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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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甄博文喜出望外。
  整个怀安县都找不出两个进士来,即使有,也在外地做官去了,席瑞安可是实打实的科举考出来的进士,今年才三十岁,有这样一位进士指点,哪怕不是他老师,对于甄博文的帮助也是难以形容的。
  此时的他就如同一块干涸的海绵,迫不及待的向外界吸收各种知识。
  “天色不早了,我和席镶还要去其它地方再看看,关于霜糖方子的事,你年后若是有空的话,可以来府衙一趟。”席瑞安温言道。
  他的真实年龄已经八十岁,年龄越大,他越发像打磨过的暖玉一般,温文清润。
  这种温润的气质,也被他带到现在这个世界来。
  尤其和慕清说话的时候,他整个人都仿佛在散发着一股淡然的光芒,这股光芒温暖柔和,却不会让人感到灼痛刺目。
  慕清一直送席瑞安到门外,很是依依不舍。
  席瑞安也一样,他很想现在就将她带走,但他知道现在还不能,只是眷念不已的看着她,直到坐上马车,还是忍不住掀开窗帘,看到她果然还站在雪地里遥望着他。
  他朝她挥了挥手,示意她:“回去吧!”
  她也朝他挥了挥手,笑了笑,一直到马车消失在马路尽头,才回到屋内,而马车内,席瑞安也是一直掀着窗帘,遥望雪地里的那个身影。
  “爹,你在看什么?”席镶冷不丁的凑过来,看着窗外。
  席瑞安淡定的放下窗帘:“看此地冬季地里的农作物。”
  此时应该是种植油菜和小麦的季节,然而此处的土地里除白雪之外,只有零星的一点菘菜,大部分的土地都在闲置荒废着,静待来年的春耕。
  “爹,你看出什么了?”席镶见父亲情绪不高,好奇的问他。
  他毕竟只是十四岁大的少年,对这个时代所有的知识都来自于自己的父亲、祖父和老师,对于冬季种植的农作物一无所知,自然也看不出席瑞安究竟在看什么。
  席瑞安叹气道:“这些土地都荒废在此可惜了,若是种上油菜和小麦,明年又的数百斤粮食和菜油。”
  “菜油有毒,除了用来绢布没别的用途,乡下人家除了布庄,谁会种植油菜?”席镶脆声道。
  “芝麻可以榨油食用,菜籽自然也可以,只要去了其中的毒素便可。”
  席镶眼睛一亮:“爹,你知道怎么去除菜籽油里面的毒素吗?”
  席瑞安神情依然淡淡的,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自然知道。”
  席镶眼睛亮的简直可以媲美电灯泡了。
  *
  甄博文回家不过一日,就对家中变化感到很是吃惊。
  首先家里干净了,弟弟妹妹门头上的虱子全都没了,他回来第一天,县令他们走了后,阿娘便让他洗头,然后给他喷除虱药,说是特意找大夫配的除虱药。
  甄博文是这个家中洗头洗澡最勤的一位,身上也是最干净的一位,但受这年头环境所限,冬季经常一两个月才洗一次头,古人头发都很长,洗完头发后不容易干,要是湿着头发不去管它,又容易得风寒,所以不管是上至达官贵族,下至平明百姓,冬季都很少洗头,有些甚至要维持一个发型,晚上睡觉都要小心,不要将头发弄乱,早上起来头发都不用梳,只用篦子将一些乱发再篦进去就可以了。
  所以,哪怕甄博文很爱干净,可在周围人头上都有虱子的情况下,每年他春夏季洗干净的头,一到冬天就再次被传染上,每年都是。
  其次便是炕的使用,这是甄博文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感受到不再冷的冬日夜晚。
  哪怕慕清之前给他送了一床棉被,让他可以垫半床盖半床,可依然挡不住冬日里彻骨的寒冷。
  但睡在炕上,除了温暖,不会再有半点寒凉。
  白日里温书的时候,也不会手脚冻到麻木的失去知觉,他可以坐在炕上,支上一小方桌就可以看书。
  秋天的时候,慕清和甄香草他们在山上采了许多栗子,这些栗子壳全部都晒干堆在了院子里,冬季用来做火盆地下的木屑取暖最是好用。
  慕清特意去木匠家里打了一个长方形火桶,火桶两边放上木板,可以供人坐在两端,中间是一层镂空隔板,下面放着一盆黑陶火盆,人置身其中,再盖上芦花的破旧被子,就再也不惧寒冬。
  其次是食物。
  甄家从原来的一日两餐,改为了一日三餐,早餐不禁有浓稠的栗子粥,每人还有一个鸡蛋。
  中午是干米饭搭配一顿红烧肉或骨头汤,晚上则是羊肉锅子。
  用慕清的说法是,家里人一个个都太瘦了,趁着今年冬季卖了霜糖和菘菜,赚了些银钱,家中宽松些,给他们养养膘,不然一个个的人都要熬干了,都是长身体的时候,可不能亏了身子骨。
  甄博文原本心中有些疑惑,在听到慕清这样解释后,将疑惑埋在心里。
  他也只能告诉自己,阿娘过去脾气不好,是因为家中太穷,现在脾气稍微好点了,是因为今年卖了银钱,日子好过了。
  就连慕清自己都说:“你当我愿意对你们发火?都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我难道不心疼吗?还不都是穷闹的!”
