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混混出没
结了帐,穿上外套,简欢扶着墙壁跌跌撞撞地出了酒吧。
夜晚的寒风吹得她一个哆嗦,酒意褪去了几分。
简欢一屁股坐在门外的绿化带边沿,双手兜进羽绒服的口袋里,等着叶知秋来接自己。
“妹子,在等男朋友呢?”一声搭讪的口哨在旁边响起。
这里的酒吧治安不错,但外面路边却经常有混混出没。
简欢蹙眉,不想理会他,勉强站起来,就要回酒吧里面去,手腕却被拉住。
“我还没说完呢,怎么就走了呢?我看你酒量不错,要不咱们换个地方继续喝?”
一阵反胃涌上胸口,简欢冷声道:“放手!”
“来来,别害羞,哥哥的车就停在那里。”混混说着就强行拉扯着简欢要走。
有路人以为是*之间闹别扭,只不过多看了两眼就走开了。
“放开。”简欢用力地挣扎,连踢带踹,想要脱离他的钳制。
“装什么呀,”混混很久没见过这么正点的妞,怎么肯轻易放过,“大家都是出来玩的。”
简欢的头晕得更厉害,再也忍不住,俯身吐在了小混混的身上。
“我/操!”混混看着自己胸口的大片污秽,气得直跳脚,拽了简欢就走,“回去慢慢收拾你!”
“放开她。”低沉又极具磁性的声音骤然响起。
混混脚步一滞,扭头就看到一个三十岁出头的男人,鎏金黑的撞色领衬衫,深棕色的细领带,一套如暗夜般深沉的黑西装,外面穿着大衣,身形修长挺拔,只不过,他的脸色不是很好看。
“我说你谁啊,吃饱了撑着没事干啊?”混混往地上吐了口痰。
简欢又泛起一阵恶心,刚想甩开混混的手,左手就被一股遒劲的力道拽过去。
霍莫霆的手上戴着一副真皮手套,简欢一个踉跄,他身上一阵料峭的寒气朝她扑面而来,他的个子很高,简欢穿着平底鞋,堪堪直到他的肩头处,现在被他一拉,整个人都笼罩在他的影子里。
混混瞧见霍莫霆身后不远处的宾利欧陆,嘀咕了句“倒霉”就走了。
酒吧门口,一时间只剩下简欢跟这个拽着她手的男人。
她喝醉酒酡红着双颊,跟西装革履的他站一块,简欢觉得自己就一跳梁小丑。
不问他为什么这个时候会出现在这里,简欢挣脱了他的手,忍着晕眩感,一刻不停地就想离开。
只是,还没走两步,她就被攥住手臂拖了回去,“还想去哪?”
“不用你管。”简欢去推他的手,却反被攥得更紧。
霍莫霆扯着她走向轿车:“我送你回去。”
“不用。”简欢却像头犟驴僵在原地。
霍莫霆回过头看她,眉头微皱,“到底走不走?”
简欢不回应,垂着头,脸颊通红通红,就像个耍小性子的孩子。
霍莫霆突然就明白儿子不高兴时那又臭又倔的脾气随了谁,简直跟眼前这个女人如出一辙。
他松开了她的手,声音沉沉地,“不走你给我打什么电话?”
听着他又冷又硬的声音,简欢也觉得自己在无理取闹,她别开头,“那你走吧。”
“……”
一阵手机铃声突兀地响起来。
霍莫霆接起电话:“怎么了?你自己看着办……就说我家里有事。”
简欢趁机想要开溜,后衣领却被一把拽住。
霍莫霆那双幽深的眸子盯着她,讲电话的口吻变得很恶劣:“我雇你来当秘书,如果你连这点问题都解决不了,明天就把辞职信放我桌上……让蔺谦去,再不行就去找几个能喝的。”
简欢的衣领被扯着,冷风从领口灌入,她挣扎了几下却没挣脱。
挂了电话,霍莫霆二话不说就拎着她羽绒服的领子要拖她上车。
“你放手……放手!”简欢被拖得亦趋亦步,酒劲一上来,猛地一推。
他一时不察,整个人都踉跄了一下。
简欢从他的胳肢窝下钻过去,往后退了两步,发现他的脸阴沉下来,撒腿就跑。
明明醉得不行,但她却跑得比上学时八百米考试还来得快,冷冽的风如薄刃刮在脸颊上,只是,还没跑多远,就又被逮住了,追上来的男人拖着她就往回走。
“放开,你放开!”简欢的头胀痛,他的动作又毫不温柔。
霍莫霆到最后有些拉不住像猴子蹦蹦跳跳的女人,猛地一扯,把她拉到旁边的路灯杆子上。
简欢的后背突然抵上又细又硬的杆子,传来一阵痛楚。
夜晚的寒风吹得她一个哆嗦,酒意褪去了几分。
简欢一屁股坐在门外的绿化带边沿,双手兜进羽绒服的口袋里,等着叶知秋来接自己。
“妹子,在等男朋友呢?”一声搭讪的口哨在旁边响起。
这里的酒吧治安不错,但外面路边却经常有混混出没。
简欢蹙眉,不想理会他,勉强站起来,就要回酒吧里面去,手腕却被拉住。
“我还没说完呢,怎么就走了呢?我看你酒量不错,要不咱们换个地方继续喝?”
