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陛下读心后发现他是恋爱脑 第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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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这语气急切了些,与他平素冷淡的表象截然不同。
  迎着花宜姝惊讶的双眼,他冷静下来,却又抿了抿唇不知该如何开口,片刻后才盖住了花宜姝的手,说道:“不是歹毒,是智慧,对付贼人,太过光明是大忌。”
  【啊啊啊朕说起话来怎么又是这样硬邦邦的?】
  【你怎么笨嘴拙舌的,你没看出来花宜姝有些难过吗?】
  【可是温柔体贴好难,朕就是学不会。】
  【朕应该这么说,花宜姝你从小就过得不好,所以你把人想得更坏一些,你使出的手段更卑鄙些也没有错,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对付卑鄙之人,就要比他们卑鄙百倍,否则被无辜被他们害死之人情何以堪?】
  【对!就这样说!】
  李瑜动了动唇,似乎想要开口,然而下一刻又顿住了。
  【等等,这么说来,不就是在提醒花宜姝以前的苦日子?这不是在借人伤疤?】
  【不行不行!】
  花宜姝眼睁睁看着他纠结半天然后无奈放弃。忍了又忍,终于忍不住噗呲一声笑了出来。
  而以此同时,她心里冒头的一丝丝羞愧,就跟烟雾一样,见了光就消失了。
  真是,她刚刚在想什么?李瑜的心性是比她光明,这没错。可难道她这样狡猾的人就不好吗?狡猾有什么错?不,不对,她这不叫狡猾,这叫聪明,这叫机智!她很好,她不比任何人差,所以她刚刚为何要觉得羞愧,着实没必要!
  就像小处子心里想的那样,她这样就很好,没有更好的了。
  思及此处,花宜姝心里高兴,身子也仿佛柔软了,她软软地倚靠进李瑜的怀里,捏着他的手开开心心地把玩。
  李瑜垂头看她一眼,一眼又一眼。
  【她靠得好近啊,她会不会听见朕的心跳?它也跳得太快了,真丢人。】
  【话说,花宜姝今日好温柔,她从来没有待朕这样温柔。】
  【是出了什么事吗?】
  花宜姝心想能出什么事,姑奶奶被你夸得高兴了,不可以么?
  【朕知道了!】
  花宜姝:……不,你一定不知道。
  【花宜姝一定终于发现她对不起朕了,所以她在补偿朕!】
  花宜姝:???
  【哼哼,她一次两次地勾引朕,却又不和朕这样那样,她太坏了,所以她现在终于知错了。】
  李瑜的心声中有一种大仇终报的痛快和得意。
  【哼,她想得美,朕这次不会轻易上钩了!】
  【这一次朕要争口气,朕要反过来勾引她!勾得她欲罢不能,然后朕再甩手离开~!】
  【急死她嘻嘻嘻嘻……】
  花宜姝:……
  我倒要看看你要怎么反过来勾引我。
  她等啊等,等啊等,等得都有些着急了,忽然发觉额头一热。
  李瑜在她额角用力亲了一下。
  花宜姝:哟呵,有进步,可算是主动一回了。
  她继续等,谁知等来等去,没等来李瑜勾引的下一步,只等来一句……
  【嘻嘻嘻嘻怕了吧,朕厉害吧!还不赶紧求饶。】
  花宜姝:……
  是的呢!好厉害,真厉害,太厉害了!妾身好怕好怕哟~~
  傻子!~
  她心里这样想,她伸手抱紧了李瑜的腰。
  眼睛悄悄往上抬,看不见李瑜的脸,只看见他的一截耳朵,红得像涂了胭脂。
  第48章 动心,我不可能喜欢李瑜……
  安墨又在船上乱逛的时候, 碰见了换岗休息的林侍卫。
  林侍卫手里拿着一包银子,正要从舷梯下去,抬眼看见安墨, 便道:“你也要下去?”