  理由听起来合情合理。
  对甄香草和小甄香的态度改善,慕清的理由则是:“你说的对,把你二妹养好了,以后找个好点的婆家,对你也是个助力。”
  “她那黑黑瘦瘦的样子谁要?既然要养,就养彻底了,皮肤得白回来,你娘我年轻时可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美人,你们几个都像我,底子不差,只要好好养养,等你中了秀才后,我给她在镇子上找个好人家嫁了,这土地里干活靠天吃饭的,能给你什么帮衬?”
  甄博文觉得他阿娘一点没变,只是更精明会算计了。
  但这个结果到底是对二妹好的,他也没什么可说的,只能更加用功的温书,争取明年一举通过发解试,成为秀才,等到来年春闱……他眸光微暗,想到县尊答应指点他,心中一热。
  作为这个家中的长子,他比任何人都想要改善家里的环境,也比任何人都明白,改变自家状况的唯一途径,就是读书,就是科举。
  年二十九早上一大早,慕清就起床,在房间里洗漱完毕之后,装模作样的去菜地里往篮子里铲了几颗菜,穿着棉袄就往县城里赶。
  甄二郎和甄香草都才刚刚起床,甄香草去见到慕清冒着雪去县城,有些不放心,要跟着去,慕清拿布巾将头全部包了起来,“你娘我身体健朗着内,活个七老八十不成问题,你就别担心了,要是没事就去看看水缸里水还有没有,没有就赶紧挑满,明天就是除夕,事情一大堆,可不能明天再挑了。”
  慕清挑着两个竹筐往外走,想了想又道:“你哥起来后,让你哥把对联都写了,再去问问村长和你大伯家要不要对联,一起写了。”
  开玩笑,让他跟着她还怎么换羽绒服,还怎么换雨鞋?这古代的路极其泥泞,走一路能甩一身泥的那种。
  等走到没人的地方,慕清将空间里的长款黑色羽绒服拿出来穿上,再套上麻布的罩衣,挡住底下的黑色雨胶鞋,头上戴着毛线帽,外面再过着一个灰色羊绒大围巾。
  还好她前世不如老年之后,喜欢买纯色黑白灰的衣服围巾等,不然要是大红或是色彩艳丽的,被人看到她都无法解释,黑色灰色哪怕料子不同,他人远远看着只要不上手摸,也很难察觉。
  好不容易走了两个小时,到达县城,将二十斤生菜和十斤菘菜,十斤秋葵给清风楼的掌柜。
  掌柜没想到她这一次送来这么多生菜,大喜过望。
  他原本以为能有个十斤就不错了,没想到比他之前预估的要高出一倍。
  慕清看到他表情,一脸憨厚的笑呵呵地说:“之前听了掌柜的话,我心中觉得有理,就和邻居家里买了些柴,又种了些生菜,这还是掌柜你说要我才敢冒险种的,你要不开口,我哪敢多种,趁着过年,多赚一点,也能过宽裕点的好年。”
  掌柜点头,“这些生菜菘菜我全要了,年后要是还有的话,只要没出正月,还是按原来的价收。”
  原来的价是一百八十文一斤,今天这个生菜价格是因为过年,提了三成的。
  慕清激动不已的点头:“哎,哎!”又问掌柜:“你知道哪里有黄酒卖吗?”
