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5 小六子,你把东西藏哪儿了
那地方现在早就找不到了。
等到第四年的身后,他再一次被转移到了这里。
在这地方,小六子整整待了十一年。
这十一年中也是最危险的时刻,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被拉出去枪毙或者被自杀。
好在当初有宋夫人力保。小六子才苟延残喘活了下来。
在这十一年里面,没有任何人知道小六子是生是死还是去了什么地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阿里山长年累月都是雨季,海拔高且温度偏低。夏天到这里避暑那是绝佳的去处。
但长期居住在这里就是最痛苦的折磨。
最痛苦的折磨不但来自环境和肉体,还有精神层面。
刚来这里的头几年同样住的木板房。没有电喝山泉水。冬天漏风夏天漏雨。出门就是延绵大山,一条窄窄的土路一到了下雨天就被淹没。连逃,都没地方可去。
那几年也是小六子最苦难的岁月。他的老寒腿就是在这里落下的病根。
就算是这里后来被改造修建成了高官们豪华度假山庄,小六子也仅仅是居住的环境得到了一丝改善。
在阿里山的后面五年时间里,小六子就在这座别墅中度日如年。
因为那时候阿里山的公路已经开通,为了防止小六子逃跑,别墅外有三层岗哨,院墙分内外两层。对外宣称这里秘密作战指挥所。
每天小六子就只能在内院中行动。以前还能出门见山,现在,连山都能看到一半,天空也被那高高深墙掩去大半。
养花养猫想睡就睡混吃等死,就连自己的几个子女都没法跟自己相见。
唯一陪伴他的,就是赵四小姐。
别墅建好之后,时局有了一些变化,宋夫人给小六子送来了他的收藏。一大堆的书,还有一大堆的古玩字画。
这些东西也成为了当年小六子打发时光的最好玩具。
漫长十一年时光,一个幼儿到少年的成长,当他走出这里的时候,已从一位民国四大翩翩公子沦为了一介双鬓斑白油腻沧桑的大叔。
当赵老先生见到他的第一眼时候,他竟不敢相认。
父子对立相顾无言如同陌路,世间至痛莫过于此。
轻轻一眨眼间,金锋把往事拉回到眼前,嘴角露出一抹些许的笑意。
“小六子……”
“告诉我,你把东西藏哪儿了?”
“我,来拿了。”
嘴皮轻启间,冷漠的金锋的目光首先停留在那张摇椅上。
原木摇椅木头本色,在岁月的磨砺下显得格外的陈旧。
随手一扯,积蓄了不知道多少年的亿万尘埃顿时飞起,整个房间一片浑浊。
慢慢掏出残留子墨女士雪花气息的纱巾蒙上,金锋反手将书桌上的棉布扯起老高,轻轻一抖平铺在地,
随眼扫了那红木书桌一眼,弯腰看了看书桌下方。已然确定这书桌上没有自己要找的东西。
从包里掏出来两个怪异的物件,套上双脚。双脚轻轻一掂,踮起芭蕾舞脚尖踩在平铺的棉布上走了过去。
等到即将走到棉布尽头的时候,手里的探杆猛然伸长挑起挂在书柜上的棉布。
看过书柜之后,手中棉布已经铺在地上。
继续往前走,金锋又挑起其他遮盖的棉布挨着铺了过去。
顺路再把其他家具看了一遍,走到了那摇椅之上。
这,是小六子最可疑最有可能藏匿东西的家伙什。
红桧树的木芯就跟野生的紫檀一般,很容易腐烂,但这并不影响他的坚固和使用。
找东西也是有讲究的。
跟鉴宝一样,都不离开望闻问切几个要素。
首先用眼睛看。
对于金锋来说,能逃得过自己眼睛的东西极少。
矮矮的摇椅上布满了厚厚的一寸灰尘,虽然在二楼上,却还是受到阿里山阴湿的环境的影响,摇椅受潮有些严重。
踮着诡异的芭蕾舞脚尖,身体摆着奇怪的气势,观察几秒过后,金锋拿起探杆在摇椅各处敲了敲。
敲就是切!也相当于上手寻摸了。
红桧树树心多有腐烂,如果里面藏着东西,敲击的回声会有所不同。
各个方位敲击之后,金锋收回探杆站定原地,左右看了看,依然没有发现。
用探杆挑起棉布铺在地上走到红木床边。
一百个人藏东西的话,会有一半的人会将东西藏在床上。另外还有一半人会把东西藏在自己最熟悉的地方。
把大床上的棉布慢慢牵开到一半处便自不动,金锋的手轻轻一顿。
目光凝聚在床头上刻着的一个字,嘴里轻声念出:“忍!”
