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似是故人来
靳太太这一场重感冒来势汹汹,一整天都要抱着抽纸度日,而且伴有低烧,浑身都无力。
下床都会觉得天旋地转的,除了与大床为伴,就没有别的选择了。
更让靳宇轩头疼的是,她坚持不要吃药。
原因是不知道到底有没有怀孕,万一肚子里已经有那么一颗小幼苗了,贸然吃药岂不是要残害小幼苗??
靳少爷很是无语,因为夏清雅的某亲戚刚结束半个月左右,这段时间他确实勤奋耕耘,也不确定是不是真的就中奖了……
时间不够长,就是把脉也摸不出个所以然了。
况且在国外就为了这事儿上医院,好像有点儿小题大做,不过夏清雅的担心也不无道理。
纠结了半天,靳宇轩只能由着他媳妇儿去,不吃药就不吃药吧!
用了最原始的办法,多喝水,盖上厚被子发汗,吃清淡的食物,多休息。
重感冒哪儿能那么容易就好?
即便对症下药,没有个三五天,都不可能好利索了。
蜜月的最后几天里,这两人是哪儿都没去成,啥都没干成,下了游轮就是回到开罗的酒店里。
住了两天,靳宇轩当即决定提前结束蜜月,先回b市再说。
虽然夏清雅卧床休息,但是气候原因和环境也会对病情有一定的影响,还是带她回去为妙。
生病的人最大,可是生了病就各种闹别扭的人,就让人招架不住了。
夏清雅是典型的“只要我不舒服,那你也别想好过”的类型。
对着别人兴许还好一点儿,可在靳宇轩的面前,她就肆无忌惮了,把人使唤得挺爽。
“老公,渴……”
“老公,这被子太厚了……”
“老公,我冷……”
诸如此类,每天都在不停的折腾,一会儿渴了一会儿饿了,一会儿又说热了,一会儿嫌太冷了……
总之,一刻都不能消停,靳少爷就像个陀螺一样忙个不停。
这让一众随行人员看在眼里,不禁擦了擦额际的冷汗,内心里对大boss的景仰更是有如滔滔江水般连绵不绝。
这得多好的性子,才能如此百折不挠??
不但没有半分不耐烦,还能坚持每次都笑脸相迎,甚至在靳太太因为生病而烦躁使性子的时候,太子爷都淡定自若,对她言听计从。
宠老婆宠到这么个程度,也是没谁了。
熬过了几天,夏清雅的病情渐渐好转,总算对得起做牛做马的靳少爷了。
看着夏清雅的精神好了不少,靳宇轩就换着花样给她做菜,炖汤,难得她胃口好嘛!
一连好几天,夏清雅都觉得嘴里没什么味儿,尽管吃的是白粥小菜,可她也是一点儿食欲都没有。
现在好不容易开戒了,自然吃得开心。
靳宇轩坐在床边,将装着饭菜的托盘搁在小桌子上,就这么看夏清雅吃着。
不得不说,夏清雅的吃相其实是很斯文的,但速度一点儿都不慢,却不会让人觉得她粗鲁。
那一碗慢火炖好的雪梨猪肺汤,被她连汤带渣的吃得一点儿都不剩。
末了,还夸张地吧唧一下嘴:“真好喝!”
自己的厨艺能讨老婆大人欢心,这对任何一个男人来说都是件值得骄傲的事儿。
尤其是靳少爷这种“妻奴”。
“还要再来一碗吗?”拿纸巾替夏清雅擦嘴,靳宇轩淡笑着问。
夏清雅摇头,轻抚着自己已然有些微鼓起的肚子:“不要了,我都快撑死了!留着晚上再喝吧!”
靳宇轩宠溺地摸摸她的头:“那歇一会儿再睡一觉?”
女人抬起眼眸看了看天花板:“我已经睡得腰都酸了……老公,你把我电脑拿来,我想写点儿东西。”
去了一趟埃及回来,夏清雅又有了更好的构思了,这会儿只想趁热打铁,把事情都做完了,心里才能踏实。
可是靳宇轩显然不乐意。
那双浓密的剑眉又拧在了一起:“病还没完全好,不许碰电脑!”
