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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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臻长得可爱,说话声音也可爱,格外讨喜,虞怀风不可能不喜欢。
  符青昊笑了一声:“您也该回去了,离开霁朝几个月,怕是堆积了不少事情。其他事情,殿下就不要再怀念了。”
  怀风叹了一口气,半真半假的道:“本王只是不甘,秦王这座冰山都有妹妹撒娇,本王却孤苦伶仃一人,无人疼无人爱。如果真能带一名王女回去,叔父准高兴的给她建一座新的宫殿。”
  这边江王虞怀风哀怨的叹气,另一边,祁崇等人已经准备着去行宫。
  原本没有打算将明臻带上,万一让贵妃身边的人发现祁崇将安国公的孩子当成小宠物来养,又会被闹得满城风雨。
  但临了,祁崇又改变了主意,将明臻带了过去。
  之后十年的时间,明臻都住在了祁崇的府邸之内。
  这十年的时间里,虞怀风这边仍旧没有打听到自己手足的下落,哪怕有秦王帮忙打听,也一无所获。
  明臻已然及笄。
  但祁崇眼里,明臻仍旧是不懂事的小姑娘。
  明臻及笄后一年,京城发生了一件重要的事情,太后驾崩,失去了太后的打压,楚妃被皇帝扶为了皇后,楚妃膝下四皇子祁延、五皇子祁修,也成了名正言顺的嫡子。
  早在四年前,祁崇弱冠之年,就该给祁崇安排婚事。只是,祁崇本人无任何意愿,皇帝又不愿意祁崇通过联姻壮大势力,所以借着太后病重和驾崩一事,一再耽搁。
  祁崇如今更加繁忙,一连几个月都在北方处理赈灾事项,等回来的时候,恰恰又是初夏。
  这个初夏,与十年前的初夏并没有什么不一样,李福看起来老了几分,仍旧安排着下面的人收拾东西去行宫。
  往年都在渃山行宫,去年新修建好了避暑山庄,所以要去憬山行宫避暑。因为头一次去,李福跟着祁崇回来后,要操心的地方更多一些。
  进门就看到明臻,李福道:“除了天琴和新夜外,明姑娘要带哪些人过去?”
  明臻背对着李福,懒洋洋的侧躺在榻上,她的声音早就不复幼时的稚嫩‘奶气,而是靡丽又缠绵,天生带几分惑人的清甜:“都可以,公公随意选吧。”
  李福上前来:“这次秦王殿下回来,给姑娘带了好多玩意儿,有……”
  想起秦王给明臻带的东西,一时之间,李福不好意思开口了。
  这些年来,秦王与明臻聚少离多,一分别少则两三个月,多则半年一年,明臻已经出落成了大姑娘,秦王还买什么逗小孩子玩的拨浪鼓九连环,也不怕明姑娘一时生气扔在了地上。
  李福不好回答,便往秦王身上推:“姑娘亲口问殿下就是了。”
  明臻漫不经心的回身,她伸了一个懒腰,长发簌簌散在了手腕处:“好长时间没有见公公和殿下了。”
  “殿下事务繁忙。”李福陪笑,“姑娘莫生气。天琴,快来给姑娘梳洗,晚膳备好了,让姑娘用晚膳。殿下今天在宫中用膳,姑娘不用等待殿下,早些休息,明天我们还要去憬山行宫。”
  明臻乖巧的点了点头。
  等明臻站了起来,李福才发现,这几个月来,明臻又长高了不少,早就不是当初的那个小团子了。
  唯一不好便是过分娇弱,小时候明臻喜欢吃,现在什么胃口也没有,逐渐消瘦了下来,弱柳扶风一般。晚膳仅仅用了一点燕窝鸡汤,吃了一只银丝卷,明臻便不想再吃下去。
  夜色很快暗了下来,等天琴服侍明臻沐浴更衣之后,天色已经完全黑了。
  秦王府中华灯点燃,温暖晕黄的灯火自琉璃外罩透露出来,将沉稳大气的府邸更添了几分富丽堂皇。
  因为胃口不佳,吃了晚膳也不消化,明臻没有让天琴陪着,自己提了一盏小灯,在秦王府中缓缓散步。
  等她散步回来,月亮又偏移几分。如此良夜,实在不适合过早休憩。
  祁崇也回了秦王府,尉迟净跟在祁崇的身后:“漓王今年又要来我们京城,这几年漓地从具州购买的绸缎有三百万两——”
  话未说完,尉迟净嗅到了一股清淡的花香。
  他和祁崇往远处看,一名身着烟雾紫繁花纱衣的少女提着灯走了过来,明臻专心走路,并未看到远处昏暗人影,等到了屋檐下,才听得一低沉冷冽的声音:“阿臻。”
  明臻抬眸:“殿下?”
