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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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姐,我还想吃炸鱼段。”凌甜的小脸蛋鼓成了一个河豚,关于她的事大姐怎么就不问她呢,要不是注意影响,她都想举起手来高呼问我问我了。
  “好好好。”
  凌娇宠溺的应了几声,又将注意力转向了一旁的向宝璐,刚刚讲到妹妹写了一篇关于她的作文,她之前可没听妹妹说过,这次从妹妹的同桌嘴里听到这件事,她可得好好了解一番。
  生气,凌甜觉得姐姐太优秀也是个麻烦,你看,就吃顿饭的功夫就有种姐姐被抢走的心酸。
  “闫肃,今天还去买卤味不?”
  凌娇姐妹朝食堂走去的时候,闫肃和朋友也正好从初中部的楼道出来,朝校门口走去。
  白奇楠觉得自己好哥们儿最近有点怪怪的,虽然还是他标准的严肃脸,可有时候看上去就是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荡漾。
  好几次上课的时候他瞅着这小子仗着坐在窗台边往操场上往,跟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就是小学部的小弟弟小妹妹们在上体育课,而且隔那么远,只能看得清几团模糊的小影子,也不知道从这副画面里能看出什么让他荡漾的东西来。
  更重要的是以前两人的家就隔着一条马路,每天放学都一块回去,现在不一样了,这哥们儿多了一个打包卤味的爱好,每天就和那些下班买熟食的阿姨大妈一块挤着排队,这个月上午放学和他一块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
  “我爸今天不回家吃饭,我吃食堂。”
  闫肃拍了拍哥们儿的肩,拐了个弯跟着朝食堂走去,徒留白奇楠在冷风中倍感萧瑟。
  ******
  “哇,那个学长好能吃啊!”
  食堂里没有凌甜想吃的糖醋肉和炸鱼段,不过运气不错,今天食堂有向宝璐口中大厨最拿手的红烧肉和杭三鲜,再点了两份素菜,三人找了个位置坐下来吃饭。
  正边吃边聊,向宝璐用手肘戳了戳凌甜的腰,隐晦地用眼神暗示她看向对面。
  凌甜几人的胃口都是正常女孩子的胃口,打饭就打二两,加上点的菜足够吃饱了,这个年纪的男生也不见得多会吃,也就是初中的一些学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或许能点个四两饭。
  向宝璐指着的那个男生面前食堂常规的菜盘,盛菜的格子盛着两份菜,趁饭的格子里的饭完全堆成了一座小山,光是自己那格还不够放,甚至侵占了一部分盛菜的格子。
  光看这分量,起码七八两吧。
  向宝璐在学校食堂吃了这么多年的饭,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会吃的男生。
  凌甜看着对面那个小麦色肌肤,看上去高壮挺拔的学长,觉得对方还挺眼熟的,就是不记得在那里看到过。
  至于万宝路所惊讶的对方的食量,凌甜并没有太过吃惊。
  在乡下待了那么多年,她知道地里常年干活的男人的食量有多大,也就是家里的粮食不够吃,大家都节省,不然敞开肚子一顿吃个一斤米饭,对于那些男人而言都是松松的事。
  虽然坐在她对面的是个男孩,还称不上男人,凌甜也没什么惊讶的,或许对方就是那种天生食量大的人呢,就像后世的吃播主播,吃个十几斤饭菜都是轻而易举的。
  她在看他!
  感受到小姑娘的视线,闫肃整个人都绷住了,他看了看自己面前的饭菜,跟他爸教的那样,女孩子都不喜欢吃太多的男人,他特地只打了勉强能吃到三分饱的米饭,小姑娘应该不会因为觉得他太会吃而不喜欢他吧。
  闫肃有点紧张,手心冒汗,不自觉的吃饭的动作就加快了许多,大口大口往嘴里塞,等一盘米饭吃完了,肚子里勉强也就垫了点东西的感觉。
  凌甜不知道坐在自己对面那大块头的想法,只是偶尔余光瞟见对方大口吃饭的模样,觉得摆在自己面前的饭菜似乎又香了几分,连带着二两饭还不够吃,又去打饭的窗台打了一两饭。
  看着自己的小姑娘脸颊鼓鼓的,嘴角还沾了点红烧肉的酱汁,闫肃觉得自己似乎更饿了。
  *****
  闫雷霆看着桌子上已经快凉透了的一大缸米饭,等着买完熟食回来的儿子快等成了一座活化石。
  儿子,你忘了你家里嗷嗷待哺的老父亲了吗?
  第58章 传说
  “小白,今天放学的时候看到我们家闫肃了吗?”