夏清雅扁嘴,身子滑下来一些,拉高被子遮住自己的半张脸,就这么等着一双眼看着男人。
双方的视线在半空中交汇,碰撞,厮杀,战况相当的激烈。
很快的,就有人败下阵来了。
“只能玩儿半个小时,要是超过一分钟,看我怎么收拾你!”
“好嘞!!”
夏清雅答应的十分爽快,欢天喜地地把男人恭送出去,心里别提有多美了。
其实她真没想过要把一个男人征服,或是要男人对自己百依百顺才觉得是正常,只是两人的相处也就这么回事儿。
没必要把在外头那些个身份啊称呼啊什么的都带回家里。
只要进了门,一个是丈夫,一个是妻子,最简单不过了,也不必分什么主次。
男主外女主内这一套老旧的观念,在他们家是完全行不通的。
一来靳宇轩不是那么大男人主义,至少在家事方面绝对不是,他压根儿不在乎自己下班回来在厨房里张罗晚饭,也不介意拿起扫把拖把,和老婆一块儿做家务。
二则夏清雅也不是个家庭主妇,她有自己的工作和朋友圈子。
哪怕在b市的朋友不多,那也该给她足够的空间和尊重,靳宇轩也从来不会要求她如何如何。
正是因为这份信任和体谅,夏清雅才能在婚姻关系中过得格外的惬意。
因着靳家的身份比较特殊,夏清雅总是不自觉的会感受到压力,尤其是在公众场合。
总觉得自己举手投足都要格外的小心谨慎,不然被媒体无意中偷拍到什么,再添油加醋地报道出来,那就不是小事儿了。
以前的夏清雅就是单纯的一个女人,普通的职业女性,可现在不同了。
她是靳家的媳妇儿,是靳宇轩的妻子,更是靳远峰的儿媳,全国上下多少人看着!
靳宇轩为了这事儿没少给夏清雅做思想工作。
劝他媳妇儿放松一点儿,还说国民儿媳也是人,没必要把自己逼得那么紧,和原来一样就很好了。
夏清雅转念一想,也对。
本来就不是什么完美的人,这世上也根本没有完美的人,干嘛非要把自己往绝路上逼呢??
这么一想,豁然开朗了,每天该干嘛就干嘛,偶尔遇到有人跟着偷拍,夏清雅也不会刻意回避,或者做什么。
莫菲菲有句话说得很对。
靳宇轩真的把夏清雅保护得很好,才没有让夏清雅面对任何难堪的问题。
即使是当初青云诬陷夏清雅抄袭他的作品时,靳宇轩也是知情的第一时间就立刻站了出来。
“想什么呢?”
夏清雅感慨之余,靳宇轩已经下楼拿了她的电脑,又折返回来。
夏清雅回过神儿,漾出一抹甜笑:“没什么,就是想,你怎么那么久还不上来?”
靳宇轩走到床边,将电脑放在小桌上,斜睨她一眼:“小样儿,你不就是嫌我慢吗?”
从裤袋里摸出手机看了时间:“对表。现在是12点37分,我1点07分过来收电脑。”
分秒必争的态度,就差没有连秒针的读数都对上了!
夏清雅不满地嚷嚷:“哪有人像你这么小气啊??居然还斤斤计较,你大方点儿不行吗??”
被人严正抗议外加强烈谴责,靳少爷知错能改。
他点了点头,正儿八经道:“成,那我就大方点儿,1点10分。”
“……”夏清雅忍了很久,到嘴边的话才咽了回去。
好你的奸商,还真是“大方”了那么一丁点儿啊!