  掌柜的看了她一眼,叫人从里面给她拿了一小坛黄酒过来送给她,笑着说:“就当是给你的年礼了。”
  掌柜的不愧是做生意的,任何时候都笑眯眯的,给人很舒服的感觉。
  坛子非常小,容量最多只有一斤,慕清自是十分感谢。
  菘菜和秋葵还是原来的价格,生菜价格加了三成,原本一百八十文一斤,现在是两百四十文一斤。
  现在京城的生菜价格也才二百六十文一斤,在这南方小县城里,一斤生菜两百四十文,已经是天价。
  清风楼在大雍遍地开花,京城也有清风楼,自然知道这些蔬菜的价格。
  光是二十斤生菜就有四两银子并八百文钱。
  另外还有十斤菘菜和十斤秋葵四百五十文,总共五两银子两百五十文钱,清风楼的掌柜还送了她一些酒楼里昨天剩下的馒头糕点,慕清自是感谢不已。
  这些馒头和糕点回去可以带给家里几个小的吃,她还可以再额外买一点,就说是清风楼掌柜送的。
  五两银子对于慕清来说是很多很多钱,可对于清风楼来说,五两银子不过是九牛一毛,更珍贵的是这二十斤生菜。
  富贵人家什么没见过?他们就图冬日里吃一口新鲜的蔬菜。
  这对农家来说不算什么,可对于在京城待了多年的前丞相的岑知州和席县令来说呢?过年送礼的时候,年礼里面还有一筐生菜,对于交好岑知州和席县令非常重要。
  当然,他们原本也不一定非得交好岑知州和席县令,只是抱着既不交好也不得罪的态度,毕竟谁知道岑知州未来会怎么样?
  但只是一筐生菜随在年礼里面的话,就有心意,也不会显得太过巴结谄媚。
  慕清原本还想去找席瑞安的,但她一个普通的老妇人,又是在过年的时节,实在不好上门,犹豫了一下,还是离开了。
  当然,回去的时候两个竹筐又是挑的满满的,她又采购了许多食材放进了空间。
  回到家她也没将两个竹筐给他们看,直接提到自己房间锁了起来,以后从空间拿出什么东西,就说是之前买的就行,反正他们也不知道她竹筐里都有啥。
  甄慕氏之前就是这样做的,家里米啊粮啊,全都所在她房间的柜子里,别人想偷吃都不行。
  除夕当天一大早,甄家人就全部起床,然后由甄大郎带头,领着一家子男孩去山上扫坟,回来再去祠堂祭祖。
  女人是没资格去的,只能在家里做年夜饭。
  农家的年夜饭也没什么好做的,只比以往稍微多一碗肉,一碗煮鸡蛋,一条鱼罢了,那条鱼还不能吃,它代表着年年有余,客人去别人家里做客,哪怕饭桌上有鱼,也都自觉的不吃鱼,不光是年年有余的意思,也是家里难得有个像样的菜,之后还要摆出来做门面呢,谁家要是真动筷子,背后要将你骂死的。
  甄家就真的忙了。
  南方有藕,冬季正是采藕的季节,慕清这次去买了许多藕和肉,正在家里做藕夹。
  慕清其实没有做过这道菜,但是拖前世她父亲的福,她父亲是个非常爱做菜的人,她从小耳濡目染,虽然没有做过,对做法等却并不陌生。
  将肥瘦相间的肉剁碎,放上葱姜蒜的末、盐、黄酒、醋、酱油等。
  因为这个年代的猪肉味道特别骚,她还特意加了许多的姜蒜和黄酒调味。
  将调好的馅塞到切开的藕孔里,用筷子捣严实。
  因为天冷,所有的工作都是坐在火桶里完成的。甄博文他们早已从祠堂祭祖回来,甄博文和甄二郎去贴对联,甄三郎甄四郎和小甄香都睁大了眼睛流着口水,十分好奇看着这个神奇的食物,万分期待。
  那么多的肉肉塞在藕洞里,这个藕做出来一定十分美味吧,好期待啊!
  等到要用油炸的时候,慕清才想起来,这个年代没有植物油,只能用荤油炸。
  太费油啦!
  不过为了吃,费油就费油吧。
  之后又从房间拿出来五斤面粉,在里面加了羊奶、鸡蛋、霜糖,经过揉捏,然后拿擀面杖开始擀面,面都还没有揉好呢,家里几个小孩就全部一个个围在周围,咬着手指头望着流口水了。
  “阿娘,你在做什么呀?是在做面条吗?这是甜的面条吗?”甄四郎已经忍不住心中的好奇。
  他的眼里写满了渴望和期待。
  “阿娘阿娘,甜的面条是不是很好吃,儿还没有吃过加了鸡蛋的甜面条呢!”面条是多么奢侈的东西啊,他从小到大也没吃过几回呢。
  就像对以面食为主的地区,稻米很奢侈一样,对南方这边以种水稻为主的地区,不含杂粮的纯面食也很奢侈。
  甄三郎也在一旁点头。
  他们过去认为,每天吃肉就已经是皇帝过的日子了,没想到还能吃到放了鸡蛋和霜糖的甜面条。
  甄香草则是满眼放光,用心的看着阿娘的每一步动作,将它记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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