间辗转腾挪,也如师妃暄和婠婠一战时和石之轩有来有往。
论起内气,石之轩是不如我的,但论武功身法之精妙,我不如他。
我压下五成内气,艰难地用粗糙的基础入门功法和他对战,不过有时会蹦出一两招奇异的,我自己都没有印象的新招。
一战约有三千多回合,直至天明破晓,我已将补天阁全套功法看了个清楚。
也许是身兼花间派的原因,石之轩的武功不自觉带上了花间派的飘逸潇洒之意,即便汗湿青衫,也不曾落下半分风度。
偶有被我打重的时候,从喉间溢出一点轻微的闷哼。
打到后来,我的心思已经不在看功法上了,目光总在他被汗水打湿的腰身和胸膛处流连。
然后我一巴掌拍在石之轩的脑门上。
邪王倒在了我的怀里。
我摸了一把他的腰,比侯希白的紧实,腹部练得起起伏伏,手感极佳。
我又摸了两下,突然反应过来。
我一个十八岁的青涩少女,为什么会如此恬不知耻地意图窥看男人的腰腹?
……一定是他的错。
第82章 追到隋末砍邪王(7)
如果调换一下性别,像我这样把人拍晕然后动手动脚的行为显然是极度无耻的。
虽然就算不调换性别, 也很无耻。
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一时有些无法面对清醒的受害者,于是并没有弄醒石之轩,而是把他抱回了家。
我租来的房子只有一间狭小的卧室, 放下一张床之后, 连转身都有些困难。
我原本是准备出去清醒一下的, 然而看着床上双眸紧闭的男人, 却又不知为何蹲在了床边,静静地看着他。
在我来时的大唐, 江湖上尚有花间派的传说,但一直没有确切的消息, 偶有些风流侠少被传成花间派的传人,也没法证实, 侯希白是我见过的第一个花间派传人,但我不喜欢他对我的态度, 所以来不及仔细观察,而这个昨夜悄然出现的石之轩,却当真符合了我对花间派传人的一切想象。
在此之前, 我从来不曾想过我会喜欢上哪一种男人, 补天阁少有女杀手, 倒是很多专精魅道的“月女”,一向被划分为刺客行列,但和我的接触也不算多。
我曾听人提起过, 武功权势金钱,男人只要满足了这三点之中的任何一点,就可算是良人,倘若满足了两点以上,就足以令天下女子趋之若鹜。
我显然不是天下女子中的一员,因为我要的不是武功权势金钱这三点里的任何一点,我对男人的要求,仔细想来应该和男人对女子的要求差不多,一要长相出众,二要性格对味,三要合我心意。
石之轩显然满足了一三两点,之所以第二点存疑,是因为我和他认识的时间尚短,还不知道他的性格究竟如何。
原本我是这么想的。
然而不知为何,我看着他的脸,视线总要向下移,仿佛有一种天然的危机感在促使我……试探一下。
我在怀疑石之轩那方面的能力。
我觉得我可能脑子坏掉了。
这一点都不像个未经人事的十八岁少女。
我站起身,出了房间,拎了个木桶去打了点水,然后洗了一把脸。
满脑子的废料果然干净了许多。
灶台上还剩了昨夜带回来的猎物,我把野鸡的毛褪干净,掏去内脏,仔细清洗了几遍,然后上大锅熬汤,蛇肉掐头去尾,剥皮取骨,斩碎成段,过葱姜水,翻炒成微黄色,下黄酒白汤,大火烧开,随即熄炉火,用余温将蛇羹焖烂。
然后是外面买来的两根猪肋骨,斩成小块下黄酒酱料葱段焖烧,比起蛇羹清淡的香气要浓得多。
我又烧了一盘野菜,煮了一大锅白莹莹的稻米饭。
洛阳人大多吃面,但我比较喜欢吃稻米饭,很可能是因为我爹祖上是南方人的缘故。
