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0章 历史残留
“好吧。”顾念放弃了跟这辆车抬杠的想法,把驾驶位让给了杨朝晖,自己和边锋坐到了后面,和边锋十指紧扣时,顾念感觉他的手心有点凉。
但是那股凉意包住她火热的手掌,并不会感到不舒服,反而把边锋的手掌给暖热了。
车子很快就开回了利群旅社,杨朝晖把车放在旅社面前的停车位上,把钥匙给了顾念,跟他们道了晚安就回家去了。
顾念拉着边锋的手,道:“边大哥,这么早也睡不着。要不咱们在这街上瞎逛逛,看看能不能找到一点当年的遗留痕迹。”
边锋点头。
于是两人就在街上逛了起来。
他们逛在大街上时才发现,这里其实是位于整个和田镇的中心,往外四通八达。到处都是路。
和所有的小乡镇一样,这里只有两条主道比较热闹,其余的就是民居,冬天的夜里大家都睡得早,显得有些寂寥和萧条。
除了路边那些小酒馆,还有大排档热火朝天,有人喝酒之外,居民楼基本上都灭了灯。
顾念觉得。时间果然能够抹杀一切,两千多年后的这里面目全非。
但用他们俩的时间算,无非是在七、八个月前,他们在和田镇上逛的时候,这里是另外一番的光景。
还好这样的事情有边大哥和她分享,不然她肯定会疯掉。
顾念看着路边的大排档,拉拉边锋的手说:“要不要去那里坐坐?喝杯酒,暖暖身子?”
“好啊。”边锋也觉得有一股莫名的情绪在心头徘徊,或许是因为又来到这熟悉的小镇,但是却见不到昔日熟悉的伙伴,边锋从来到现代社会到现在,才产生了一种天人永隔的感觉。
他真的离他们很远很远,远到再也见不到了,是这样吗?
缘分已尽了吗?
边锋觉得一时难以释怀,喝酒来纾解一下情绪也好。
二人坐在大排档上,顾念叫了炒田螺,卤牛肉等适合下酒的料。
边锋地位尊贵,从来没有吃过田螺,看到顾念吃得“滋滋”地响,不由笑了。
顾念放开了形象,反正这小镇上又没有人认识她,她道:
“边大哥,你没吃过田螺吧?吃田螺就是要这么吃啊,我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大家都这么吸。吸得越响越味道。”
好吧,身为高高在上的二皇子殿下,边锋的确从小就被教养成规范的就餐礼仪,食不言寝不语,吃东西不能发出声响。
吃田螺,如果是在宫里的话,简直是致命的,肯定会被教习用手板打手,还是打得红肿的那种。
在顾念的强烈要求下,边锋接过一个田螺,试着吸了一下,他马上很快就习惯了这样的节奏。吃了两个田螺之后,便放开形象吃了起来。
一时间,大排档上只有他们的“吱吱滋滋”的声音。
顾念要的红酒温热送了上来,红酒里还飘着枸杞和几粒红枣,酒红艳艳的,却不是葡萄酒。
边锋笑道:“哟,这不是坐月子喝的糯米红酒吗?”
“咦,你认识啊?我以为你不懂呢。刚才问老板这里有什么酒,他说有白酒,还有这种纯粮食酿的红酒,还有就是啤酒,我就叫他热了本地红酒。”顾念道。
顾念只是看着这个酒有些眼熟。被边锋一提醒,才发现是月子酒,而且在大楚国时,大家就这么酿月子酒了。
顾念不是大楚的本地人,所以大楚国的风俗,除非是她都一一经历过才懂,否则,有些细节也难以顾及。
月子酒是大楚国妇女坐月子时必喝的酒。它是用糯米家加红酒曲酿制而成。
每个大楚国的女子在怀孕到了差不多五六个月时,家里就会开始做糯米红酒,等孩子生出来,坐月子时就可以喝了。
红酒温补滋养,对产妇和孩子的身体都有强健之功效。
边锋是大楚国的本土人氏,当然知道这种糯米红酒。
顾念吃惊地道:“这红酒的手艺竟然传了下来,只是不知道味道和原来一样不一样。”
边锋用酒勺打了酒,放到顾念和自己的酒杯里,两个人碰了一下杯。
“嗯,不错,竟然还是原来的味道,甜甜的。好入口。”
顾念喝了一口,品出了个中滋味。顾念在大楚时是有喝过这种酒的,她去给人接生,接生完。家属煮点心给她吃,点心里就会倒上红酒做调料,所以她记得这个味道。
边锋喝了,欣然道:“没错。确实是以前的味道,一点也没有变,酒曲是不会变的,所以还是这样的味道。”
“二位客人,我们这都是祖传的手艺,红酒都是自家酿的,刚才这位小姐问我什么酒推荐,我就告诉她,用粮食酿的红酒最好,怎么样?味道不错吧?”
