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神话:大唐 第709节
但就在这时,李道玄突然心有所感,猛地睁开双眼,眉心神目洞开,似是看到了一大片铺天盖地的黑气,或者说,是死气。
他的耳畔仿佛听到了众生哀嚎,看到了生灵涂炭。
这一刻,李道玄的面色变得格外凝重,他知道,开元十七年,人间最终的浩劫,终于降临了!
……
长安。
一道白衣身影正在酒肆中豪饮,他一边饮酒,一边挥毫泼墨,笔走龙蛇,写下一篇文辞华美,气象万千的诗篇。
“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
“但得酒中趣,莫为醒者传!”
白衣俊美的年轻人一边畅饮美酒,一边纵情吟诗,声音清亮高亢,气质潇洒飘逸,配合着那豪放不羁的文字,引得众人纷纷叫好。
尤其是这首诗,让不少人拍手称赞,纷纷进店买酒,不消片刻,店中的酒就全部卖光了。
掌柜的脸上都快笑出了花,刚刚这年轻人喝完酒说没钱,要作诗抵债,并扬言他一首诗能抵万坛美酒。
起初掌柜的还以为他是个疯子,但现在看来,对方的文采,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这位公子,不知您高姓大名?”
“李白。”
掌柜的一惊,激动道:“您就是那位被称为诗仙的李白?”
听到诗仙的称呼,刚刚还潇洒豪迈,神采飞扬的李白却不再狂傲,而是轻叹一声,露出敬佩之色,如见高山。
“这世上只有一个诗仙,除非他死了,才能轮到我李白。”
“但可惜他是神仙,长生不死,所以我李白这辈子都当不成诗仙了……”
他饮下一大杯酒,叹道:“那首《将进酒》,写得是真好呀!”
……
第716章 仙人传法,安史之乱
李白自幼放荡不羁,豪气万丈,他总觉得这世上没有自己写不出来的诗,直到他见到了那首国师的《将进酒》。
当时那种巨大的冲击感,恍惚间,他甚至觉得这是自己写的。
再加上他喜欢寻仙访道,渐渐的便对国师越发崇拜,多次扼腕叹息,恨自己没有和国师生在同一个时代,不能拜其为师。
从青阳镇到龙游县,再到醴陵、龙虎山,以及现在的长安,他沿着当年国师走过的路重新走了一遍,宛如朝圣。
虽然已经靠着诗文名满长安,被称为谪仙人,但每当想起那个男人时,他总是会自愧不如。
想了想,李白又写了一首诗。
“吾爱李夫子,风流天下闻。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题目也很直接,赠李天师。
老实说,写这首诗,除了表达自己对国师的敬佩之情外,李白也有自己的小心思。
他走了这么多地方,却都没有找到国师在何处隐居,既然如此,或许可以为国师写一首诗,若此诗能天下闻名,可能国师会主动现身相见?
但当写到最后一笔时,他心爱的那只毛笔不知为何突然断了。
李白顿时心中肉疼。
这毛笔的来历可不简单,他曾去龙虎山求见国师,国师没见到,却见到了已经一百五十二岁的张天师,也就是国师的师父。
他见张天师苍颜白发,却精神矍铄,气度超然,不禁感叹当真是神仙中人,当即为龙虎山作诗一首。
张天师看后哈哈大笑,还赠一礼,便是这只翠色毛笔。
据张天师说,这只毛笔是国师早年练习符箓时所用,虽不是什么名贵法器,却也有趋吉避凶之效,最主要的是其中的纪念意义。
毫不夸张的说,就凭国师早年所用这个噱头,此笔便能卖出一个天价,不说国师在民间巨大的影响力,就连当今天子,都喜欢收藏和国师有关的宝物。
李白得到此笔后,可谓是如获至宝,没想到今天不知为何突然断裂。
就连周围人的叫好和赞叹声都听不进去了。
但是下一刻,他就察觉到了不对劲,因为周围突然开始骚动起来,有人高呼救命。
一只牛犊般大小的野猪在城中横冲直撞,獠牙闪烁着寒光,奔走如电,撞飞无数行人。
李白整个人都惊了,这里可是长安!