  闫老屠坐不住,朝离家十几米远的白家走去,白奇楠和儿子是一个班的,他为什么这个点了还没回家,对方应该清楚。
  “闫叔,你在家呢?”
  白奇楠端着饭碗出来,嘴角还挂着饭粒,看着站在铁门外的闫爸,心里忍不住有点纳闷:“闫肃说你今天下午不回家啊,为了这个他都在食堂吃饭了。”
  这父子俩沟通不行啊!
  看着白家小子笃定的模样,连闫雷霆都不确定了,难道自己昨天和儿子说了类似不回来吃饭的话,没道理啊,不可能啊,闫老屠觉得自己还没到老年痴呆的年纪。
  “小白,你最近有没有觉得我们家闫肃有点不对劲?”闫雷霆摸了摸下巴的胡茬,对着白奇楠问道。
  “不对劲……没有吧……”白奇楠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没说闫肃最近有点荡漾的事,万一是他眼神不好使看错了呢。
  闫雷霆点了点头,既然儿子在食堂吃饭了,他也就不用等了。
  回到家里,看着凉了一半的那缸白米饭,已经空荡荡的餐桌,闫雷霆没办法,只能去厨房翻箱倒柜,找出了以前父子俩懒得做菜应付的一缸酱菜,就着白米饭大口大口往嘴里塞。
  吃惯了儿子每天打包带回来的香喷喷的卤味小菜,这会儿再吃这缸不知从哪里买来的腌菜,总觉得没什么味道。
  说起来那家卤味店还真了不得,不仅卤味做的好,就是那些下酒下饭的小菜做的也是一绝,尤其是那酸黄瓜,想着那酸爽的味道,闫雷霆的胃口总算好了点。
  今天养猪场还得宰五头猪送去收购站,不吃饱点可没力气。
  一缸米饭吃了大半,闫雷霆抿下最后一口小酒,重重打了声饱嗝,幻想着美味,就着腌菜,一不小心吃太多了,有点撑。
  不过好在被儿子抛弃哇凉哇凉的心,总算因为那几盅酒而暖和了过来。
  *****
  “今天下午怎么没回家吃饭,差点没把你老子我给饿死。”
  闫老屠在养殖场冲了个凉水澡,洗干净一身的血气回到家里,就看到放学回来的儿子坐在餐桌上,面前摆着几袋卤味,正大口大口的扒着饭,狼吞虎咽的模样就跟饿了三四天似得。
  “中午没吃饭?”
  闫雷霆急了,别看他在儿子面前基本上不端当爹的架子,父子俩往日里相处的就和兄弟似得,可对于这个妻子用命换来的儿子,他比任何人都珍惜。
  “吃了,没吃饱。”闫肃板着一张脸,都怪他的小姑娘吃饭的时候一直偷偷看他,害得他都不好意思再去打几碗饭了。
  “钱不够?我那柜子里不还有几百块钱吗?”
  闫雷霆皱着眉,他这个儿子的胃口是他们老闫家男人祖传的,一顿饭不来个几斤米饭根本就吃不饱。他想着难道是儿子给他省钱,感动的同时又想拍他一脑瓜子,家里还缺他那点吃饭的钱吗。
  闫老屠现在的心情很复杂,中午积攒的被抛弃的老父亲的怨气顿时就没了,看着儿子吃着开水泡的中午剩下的米饭,当下就撩起袖管要去蒸一缸热腾腾的米饭。
  “饭我已经煮了,我还买了你最爱的猪头肉,爸,你先坐下来喝几杯小酒吧。”闫肃挑了挑眉,黝黑的眸子看着亲爹。
  剑眉星目,英俊帅气,小小年纪就已经初现男人味,闫雷霆觉得这点儿子也随他,尤其是今天儿子难得体贴,他一坐下,连酒都替他斟好了。
  抿了一口酒,再就上一口香喷喷的猪头肉,本该是一件再惬意不过的事,可闫雷霆总觉得怎么就那么别扭呢。
  他略显惊恐地看向了一旁的儿子,他不是在憋什么大招吧。
  “爸,我想初三再重读一年,我要考一中。”闫肃放下碗,很严肃地对着亲爹说道。
  “没发烧吧?”闫老屠伸手探了探儿子的额头,今天这孩子有点反常,不仅替他斟酒了,居然还叫他爸,以前不都老头老头的喊吗。
  “闫肃啊,别给自己那么大压力,爸从来也没求过你靠念书出人头地啊。”闫雷霆放下酒杯,本来么,他这个当爹的也就初中学历,都说青出于蓝胜于蓝,别说一中了,儿子能随便考上哪个高中和中专就成了。
  而且站在他的角度,儿子能把闫家人的本事学的十成十,读书其实也不是多么重要的事了。
  “我要念一中。”
  闫肃是很正经的,他的小姑娘念书那么好,次次都考第一名,将来一定是念一中的料,他要是复读一年,不仅能和她多在一个学校相处一年,等对方念高一的时候,他正好升高三,再好不过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那么喜欢她,可眼睛长在自己身上,对方一出现就不由自主的被吸引过去,作为眼睛的主人,他控制不住它啊。