一阵反胃涌上胸口,简欢冷声道:“放手!”
“来来,别害羞,哥哥的车就停在那里。”混混说着就强行拉扯着简欢要走。
有路人以为是*之间闹别扭,只不过多看了两眼就走开了。
“放开。”简欢用力地挣扎,连踢带踹,想要脱离他的钳制。
“装什么呀,”混混很久没见过这么正点的妞,怎么肯轻易放过,“大家都是出来玩的。”
简欢的头晕得更厉害,再也忍不住,俯身吐在了小混混的身上。
“我/操!”混混看着自己胸口的大片污秽,气得直跳脚,拽了简欢就走,“回去慢慢收拾你!”
“放开她。”低沉又极具磁性的声音骤然响起。
混混脚步一滞,扭头就看到一个三十岁出头的男人,鎏金黑的撞色领衬衫,深棕色的细领带,一套如暗夜般深沉的黑西装,外面穿着大衣,身形修长挺拔,只不过,他的脸色不是很好看。
“我说你谁啊,吃饱了撑着没事干啊?”混混往地上吐了口痰。
简欢又泛起一阵恶心,刚想甩开混混的手,左手就被一股遒劲的力道拽过去。
霍莫霆的手上戴着一副真皮手套,简欢一个踉跄,他身上一阵料峭的寒气朝她扑面而来,他的个子很高,简欢穿着平底鞋,堪堪直到他的肩头处,现在被他一拉,整个人都笼罩在他的影子里。
混混瞧见霍莫霆身后不远处的宾利欧陆,嘀咕了句“倒霉”就走了。
酒吧门口,一时间只剩下简欢跟这个拽着她手的男人。
她喝醉酒酡红着双颊,跟西装革履的他站一块,简欢觉得自己就一跳梁小丑。
不问他为什么这个时候会出现在这里,简欢挣脱了他的手,忍着晕眩感,一刻不停地就想离开。
只是,还没走两步,她就被攥住手臂拖了回去,“还想去哪?”
“不用你管。”简欢去推他的手,却反被攥得更紧。
霍莫霆扯着她走向轿车:“我送你回去。”
“不用。”简欢却像头犟驴僵在原地。
霍莫霆回过头看她,眉头微皱,“到底走不走?”
简欢不回应,垂着头,脸颊通红通红,就像个耍小性子的孩子。
霍莫霆突然就明白儿子不高兴时那又臭又倔的脾气随了谁,简直跟眼前这个女人如出一辙。
他松开了她的手,声音沉沉地,“不走你给我打什么电话?”
听着他又冷又硬的声音,简欢也觉得自己在无理取闹,她别开头,“那你走吧。”
“……”
一阵手机铃声突兀地响起来。
霍莫霆接起电话:“怎么了?你自己看着办……就说我家里有事。”
简欢趁机想要开溜,后衣领却被一把拽住。
霍莫霆那双幽深的眸子盯着她,讲电话的口吻变得很恶劣:“我雇你来当秘书,如果你连这点问题都解决不了,明天就把辞职信放我桌上……让蔺谦去,再不行就去找几个能喝的。”
简欢的衣领被扯着,冷风从领口灌入,她挣扎了几下却没挣脱。
挂了电话,霍莫霆二话不说就拎着她羽绒服的领子要拖她上车。
“你放手……放手!”简欢被拖得亦趋亦步,酒劲一上来,猛地一推。
他一时不察,整个人都踉跄了一下。
简欢从他的胳肢窝下钻过去,往后退了两步,发现他的脸阴沉下来,撒腿就跑。
明明醉得不行,但她却跑得比上学时八百米考试还来得快,冷冽的风如薄刃刮在脸颊上,只是,还没跑多远,就又被逮住了,追上来的男人拖着她就往回走。
“放开,你放开!”简欢的头胀痛,他的动作又毫不温柔。
霍莫霆到最后有些拉不住像猴子蹦蹦跳跳的女人,猛地一扯,把她拉到旁边的路灯杆子上。
简欢的后背突然抵上又细又硬的杆子,传来一阵痛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