“忍!?”
那是一个用硬物刻出来的忍字。字体歪斜,刀字的那一撇拉得很长。
心字中间的那一点刻得最深!
这个忍字的力道极重,在红木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记。
嘴里默默的念着忍字,停顿几秒看过之后轻轻放下。
这个忍字并不是什么密语暗号,更不是而是小六子当时对自己的鞭策和激励。
简单点,活下去,像狗一样的活下去。
对于在几千年来在神州历史长卷中留下过浓墨重彩的枭雄们来说,不是谁比谁更牛逼,而是比谁活到最后。
那些枭雄们睡最美的女人,喝最好的酒,玩最好的古玩,签最贵的支票。一生追求已至人生极限。
到最后,比的就是谁比谁的命够长。
谁活到了最后,谁就笑到了最后,谁就是最后的赢家。谁,就能把历史当小婊砸肆意玩弄。
汉朝有只赢过一次项羽的刘邦,三国有司马懿,唐朝有徐茂功,明代有徐阶,满清有令贵妃,民国有孙先生。
国外有德川家康,远的有曼德拉。
小六子同样是活到最后,笑到最后的那个人。
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仇人,一个个的老死,死之前金山银山绝世重宝花花江山全都带不走,空手来,空手去。
而自己就在旁边看着,看着那一个个的仇敌一个个惨不忍睹的死去。
那种复仇的快感,天下无双。
照着法子再掀开大床的另一半棉布,同样没有发现。
金锋皱起了眉头,抿着嘴又看了其他地方,结果全部一无所获。
这样的结果金锋有曾想过,心里也有准备,并没有半点的失望和失落。
已是下午时分,凄冷秋雨簌簌下个不停,顽皮的雨滴击打着窗外,透过窗帘好奇的打量陌生的闯入客。
伫立原地沉思半响,金锋退回到摇椅前方。
挑起棉布盖在摇椅上,踮着脚尖坐了下去。点上一支烟缓缓闭上眼睛,靠在摇椅上慢慢摇动起来。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穿越到几十年前那个秋意凄凉的下午。曾经的好友就坐在这个摇椅上静静地着那扇小小的窗口。
孤独,落寞,还有不甘,或是认命。
像是在追忆,又像是在检讨。
唯独没有的,就是后悔!