野鸡炖得比较早,稻米饭煮好之后就可以吃了,我把野鸡端上桌,准备去盛蛇羹的时候,石之轩按着额头从卧房里走了出来。
见到他我还有点心虚,于是尽量平静地遮掩道:“正好中午了,一起吃点吧。”
虽然额头上还有我巴掌的红印,但石之轩看上去仍旧风度翩翩,他微微笑道:“闻起来很香,不想姑娘还有这样的手艺。”
竟是丝毫不提我打晕他的事。
我不知为何有点高兴,给他盛了一大碗稻米饭,拿了干净的筷子和勺子给他。
石之轩的吃相很好。
我炒野菜纯属为了让桌上有点除了肉之外的菜色,但其实是一口都不打算吃的,石之轩却不在意荤素,吃得也不多。
我的饭量本来是一顿两碗,见石之轩只吃了一碗饭就放下了筷子,也有些矜持地只吃了一碗。
然后我就去收拾碗筷。
在我的思维中,没有男人不能做家务这一条,但石之轩现在并不是我的男人,而是客人,主人没有让客人动手的道理。
我租来的屋子实在太小,收拾碗筷也避不开石之轩的视线,他静静地看着我麻利地收拾桌子,洗涮碗筷,直到一切忙完,才开口道:“昨日仓促,还不曾和姑娘通过姓名。”
我擦了擦手,说道:“戚霜,干戚的戚,霜雪的霜。”
石之轩轻声说道:“唯经霜与雪,才成万年业,果然是个好名字。”
我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了,摆摆手说道:“只是取名的时候正好窗外挂霜,没有别的意思。”
石之轩道:“戚姑娘这般武功,屈居此地,不觉得可惜了吗?”
我眨了眨眼睛,说道:“我已不想再做杀手。”
石之轩摇了摇头,说道:“靠武力杀伤人命获利永远只是下九流,戚姑娘该有更好的选择,有的人倾尽身家常年供养一位远远不及戚姑娘身手的武者,也只是为必要时一次出手,宁道奇有白道第一高手之称,以之轩的眼光来看,他在姑娘的手下过不了百余回合,他虽不贪钱财,但每年都有白道势力向他居住的道观敬奉无数钱财,这是强者该有的待遇。”
我认真地想了想,还是摇头道:“这样白拿别人的钱,还不如去杀人。”
石之轩笑道:“原来戚姑娘是个怕麻烦的人。”
我点点头,说道:“除了住的地方有点逼仄,其余我都还习惯,我准备等春天进山林打猎,换一些钱买个大一点的房子,反正战乱频频,就算洛阳的房子贵,别处的房子总有价低的,我又不挑。”
石之轩忽然问道:“戚姑娘可喜爱江南景色?”
我瞪圆了眼睛,看着嘴角上扬的石之轩,他这是在……邀请我?
石之轩的眼神温柔而缱绻,语调轻缓,仿佛在引着人进入梦境,“之轩近来常在扬州,虽则风景不如苏杭,却另有一番意趣,城中多曲音,春景独绝,且已安定,不似洛阳战火连天,惹人心烦。”
我有那么一点动心。
毕竟我还没过过什么安定的日子。
我问石之轩,“你请我是准备供养我的意思吗?”
石之轩笑了,语气中透着笃定的意味,“倘若有一日之轩落到要靠姑娘保命的时候,姑娘救不了我。”
我懂了。
石之轩是个靠脑瓜子搅风搅雨的男人,对自己的脑瓜子有着超乎寻常的信心,如果有一天他失势了,就证明他的脑瓜子出问题了,还有,堂堂邪王对于自己的武功自然也自信得很,若非如此,当初被宁道奇胜过一招之后,他就不会气得弃家而走,间接导致碧秀心趁机偷看不死印法走火入魔而死。
如果有一天他的脑瓜子和武功都救不了他自己了,他大约不会再想要活着了。
可这样,养我又有什么用呢?