  更重要的他的小姑娘长得那么可爱,白白的,粉粉的,胖胖的,比全世界最可爱的小猪仔还可爱千万倍,要是没看牢很容易被别的大尾巴狼给叼走。
  闫肃在心里感叹,时间过得太慢,想要把小姑娘叼回家,还得再等好多好多年。
  闫雷霆不知道自家儿子一本正经的脸皮下幻想了那么多不正经的事,只当儿子读书读昏了头,误了正道。
  “儿子,你老子送你去念书不是真的让你念书啊。”
  闫雷霆饶了饶头,看着认真的儿子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劝解他,平日里闫肃更多的时间还是跟他一起泡在牲畜堆里,成绩只能算中游,这样的水平考个高中还是可以的,可要想考上最好的一中,还是有点差距的。
  “爸,你别劝我,我会好好念书将来孝敬你的。”
  闫肃已经打听到了,他未来的老丈人是大学生,这样的书香世家一定很注重未来女婿的身份,虽然家里的活不能落下,可最起码他也得考上一个不错的大学,这样将来才和他喜欢的小姑娘般配不是。
  他不需要儿子好好念书再孝敬啊,闫老屠都快咆哮了,忍不住握着儿子的双肩呐喊。
  “你可是要继承养猪场的男人!”
  想想不对,又跟了一句:“还有养羊场和养牛场,你要是喜欢鸡鸭鹅,爸再给你开一个养鸡场养鸭场养鹅场也成啊。”
  世世代代,他们家就没出过一个读书人,儿子,你可千万不能抛弃他们老闫家的传统啊!!!
  听上去怪大一笔家产,可是淡淡的有种不吸引人的感觉怎么办,承包养殖场的男人,听上去一点都不高大上。
  “爸 ,你放心吧。”
  闫肃不觉得,想着岳母开的卤味铺,自己作为养殖场老大的儿子还是很有竞争力的,不过主席说过,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现在他学家传本事的同时,也要好好念书了。
  这么一来,将来他既能讨好岳母大人,又能讨好岳父大人,这是双赢的事。
  看着儿子油盐不进的样子,闫老屠都绝望了,想着到底该用什么法子,把他儿子从错误的道路上拽回来。
  *****
  “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僴兮,赫兮咺兮。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
  一个清美秀丽的姑娘站在图书馆的书架旁,微微斜倚着身子,看着拿着一本厚厚的外语名著翻阅的凌国栋,忍不住小声感叹,脸颊上微微带点羞红。
  “芝琦,看什么呢!”
  林芝琦正失神的时候,身后突然冒出个人影,伸手朝她的右肩一拍,把她吓了一大跳。
  “那不是英语系大三的才子兼系草吗?比起咱们系的男同胞,果然赏心悦目。”后头来的姑娘顺着她刚刚失神的方向看了过去,见坐在那边的男子,了然地说道。
  “只可惜名草有主,咱们再稀罕也没用了。”
  “学长有妻子了?也是咱们学校的吗?”林芝琦好奇的问道,她已经关注那个学长很久了,他每个单日就会出现在图书馆,偶尔借了书就走,偶尔会和今天这般,坐在图书馆里看书,一呆就是小半天。
  即便从来没听对方开过口,可光是看着他坐在那儿,就让人觉得赏心悦目,渐渐的,林芝琦也养成了习惯,每个单日就来图书馆转转,运气好就能碰到对方。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或许是想着万一对方没有妻子,没有正在交往的对象,他们能有发展的机会,只可惜,她偷偷关注了人家两个多月,至今还没鼓起勇气走近点,和他说一句话。
  听朋友刚刚的话,对方在学校里似乎是很出名的人物,而且对方也早就有了家室,这让林芝琦不免有一些沮丧和难过,也对那个男子的妻子多了一分好奇。
  “学长的妻子啊,她是咱们学校的传说啊!”
  另一个小姑娘的思绪有些复杂,想着自己还是大一新生时看到的对方徒手举起近百斤石凳的画面,咽了咽口水。
  “作为同学,我只能说,珍惜生命,远离学长,那样的高岭之花,咱们这样的俗人是般配不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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