自布下周天星斗大阵以来,大唐便成为了妖魔禁区,已经多少年没有出现过这种事了。
不过好在朝廷的反应也很快。
一道身影自云中而落,竟是个妙龄女子,穿着一袭白色道袍,手持一根玉色拂尘,带着西王母面具,目光清澈灵动,气质飘逸出尘。
女子手捏雷印,晴空之中顿时降下一道霹雳,轰在那猪妖身上。
刚刚还不可一世的猪妖顿时倒了下去,浑身冒起黑烟,已经死得不能再死。
女子微微蹙眉,心中疑惑。
为何最近周天星斗大阵频频失灵,各地妖物都有增多之势,难道是……他所言的大劫将要来了?
想起那个男人,她眸光一黯,最后轻拂云袖,收走了猪妖的尸体,飘然离去。
李白傻傻地看着,良久才回过神来,感慨道:“真神仙中人也!”
他打听此女是谁,实在找不到国师,拜她为师也可以。
有人摇头道:“大诗人,你就别想了,她是蛰龙的新人,西王母,据说她的法术,是国师亲手教出来的,不是弟子,却胜似弟子。”
李白顿时羡慕不已。
半个时辰后,他来到繁华的东市,准备找匠人修补一下自己的毛笔,然而看了几家都不满意。
直到他在一个角落中,见到了一个白发老人。
老人是个修补匠,摆着摊,上面写着一行大字。
覆水皆能收,破镜亦重圆。
好大的口气!
李白走过去,将自己断裂的毛笔递给他,先不说来历,故作考验道:“老汉可能修?”
老人只是瞥了一眼,就笑道:“可。”
李白冷笑一声道:“你可知这是谁用过的笔?”
老人哈哈一笑,道:“不就是李道玄用过的吗?”
李白下意识道:“你知道就——”
他的声音戛然而止,瞪大眼睛望着这个老人。
老人摇头笑笑,也不说话,但那根断裂的毛笔上却突然绽放出一道道辉光,不仅自动修复,还变得更加晶莹剔透,好似有星云在其中流转。
“李白,你看看,老夫所修之笔,你可还满意?”
老人轻轻一抛,那只毛笔便自动飞到李白手上,在他握住的那一瞬间,似乎有种难以言喻的热流涌入他的体内。
“您……您到底是谁?”
此刻李白哪里还不知道,自己这是遇到高人了。
老人轻轻起身,摇头笑道:“你找了我这么久,怎么真见到了我,却反而视而不见?”
李白心中一震。
就在这时,他看到老人飘然起身,浑身好似流转着无暇仙光,面容开始变得年轻,白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成了青丝,皮肤上的褶皱也隐而不见,变得光洁如玉。
尤其是那双星辰般深邃的眸子,如天之广,如海之渊。
真的是国师!!!
李白心中无比兴奋,他没想到自己苦苦追寻的国师竟然真的出现了,刚要开口请求拜其为师,却发现身子完全无法动弹。
白衣金带的俊美道人望着他,微微一笑。
“李白,我早年曾欠过你人情,如今便让你当一回名副其实的诗仙吧。”
说罢那只修长白皙的手掌落下,按在李白的头上。
一种难以言说的玄妙之感浮现在李白心中,他感觉自己身上似乎发生了某种重大变化,却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变。
“切记,浩劫将至,替我护住大唐,以待贫道出关。”
声音落下,李白突然感到自己又能动了。
再次看向李道玄,却发现对方又变成了一个老头子,两人大眼瞪小眼,面面相觑。
“喂,看什么看,你要不修东西,就别在这里一直站着,都挡住我生意了!”
老头喝骂道,完全没有了刚才云淡风轻的高人姿态。
而那幅“覆水皆能收,破镜亦重圆”的招子,也变成了“修补旧物,只需三文”。
李白立刻便意识到,国师刚刚是借用此人的身体来点化自己,赐予了自己一份大机缘。
他顿时仰天大笑,状若疯魔,引得街上行人纷纷侧目观望。
老头露出嫌弃的神色。
“看着是个读书人,没想到是个疯子。”
“真晦气。”
……
大明宫,紫宸殿。
李隆基坐在龙椅上,身上没有穿龙袍,而是身披盔甲,手提青冥剑,如虎踞龙盘,威严霸气。
身为一手开创出开元盛世的帝王,他虽然已经四十四岁了,却依旧年富力强,精力充沛,身上气势逼人。
平定韦后之乱,挫败太平公主,他的帝王之路并不顺利,但也因此得到了更多磨砺,纵然面对大变,依然能保持镇静。
他的耳畔仿佛听到了众生哀嚎,看到了生灵涂炭。
这一刻,李道玄的面色变得格外凝重,他知道,开元十七年,人间最终的浩劫,终于降临了!