我问石之轩,他却没有回答我,只是笑了笑,眼神里透出一股风流韵味。
自古少年爱熟妇,像我这样涉世未深的少女,被这样成熟有味道的男人吸引,当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我居然也没有再追问下去,而是认认真真地收拾了东西,准备跟着石之轩去江南。
然后我就坐上了侯希白的船。
侯希白已经醒了,只是得有半年不能动武,他的脸色比我见到他的那天要白得多,在小厮的搀扶下艰难地来向石之轩行了一个礼之后就走了,全程只是看了我一眼。
就好像打伤他的那个人不是我一样。
到底是个魔门中人。
我忽然想起了婠婠,我问正在作画的石之轩,“你知道婠婠最近在做什么吗?她会不会一直待在洛阳?”
石之轩说道:“看师妃暄的行踪便知,阴癸派几十年如一日只知盯着慈航静斋。”
我有些失望地叹了一口气。
石之轩换了一支画笔,晕染了些浅黄色的颜料,我没怎么看过人画画,但发觉石之轩换的颜料实在太多了,不由得走近了去看。
石之轩正在勾勒衣袖。
他画的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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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道:“你无非是落在我手里才这么说,我要是放了你,背地里不知要骂我多少遍,不给你一点教训,你当我好欺负。”
我拎着寇仲到洛水岸边,原本准备把他的头按进水里,让他多体会几次窒息的痛苦,但我忽然想起来据说修炼长生诀的人可以在水里呼吸,于是我改了主意,问他,“我准备卸你一肢,你自己选,不常用的就行。”
寇仲整个人都惊呆了,吓得不停挣扎,一边急道:“前辈,前辈!我真的知道错了,你放我一马,我寇仲下辈子当牛做马……不不,这辈子给前辈当牛做马,前辈要我寇仲往东,我绝不往西,前辈,那可是手脚啊,没了就长不出来了!”
我责备地看着他,说道:“断手断脚的人多了,要是都像你这样,难道没了手脚就去死?看在你认错诚恳的份上,我可以只挑断你的筋脉,让你留个全乎模样,你自己想好了,我数三声,你要是不做决定的话,就由我替你做主了。”
寇仲明显感觉到了我的认真,在我数到第二声的时候,大声地说道:“我选!我选左手,前辈要了我的左手,就不要为难我两个兄弟了,都是我寇仲得罪前辈,一人做事一人当。”
我点点头,然后废掉了他的左手筋脉。
徐子陵和跋锋寒过了一会儿才赶上来,寇仲面带汗渍,却没有当面说我废了他的左手,只勉强地笑了笑,说道:“前辈已经放过我们啦,陵少老跋,走了。”
他的步子迈得很大,头昂得高高的。
像一只鹅。
石之轩到这个时候才飘然现身,道:“我还当姑娘会心软。”
我眨了眨眼睛,说道:“他无缘无故陷我于不义,我和他又无缘无故,为什么要心软?”
石之轩的笑容清朗,说道:“姑娘果然是我魔门中人。”
话题又被绕了回来。
我忍了忍,还是忍不住,于是问石之轩道:“补天阁的武功是什么样的?”
石之轩有些惊讶,但随即说道:“我与弟子所言,乃是补天之不足,故可代天行事,似是玄奥,但对姑娘实话实说,补天意在捕天,自上古刺客流传功法整编而来,专精刺客杀道,除了杀人之外别无其他。”
我更想看看了。
石之轩似乎看出了我的想法,微微地笑了一下,说道:“不妨点到即止。”
他话音才落,幻魔身法便是一动,我下意识地避开他迅如雷霆的一击,不觉脚下内气浮动,竟运起了一种不逊于幻魔身法的轻功,飘飘摇摇之间辗转腾挪,也如师妃暄和婠婠一战时和石之轩有来有往。
论起内气,石之轩是不如我的,但论武功身法之精妙,我不如他。
我压下五成内气,艰难地用粗糙的基础入门功法和他对战,不过有时会蹦出一两招奇异的,我自己都没有印象的新招。
一战约有三千多回合,直至天明破晓,我已将补天阁全套功法看了个清楚。
也许是身兼花间派的原因,石之轩的武功不自觉带上了花间派的飘逸潇洒之意,即便汗湿青衫,也不曾落下半分风度。
偶有被我打重的时候,从喉间溢出一点轻微的闷哼。
打到后来,我的心思已经不在看功法上了,目光总在他被汗水打湿的腰身和胸膛处流连。
然后我一巴掌拍在石之轩的脑门上。
邪王倒在了我的怀里。
我摸了一把他的腰,比侯希白的紧实,腹部练得起起伏伏,手感极佳。
我又摸了两下,突然反应过来。
我一个十八岁的青涩少女,为什么会如此恬不知耻地意图窥看男人的腰腹?
