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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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章 许如心没想到事情会发展……
  许如心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一步。
  按着她原定的规划,于家人看到她特意提来的肉和酒,哪怕不对她另眼相待,起码不会拦着她和许小芽见面和说话。
  而只要她能见到许小芽,局面轻轻松松就会被她一手掌控。许小芽根本不是她的对手,还不任由她拿捏?
  可许如心低估了于家人对许小芽的维护。或者说,许如心从未想过,有朝一日在她欺负许小芽的时候,竟然会有人站出来帮许小芽说话,反过来一起对付她。
  这些年肆意欺压许小芽欺负惯了,乃至于许如心根本就接受不了如此大的落差,一时间心里又是难受又是委屈,忍不住就实打实的落了泪。
  明明许小芽而今享受的待遇,应该是属于她的呀!许大娘、许大嫂她们维护的人,也应该是她才对的呀!
  然而,都被许小芽抢走了,抢走了。
  泪眼朦胧的看向于书楷,许如心哭的很好看,也很楚楚可怜。
  于书楷却是一眼都没多看许如心,兀自从一旁断了一盆水,仔仔细细的开始给许小芽洗手。
  怎么也没想到于书楷居然会帮她洗手,许小芽连忙挣了挣。
  “别动,墨汁不好洗掉。”握着许小芽的手,于书楷语气温和,动作很是认真。
  许小芽瞬间涨红了脸,小小声的说道:“我自己来。”
  于书楷便不说话了,只一味低着头,轻柔的帮许小芽搓着手指头。
  这般举动无疑便是必须他来了……许小芽不再挣脱,红着脸乖乖站在那里,视线落在于书楷轻轻握着她手的双手上,眼底满是藏不住的幸福。
  许如心不敢置信的瞪大了眼睛,整个人如遭雷击,陷入了前所未有的迷茫之中。
  怎么可能?于书楷明明是喜欢她的呀!当初于家上许家提亲,不管她要多少彩礼,于家都照单全收,不就是因着于书楷非要娶她?
  那么现下又是怎么回事?就为了气她、给她难堪,于书楷竟然故意装给她看?
  “咦?四弟妹怎么手上沾了墨?”于大嫂诧异的问道。
  农家人可不敢随意触碰笔墨纸砚,像于书楷的东西,于家其他人都是敬而远之的。
  顺着于大嫂的喊叫,许如心也注意到了许小芽手上的墨汁。
  毫无预兆的一个念头忽然就闪过脑海,许如心差点尖叫出声。
  不可能!决计不可能!
  就在许如心拼命否认自己猜想的时候,于书楷开口了:“娘,我在教我娘子认字。”
  “什么?认字?”于大嫂直接跳脚了。开什么玩笑?读书人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能当的?而且还是教许小芽,她们这些嫂嫂在于家可没这个待遇,这许小芽未免也太张扬了吧!
  于大娘倒是觉得没什么。这三日下来,她对许小芽还是很满意的。而且想也知道,许小芽不可能自己主动提出要识字,那么就肯定是于书楷的决定了。
  于书楷要做的事情,于大娘从来都不会反对。更别说于书楷不只是简简单单的读书人,于书楷早已经自己能赚银子,在于家有着绝对的话语权。
  是以,于大娘只是稍稍惊愕,便接受了这个事实。
  “啧啧,娘,四弟对四弟妹还真是好。”带着满满的酸意,于大嫂凑到于大娘面前说道。
  “老四不对他媳妇好,对你这个大嫂好?”没好气的白了一眼于大嫂,于大娘是真觉得于大嫂很没有眼力劲儿,说话也各位的讨人嫌。
  “大嫂,不然你跟大哥说说,让大哥以后多学学咱四弟呗!”于三嫂心里也酸,可她不能说。再者,她这辈子都没想过读书识字,以后也没这个打算。于是乎,她不客气的将矛头转向了于大嫂,故意挤兑于大嫂道。
  摆明了会得罪于书楷的事情,她才不会做。也就于大嫂这种蠢的,才会当面瞎嚷嚷,真是无可救药了。
  “你大哥又不会认字!”全然没有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于大嫂瘪瘪嘴,煞有其事的回于三嫂道。
  “那大嫂你酸什么酸?人家四弟愿意教四弟妹认字,又没碍着你什么事……”轻哼一声,于三嫂不留情面的讽刺道。
  “那也不关你的事,要你管我?”于大嫂双手叉腰,就跟于三嫂吵了起来。
  于大娘是懒得理睬于大嫂和于三嫂之间的吵闹的。这两妯娌但凡找到机会就开掐,也不是一回两回了,于大娘的耳朵都听出茧子了。
  于书楷和许小芽就更加不会参与其中了。
  许小芽是性子老实,根本不会跟人吵架。于书楷则是只要不惹到他,他轻易不出手。此刻于大嫂和于三嫂的矛盾和冲突明显已经转移,更多的是互相在泄私愤,于书楷自然是权当没听见了。
  于家人自成一派,不管是吵架还是没吵架,都没再理会许如心。而许如心本人,彻彻底底不知道该如何应对眼前的局面了。
  “锦言媳妇?”隔壁王大娘已经在墙/根/下站了好一会儿,却始终没有等来许如心的身影,当即再度开口喊道。
  许如心抿抿嘴,再也不想在于家院子里多呆片刻,脚步/凌/乱的跑回了王家。
  王家院子里,一见到许如心出现,王大娘的视线立刻落在了许如心的双手上。
  再然后,王大娘愕然发现,许如心竟然是双手空空回来的!