……
长安。
一道白衣身影正在酒肆中豪饮,他一边饮酒,一边挥毫泼墨,笔走龙蛇,写下一篇文辞华美,气象万千的诗篇。
“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
“但得酒中趣,莫为醒者传!”
白衣俊美的年轻人一边畅饮美酒,一边纵情吟诗,声音清亮高亢,气质潇洒飘逸,配合着那豪放不羁的文字,引得众人纷纷叫好。
尤其是这首诗,让不少人拍手称赞,纷纷进店买酒,不消片刻,店中的酒就全部卖光了。
掌柜的脸上都快笑出了花,刚刚这年轻人喝完酒说没钱,要作诗抵债,并扬言他一首诗能抵万坛美酒。
起初掌柜的还以为他是个疯子,但现在看来,对方的文采,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这位公子,不知您高姓大名?”
“李白。”
掌柜的一惊,激动道:“您就是那位被称为诗仙的李白?”
听到诗仙的称呼,刚刚还潇洒豪迈,神采飞扬的李白却不再狂傲,而是轻叹一声,露出敬佩之色,如见高山。
“这世上只有一个诗仙,除非他死了,才能轮到我李白。”
“但可惜他是神仙,长生不死,所以我李白这辈子都当不成诗仙了……”
他饮下一大杯酒,叹道:“那首《将进酒》,写得是真好呀!”
……
第716章 仙人传法,安史之乱
李白自幼放荡不羁,豪气万丈,他总觉得这世上没有自己写不出来的诗,直到他见到了那首国师的《将进酒》。
当时那种巨大的冲击感,恍惚间,他甚至觉得这是自己写的。
再加上他喜欢寻仙访道,渐渐的便对国师越发崇拜,多次扼腕叹息,恨自己没有和国师生在同一个时代,不能拜其为师。
从青阳镇到龙游县,再到醴陵、龙虎山,以及现在的长安,他沿着当年国师走过的路重新走了一遍,宛如朝圣。
虽然已经靠着诗文名满长安,被称为谪仙人,但每当想起那个男人时,他总是会自愧不如。
想了想,李白又写了一首诗。
“吾爱李夫子,风流天下闻。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题目也很直接,赠李天师。
老实说,写这首诗,除了表达自己对国师的敬佩之情外,李白也有自己的小心思。
他走了这么多地方,却都没有找到国师在何处隐居,既然如此,或许可以为国师写一首诗,若此诗能天下闻名,可能国师会主动现身相见?
但当写到最后一笔时,他心爱的那只毛笔不知为何突然断了。
李白顿时心中肉疼。
这毛笔的来历可不简单,他曾去龙虎山求见国师,国师没见到,却见到了已经一百五十二岁的张天师,也就是国师的师父。
他见张天师苍颜白发,却精神矍铄,气度超然,不禁感叹当真是神仙中人,当即为龙虎山作诗一首。
张天师看后哈哈大笑,还赠一礼,便是这只翠色毛笔。
据张天师说,这只毛笔是国师早年练习符箓时所用,虽不是什么名贵法器,却也有趋吉避凶之效,最主要的是其中的纪念意义。
毫不夸张的说,就凭国师早年所用这个噱头,此笔便能卖出一个天价,不说国师在民间巨大的影响力,就连当今天子,都喜欢收藏和国师有关的宝物。
李白得到此笔后,可谓是如获至宝,没想到今天不知为何突然断裂。
就连周围人的叫好和赞叹声都听不进去了。
但是下一刻,他就察觉到了不对劲,因为周围突然开始骚动起来,有人高呼救命。
一只牛犊般大小的野猪在城中横冲直撞,獠牙闪烁着寒光,奔走如电,撞飞无数行人。
李白整个人都惊了,这里可是长安!