  尉迟净前些年见过明臻一次,当时他就怀疑自己的眼睛,现在看到明臻,更加怀疑眼睛,觉着自己是不是眼睛开了光看到了狐妖。
  明臻有一双惹人爱怜的眸子,看着她这双眼睛,无法拒绝她任何要求。
  她突然见到祁崇,也觉得惊喜,所以照旧扑进了祁崇怀里。从前是只能抱祁崇大腿,现在已经到了祁崇胸口。
  明臻踮起脚尖,勾住了祁崇的脖颈:“殿下,阿臻是不是又长高了?”
  尉迟净愕然,僵硬的看祁崇一眼。
  祁崇冷静的将明臻按下去:“站好。确实长高不少,又瘦了些,她们没有照顾好?”
  明臻摇了摇头:“是我自己胃口不佳,吃不下东西。”
  在姑娘中,明臻确实亭亭玉立。
  但在高大挺拔的秦王面前,明臻仍旧很显娇小。
  祁崇将明臻抱了起来,看尉迟净一眼:“你下去吧。”
  尉迟净看着秦王将明臻打横抱进了房里,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但他自己又说不上来。
  第16章 “孤看看她。”祁崇道,……
  明臻被祁崇抱了进去,她一贯的懒,小时候太监和丫鬟们成天抱着她或者背着去各种地方,也常常赖在祁崇身边,让祁崇抱着她。
  祁崇早就习惯了。
  明臻轻飘飘的没有太多重量,祁崇抱她并不费力,单手就能抬起来。
  房间内的灯光更亮一些,因为初夏,下人们忘记将窗户打开,现在免不了有些闷热。
  明臻被放在了榻上,李福赶紧过来,帮祁崇脱去身上沉重的铠甲。
  祁崇是从军营到宫里的,所以身上穿着戎装。方才抱明臻时,明臻也觉得被衣服硌得慌。
  明臻揉了揉被硌到的地方,一时无聊,觉得烛光耀眼,所以将帕子盖在自己脸上:“殿下今天又要忙到深夜?”
  祁崇“嗯”了一声,让李福给他换上常服。
  李福将祁崇的紫金冠取了,墨发散下,祁崇五官本就俊美,除去这多余的装饰,更显金玉质相。
  等更换了衣物,祁崇才看明臻一眼,将明臻蒙在脸上的丝帕拿了下来:“天色不早了,回去睡觉。”
  明臻也知道天色不早了,几个月没有见到祁崇,她只想多留一会儿。
  晕黄灯光下,明臻肤色却莹白依旧,如冰雪凝成,在这闷热初夏里,有着冰凉的质感。唇瓣却十分红润,饱满且鲜艳,犹如凌晨曦光下初绽的玫瑰。
  祁崇指腹在她唇瓣上略过:“擦了胭脂?”
