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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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这时候才解释:“那群术士,早就有人注意到你。”
  果然,是术士专门救起他,一看是这么瘦弱的小孩,都十分惊讶。
  打头的术士有些年岁,看起来五六十,仙风道骨的模样,他捋捋胡子,问:“小孩,是你把术符贴回去的。”
  洲玉声若蚊蚋,说:“是。”
  术士探查他身上的天赋,问些诸如他眼睛怎么回事的话,洲玉的回答,声音嘶哑又小,显得很怕生。
  术士拍拍他的肩膀,说:“好孩子,多谢你,和我们一道进城吧!”
  术士测出来洲玉身上的天赋,是低等的,乃至微弱到可以忽视,这很正常,除了洲玉刚出生时的预兆,根本无人能看出他身上潜藏的天赋。
  所以系统不怕洲玉像刚出生那样,遇到善妒的术士,被弄死。
  不过有件事,系统倒挺好奇。
  它问洲玉:“你怎么不大点声,有底气点回答?”
  洲玉愣了愣,脑海里回:“你以为所有人都有荣幸,像你一样听到小爷的声音吗?”
  系统:“哦。”它就不该多嘴。
  此时,那辆刚刚处于风暴中心的马车,车帘被掀开,一张娇俏的脸庞出来,晴姬今年八岁,她有点受惊,小脸蛋白白的。
  看到洲玉,她脸上挂起笑:“原来是你救了我,你叫什么名啊?”
  洲玉低着头,布巾下的眼睛疯狂转动,小声说:“洲洲洲洲……”
  晴姬对洲玉莫名有好感,对那年长的术士说:“刘叔,让洲洲和我一起上马车好吗?我好害怕!”
  洲玉身板小,声音小,看不见眼睛的下班张脸雌雄莫辩。
  刘叔误以为洲玉是女孩,拍拍洲玉的肩膀,说:“好孩子,和小姐一起坐车吧,方才累着你了。”
  能坐车干嘛要走路?
  洲玉欣然应允,登上城主小小姐的车。
  车内的豪华令洲玉差点移不开眼,除了晴姬,还有一个贴身伺候的仆妇,晴姬对他很大方,立刻把布娃娃让出来给洲玉玩。
  洲玉反应过来,他被他们当做女的。
  不过这不算坏事,他很快明白,只有是女孩才能坐上车,抓着布娃娃的手脚,摆弄着玩。
  系统:好没节操一男主!
  晴姬一直盯着洲玉,找他聊天。
  但洲玉脑海里很能哔哔,现实里是个闷葫芦般,好半天才应一两句。
  晴姬却不嫌他烦闷,一直盯着他的鼻子和嘴唇,越看越觉得喜欢,小女孩对表达喜欢很简单,问:“你无家可归吗?以后都住在我家好吗?”
  洲玉这时候不闷,一口应承:“好。”
  系统:“……”
  它想,这小小年纪,就挺会骗小女孩,是天赋技能吗?
  进城主府后,青州城城主刘辞知道洲玉帮了大忙,否则女儿被掳走,或者被吃了,令他难以想象,城主府本就大,人口也多,不介意城主府多养一个人口,答应让他住进来。
  就这样,洲玉出城一趟,身份顺利镀金,变成小姐的救命恩人,住到城主府,这只是开始。
  紧接着,他要借用城主府的资源,增加活下来的技能。
  当然,当天晚上,他并没有松懈。
  他偷偷用几块梅花饼,和几个城主府的小婢打好关系,小婢们对这个蒙着眼的小姑娘很有好感,却也好奇他眼睛怎么了。
  洲玉抿着嘴唇,严肃地说:“我这是烈日目。”
  小婢问:“什么是烈日目?”
  “有人天生视觉之锐,称烈日目,目视之处,能灼干柴,融坚冰,可惜烈日不得凡间所用,若擅自取下布巾庇护,则双目失明。”
  小婢们惊奇,这就是小姑娘能隔布视之的缘故啊!
  这种说法一传十,十传百,何况,众人皆知,救了城主府小姐的孩子,蒙着眼睛,仍能视物,不会作假。
  “烈日目”变得有影有迹。
  刘辞疑虑,请来医士为洲玉诊断,医士听说“烈日目”,怕自己不认识“烈日目”反遭嘲笑,信誓旦旦,为“烈日目”再贡证据。
  世界本就术法异能相伴,由此一来,“烈日目”就更容易被人接受。
  亲眼看着洲玉蒙着双眼自由行动,不需装盲,系统感慨,“皇帝的新衣”,真是太好用的路子,还不是它为洲玉想的,是洲玉自己提的。
  城主府外,设有供总角稚儿习字之学堂,叫集学所,城内许多富贵人家,都把孩子送过来,洲玉得以靠恩情,在这里习字。
  他这人,外表看起来很沉默,实际上脑海已经和系统说千百遍:“我太厉害了!烈日目,那群傻子都信了哈哈哈哈!”
  “亏我能想出烈日目,我是世界第一天才!”