小六子做事从来不后悔。
时间慢慢流逝,滴落在窗户雨滴更多起来。
手指间的香烟已经然去了大半截。
烟灰落下来的时候,金锋眼睛突然睁开,抬手当空接住了烟灰。
“汉卿兄真有你的啊。”
“没白白教你那么些年。”
挺身起来将棉布一一回归原位放平,踩着芭蕾舞鞋的脚尖倒着退到窗口。
平静的扫视房间一圈,收好装备上了窗台,临走的时候还不忘把窗户关严。
原路返回出了高墙,看了看被雨水淹没的脚印,倒翻而下落进丛林中。
东西不在这里。
或者说,小六子藏的东西没有在这里。
金锋敢百分百的肯定,小六子有留下东西在宝岛。
那些东西一不是他捐赠出去的古籍善本,二不是古董古玩。而是另外一件东西。
等到第四年的身后,他再一次被转移到了这里。
在这地方,小六子整整待了十一年。
这十一年中也是最危险的时刻,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被拉出去枪毙或者被自杀。
好在当初有宋夫人力保。小六子才苟延残喘活了下来。
在这十一年里面,没有任何人知道小六子是生是死还是去了什么地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阿里山长年累月都是雨季,海拔高且温度偏低。夏天到这里避暑那是绝佳的去处。
但长期居住在这里就是最痛苦的折磨。
最痛苦的折磨不但来自环境和肉体,还有精神层面。
刚来这里的头几年同样住的木板房。没有电喝山泉水。冬天漏风夏天漏雨。出门就是延绵大山,一条窄窄的土路一到了下雨天就被淹没。连逃,都没地方可去。
那几年也是小六子最苦难的岁月。他的老寒腿就是在这里落下的病根。
就算是这里后来被改造修建成了高官们豪华度假山庄,小六子也仅仅是居住的环境得到了一丝改善。
在阿里山的后面五年时间里,小六子就在这座别墅中度日如年。
因为那时候阿里山的公路已经开通,为了防止小六子逃跑,别墅外有三层岗哨,院墙分内外两层。对外宣称这里秘密作战指挥所。
每天小六子就只能在内院中行动。以前还能出门见山,现在,连山都能看到一半,天空也被那高高深墙掩去大半。
养花养猫想睡就睡混吃等死,就连自己的几个子女都没法跟自己相见。
唯一陪伴他的,就是赵四小姐。
别墅建好之后,时局有了一些变化,宋夫人给小六子送来了他的收藏。一大堆的书,还有一大堆的古玩字画。
这些东西也成为了当年小六子打发时光的最好玩具。
漫长十一年时光,一个幼儿到少年的成长,当他走出这里的时候,已从一位民国四大翩翩公子沦为了一介双鬓斑白油腻沧桑的大叔。
当赵老先生见到他的第一眼时候,他竟不敢相认。
父子对立相顾无言如同陌路,世间至痛莫过于此。
轻轻一眨眼间,金锋把往事拉回到眼前,嘴角露出一抹些许的笑意。
“小六子……”
“告诉我,你把东西藏哪儿了?”
“我,来拿了。”
嘴皮轻启间,冷漠的金锋的目光首先停留在那张摇椅上。
原木摇椅木头本色,在岁月的磨砺下显得格外的陈旧。
随手一扯,积蓄了不知道多少年的亿万尘埃顿时飞起,整个房间一片浑浊。
慢慢掏出残留子墨女士雪花气息的纱巾蒙上,金锋反手将书桌上的棉布扯起老高,轻轻一抖平铺在地,
随眼扫了那红木书桌一眼,弯腰看了看书桌下方。已然确定这书桌上没有自己要找的东西。
从包里掏出来两个怪异的物件,套上双脚。双脚轻轻一掂,踮起芭蕾舞脚尖踩在平铺的棉布上走了过去。
等到即将走到棉布尽头的时候,手里的探杆猛然伸长挑起挂在书柜上的棉布。
看过书柜之后,手中棉布已经铺在地上。
继续往前走,金锋又挑起其他遮盖的棉布挨着铺了过去。
顺路再把其他家具看了一遍,走到了那摇椅之上。
这,是小六子最可疑最有可能藏匿东西的家伙什。
红桧树的木芯就跟野生的紫檀一般,很容易腐烂,但这并不影响他的坚固和使用。
找东西也是有讲究的。
跟鉴宝一样,都不离开望闻问切几个要素。
首先用眼睛看。
对于金锋来说,能逃得过自己眼睛的东西极少。
矮矮的摇椅上布满了厚厚的一寸灰尘,虽然在二楼上,却还是受到阿里山阴湿的环境的影响,摇椅受潮有些严重。
踮着诡异的芭蕾舞脚尖,身体摆着奇怪的气势,观察几秒过后,金锋拿起探杆在摇椅各处敲了敲。
敲就是切!也相当于上手寻摸了。
红桧树树心多有腐烂,如果里面藏着东西,敲击的回声会有所不同。
各个方位敲击之后,金锋收回探杆站定原地,左右看了看,依然没有发现。
用探杆挑起棉布铺在地上走到红木床边。
一百个人藏东西的话,会有一半的人会将东西藏在床上。另外还有一半人会把东西藏在自己最熟悉的地方。
把大床上的棉布慢慢牵开到一半处便自不动,金锋的手轻轻一顿。
目光凝聚在床头上刻着的一个字,嘴里轻声念出:“忍!”