  怎么可能?刚刚许如心不是还在往于家送东西,说那些都是许家给许小芽准备的?
  王大娘本以为,许家为许如心准备的好东西肯定比许小芽的多……
  “娘,我先回屋了。”眼下的许如心因着大受打击并不是很想跟王大娘周旋,直接就回房关门,躲了起来。
  王大娘的脸色变了又变,到底还是顾及颜面,没有朝许如心张嘴要东西。
  不过如此一来,王大娘对许如心的不满就越发多了。
  待到王锦言回来,早早守在门口的王大娘轻叹一声,幽幽的说道:“锦言,你媳妇回来了。”
  王锦言脚步一顿,面上并无太大意外:“娘,晚饭做好了吗?”
  “好了,就等你回来了好开饭。”王大娘的语气立刻就恢复了温柔,满脸关怀的跟王锦言话起了家常,“锦言你去把你媳妇叫出来。她从下午回来就躲进屋里一直不肯出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娘家受了什么委屈。我听着好像是许家给隔壁送了肉和酒,却没给她带……”
  要说许家给许小芽带东西,却不给许如心带,王锦言是不相信的。这其中,只怕还有别的事情。
  然而,今日的王锦言并不是很想去哄许如心。
  “娘,我饿了。”只字不提许如心,王锦言大步走向堂屋。
  并未收到预期的反应,王大娘倒也没有失望,只是很快就转移了话题:“好,娘这就去厨房把饭菜都端出来。”
  许如心虽然人在屋子里,却也并非全然没有关注院子里的动静。她之所以一直不愿意露面,既是不想单独面对王大娘,二就是在等待王锦言的回来。
  按着许如心的打算,只要王锦言回来,她就找王锦言学读书、学识字。许小芽那么愚笨的人都有于书楷教识字,她的夫君可是才学远甚于书楷的王锦言,又岂能认输?
  只不过,王锦言明知道她在屋子里却没有来找她,是因着昨日她擅自回娘家而生气?
  意识到这一点,许如心不禁有些急了,顾不上继续拿乔,当即自己从屋里走了出来。
  “锦言,你读了一天的书,辛苦了,赶紧多吃点。”权当没有看见许如心,王大娘全副心思都放在王锦言的身上。
  “娘也吃。”王锦言说着还主动帮王大娘夹了一筷子菜。
  “好,好,娘也吃。”王大娘深感欣慰,不由就笑了。
  眼前王家母慈子孝,画面很是美好,偏偏许如心看的尤为刺眼,也颇感伤心。王家根本就不够重视她!对比许小芽在于家的待遇,她……她……
  “我明日就要去私塾了,你一个人在家好好照顾自己,别什么活都抢着干,受了委屈也别忍着,随时都可以去私塾找我,记住了吗?”同一时间,于书楷正拉着许小芽仔细叮嘱。
  “我本来也没干什么活。”许小芽声音很小,着实有些心虚。这三日她哪里干什么活了?连家里的碗都没有洗过,就只吃了。
  “你怎么就没干活了?你不是亲手给我做了两套中衣?”于书楷是真的服了许小芽的本事和能耐。
  他完全是为了让许小芽安心给她自己做衣裳,才会提出要一套中衣。哪曾想到许小芽愣是给他做出两套来,直让于书楷当面冲许小芽竖起了大拇指,完后又跑到于大娘面前对许小芽好一顿猛夸,逗得于大娘眉眼带笑,连连称赞。
  “这都是应该的。”给于书楷做衣裳,出自许小芽的心甘情愿。亲眼看到于书楷穿上她做的中衣,许小芽实打实的满足,小心翼翼的藏起了这份不为人知的窃喜。
  第22章 “确实是应该的。你可是……
  “确实是应该的。你可是我娘子耶!”于书楷看得出来,比起给她自己做衣裳,给他做中衣带给许小芽的成就感反而更大。毫不遮掩的,于书楷表达了自己对许小芽的肯定。
  许小芽顿时就笑了,笑得很开心,不带丁点敷衍和惬意的那种开朗笑容。
  于书楷当即也跟着勾起了嘴角。越是跟许小芽相处,他就越是发现,他的这位媳妇是真的很实诚,一颗赤子之心尤为单纯和干净,美好的让他心仪,也越发的向往。
  “不过呢,你可别忘了我之前提醒你的,以后在家里干活可以,但是不能抢三位嫂嫂手里的活。”虽然很喜欢许小芽的单纯和善良,可于书楷并不希望许小芽回归以往成日被使唤干活的境遇。跟许小芽是否习惯无关,只因他不愿意,也舍不得。
