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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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早已习惯了暗枪与非议,白天在教室里听见的那些议论却还是会不时浮现在耳畔。他的经历被无数次摆上台面,毫无遮掩地呈现在大众视野之中,如同被一层一层剥开的果皮,连带着自尊一同被撕扯下来。
  然后满室喧哗,嘲笑四起。
  一直都是这样,他已经麻木到无动于衷。
  可当那道声音在清晨和煦的阳光下响起,站在所有人的对立面说出“我不讨厌他,也不想害怕他”的时候……
  死气沉沉的心跳还是悄悄地、隐隐晦晦地,加速了一点点。
  站在阴影里的少年黯然垂眸,嘴角勾起一抹自嘲轻笑。
  ——但他同时也明白,那只不过是稍纵即逝的零星善意。就像风无意间吹过满池死水,虽然的确会惹起阵阵涟漪,可那风来去匆匆,注定不会落入池中。
  至于涟漪悠悠回旋,最终也将归于平寂,仿佛从未发生过任何事情。
  过不了多久,她也会和其他人一样,彻彻底底地厌恶他。
  世界不存在奇迹,他不应该抱有任何期待。
  *
  【先别去竞技场,原路返回,离开长乐街。】
  眼看秦宴毫不犹豫地离开,江照年正打算继续往竞技场赶,忽然听见阿统木的声音。她把男人的钱丢在路边,撇了撇嘴:“为什么?”
  阿统木默了几秒:【你先听我的话,下一个拐角转身的时候,悄悄看一眼身后。】
  神秘兮兮的。
  江月年不明白它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只得先乖乖按着指示往回走,等终于路过拐角,在侧身时眼皮一挑,不动声色地往背后望。
  视线所及之处还是人来人往的街道,昏暗灯光肆意生长。在浑浊背景里,忽然掠过一抹极其突兀的纯白色泽。
  江月年呼吸一滞,飞快眨眨眼睛。
  那是他们校服的白衬衫。
  光影斑驳,人影重重。在惊鸿一瞥的灯火阑珊处,江月年看清那人挺拔消瘦的轮廓。
  或许是不放心让这个看上去柔柔弱弱的同学独自行走于混乱街巷,本应离去的少年居然一直跟在她身后,保持着令人难以察觉的遥远距离。
  她看不清对方的动作与神情,只瞥见他藏匿在夜色中的身形,露出校服若隐若现的白。
  房屋的影子和月光一起阴沉沉压下来,秦宴静静站在那里,把属于另一个世界的黑暗挡在身后,为她留出一片幽谧且光明的坦途。
  江月年猛戳系统,满脸的不可思议:“秦宴同学……他在保护我?”
  阿统木答非所问,语气干巴巴:【你心脏跳得好快。】
  “是吗?”
  她承认得大大方方,扬起嘴唇笑:“因为很开心啊!秦宴同学真是个好人。”
  明明承受了那么多难以想象的苦痛与非议,更何况他们两人只有过几面之交,可秦宴还是毫不吝惜地给予她力所能及的善意,像一道不为人知的影子,悄悄挡下所有汹涌的暗潮。
  真的太太太温柔了吧!
  江月年脚步轻快地往回走,耳边充斥着呼呼作响的风,因此并没有听见阿统木哼了声:【他可不是对所有人都这么好。】
  “嗯?你说什么?”
  【我说——】
  它深深吸了口气,扯着大嗓门喊:【等那小子走掉之后,你就立马赶去竞技场!动起来动起来,还想不想见到任务对象了?】
  “我知道我知道。”
  江月年自动过滤它的大嗓门,按耐不住好奇心:“木木,兽人的话,会不会有猫耳朵?”
