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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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的,”那孩子看了看他张研,又看了看站在门口的陌生男人,才放下笔跟着他一起出了门。
  走到门口时,那男子还冲着先皇笑了笑。
  张研目送着父子两走远了,才冲着先皇笑了笑,道:“好久不见。”
  先皇面色僵硬,道:“好久不见。”
  张研似已经全然放下了他,道:“进来坐坐?”
  先皇脚步迈了进去,道:“阿研。”
  他似乎很久没有这样唤她了。
  张研愣了愣,道:“陛下还是唤民妇名字吧。”
  先皇却像是没有听到,道:“阿研,你随我回宫好不好?我答应你,再不碰别的女人了。”
  她给他斟了杯茶,一如当年在宫外那般,随意递给他,笑了笑,道:“陛下说笑了,民妇早已成婚生子,刚刚那个是民妇的夫君苏辰和儿子苏禹之。”
  先皇眼中闪过一抹杀意,虽是极快,却还是被张研看到。
  她当即道:“陛下该是了解民妇的,民妇素来有仇报仇,若是陛下想对民妇的夫君和孩子动手,那陛下也甭想活着出灵州了。”
  先皇当然了解她,她要想杀他,易如反掌,以她的性子,她定然会先杀了他,而后再随他们而去。
  他也明白,当年是自己气盛负了她,张研性子决绝,说不愿意同他回宫,定然就是不愿意,这么多年过去,他虽有不舍,却也不忍心再让她受伤,看着那男子对她像是宠爱得紧,便也没有再勉强,只是随意同她聊了两句,便又回了宫。
  熟料,回宫之后,他才知道,当年北境战争爆发是因为袁氏不想他去寻回张皇后,而让自己守在北境的兄长挑事为先,他原以为袁氏是聪明人,却不想她竟糊涂到为了阻止他去找张研而挑起两国战争,而他派去查苏辰底细的人也带了消息回来,当年张研认识苏辰,也是因为当年袁氏趁着他出征,秘密派了杀手以他的名义追杀张研,张研受伤碰到苏辰,苏辰随手救了她。
  他不敢想那时候张研该有多恨他,他当即大怒,将她打入冷宫,同时也撤了袁氏一门所有子弟的官职。
  若不是德庆帝是他唯一的子嗣,若不是袁氏对德庆帝有生养之恩,他怕是要直接处死她。
  袁氏便在冷宫一直待到先皇过世,连带着景阳长公主也是在冷宫出生的,母子三人相依为命。。
  也幸得先皇此后再没碰过女人,后宫也再没出过子嗣,德庆帝才得以在先皇临死前被册立为太子。
  宫中的人惯会捧高踩低,而她的一双儿女又是先皇唯一的子嗣,不知有多少人想除去他们,可想袁氏和德庆帝当年在冷宫的日子有多难过。
  袁氏为了护住德庆帝两兄妹,可谓是吃尽了骨头,也因此,德庆帝对当今太后是非常孝顺,太后病了,各个皇子为了在他面前表现,自然得日夜守着太后。
  沈容也不例外,听得太后病情稳定,才回到府中。
  刚回府中,便见派出去跟着许酒他们的暗卫送来的信。
  他打开信封,抽出信纸,信是宋遇写的,信中写了两件事,一件是苏轻言在打听许酒过去的事情,还有一件事便是,三月初九,他为了接近苏轻言他们,让玲珑的人帮忙故意刺杀,他再相救。
  沈容眸色渐冷,宋遇明显是为了替玲珑开脱,他将信放到烛火下烧毁,而后淡声问:“玲珑呢?”
  那侍卫垂首道:“玲珑姑娘已按您的吩咐,乱箭射死。”
  沈容点了点头,却在这时,又有人来报,宋遇又来了信。
  沈容接过信件打开,面色却是突地沉了下去。
  那侍卫好奇悄悄抬眼,却见信上写着:“三月初十,遇一人名唤江淮,同苏迎长相一样。”
  原来是昨晚宋遇派人送来的,今早便到了,看着沈容的面色,在场的二人皆提起心。
  沈容将手中的信纸捏成一团,问道:“他们到哪儿了?”
  那人回到:“回王爷,已到宜州,大概还有五天可到灵州。”
  沈容淡声道:“让人准备一下,本王要去趟灵州。”
  第52章 使命
  宋遇的马车赶到合庆堂的时候, 柳笑云刚好将那白衣青年身上的伤处理得差不多。
  合庆堂的大夫见有伤病员来, 忙接过手, 在几人说明情况后, 那掌柜恭敬道:“多谢各位救了犬子,几位先行进屋歇息,老夫这就去给各位准备水沐浴清洗。”
  暗影和宋遇倒像是早猜到,脸上并无多大表情, 只是他们二人都是爱干净的, 这身上的血腥味着实让人难受。
  柳笑云却很是诧异,见他们似一早便知道的模样,又想起是宋遇提议要将伤员送到合庆堂的, 转头问他:“你早知道他是宜州合庆堂的人?”
  宋遇自小生活在凤阁, 小时候时常受伤,生活也很清苦, 他又爱干净,每每受了伤便会自己拿东西将衣服清理干净,也因此养成了习惯, 此时,他正用布擦拭着身上的血, 很是自然地点了点头,并没有多说什么。
  柳笑云认识宋遇, 知道他是做什么的,所以宋遇知道那白衣青年的身份她很快就能接受,只是这位同苏迎长得很像叫江淮的人似乎对那青年的身份也不意外, 便转身好奇道:“江公子也知道?”
  江淮没有宋遇那么讲究拿东西擦,他虽同宋遇一样无父无母,也同宋遇一样有洁癖,但他又同宋遇不同,宋遇是孤儿,长这么大全靠自己,而江淮有师父,是师父抚养他长大,而且他的在世时师父还是有钱人,他的生活条件还算优渥,他虽然天性抠门,但受师父影响,他也极爱干净,是一只极其有原则的铁公鸡,若是衣服上只有灰尘,他肯定舍不得丢,但若是衣服上沾了旁人的血,他是怎么也不会穿了。
  江淮很不介意在柳笑云面前脱衣服,当即将外袍解开,很是随意,道:“很简单啊,他身上有合庆堂的味道。”
  柳笑云不解:“什么合庆堂的味道?”
  江淮嘿嘿笑道:“我的鼻子与众不同,能闻到每个人身上特有的味道,刚刚我在合庆堂掌柜身上闻到过这种味道,他身上的味道和那掌柜很接近,若非父子,不会有如此相似的味道。”
  听到江淮的解释,柳笑云已经目瞪口呆。
  宋遇幽幽的声音从柳笑云身后传来:“嗯!和狗鼻子挺像。”
  柳笑云险些笑出声来。
  江淮神经大条,也不在意宋遇的调侃,低头看着自己白色的中衣上似也有了血迹,当即皱眉,又开始着手解中衣的带子,柳笑云在看到江淮的锁骨时怔住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脸上顿时红了,结结巴巴道:“你……你怎么在大庭广众下脱衣服?”
  江淮茫然抬眼:“这是大庭广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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