  “我知道的。你说的话,我都有好好记着。”许小芽点点头,认真回道。
  “乖。”于书楷宠溺的摸了摸许小芽的脑袋,笑道,“等我下次放假,带你去镇上买好吃的。”
  “我不要。”许小芽鼓了鼓脸,摇摇头。哪怕很清楚的知道于书楷有银子,她也不能乱花。
  “那就以后再说。”于书楷想要送的东西,就没有送不出去的。哪怕不是好吃的,于书楷也肯定能找到其他东西等价更甚至是加倍的送出去。所以,他根本就不着急,反而最不缺的就是耐心。
  许小芽很好说话,也很实诚。听于书楷不再提此事,她认真点点头,便真的将此事揭过了。
  次日,于书楷难得没有拦着许小芽起床,放任许小芽起早去厨房做了早饭。
  等于大娘起来,一眼就看到正在厨房里忙碌的许小芽,顿时有些诧异:“老四媳妇,怎么是你?”
  “娘,您起来啦?早饭马上就好了,您先等等。”许小芽一边给灶里添柴,一边回道。
  “我不急。”摆摆手,于大娘先是看了看许小芽准备的早饭,眼中闪过满意,随即又解释道,“今日本该是你三嫂做早饭。你可以不用抢着干,等你三嫂起来了再做。”
  “没事的。今日夫君要起早去私塾,我先把早饭做了,夫君待会起床就不用匆匆忙忙太赶了。”今天是许小芽嫁来于家的第四天。头三天正好于家三位妯娌一人做了一天的饭,许小芽大致也摸透了三位嫂嫂的干活风格。
  像于大嫂是个风风火火的性子,做什么事都特别快,也特别急。于二嫂则是多做少说,不管干什么活都很稳,也特别让人放心。
  于三嫂应该是于家三妯娌中最会偷懒的人了。
  倒不是说于三嫂什么活都不做,事实上只要是分给于三嫂的活,于三嫂都会做。但于三嫂每每都是拖到最后一刻才做,而且还是不慌不忙、慢悠悠的做,全然不会顾及其他。
  就拿今日的早饭来说。于三嫂并不会像于大嫂和于二嫂那般提早起床,只会按着自己平日里的起床时间,等睡饱了再忙活早饭。
  正常情况下,农户人家大冬日里确实没有多少活计,也不必起的特别早。于三嫂晚点起床做早饭倒也没什么影响,于家人都不会说什么。
  可许小芽惦记着于书楷要去私塾,就早早起床把早饭做了。这样一来,就不会耽误于书楷出门了。
  被许小芽这么一提醒,于大娘猛地反应过来:“还真是。老四在家里呆了好几日,我都差点忘了他今日该去私塾了。得亏有老四媳妇你在,不然还真是误了大事。”
  所以说,于书楷的才学不如王锦言也不是没有由头。王大娘对王锦言的学业尤为看重,每一日都时时刻刻惦记着,方方面面都会照顾的很周全。
  反观于大娘,连于书楷什么时候该去私塾都忘了。更别提于书楷在私塾的表现、在夫子心目中的观感,于大娘都不甚在意,从来不曾过问。
  许小芽腼腆的笑了笑,动作熟练的搅拌了两下锅里的粥,顺手盖上锅盖,转而从另一个锅里舀了一盆热水端出去:“娘,我去喊夫君起床。”
  合着他们家老四还没起床啊!看着许小芽一连串的动作,于大娘除了点头还是点头。
  这个儿媳妇娶得好!差点就错过了!还好王家有眼无珠,竟然白白送他们于家一个好儿媳妇,以后她可算是放心了!
  想到这里,于大娘忽然来了劲头儿,下一刻就站在了自家院子正中央:“哟,我家老四媳妇可真是又勤劳又懂事,咋就这般的善良又听话呢?还特别的会干活!哎哟喂,我们于家可真是积了八辈子的福气,这么好命的娶回来这么一位能干的好媳妇!”
  “瞅瞅瞅瞅,这天都还没亮,我家老四媳妇就把一大家子人的早饭都给做好了,有忙里忙外的给我家老四端热水洗脸……”于大娘的嗓门一声比一声高,语气那叫一个得意,满满都是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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