  安墨摇头, 自从没有萧青陪着,她就再也没有下过船了,胆子小怕自己又被拐了。因此每次大船停靠, 她都只站在船舷上看看。
  林侍卫也算是安墨的熟人了,毕竟如今是在船上又不是在宫里, 因此平日里侍卫们和侍女们并没有完全分隔开,再加上安墨不必干活,每日闲着没事就是瞎溜达,自然就结识了船上不少人。
  林侍卫也不是头一回瞧见安墨一眼渴望地朝岸上张望了,想起她是夫人认的妹妹,再一想夫人和陛下恩爱, 他便道:“我要去买东西,你要是也去, 不妨和我一块, 这地方人生地不熟, 咱俩也算能互相有个照应。”
  林侍卫嘴上说着互相照应,实际上他身材高大又有武艺,而安墨单薄瘦小跟小鸡仔似的, 究竟是谁照应谁一目了然。然而安墨并没有那么细腻的心思,听林侍卫说互相照应,她也就信了,犹豫两秒就答应下来,匆匆跑回去拿了银子又跑出来, 两人便结伴下了船。
  这次停靠的地方是个小镇,沿着汉水建立的城镇,靠着水上运输商贸,在经济上相对于那些远离大河大湖的城镇要更繁华热闹些。虽然安墨见识过远比这发达百倍的现代社会,但是也不妨碍她欣赏封建社会的建筑风情。
  更何况船上都呆腻了,现在能下船玩,安墨瞬间就感觉自己呼吸到了更加自由的空气。
  而对于林侍卫而言,小镇虽然比不上岳州和沔州这样的城市,跟京都更是远远无法相比,但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风土人情,他下来看看也算增长见识了。还能买点新鲜玩意儿回去送家里亲人。
  一个是“没见识”的现代人,一个是“没见识”的京城勋贵子弟,两人的购物目标恰巧撞一块去了。
  “安墨你看这个买给我娘合适不?”
  “不成吧,你掂掂重量,这么轻一看就是包金的。”
  “林子欢,你看这个布料,颜色好漂亮,拿来做衣裳怎么样?”
  “不大好,这种色过两回水就掉没了,到时候比旧衣还难看。”
  安墨手里拿着的是一块竹青色的料子,这种青色不是春芽出土时那种嫩绿的颜色,而是像老竹子,是一种稍显暗沉的青色,以安墨现代人的眼光看,颇有种高级感,布料摸起来也挺耐脏耐操,十分适合她这种到处溜达的人。听见林子欢这么说,她迟疑起来,“不至于吧,洗两次就掉没了?”
  林子欢:“你别不信啊!到时候后悔可别来找我。”见安墨舍不得,他就道:“你真喜欢这个色,赶明儿我写信到京里,让我舅舅给你留几匹,保管比这个料子好。”
  安墨就问:“你舅舅是卖布的?”
  林子欢就忍不住笑了,他挺直腰杆,颇有些自豪道:“我舅舅是工部侍郎,织造局就归他管,莫说是这些普通料子,就是那最上等的云锦,我也能给你弄到手,就看你能不能出得起银子了。”
  安墨震惊地瞪圆了眼睛,不太相信,“你舅舅是工部侍郎,那你爹是谁?”
  提起出身,林子欢就不大好意思了,他小声道:“我爹就是……永昌伯。”那个吃喝嫖赌、闹了好多次丑事的永昌伯。
  还真是勋贵子弟!安墨惊住,她还以为这种门外站岗的侍卫都是普通平民呢,没想到出身这么好!她颇有些新奇:“既然如此,那你能继承爵位吗?听说你们这样的勋贵子弟吃穿不愁,为什么要去当侍卫呢?”换做安墨她就不乐意,在家里吃吃喝喝多自在,跑去当侍卫又苦又累还可能有生命危险。
  林子欢点头。永昌伯是世袭爵位,只要他不犯大错,将来就能继承爵位一辈子靠着朝廷给的俸银以及自家庄子的产出吃喝玩乐。他的父亲,现今的永昌伯就是这么过来的。但是他不乐意过这样的日子,他不想像他的父亲那样一辈子无所事事做个纨绔。于是他道:“当侍卫有什么不好?我跟你说,做御前侍卫可风光着呢,俸禄高,活儿清闲,多干几年,没准将来还能升官做个统领将军的。”
  他生怕别人将他和那种只会靠着祖宗荫蔽吃喝嫖赌的纨绔子弟联系到一块,又赶紧道:“御前侍卫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当的,似我这种普通勋贵出身的,入了北衙之后只能做个小兵,想要走到御前,每日都要辛苦练功训练。”他拍拍自己挂在身上的刀,“我从前每天挥刀,练得两条胳膊都差点废了,才入了主子的眼。我们还得学骑射,每日奔行数百里,大腿根都磨破了,流了血又结痂,结了痂……又、撕裂……”
  他本意是想告诉安墨,叫她不要以为他是靠家世走到天子身边的,谁成想提到大腿根磨破时对上安墨那满是好奇的干净双眼,忽的就结巴起来。
  安墨见他说着说着就停住了,忍不住催促,“哎你继续说呀。”
  林子欢当即移开视线,一边盯着摊子上的布料一边又说了几句,才下了总结,“总之我是非常努力地挣事业,将来我是要当统领的。”
  安墨听完了青年人踏入职场后的艰辛以及对未来的憧憬,再想想这人是个有钱有权的富二代还如此努力,顿觉十分欣赏,“你真厉害,像你这样出身好还努力的人,实在很难得。”
  安墨不咋动脑子,所言所行就是她当下心里真正想的,所以她说出口的话也显得格外真诚,林子欢一下就看出她是真心实意的,并没有因为他是永昌伯的儿子就对他有所偏见,他顿时更加热切了,忍不住又说了些真心话。
  “大家都知道我父亲为人不大好,我母亲过得也艰难,所以我更要争口气。”他父亲是个混账,京城里所有人都知道,倒也没必要藏着掖着。他爹那样人实在靠不住,他就只能自己努力成为母亲弟妹的靠山了。“只有自己做出事业,才能庇护家人,才不至于庸庸碌碌过这一生。”
  谁也不知道他爹将来会不会惹出祸事来,他要是也靠着他爹,将来他爹要出了什么事,那他们一家子都完了。只有他努力做出一番事业,自己有立足之地,将来才有机会力挽狂澜。
  不得不说,林子欢为自己家操碎了心啊!