  “第一!”
  系统烦不胜烦,想屏蔽吧,又怕他和上一次一样哭得不能自已。
  何况它答应的事,就没反悔,程序怎么能反悔呢?
  过几天,洲玉终于不再唠叨这件事,因为他学会写自己的名字,不厌其烦地写着。
  突然,他好像想到什么,把笔一撂,说:“刘晴说她姓刘,问我是不是姓洲,我姓洲吗?”
  刘晴就是晴姬。
  系统说:“你姓王。”
  “呸,”洲玉对这个姓氏厌恶至极,“王家那一家老小,迟早得死,我不要姓王。”
  对话到这里,沉默下去,洲玉想了又想,突然问:“那些平时在天上飘的,他们叫鱼的东西,是哪个字?”
  系统想了想,说:“是‘云’吧?”
  “对,云,”洲玉问,“怎么写啊?”
  系统说:“你手上那千字文,第五列第一个字,那句云腾致雨,露结为霜,第一个字就是云。”
  洲玉盯着“云”字,兴奋地说:“这么容易写,那我姓云!”
  “云洲玉”这三个字,他再写一遍,不由沉迷于起名之事,手上的笔,叫二云,纸叫三云,窗户叫四云,鞋子叫五云……
  过了会儿,系统问:“一呢?”
  云洲玉磨磨牙,咧开嘴笑了:“我早就觉得戏桶很难听了,没素养。”
  系统:“?”
  云洲玉说:“就赐你新名,一云吧!”
  系统忍了忍,没忍住:“你以为你很有素养吗?”
  云洲玉“哼”的一声:“老大赐给你,你还不高兴?这样吧,千字文里哪个字和‘一’音差不多,你挑一个,不然我就叫你一云了。”
  系统心里翻个白眼,不以为意。
  结果一整天,云洲玉在脑海里就没停过:“一云一云一云……”
  刘辞看他练字认真,字也越来越漂亮,把晴姬都带得喜欢写字,很是欣慰:“这孩子,性格很稳重,话不多,能陪着晴姬,很好。”
  云洲玉接受夸奖,面上沉默,脑海里:“一云一云一云……”
  术士教他和晴姬最基础的术法,云洲玉一下就会,为晴姬着想,他假装不会,从零开始学,术士感叹:“不骄不躁,若天赋高些,并非凡子。”
  云洲玉接受夸奖,面上沉默,脑海里:“一云一云一云一云……”
  集学所教习齐射,孩子们坐在小马驹上,没一会儿就受不住,纷纷下马,只有云洲玉能在马上坚持到最后,布巾盖住他的眼睛,却掩不住他愈发精致漂亮的鼻子嘴唇,他搭弓,射向靶子的箭,正中红心。
  守卫无不称赞:“这孩子定是好苗子,又有种老大成的感觉,如果不是女孩就好了。”
  云洲玉接受夸奖,面上沉默,脑海里:“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
  ……
  系统认输:“对不起,我错了。”
  云洲玉:“一云一云……嗯?错在哪?”
  系统虚弱地说:“存以甘棠,去而益咏。千字文你也都学了,我就挑‘以’吧。”
  云洲玉兴奋道:“以云?确实好听,这个名字我喜欢!”
  以云:“呵呵。”
  第一百二四章
  智能储备调整光脑系统-α,有了新的名字:以云。
  云洲玉刚从马场出来,在这场“唇枪舌战”中取胜,他难免得意,唇畔挂着一抹不明显的笑。
  这一年,他十岁。
  他男扮女装,在城主府骗吃骗喝三年。
  作为恩人,他在城主府的一应用度很是不错,有一间自己的小房间和小院子,还有一个照顾他的小婢,人人都叫他洲洲小姐。
  后来,因为他在集学所优秀的表现,晴姬很喜欢他,经常在城主刘辞为云洲玉说好话,他的住处搬到晴姬的院子,成为晴姬的陪读和陪玩。
  比起三年前乞丐模样,现在吃食好,云洲玉身板子挺直,往上窜不少,和十一岁的晴姬一样高。
  他脸上线条滑润,鼻子不再秀雅,隆起的弧度隐隐英气,他嘴唇嫣红,面若桃腮,露出的五官娇嫩鲜妍,精致漂亮,又常梳着双环髻,两边各垂一道红穗子,身上衣裳也是红白色交替,与晴姬站在一起,晴姬是温柔的美,他很是艳丽,各有出彩。
  仆从们常小声讨论云洲玉,一个眼光毒辣的老妈子说:“可惜,洲洲小姐这双眼睛,若是露出来,定能瞧得男子走不动路,骨头都酥掉。”
  云洲玉听说后,问以云:“为什么说男人见我的眼睛就走不动路?”
  以云回:“因为男子好色。”
  云洲玉“切”了声:“我也是男的,我就不好色,真想不通,女的有什么好?”
  事实上,云洲玉自认为没人比他长得好看,世界也就不存在“美色”。
  以云给他盖了个戳:狂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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