不管了,有电脑总比躺在床上发呆要强,反正手机也被这人给收走了,睡也睡不着,所谓卧床休息不过是挺尸而已。
看夏清雅动作迅速地打开电脑,靳宇轩的唇角微微勾起,施施然走出房间,转身就进了书房。
才坐下,就听到电脑响起了提示音,有一封新邮件。
发件人只有一个字儿:凡。
靳宇轩挑眉,那家伙?毕业后似乎就再也没有联络,今儿怎么想起给他发邮件了?这又不是逢年过节的,好奇怪。
打开邮件,只有轻松的一行字:靳,我周三要到b市了哦,到时还希望你尽地主之谊,接待我一段时间咯!
感叹号之后,是一个大大的笑脸表情,很夸张,却也透露了发件人当时兴奋的心情。
落款依旧是一个“凡”字儿。
靳宇轩两手放在键盘上,定了好几秒,只敲了一个字的回复:好。
要说这个吴予凡,还是他在剑桥时的同学,是个中美混血儿。因为长相和身材的缘故,很受女同学的欢迎。
加上医学院里本来就是男多女少,善于交际的吴予凡可以说是左右逢源。
靳宇轩和吴予凡都是医学院的高材生,专业成绩也都是拔尖儿的,甚至于教授也常常喜欢拿他们俩来作比较。
后来两人都同时选择了病毒学,却往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发展——
靳宇轩对免疫学更感兴趣,也对各种癌症进行深入的研究,常常埋头在一大堆的病历档案中。
吴予凡则更倾向于病毒学本身,还有寄生虫感染,苦心钻研那些病因能让他从中获得兴奋感。
也不知是哪位同学起的头,竟然建议让吴予凡培养病菌病毒,让靳宇轩去想办法消灭病菌,让两人用这样的方式pk。
不出意料的,吴予凡当即兴奋得举双手赞同了。
他一直都将靳宇轩视为自己在医学院里唯一的对手,除了靳宇轩外,谁都配不上和他pk。
靳宇轩压根儿就没想参加这种无聊的游戏,他学医只是因为自己喜欢,也想借着医术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却从未想过要以此来炫耀什么。
吴予凡哪里肯,每天不依不饶地让靳宇轩接招,后来更是直接用了偏激的方法,逼得靳宇轩不得不应战。
时隔多年,现在说起来都是过去的事儿了,可靳宇轩对这位故人,实在没有什么好感。
下床都会觉得天旋地转的,除了与大床为伴,就没有别的选择了。
更让靳宇轩头疼的是,她坚持不要吃药。
原因是不知道到底有没有怀孕,万一肚子里已经有那么一颗小幼苗了,贸然吃药岂不是要残害小幼苗??
靳少爷很是无语,因为夏清雅的某亲戚刚结束半个月左右,这段时间他确实勤奋耕耘,也不确定是不是真的就中奖了……
时间不够长,就是把脉也摸不出个所以然了。
况且在国外就为了这事儿上医院,好像有点儿小题大做,不过夏清雅的担心也不无道理。
纠结了半天,靳宇轩只能由着他媳妇儿去,不吃药就不吃药吧!
用了最原始的办法,多喝水,盖上厚被子发汗,吃清淡的食物,多休息。
重感冒哪儿能那么容易就好?
即便对症下药,没有个三五天,都不可能好利索了。
蜜月的最后几天里,这两人是哪儿都没去成,啥都没干成,下了游轮就是回到开罗的酒店里。
住了两天,靳宇轩当即决定提前结束蜜月,先回b市再说。
虽然夏清雅卧床休息,但是气候原因和环境也会对病情有一定的影响,还是带她回去为妙。
生病的人最大,可是生了病就各种闹别扭的人,就让人招架不住了。
夏清雅是典型的“只要我不舒服,那你也别想好过”的类型。
对着别人兴许还好一点儿,可在靳宇轩的面前,她就肆无忌惮了,把人使唤得挺爽。
“老公,渴……”
“老公,这被子太厚了……”
“老公,我冷……”
诸如此类,每天都在不停的折腾,一会儿渴了一会儿饿了,一会儿又说热了,一会儿嫌太冷了……
总之,一刻都不能消停,靳少爷就像个陀螺一样忙个不停。
这让一众随行人员看在眼里,不禁擦了擦额际的冷汗,内心里对大boss的景仰更是有如滔滔江水般连绵不绝。
这得多好的性子,才能如此百折不挠??