大排档老板一眼看出他们不是本地人,不管衣着打扮还是气质,完全不是本地人的样子,所以就热情地招呼他们。
边锋笑了,说:“味道确实很好,有千年传承的古韵。”
“那是当然,我爷爷当年一直在这里开酒馆。我们家传承酒馆,开了好几百年了。
听说,我家祖先是这里的镇国军,当年楚辽大战时,我家祖上就参与了那一场大战。
后来我们楚国凯旋而归,我爷爷脚上受了伤,就拿了抚恤金,在这开了酒馆。生意很好,便一直传承了下来,养活了我家十几代人。”
老板一说到他家祖上的荣光,就神采飞扬,唾沫横飞地讲开了。
不念和边锋听了,不由得又莞尔一笑,又碰到一个以前兵士的后人。
但是有了大元帅墓的第一波冲击,尤其还是听到了薛寒的消息,现在再听到别的类似消息,边锋淡定了许多。
见老板眉飞色舞地讲祖上的事迹,边锋点头道:
“确实如此,你家祖上很了不起,当年楚辽两国大战,那可是场恶战,楚兵击弱已久,当时几乎就是背水一战,拿出了全部的家底。
而辽兵兵强马壮,又是吃肉的马上民族,还拨出三万大军,当时大家谁都认为楚军肯定必败。
没想到楚军天时地利,依靠新式武器的优势,一举反转,拿下了整场胜局,给楚国应该至少奠定了十年以上的和平基础。
但是那场大战也损失了很多的兵马,你的祖上能在那场大战中出力,确实令人值得敬佩,是个英雄!”
但是那股凉意包住她火热的手掌,并不会感到不舒服,反而把边锋的手掌给暖热了。
车子很快就开回了利群旅社,杨朝晖把车放在旅社面前的停车位上,把钥匙给了顾念,跟他们道了晚安就回家去了。
顾念拉着边锋的手,道:“边大哥,这么早也睡不着。要不咱们在这街上瞎逛逛,看看能不能找到一点当年的遗留痕迹。”
边锋点头。
于是两人就在街上逛了起来。
他们逛在大街上时才发现,这里其实是位于整个和田镇的中心,往外四通八达。到处都是路。
和所有的小乡镇一样,这里只有两条主道比较热闹,其余的就是民居,冬天的夜里大家都睡得早,显得有些寂寥和萧条。
除了路边那些小酒馆,还有大排档热火朝天,有人喝酒之外,居民楼基本上都灭了灯。
顾念觉得。时间果然能够抹杀一切,两千多年后的这里面目全非。
但用他们俩的时间算,无非是在七、八个月前,他们在和田镇上逛的时候,这里是另外一番的光景。
还好这样的事情有边大哥和她分享,不然她肯定会疯掉。
顾念看着路边的大排档,拉拉边锋的手说:“要不要去那里坐坐?喝杯酒,暖暖身子?”
“好啊。”边锋也觉得有一股莫名的情绪在心头徘徊,或许是因为又来到这熟悉的小镇,但是却见不到昔日熟悉的伙伴,边锋从来到现代社会到现在,才产生了一种天人永隔的感觉。
他真的离他们很远很远,远到再也见不到了,是这样吗?
缘分已尽了吗?