自布下周天星斗大阵以来,大唐便成为了妖魔禁区,已经多少年没有出现过这种事了。
不过好在朝廷的反应也很快。
一道身影自云中而落,竟是个妙龄女子,穿着一袭白色道袍,手持一根玉色拂尘,带着西王母面具,目光清澈灵动,气质飘逸出尘。
女子手捏雷印,晴空之中顿时降下一道霹雳,轰在那猪妖身上。
刚刚还不可一世的猪妖顿时倒了下去,浑身冒起黑烟,已经死得不能再死。
女子微微蹙眉,心中疑惑。
为何最近周天星斗大阵频频失灵,各地妖物都有增多之势,难道是……他所言的大劫将要来了?
想起那个男人,她眸光一黯,最后轻拂云袖,收走了猪妖的尸体,飘然离去。
李白傻傻地看着,良久才回过神来,感慨道:“真神仙中人也!”
他打听此女是谁,实在找不到国师,拜她为师也可以。
有人摇头道:“大诗人,你就别想了,她是蛰龙的新人,西王母,据说她的法术,是国师亲手教出来的,不是弟子,却胜似弟子。”
李白顿时羡慕不已。
半个时辰后,他来到繁华的东市,准备找匠人修补一下自己的毛笔,然而看了几家都不满意。
直到他在一个角落中,见到了一个白发老人。
老人是个修补匠,摆着摊,上面写着一行大字。
覆水皆能收,破镜亦重圆。
好大的口气!
李白走过去,将自己断裂的毛笔递给他,先不说来历,故作考验道:“老汉可能修?”
老人只是瞥了一眼,就笑道:“可。”
李白冷笑一声道:“你可知这是谁用过的笔?”
老人哈哈一笑,道:“不就是李道玄用过的吗?”
李白下意识道:“你知道就——”
他的声音戛然而止,瞪大眼睛望着这个老人。
老人摇头笑笑,也不说话,但那根断裂的毛笔上却突然绽放出一道道辉光,不仅自动修复,还变得更加晶莹剔透,好似有星云在其中流转。
“李白,你看看,老夫所修之笔,你可还满意?”
老人轻轻一抛,那只毛笔便自动飞到李白手上,在他握住的那一瞬间,似乎有种难以言喻的热流涌入他的体内。
“您……您到底是谁?”
此刻李白哪里还不知道,自己这是遇到高人了。
老人轻轻起身,摇头笑道:“你找了我这么久,怎么真见到了我,却反而视而不见?”
李白心中一震。
就在这时,他看到老人飘然起身,浑身好似流转着无暇仙光,面容开始变得年轻,白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成了青丝,皮肤上的褶皱也隐而不见,变得光洁如玉。
尤其是那双星辰般深邃的眸子,如天之广,如海之渊。
真的是国师!!!
李白心中无比兴奋,他没想到自己苦苦追寻的国师竟然真的出现了,刚要开口请求拜其为师,却发现身子完全无法动弹。
白衣金带的俊美道人望着他,微微一笑。
“李白,我早年曾欠过你人情,如今便让你当一回名副其实的诗仙吧。”
说罢那只修长白皙的手掌落下,按在李白的头上。
一种难以言说的玄妙之感浮现在李白心中,他感觉自己身上似乎发生了某种重大变化,却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变。
“切记,浩劫将至,替我护住大唐,以待贫道出关。”
声音落下,李白突然感到自己又能动了。
再次看向李道玄,却发现对方又变成了一个老头子,两人大眼瞪小眼,面面相觑。
“喂,看什么看,你要不修东西,就别在这里一直站着,都挡住我生意了!”
老头喝骂道,完全没有了刚才云淡风轻的高人姿态。
而那幅“覆水皆能收,破镜亦重圆”的招子,也变成了“修补旧物,只需三文”。
李白立刻便意识到,国师刚刚是借用此人的身体来点化自己,赐予了自己一份大机缘。
他顿时仰天大笑,状若疯魔,引得街上行人纷纷侧目观望。
老头露出嫌弃的神色。
“看着是个读书人,没想到是个疯子。”
“真晦气。”
……
大明宫,紫宸殿。
李隆基坐在龙椅上,身上没有穿龙袍,而是身披盔甲,手提青冥剑,如虎踞龙盘,威严霸气。
身为一手开创出开元盛世的帝王,他虽然已经四十四岁了,却依旧年富力强,精力充沛,身上气势逼人。
平定韦后之乱,挫败太平公主,他的帝王之路并不顺利,但也因此得到了更多磨砺,纵然面对大变,依然能保持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