  这时候知道叫它木木了。
  阿统木冷嗤一声,语调慢悠悠:【不止耳朵,尾巴也是有的。兽人的毛发比动物更加柔软细腻,想象一下把美少年头顶的猫耳朵握在手里,看他身后的尾巴晃来晃去,那感觉……你懂的吧。】
  江月年耳根一红,捂着脸义正言辞:“停停停!别说了,我还只是个孩子。”
  *
  穿过弯弯拐拐的街道,便是竞技场。
  据阿统木所说,这类竞技场有两大卖点,第一种是放食人巨蟒、深渊海妖一类极端狂暴的魔物互相厮杀;第二种则是让拥有一定智力水平的类人形生物在魔物进攻下挣扎求生,看他们拼死反抗的狼狈模样。
  这次的任务对象,就是第二种模式下的牺牲品。
  竞技场没有名字,表面以一处其貌不扬的小卖部作为伪装,打开后门沿着楼道往下,就能闻见若有若无的血腥味。
  江月年在路上耽搁了一阵子,这会儿竞技比赛已经结束。三三两两的看客结伴而出,挡住下行的去路,经过她身边时,总会有意无意地瞥上一眼。
  站在楼道角落的小姑娘安安静静,即使身形被墙角的阴影盖住大半,也能明显散发出与这条街道截然不同的气息。
  四周是厮杀的余烬与喧嚣嘈杂的人声,狭窄楼道中混乱不堪,她却始终安静得近乎沉默,与所有人隔开一段安全的距离,不发生任何身体接触。
  明明温和又乖顺,却叫人难以接近。
  等人潮渐渐远去,江月年便抓紧时间走下楼梯。在下楼过程中,又想起昨晚阿统木为她介绍的任务对象基本信息:封越,男性,十五岁,融合了人类与狮猫的基因。
  “别看他现在可怜兮兮的,几年后可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冷血狂。”它一边说一边啧啧叹气,“明明是最没有杀伤力的猫,打起架来却又狠又不要命,脑袋也聪明得过分。这家竞技场被警方查封后,他便流落街头独自打拼,断了一只手臂,毁了一只眼睛,染了一身病,最终凭借一己之力爬到地下世界的权力巅峰,并成为了动乱的主要发起人之一。”
  “打架厉害,人又聪明,还担任了领袖的角色,”江月年在心里小小惊叹一声,“他会不会很凶?”
  阿统木笑了笑:“这个你尽管放心。现在封越年纪很小,跟以后的形象完全搭不着边,你把他看作无家可归的小可怜就好。”
  两者谈话间,不知不觉就到了楼梯尽头。一扇深黑色铁门虚掩着露出缝隙,她向前一步,听见陌生男人不耐烦的声音:“这家伙怎么处理?看起来快不行了。”
  另一个人漫不经心地回答:“还能怎么办,简单包扎一下,扔回笼子里呗。挺过去就继续上场,死了就丢进垃圾堆——不过伤成这副德行,应该挺不过今晚吧。虽然这小子打得不错,但咱们又不缺这一个奴隶。”
  居然用了“奴隶”这种词。
  江月年不悦地皱起眉头,真想爆锤他们脑袋,然后大喊一声:大清早就亡了,白痴。
  她对长乐街一无所知,直到阿统木昨夜孜孜不倦地进行了科普,才勉强了解一些关于这里的情况。
  聚集社会上最贫穷与最混乱的住民,游走于法律边缘与灰色地带,毒品、军火与情色交易层出不穷,由于鱼龙混杂,且往往在暗处交易,通常很难受到管控。
  奴隶制度在多年前就遭到废除,长乐街中口口相传的“奴隶”,其实是指被拐卖进竞技场、黑工厂、风月场所等地的异常生物。
  一旦被贴上这个标签,就等同于丧失全部尊严,像货物那样悲惨地活着,没有身份证明、家人和朋友,无法逃跑,也得不到希望,只能在鞭打与呵斥中一点点被榨光利用价值,最后被残忍抛弃。
  江月年神色稍敛,轻轻推开铁门,终于看清屋子里的景象。
  内部建筑被布置成格斗赛场的模样,中间的空地被血污染成红色。一高一矮两个中年男人侧对着她并肩站立,在他们跟前躺着个伤痕累累的人。
  那人无力匍匐在地面,看不清长相,只能隐约辨认出是个身形瘦削的男性。
  他的头发居然是银白色泽,可惜沾染了血迹与灰尘,显得污秽不堪;一对毛茸茸的耳朵生在头顶,这会儿颓软地耷拉下垂,长长的白色绒毛有被撕扯过的痕迹,显出一块块狰狞血痂。
  上身没穿衣物,露出精瘦纤细的身体,放眼望去是苍白得毫无血色的皮肤、烫伤、鞭伤、抓痕与被利器刺破的裂痕,最显眼的,是侧腹部一块被利齿啃咬过的狰狞血口。