  他常年手握刀剑,这些年处理过的叛乱不计其数,哪怕双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看起来十分优美,指腹却也有些粗粝,带着薄薄刀茧,远远不及明臻的唇瓣娇嫩。
  明臻蹙眉,轻嘶了一声,撒娇道:“疼。”
  她自己柔软的指腹轻轻按了被触碰过的地方,黑白分明的双眸看向祁崇:“没有擦。”
  平时瞧见是很浅淡的樱粉,像是气血不足,今天晚上多走了几步路,所以显得唇色鲜艳一些。
  祁崇收手,他也知道明臻娇贵,不能轻易碰得。
  这些年祁崇在明臻身上的心血和耗资,足以造出一个新的憬山行宫了。
  “回去吧,早点歇息。”祁崇道,“明天早上孤亲自去叫你起床。”
  明臻靠着软枕,一手撑着起来:“阿臻睡到天亮,不用殿下费心。”
  她清楚得很,祁崇天不亮就醒了,精力旺盛得很,明臻走两步路就累,祁崇却能在园中练剑一个时辰。
  两人的住处间隔不远,明臻走两步路就到了。
  等明臻离开,李福才道:“眨眼之间,明姑娘来秦王府有十年了。”
  祁崇刚刚坐下,手中朱笔还未蘸墨水,就听到李福讲这句话。
  细细一算,确实如此,已经十年了。
  时间过得实在太快。
  李福看了祁崇一眼,又道:“当年明姑娘才这么高一点点,转眼间,身高就快到您肩膀处,已经成了大姑娘。与明姑娘同岁的公主,都要许配人家了。”
  祁崇道:“她心性较小,还是个孩子。”
  李福倒希望祁崇永远将明臻当成孩子。这些年来,李福也算是看着明臻长大的,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对于明臻,李福是当成幼小不懂事的晚辈来看待。
  正是因为爱重,所以看到今晚祁崇与明臻的举止,李福才觉得不妥。
  祁崇注定会当帝王,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嫔,明臻这样的暧昧身份,夹杂其中并不是好事。
  最近这几年,宇文家有心将自家女孩儿许配给祁崇,也有一些中立的大家族看上了祁崇,假如祁崇娶了他们家的贵女,他们都会转而支持祁崇。
  这些贵女早早被家族教养,外表贤淑温良,骨子里一个比一个精明,明臻从小就傻,只怕会被吃得骨头都不剩。
  心里这样想,李福却不知道怎么开口。
  伴君如伴虎,陪伴在祁崇的身边,他时时刻刻都说话小心。
  犹豫良久,李福才干巴巴的笑了一声:“明姑娘实在不懂事,也不知道避嫌,幸好是殿下,以后若见了外男,可不能这般。”
  “她见不到外男。”祁崇并未细思李福的话,心思全在手中的折子上,所以听不出李福的言外之意,“孤还活着,谁敢同她接近。”
  李福:“……”
  也的确如此。
  讨秦王开心的小家伙,寻常人哪里有机会碰见呢?还没有伸手呢,两只爪子就被砍了。
  李福见祁崇的注意力全在政事上,一时没有忍住,说了心里话:“殿下也该同明姑娘避嫌了,明姑娘大了。”
  灯火“扑”的一声,爆了一下,继而燃得更亮。
  李福不提起,祁崇着实意识不到。
  见祁崇没有理会,李福心惊胆战的道:“不过,明姑娘也有错,她太喜爱殿下,将殿下当成了长辈,所以总想靠近殿下。”
  但是,一个心智不成熟,谁对她好就与谁亲近,一个早在十年前就在官场中如鱼得水,算计过无数人,究竟是哪个的错,也不难说出来。
  祁崇道:“回来让阿臻搬到东苑吧。”
  “奴才回头就吩咐下去。”李福又道,“这些年来,安国公也常常向余竹问起明姑娘的状况,听余竹的意思,恐怕过不了多长时间,安国公就要将明姑娘接回家了。”
  有关安国公和霁朝王后的事情,祁崇也打听过了,知晓明臻母亲的身份后,这些事情就不难打听。
  霁朝王后名叫姜斓,无父无母一个孤儿,被一名姓白的江湖女子捡了,收在了膝下。后来,这名江湖女子与一名姓姜的剑客结合,两人开山立派。
  安国公幼时遭害,跌落悬崖,是姜斓的养父母所救,姜斓也照顾过他一段时间,所以对他有恩,两人一起在门派中习武,以师兄妹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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