……一定是他的错。
第82章 追到隋末砍邪王(7)
如果调换一下性别,像我这样把人拍晕然后动手动脚的行为显然是极度无耻的。
虽然就算不调换性别, 也很无耻。
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一时有些无法面对清醒的受害者,于是并没有弄醒石之轩,而是把他抱回了家。
我租来的房子只有一间狭小的卧室, 放下一张床之后, 连转身都有些困难。
我原本是准备出去清醒一下的, 然而看着床上双眸紧闭的男人, 却又不知为何蹲在了床边,静静地看着他。
在我来时的大唐, 江湖上尚有花间派的传说,但一直没有确切的消息, 偶有些风流侠少被传成花间派的传人,也没法证实, 侯希白是我见过的第一个花间派传人,但我不喜欢他对我的态度, 所以来不及仔细观察,而这个昨夜悄然出现的石之轩,却当真符合了我对花间派传人的一切想象。
在此之前, 我从来不曾想过我会喜欢上哪一种男人, 补天阁少有女杀手, 倒是很多专精魅道的“月女”,一向被划分为刺客行列,但和我的接触也不算多。
我曾听人提起过, 武功权势金钱,男人只要满足了这三点之中的任何一点,就可算是良人,倘若满足了两点以上,就足以令天下女子趋之若鹜。
我显然不是天下女子中的一员,因为我要的不是武功权势金钱这三点里的任何一点,我对男人的要求,仔细想来应该和男人对女子的要求差不多,一要长相出众,二要性格对味,三要合我心意。
石之轩显然满足了一三两点,之所以第二点存疑,是因为我和他认识的时间尚短,还不知道他的性格究竟如何。
原本我是这么想的。
然而不知为何,我看着他的脸,视线总要向下移,仿佛有一种天然的危机感在促使我……试探一下。
我在怀疑石之轩那方面的能力。
我觉得我可能脑子坏掉了。
这一点都不像个未经人事的十八岁少女。
我站起身,出了房间,拎了个木桶去打了点水,然后洗了一把脸。
满脑子的废料果然干净了许多。
灶台上还剩了昨夜带回来的猎物,我把野鸡的毛褪干净,掏去内脏,仔细清洗了几遍,然后上大锅熬汤,蛇肉掐头去尾,剥皮取骨,斩碎成段,过葱姜水,翻炒成微黄色,下黄酒白汤,大火烧开,随即熄炉火,用余温将蛇羹焖烂。
然后是外面买来的两根猪肋骨,斩成小块下黄酒酱料葱段焖烧,比起蛇羹清淡的香气要浓得多。
我又烧了一盘野菜,煮了一大锅白莹莹的稻米饭。
洛阳人大多吃面,但我比较喜欢吃稻米饭,很可能是因为我爹祖上是南方人的缘故。
野鸡炖得比较早,稻米饭煮好之后就可以吃了,我把野鸡端上桌,准备去盛蛇羹的时候,石之轩按着额头从卧房里走了出来。
见到他我还有点心虚,于是尽量平静地遮掩道:“正好中午了,一起吃点吧。”
虽然额头上还有我巴掌的红印,但石之轩看上去仍旧风度翩翩,他微微笑道:“闻起来很香,不想姑娘还有这样的手艺。”
竟是丝毫不提我打晕他的事。
我不知为何有点高兴,给他盛了一大碗稻米饭,拿了干净的筷子和勺子给他。
石之轩的吃相很好。
我炒野菜纯属为了让桌上有点除了肉之外的菜色,但其实是一口都不打算吃的,石之轩却不在意荤素,吃得也不多。
我的饭量本来是一顿两碗,见石之轩只吃了一碗饭就放下了筷子,也有些矜持地只吃了一碗。
然后我就去收拾碗筷。
在我的思维中,没有男人不能做家务这一条,但石之轩现在并不是我的男人,而是客人,主人没有让客人动手的道理。
我租来的屋子实在太小,收拾碗筷也避不开石之轩的视线,他静静地看着我麻利地收拾桌子,洗涮碗筷,直到一切忙完,才开口道:“昨日仓促,还不曾和姑娘通过姓名。”
我擦了擦手,说道:“戚霜,干戚的戚,霜雪的霜。”
石之轩轻声说道:“唯经霜与雪,才成万年业,果然是个好名字。”
我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了,摆摆手说道:“只是取名的时候正好窗外挂霜,没有别的意思。”
石之轩道:“戚姑娘这般武功,屈居此地,不觉得可惜了吗?”