  而安墨听完了这番话,只觉大受震撼。连林子欢这样一个有钱有权的富二代,都要跑出去努力打工做事业,她这样无权无势还有致命缺陷的外来户,还有什么资格做咸鱼?
  这两人站在摊子前许久也不买东西,早就引起了一些路人的注意,此时见他们一个低着头红着脸,另一个仰望着他满脸敬仰,当即大声笑道:“快瞧,那小夫妻多恩爱!”
  恩爱小夫妻?在哪里!
  两人立刻回神,齐齐东张西望,结果只瞧见普通行人走过,哪里有什么恩爱小夫妻?
  磕不到糖的两人不约而同转回脸,看见彼此脸上相同的失望,都有一种碰到了知音的惊喜感。
  东西买得差不多,两人沿路返回。
  林子欢问安墨,“主子又去夫人那儿了,你难道不用跟着伺候吗?”
  安墨摇头,“他们在一起总关上门独处,不用伺候的。”哪怕伺候,也轮不到没有业务水平的安墨啊。
  总关上门独处?这话里头信息量可大了。林子欢想象了一番,脸上不觉挂上了迷之微笑。
  安墨也想象了一番,脑海里蹦出霸气色.情妖媚a和面瘫纯情冷淡o的画面,发觉自己不对劲起来。
  两人上了船后各自分开。安墨好不容易下了回船,然而回去后忽然对刚买的东西失去了兴趣。
  她坐在窗前盯着夜幕降临的景象,听着外边拉起船锚重新启程的动静,心里想着却是林子欢说的那些话。
  “林侍卫说的,真是好有道理啊!靠山山倒靠人人跑,虽然现在花宜姝爬到了夫人的位置,还捏住了男三的心。但万一有一天她被发现了呢?那我们两个不就玩完了?”
  安墨皱起眉头,她可不想死,她还幻想着有一天能够穿回去,但总这么咸鱼下去也不是办法。“可是我又不能做侍卫,我能做什么事呢?”
  安墨把自己的技能扒拉一遍。长得一般,才艺……会敲鼓算吗?好像没什么用。体能……只是个学校长跑冠军又不是世界长跑冠军,这里的武林高手随随便便一个轻功就能超越她。读书……别说古代女人不能考科举,就算能,她也不觉得自己有本事考上。做肥皂做玻璃赚钱?穿越女必备!可是她不会啊!背诵李白杜甫的诗装逼?不提道德问题,光是想想那个场面她就尴尬得浑身起鸡皮疙瘩。
  安墨想了半天,伤心地发现自己就是个干啥啥不行的废物大学生。
  她迷茫起来,难道就这么咸鱼下去?
  可这时候,林侍卫在职场拼搏的努力以及目标明确的职业规划又在她耳边响起。安墨重新振作精神。
  林侍卫长得人高马大,所以他可以当侍卫,但我也不是很差嘛,只要我找到自己的长处,一定也可以靠着自己在这个世界安身立命的。
  安墨仔细回想来到这个世界后发生的一切,然后她发现,自己似乎没怎么努力过,唯一做对的一件事就是跟对了花宜姝,一路上都是跟着花宜姝的指挥往前冲。兜了半天,问题又回到了开头的那个,她是靠着抱对了大腿才能有今天吃穿不愁的咸鱼日子。
  安墨又皱起了眉头。
  但不过片刻,她眼睛又亮了。对啊,她是穿书的,她最大的金手指其实是这本书啊!既然她的长处是抱大腿,一条大腿不够结实,那她多抱几条大腿不就稳了?没准将来大腿们还可以彼此互相照应呢!
  安墨脑子里不由冒出了一个奇妙的画面:几条大腿狭路相逢,同时感应到了对方身上大佬的气场。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大佬们对这些有可能威胁到自己的人都产生了深深的警惕,毕竟大佬都很精明。正在这时,大佬们忽然发现了一件事。
  “啊,原来你是安墨的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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