不但没有半分不耐烦,还能坚持每次都笑脸相迎,甚至在靳太太因为生病而烦躁使性子的时候,太子爷都淡定自若,对她言听计从。
宠老婆宠到这么个程度,也是没谁了。
熬过了几天,夏清雅的病情渐渐好转,总算对得起做牛做马的靳少爷了。
看着夏清雅的精神好了不少,靳宇轩就换着花样给她做菜,炖汤,难得她胃口好嘛!
一连好几天,夏清雅都觉得嘴里没什么味儿,尽管吃的是白粥小菜,可她也是一点儿食欲都没有。
现在好不容易开戒了,自然吃得开心。
靳宇轩坐在床边,将装着饭菜的托盘搁在小桌子上,就这么看夏清雅吃着。
不得不说,夏清雅的吃相其实是很斯文的,但速度一点儿都不慢,却不会让人觉得她粗鲁。
那一碗慢火炖好的雪梨猪肺汤,被她连汤带渣的吃得一点儿都不剩。
末了,还夸张地吧唧一下嘴:“真好喝!”
自己的厨艺能讨老婆大人欢心,这对任何一个男人来说都是件值得骄傲的事儿。
尤其是靳少爷这种“妻奴”。
“还要再来一碗吗?”拿纸巾替夏清雅擦嘴,靳宇轩淡笑着问。
夏清雅摇头,轻抚着自己已然有些微鼓起的肚子:“不要了,我都快撑死了!留着晚上再喝吧!”
靳宇轩宠溺地摸摸她的头:“那歇一会儿再睡一觉?”
女人抬起眼眸看了看天花板:“我已经睡得腰都酸了……老公,你把我电脑拿来,我想写点儿东西。”
去了一趟埃及回来,夏清雅又有了更好的构思了,这会儿只想趁热打铁,把事情都做完了,心里才能踏实。
可是靳宇轩显然不乐意。
那双浓密的剑眉又拧在了一起:“病还没完全好,不许碰电脑!”
夏清雅扁嘴,身子滑下来一些,拉高被子遮住自己的半张脸,就这么等着一双眼看着男人。
双方的视线在半空中交汇,碰撞,厮杀,战况相当的激烈。
很快的,就有人败下阵来了。
“只能玩儿半个小时,要是超过一分钟,看我怎么收拾你!”
“好嘞!!”
夏清雅答应的十分爽快,欢天喜地地把男人恭送出去,心里别提有多美了。
其实她真没想过要把一个男人征服,或是要男人对自己百依百顺才觉得是正常,只是两人的相处也就这么回事儿。
没必要把在外头那些个身份啊称呼啊什么的都带回家里。
只要进了门,一个是丈夫,一个是妻子,最简单不过了,也不必分什么主次。
男主外女主内这一套老旧的观念,在他们家是完全行不通的。
一来靳宇轩不是那么大男人主义,至少在家事方面绝对不是,他压根儿不在乎自己下班回来在厨房里张罗晚饭,也不介意拿起扫把拖把,和老婆一块儿做家务。
二则夏清雅也不是个家庭主妇,她有自己的工作和朋友圈子。
哪怕在b市的朋友不多,那也该给她足够的空间和尊重,靳宇轩也从来不会要求她如何如何。
正是因为这份信任和体谅,夏清雅才能在婚姻关系中过得格外的惬意。
因着靳家的身份比较特殊,夏清雅总是不自觉的会感受到压力,尤其是在公众场合。
总觉得自己举手投足都要格外的小心谨慎,不然被媒体无意中偷拍到什么,再添油加醋地报道出来,那就不是小事儿了。
以前的夏清雅就是单纯的一个女人,普通的职业女性,可现在不同了。
她是靳家的媳妇儿,是靳宇轩的妻子,更是靳远峰的儿媳,全国上下多少人看着!