  仅仅是看他一眼,江月年就觉得浑身发痛。
  “别装死,快给我站起来回笼子。”
  高个子男人咒骂一声,用右脚狠狠踢在那人腹部,惹得后者浑身战栗,蜷缩着瑟缩一下。
  另一人见状笑笑:“碰他干嘛?把你鞋子弄脏了。像他这种玩意儿——”
  他一句话没说完,就听见一阵沉缓的敲门声。竞技已经结束,按理说不会再有人来,他有些疑惑地扭头转身,脸上的表情就更加纳闷。
  来竞技场的都是些寻求刺激、早就习惯了斗殴的长乐街住民,然而站在门口的小姑娘看上去不过十六七岁年纪,与周遭阴暗的氛围格格不入。
  她长相漂亮,圆杏眼,红润的薄唇微微抿起,显出柔和又拘谨的模样。这样的女孩子不应该出现在贫民聚集的街区,更适合呆在无忧无虑的温室。
  他没有闲心理会这个看上去迷路了的乖乖女,不耐烦地摆摆手:“哪里来的小孩?出去出去,别捣乱。”
  可那姑娘并没有转身离去,而是蹙起眉头轻声开口:“我不是来捣乱的。”
  她说话时直勾勾看着男人的眼睛,居然没表现出丝毫惧怕的情绪,嗓音温温柔柔,却带了不容反驳的笃定:“我要买他。”
  第3章 奴隶
  场面停滞了一刹那。
  买他?谁?这里总共只有四个人在场,她当然不可能想买下这两位竞技场负责人,唯一符合条件的……难道是地上躺着的那个死气沉沉的奴隶?
  高个子不敢置信地啧了一声,又踢了他一脚:“你要买他?这个快死的杂种猫?”
  感受到腹部传来的剧痛,封越在半昏半醒间溢出轻微呻吟,迷迷糊糊睁开眼睛。
  他意识模糊,对周围发生的一切一知半解,空空荡荡的脑海空白一片,只剩下仅存的一个念头:疼。
  他在不久前与三头恶犬进行过殊死搏斗,被咬开的破口仍在往外涌出鲜血,无止境的疼痛一点点吞噬理智。
  男人的拳打脚踢从来不会控制力道,这会儿正中他小腹中央,不仅带来五脏六腑破裂般的剧痛,也踢开了本已经结痂的旧伤。
  自己可能快要死掉了。
  为了能逃出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他曾经尝试过无数次反抗与逃离,无一例外被发现后痛打一番,几天都无法动弹。
  明明忍气吞声苟延残喘了这么久,明明每天都在憧憬着自由,可到头来拼尽一切也无法光明正大站在阳光下,直到死去,也还是在这个阴暗又恶臭的囚笼。
  如果挺不过今晚,一定会被他们扔去垃圾场吧。
  几天前死于蛇毒的精灵曾告诉他,这是他们无法摆脱的宿命。即使逃出这里,也注定只能生存在遭人唾弃的阴沟,因为他们是不被世界容纳的怪物。
  意识恍惚间,他听见熟悉的男人声音:“买他?你有钱吗?”
  另外一个满带了不屑地接话:“去去去,小孩别来凑热闹,你的零花钱可不够买奴隶。”
  他们在说什么?有人要买……买他吗?他这个半只脚踏进了鬼门关的怪物?
  封越神情微冷,嘴角勾起嘲弄的嗤笑。
  也不是没人会挑选奴隶买走,然而离开这里并非救赎,而是一场更为残酷的噩梦。来竞技场的多半是暴戾嗜血的血浆爱好者,买下奴隶的目的只有一个:厌倦了作为只能在一旁看着的观众,想要亲手尝试虐待与杀戮的感觉。
  曾有些奴隶满怀期待地跟人离开,再回来时无一不四肢残缺、奄奄一息——原来是那人玩腻了,嘱托竞技场帮忙处理尸体。
  他勉强集中意识,不让自己昏倒过去,期间听见一阵越来越近的脚步与陌生嗓音,听起来像是年轻的女孩:“不用,我就要他。”
  “既然你要买他,”高个男人脾气火爆,语气很冲,“就先把钱掏出来。这奴隶虽然伤成这样,但也是我们竞技场拿得出手的招牌,收你一万块不过分吧?”
  听见这话,跟前的女孩果然露出了诧异的神色。
  一万并不算多,对于贫民窟来说却算是个不小的数目,更何况是放在封越身上,这价钱就更加高得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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