我眨了眨眼睛,说道:“我已不想再做杀手。”
石之轩摇了摇头,说道:“靠武力杀伤人命获利永远只是下九流,戚姑娘该有更好的选择,有的人倾尽身家常年供养一位远远不及戚姑娘身手的武者,也只是为必要时一次出手,宁道奇有白道第一高手之称,以之轩的眼光来看,他在姑娘的手下过不了百余回合,他虽不贪钱财,但每年都有白道势力向他居住的道观敬奉无数钱财,这是强者该有的待遇。”
我认真地想了想,还是摇头道:“这样白拿别人的钱,还不如去杀人。”
石之轩笑道:“原来戚姑娘是个怕麻烦的人。”
我点点头,说道:“除了住的地方有点逼仄,其余我都还习惯,我准备等春天进山林打猎,换一些钱买个大一点的房子,反正战乱频频,就算洛阳的房子贵,别处的房子总有价低的,我又不挑。”
石之轩忽然问道:“戚姑娘可喜爱江南景色?”
我瞪圆了眼睛,看着嘴角上扬的石之轩,他这是在……邀请我?
石之轩的眼神温柔而缱绻,语调轻缓,仿佛在引着人进入梦境,“之轩近来常在扬州,虽则风景不如苏杭,却另有一番意趣,城中多曲音,春景独绝,且已安定,不似洛阳战火连天,惹人心烦。”
我有那么一点动心。
毕竟我还没过过什么安定的日子。
我问石之轩,“你请我是准备供养我的意思吗?”
石之轩笑了,语气中透着笃定的意味,“倘若有一日之轩落到要靠姑娘保命的时候,姑娘救不了我。”
我懂了。
石之轩是个靠脑瓜子搅风搅雨的男人,对自己的脑瓜子有着超乎寻常的信心,如果有一天他失势了,就证明他的脑瓜子出问题了,还有,堂堂邪王对于自己的武功自然也自信得很,若非如此,当初被宁道奇胜过一招之后,他就不会气得弃家而走,间接导致碧秀心趁机偷看不死印法走火入魔而死。
如果有一天他的脑瓜子和武功都救不了他自己了,他大约不会再想要活着了。
可这样,养我又有什么用呢?
我问石之轩,他却没有回答我,只是笑了笑,眼神里透出一股风流韵味。
自古少年爱熟妇,像我这样涉世未深的少女,被这样成熟有味道的男人吸引,当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我居然也没有再追问下去,而是认认真真地收拾了东西,准备跟着石之轩去江南。
然后我就坐上了侯希白的船。
侯希白已经醒了,只是得有半年不能动武,他的脸色比我见到他的那天要白得多,在小厮的搀扶下艰难地来向石之轩行了一个礼之后就走了,全程只是看了我一眼。
就好像打伤他的那个人不是我一样。
到底是个魔门中人。
我忽然想起了婠婠,我问正在作画的石之轩,“你知道婠婠最近在做什么吗?她会不会一直待在洛阳?”
石之轩说道:“看师妃暄的行踪便知,阴癸派几十年如一日只知盯着慈航静斋。”
我有些失望地叹了一口气。
石之轩换了一支画笔,晕染了些浅黄色的颜料,我没怎么看过人画画,但发觉石之轩换的颜料实在太多了,不由得走近了去看。
石之轩正在勾勒衣袖。
他画的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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