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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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呆滞的状态反应过来的萝卜暴躁了,就差一把抓住金逍的领子表示抗议和不满了。尼玛,就算弄成个板砖也行啊,这软趴趴的一团,是干毛用的?!
  金逍看着仁笙如此暴躁的样子抽了抽嘴角,这人是对板砖有多大的怨念?伸手凝成几个手印,而后一道金光直直的打在了那一团带着金点点的紫团子上,下一刻仁笙就看到那团子瞬间伸长、变硬,最后恢复成了原来那华丽丽的长剑的样子,半点没有之前的软趴趴。
  “这这?”
  仁笙的疑问还没说出来呢,天空中乌云就开始跟周围的暴雪一样的密集了起来,而后连喘气示威都不带的,噼里啪啦接连十几道的天雷就劈了下来,看的仁笙双眼直抽抽,他莫名其妙的就觉得这是天道在愤怒的撒气,原因是这把剑竟然可以变成团子……
  “荒流金沙被我的神识印在剑身之中,因此此剑便可如同金沙一样塑形。”金逍看着仁笙双眼中闪过几分笑意:“不管是你想要板砖还是团子或者干脆就是一张网,只要你能够想到,它都能够化形。”
  顿了一下,金逍又开口:“当然,它本身为剑,自然也就是为剑之时,方可发挥出最强的力量。”
  听到这里仁笙总算大彻大悟了(大雾),虽然过程有些惊险和刺激,但是这个结局绝对是仁笙能够想到的最美好的结局!一高兴仁笙就忍不住对着金逍露出一个大大的能够闪瞎人眼的笑容,看的金逍心中一热,连那张冰渣子的脸都快要化掉了。
  轰隆——!!
  那把独一无二的剑最终以团子的形态硬抗掉了最后一道天雷,而后一声轻鸣,嗡的一声,就像是翠玉相碰的清响,那声音穿透了暴雪,扩散到了千里之外。
  而就在这清响响起的同时,金逍腰间的淡金色长剑也嗡的发出了声响,就像是在迎接同伴一样的,自动的飘了起来,在淡紫色长剑的对面不断嗡鸣。而后,不断的有长剑发出应和的清响,片刻之后整个凌霄阁都被这接连的长剑齐鸣之声包围。
  当共鸣之声达到顶峰之时,那疯狂的暴雪齐齐一滞,最终缓慢而优美的四散而下,在好不容易从乌云中爬出来的阳光之下,闪烁着耀目的光芒。
  “剑成雪霁,此乃祥瑞之兆,逍儿不愧是我们凌霄阁看中的弟子啊!”大长老看着铸剑池中央那把细长优雅的剑,笑的脸上多了好几个褶子。不得不说这把剑看起来就很适合当聘礼,和人家头发的颜色以及气质都相同的剑,现在那一人一剑站在一起,简直就是绝配。恩,和金逍与他自己的剑给人的感觉一样。
  “嘿嘿哈哈哈,就算是再怎么祥瑞那也是给我徒弟的,不错不错,这聘礼不错,我们收啦!”天雷真人笑的可比大长老嚣张兴奋多了,为此还拉来了一大堆的仇恨。尼玛,有个天赋炼丹的、还是纯灵之体还能帮你渡劫的弟子你丫还不满足,竟然还得了个能够炼制出九品灵剑的徒婿!当心再笑就把你的人品值全部笑成负数!还有谁比这个老头的人品更好?!
  “逍儿,剑名。”不想再看天雷那个疯子疯狂的大笑,执剑长老缓缓开口。
  而后这人一开口就瞬间拉走了天雷的一小半仇恨值,因为剑修们发现,这个凌霄阁的执剑长老是寒逍的师尊、这就意味着,他有个徒媳,最终的受益状况和天雷那个家伙几乎不分上下啊!
  不过一个时辰之后,执剑长老本人收到的仇恨值就瞬间超越了天雷,并且在短时间之内,基本上问鼎第一,无人可以超越——
  金逍听到师尊让给剑命名,倒是顿了一下,虽然剑是他铸的,但是这是聘礼要送人的,为了更好的用这把剑套住他的媳妇,金大王表示,师尊刚刚说的话因为风大他没听见,真的,然后他就毫无鸭梨的对着仁笙开口了:
  “命名。”
  仁笙闻言啊了一声,然后腼腆:“那什么,这多不好意思。”
  金逍挑眉:“那算了。”
  “哎!你怎么这样老子这是谦逊一下谦逊你懂么!这把剑我要起名!”仁笙直接抓住金逍的袖子跳脚,然后想了想一笑,伸手指着剑道:“既然是可以变形的,那就叫变形金刚剑怎么样?”
  “……”
  “咳,开玩笑开玩笑,”仁笙看着金逍要杀人的眼神心里腹诽他这是家乡幽默好不,不懂欣赏。
  “雪霁之时剑成,百变千幻。就叫幻雪好了。唔,雪有点娘,恩,叫幻血!”