靳宇轩为了这事儿没少给夏清雅做思想工作。
劝他媳妇儿放松一点儿,还说国民儿媳也是人,没必要把自己逼得那么紧,和原来一样就很好了。
夏清雅转念一想,也对。
本来就不是什么完美的人,这世上也根本没有完美的人,干嘛非要把自己往绝路上逼呢??
这么一想,豁然开朗了,每天该干嘛就干嘛,偶尔遇到有人跟着偷拍,夏清雅也不会刻意回避,或者做什么。
莫菲菲有句话说得很对。
靳宇轩真的把夏清雅保护得很好,才没有让夏清雅面对任何难堪的问题。
即使是当初青云诬陷夏清雅抄袭他的作品时,靳宇轩也是知情的第一时间就立刻站了出来。
“想什么呢?”
夏清雅感慨之余,靳宇轩已经下楼拿了她的电脑,又折返回来。
夏清雅回过神儿,漾出一抹甜笑:“没什么,就是想,你怎么那么久还不上来?”
靳宇轩走到床边,将电脑放在小桌上,斜睨她一眼:“小样儿,你不就是嫌我慢吗?”
从裤袋里摸出手机看了时间:“对表。现在是12点37分,我1点07分过来收电脑。”
分秒必争的态度,就差没有连秒针的读数都对上了!
夏清雅不满地嚷嚷:“哪有人像你这么小气啊??居然还斤斤计较,你大方点儿不行吗??”
被人严正抗议外加强烈谴责,靳少爷知错能改。
他点了点头,正儿八经道:“成,那我就大方点儿,1点10分。”
“……”夏清雅忍了很久,到嘴边的话才咽了回去。
好你的奸商,还真是“大方”了那么一丁点儿啊!
不管了,有电脑总比躺在床上发呆要强,反正手机也被这人给收走了,睡也睡不着,所谓卧床休息不过是挺尸而已。
看夏清雅动作迅速地打开电脑,靳宇轩的唇角微微勾起,施施然走出房间,转身就进了书房。
才坐下,就听到电脑响起了提示音,有一封新邮件。
发件人只有一个字儿:凡。
靳宇轩挑眉,那家伙?毕业后似乎就再也没有联络,今儿怎么想起给他发邮件了?这又不是逢年过节的,好奇怪。
打开邮件,只有轻松的一行字:靳,我周三要到b市了哦,到时还希望你尽地主之谊,接待我一段时间咯!
感叹号之后,是一个大大的笑脸表情,很夸张,却也透露了发件人当时兴奋的心情。
落款依旧是一个“凡”字儿。
靳宇轩两手放在键盘上,定了好几秒,只敲了一个字的回复:好。
要说这个吴予凡,还是他在剑桥时的同学,是个中美混血儿。因为长相和身材的缘故,很受女同学的欢迎。
加上医学院里本来就是男多女少,善于交际的吴予凡可以说是左右逢源。
靳宇轩和吴予凡都是医学院的高材生,专业成绩也都是拔尖儿的,甚至于教授也常常喜欢拿他们俩来作比较。
后来两人都同时选择了病毒学,却往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发展——
靳宇轩对免疫学更感兴趣,也对各种癌症进行深入的研究,常常埋头在一大堆的病历档案中。
吴予凡则更倾向于病毒学本身,还有寄生虫感染,苦心钻研那些病因能让他从中获得兴奋感。
也不知是哪位同学起的头,竟然建议让吴予凡培养病菌病毒,让靳宇轩去想办法消灭病菌,让两人用这样的方式pk。
不出意料的,吴予凡当即兴奋得举双手赞同了。
他一直都将靳宇轩视为自己在医学院里唯一的对手,除了靳宇轩外,谁都配不上和他pk。
靳宇轩压根儿就没想参加这种无聊的游戏,他学医只是因为自己喜欢,也想借着医术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却从未想过要以此来炫耀什么。
吴予凡哪里肯,每天不依不饶地让靳宇轩接招,后来更是直接用了偏激的方法,逼得靳宇轩不得不应战。
时隔多年,现在说起来都是过去的事儿了,可靳宇轩对这位故人,实在没有什么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