边锋觉得一时难以释怀,喝酒来纾解一下情绪也好。
二人坐在大排档上,顾念叫了炒田螺,卤牛肉等适合下酒的料。
边锋地位尊贵,从来没有吃过田螺,看到顾念吃得“滋滋”地响,不由笑了。
顾念放开了形象,反正这小镇上又没有人认识她,她道:
“边大哥,你没吃过田螺吧?吃田螺就是要这么吃啊,我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大家都这么吸。吸得越响越味道。”
好吧,身为高高在上的二皇子殿下,边锋的确从小就被教养成规范的就餐礼仪,食不言寝不语,吃东西不能发出声响。
吃田螺,如果是在宫里的话,简直是致命的,肯定会被教习用手板打手,还是打得红肿的那种。
在顾念的强烈要求下,边锋接过一个田螺,试着吸了一下,他马上很快就习惯了这样的节奏。吃了两个田螺之后,便放开形象吃了起来。
一时间,大排档上只有他们的“吱吱滋滋”的声音。
顾念要的红酒温热送了上来,红酒里还飘着枸杞和几粒红枣,酒红艳艳的,却不是葡萄酒。
边锋笑道:“哟,这不是坐月子喝的糯米红酒吗?”
“咦,你认识啊?我以为你不懂呢。刚才问老板这里有什么酒,他说有白酒,还有这种纯粮食酿的红酒,还有就是啤酒,我就叫他热了本地红酒。”顾念道。
顾念只是看着这个酒有些眼熟。被边锋一提醒,才发现是月子酒,而且在大楚国时,大家就这么酿月子酒了。
顾念不是大楚的本地人,所以大楚国的风俗,除非是她都一一经历过才懂,否则,有些细节也难以顾及。
月子酒是大楚国妇女坐月子时必喝的酒。它是用糯米家加红酒曲酿制而成。
每个大楚国的女子在怀孕到了差不多五六个月时,家里就会开始做糯米红酒,等孩子生出来,坐月子时就可以喝了。
红酒温补滋养,对产妇和孩子的身体都有强健之功效。
边锋是大楚国的本土人氏,当然知道这种糯米红酒。
顾念吃惊地道:“这红酒的手艺竟然传了下来,只是不知道味道和原来一样不一样。”
边锋用酒勺打了酒,放到顾念和自己的酒杯里,两个人碰了一下杯。
“嗯,不错,竟然还是原来的味道,甜甜的。好入口。”
顾念喝了一口,品出了个中滋味。顾念在大楚时是有喝过这种酒的,她去给人接生,接生完。家属煮点心给她吃,点心里就会倒上红酒做调料,所以她记得这个味道。
边锋喝了,欣然道:“没错。确实是以前的味道,一点也没有变,酒曲是不会变的,所以还是这样的味道。”
“二位客人,我们这都是祖传的手艺,红酒都是自家酿的,刚才这位小姐问我什么酒推荐,我就告诉她,用粮食酿的红酒最好,怎么样?味道不错吧?”
大排档老板一眼看出他们不是本地人,不管衣着打扮还是气质,完全不是本地人的样子,所以就热情地招呼他们。
边锋笑了,说:“味道确实很好,有千年传承的古韵。”
“那是当然,我爷爷当年一直在这里开酒馆。我们家传承酒馆,开了好几百年了。
听说,我家祖先是这里的镇国军,当年楚辽大战时,我家祖上就参与了那一场大战。
后来我们楚国凯旋而归,我爷爷脚上受了伤,就拿了抚恤金,在这开了酒馆。生意很好,便一直传承了下来,养活了我家十几代人。”
老板一说到他家祖上的荣光,就神采飞扬,唾沫横飞地讲开了。
不念和边锋听了,不由得又莞尔一笑,又碰到一个以前兵士的后人。
但是有了大元帅墓的第一波冲击,尤其还是听到了薛寒的消息,现在再听到别的类似消息,边锋淡定了许多。
见老板眉飞色舞地讲祖上的事迹,边锋点头道:
“确实如此,你家祖上很了不起,当年楚辽两国大战,那可是场恶战,楚兵击弱已久,当时几乎就是背水一战,拿出了全部的家底。
而辽兵兵强马壮,又是吃肉的马上民族,还拨出三万大军,当时大家谁都认为楚军肯定必败。
没想到楚军天时地利,依靠新式武器的优势,一举反转,拿下了整场胜局,给楚国应该至少奠定了十年以上的和平基础。
但是那场大战也损失了很多的兵马,你的祖上能在那场大战中出力,确实令人值得敬佩,是个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