  仁笙想到最后终于给自己的剑定下了名字,其实从解释来看很有内涵,就连金逍这个挑剔的家伙想了想也点头同意了。只是,当某个萝卜有天抱着自己的剑沉思的时候,忽然坑爹的发现,他给自己的宝贝剑起了一个多么坑爹的名字——尼玛!谁会给自己的剑起名叫换血啊!换你妹啊!干脆叫放血得了!还不如幻雪好呢!!
  不过,在这个时候,仁笙萝卜还是很满足的给那把淡紫色带着金沙的长剑命名为了幻血,而从此剑铸成之日起,到它日后成名千载流传的漫长的时间内,它的主人都带着它孜孜不倦的在给修仙界的各种修仙者、妖修、魔修甚至是鬼修不停的‘换血’。
  幻血初成,就被仁笙萝卜直接滴血认主了,九品的灵剑要是不被人觊觎才叫见鬼,滴血认主算是最保险的方法之一了。而且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认主,怎么说也能让他们顾虑一下,不然日后谁拿了这把剑,谁就是对仁笙不利的人。当然,某只虎妖除外。
  给仁笙的聘礼顺顺利利的完成了,金大王的心情明显好了好几个档次,看着那个同样乐呵呵的萝卜,金逍微微眯起了眼,聘礼也给了,接下来就可以埋萝卜了。唔,结成道侣的仪式要举办么?或者,干脆直接扛着萝卜回窝走人?
  摇了摇头暂且收敛了一下思想,金逍转头看着火轮之中的那柄透明如水的长剑,经过刚刚的雷劫它似乎比预料的剑成之日提早成形了?似乎隐隐还带着几分雷鸣之力。不过天石水胎的特性如此,既然时辰已到,那就取剑吧。
  挥袖一甩,那在铸剑池之上闪耀了四十九日的疑似朱雀火轮就被金逍给收袖子里了,顷刻之间周围的空气就是一凝,温度骤降。
  而后在铸剑池的冰晶寒水齐齐波动的异象之中,金逍缓缓的从袖口中抽出了一把水色长剑。长剑出,水波齐,声声震动,滴滴流转。
  “啊!那是八品的水属性灵剑!!他竟然一次铸造了两把剑?!”观剑台上的人忍不住惊呼出声。
  不过凌霄阁的长老掌门以及知道内情的天雷等人都有些疑惑,莫非是灵力耗费太大?这把剑不是九品,寒逍可算是食言了。
  谁知金逍面不改色的拿着长剑拽着萝卜飞到了自家执剑师尊的面前,双手捧上长剑:
  “剑名天水,师尊可以它同九幽合并,九幽则为九品。”
  此话一出众人哗然,凌霄阁其他长老腹诽这小子狡猾,而更多的人则是在想,这把剑既然能同其他剑合并,以提升品阶,那他们的剑会不会也能如此?!一时间,所有人看着那把剑的眼神都红了。
  而执剑长老看着寒逍手中的剑眼中闪过一丝几不可见的笑意,果然这小子肚子是黑的,这把复剑就是为了他的九幽而铸,莫说合并,便是融合,都是可以的。可是对于其他的剑么……
  金逍感受着周围的目光直起身,面瘫的脸上浮现出一个及其明显的冷笑:
  “其他的剑莫要随意合并,否则后果与我无关。”不反噬死你们老子就不姓金!!
  70.这坑爹的合体
  不得不说,在修仙界之中实力是最被人看重的存在。
  在九品灵剑幻血和八品灵剑天水铸造成功的当天,金逍就被修仙界的各大门派和修仙大能邀请,不管是参加聚会还是参加研讨会,总之,只要是有资格的修仙者和门派,都邀请了他。
  除此之外,金逍还私下接到了不下百个的女修的示好和媚眼,看得在他旁边的仁笙各种冷笑,这墙角挖的,连命都不要了。
  不过这也不能怪金逍,毕竟这个修仙界不是仁笙萝卜上辈子的老家,一夫一妻什么的很常见,一夫一夫也不少,连一夫一夫都有了,一夫多妻一夫多夫等等各种配对,那就是看个人的实力和喜好了,别说人和人了,人和妖什么的,多常见啊。
  想来在修仙界明令禁止的婚配,应该就是修魔的和修仙的了吧?不过就算是这个,这年头犯事儿的也不少。
  所以总体来说,只要你看对眼了,并且你有那个实力,你想娶几个老婆就娶几个老婆,想娶几个老公也随便娶几个老公,只要你能保证不会被大老婆掐死小老公给害死就成。
  像金逍这样的能够铸造出九品灵剑的炼器大能,在其他女修和有意的男修看来,一个伴侣怎么够,多几个才能符合他的身份和才能不是?其实如果不是金逍给仁笙的聘礼是九品的灵剑,表示了对这个萝卜的无比重视,其他的修仙者早就伺机而动了,要知道,在修仙界,抢法宝是一种本事,抢男人和抢女人,那也是一种需要练习的技能!
  “啧,这群势力的东西,我干脆过几年弄个公开炼制九品灵丹的大会?”抛你妹的眉眼啊,也不怕把眼皮子给抽过去!
  金逍嘴角一抽,这萝卜绝对是在闹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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