“忍!?”
那是一个用硬物刻出来的忍字。字体歪斜,刀字的那一撇拉得很长。
心字中间的那一点刻得最深!
这个忍字的力道极重,在红木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记。
嘴里默默的念着忍字,停顿几秒看过之后轻轻放下。
这个忍字并不是什么密语暗号,更不是而是小六子当时对自己的鞭策和激励。
简单点,活下去,像狗一样的活下去。
对于在几千年来在神州历史长卷中留下过浓墨重彩的枭雄们来说,不是谁比谁更牛逼,而是比谁活到最后。
那些枭雄们睡最美的女人,喝最好的酒,玩最好的古玩,签最贵的支票。一生追求已至人生极限。
到最后,比的就是谁比谁的命够长。
谁活到了最后,谁就笑到了最后,谁就是最后的赢家。谁,就能把历史当小婊砸肆意玩弄。
汉朝有只赢过一次项羽的刘邦,三国有司马懿,唐朝有徐茂功,明代有徐阶,满清有令贵妃,民国有孙先生。
国外有德川家康,远的有曼德拉。
小六子同样是活到最后,笑到最后的那个人。
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仇人,一个个的老死,死之前金山银山绝世重宝花花江山全都带不走,空手来,空手去。
而自己就在旁边看着,看着那一个个的仇敌一个个惨不忍睹的死去。
那种复仇的快感,天下无双。
照着法子再掀开大床的另一半棉布,同样没有发现。
金锋皱起了眉头,抿着嘴又看了其他地方,结果全部一无所获。
这样的结果金锋有曾想过,心里也有准备,并没有半点的失望和失落。
已是下午时分,凄冷秋雨簌簌下个不停,顽皮的雨滴击打着窗外,透过窗帘好奇的打量陌生的闯入客。
伫立原地沉思半响,金锋退回到摇椅前方。
挑起棉布盖在摇椅上,踮着脚尖坐了下去。点上一支烟缓缓闭上眼睛,靠在摇椅上慢慢摇动起来。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穿越到几十年前那个秋意凄凉的下午。曾经的好友就坐在这个摇椅上静静地着那扇小小的窗口。
孤独,落寞,还有不甘,或是认命。
像是在追忆,又像是在检讨。
唯独没有的,就是后悔!
小六子做事从来不后悔。
时间慢慢流逝,滴落在窗户雨滴更多起来。
手指间的香烟已经然去了大半截。
烟灰落下来的时候,金锋眼睛突然睁开,抬手当空接住了烟灰。
“汉卿兄真有你的啊。”
“没白白教你那么些年。”
挺身起来将棉布一一回归原位放平,踩着芭蕾舞鞋的脚尖倒着退到窗口。
平静的扫视房间一圈,收好装备上了窗台,临走的时候还不忘把窗户关严。
原路返回出了高墙,看了看被雨水淹没的脚印,倒翻而下落进丛林中。
东西不在这里。
或者说,小六子藏的东西没有在这里。
金锋敢百分百的肯定,小六子有留下东西在宝岛。
那些东西一不是他捐赠出去的古籍善本,二不是古董古玩。而是另外一件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