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六百六十章 分尸案1
我们从手机里提取出来的聊天记录,还有通话记录,显示的最频繁的就是这三个人,而且在死者死之前,都和这三个人见过面。
“先把他们一个个叫来做笔录,看看有没有什么新发现。”
第一个做笔录的是死者的男朋友,叫做林志刚,做小本生意的,在死者死的前两天见过一次面,但是后面就没有联系上了。
“你和死者最后一次见面具体是因为什么事情?”我问。
“因为我和她分手,她死皮赖脸的缠着我,非不让我走,一定要让我留下来。”
“那后来呢,你答应了吗?”我再问。
林志刚点点头:“当然答应了。”
“为什么要分手?”
林志刚说:“因为我知道她爱我的钱,但是我也不可能每次都像个傻子一样吧,被他耍的团团转,要钱了就来问我要,不需要我的时候就甩。”
“那你又为什么要同意了呢?”
林志刚说是因为发现自己舍不得她,然后觉得自己也不差钱,多给她花一点就给她花了。
“那前一天你们为什么都没有联系过?”
“那当然是因为我突然又想通了,觉得她这种女人就只会攀我这种高富帅,后来我又觉得没有必要在她身上浪费那么多时间和金钱。”
这话说的……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但后面你都没有在联系过她吗?”
林志刚点了点头,却又摇了摇头。
“到底是什么意思?你慢慢说,不要着急。”
林志刚说,也不是完全没有联系,是因为自己偶尔会发现想她,所以会轰炸两三个电话过去,但是她都没有接听电话。
“那她不回你电话,你怎么一点都不紧张的样子,而且你听到她死了好像一点也不惊讶。”
“我为什么要惊讶,早就猜到了,她是这种人了,我现在还觉得她是死有余辜。”
我假装咳嗽了两声,示意他嘴巴不要这么毒辣,毕竟这是在督察局。
“哪种人?你觉得她是哪种?”
之后,林志刚便一五一十的和我说清楚了。
以前林志刚还没有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她是不会这样乱花别人的钱的,但到后面出去结识了更多的朋友,也需要更多的钱,就借了很多的贷款。
“而且之后他还和我要钱,我要是不给他就无理取闹,不然就是说和我写欠条。”
“那你给她写了吗?”我问。
林志刚摇摇头:“老子是富二代,怎么可能让别人给我写欠条这种东西,那多没面子啊。”
听他这么一说,我抽搐了嘴巴,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凡尔赛的人?
“那既然这样的话,难道你一点都不恨她吗?”
林志刚耸了耸肩:“无所谓了,反正已经过去了这么久了,分手就分手,再说了都已经闹成了这个地步,而且她也得经死了,就当我从来没有遇见过她。”
不过我们也和别人打听过了,死者死亡的前一天确实没有联系过他,而且他当时也在广州地区出差。
也有他在广州的种种证明,所以这个确实不好怀疑。
另一个就是死者的闺蜜了,本来提前约好了一个小时过来做笔录的,结果迟到了两个小时。
“说吧,干嘛去了?”我问。
她还一边打理着自己的指甲,还有头发,一边照着镜子,再一边对我说:“你没看见吗?我染头发,做指甲去了。”
“你可搞清楚了,这里是督察局,下次不可以再迟到了。”我有些不耐烦。
“我知道这里是督查局啊,我怎么迟到了,我之前约的不就是这个点吗?”这女人还在狡辩,我实在是拿她没有办法。
“这个不是重点,说吧,你和死者前一天到底去干嘛了,是不是你杀的死者。”
此话一出口,她就连忙否认:“你凭什么说我是杀人凶手,有什么证据吗?你又拿不出来,你居然在这儿说我是杀人凶手!”
死者的闺蜜已经被气疯了。
“好,那你们昨天都去干嘛了,自己说说吧。”
“我们昨天还能去干嘛?当然是去买衣服,逛街喝酒了。不过在酒吧里遇到了他那富二代的前男友,还挺有钱的。”
是这个闺蜜一边玩弄着它的新作的指甲,一边把详细的经过告诉了我们。
大概就是这个女的一直在挽留她前男友,可是她前男友都没有答应,反而身边搂着更好的女孩子。
“之后他们也没有什么交集,死者一直都和你在一起吗?”
等我这个问题脱口而出的时候,死者的闺蜜说自己有些记不清了,因为昨晚的酒精有点上头,后面都还是死者扶着她回去的。
“反正啊,分死了就死了吧,我觉得你们还是不要调查了,这城市发生了太多起了,我还怕你们不成?”我都说到这份上了,他就做闺蜜的却一点都无所谓。
果然是“好姐妹”。
“那她前男友在酒吧干嘛?”
“当然是去玩儿的,而且那家酒吧好像是他爸妈开的,确实还挺有钱的。”
“你们除了吃饭逛街,其他地方都没有去过吗?”
死者的闺蜜点了点头:“当然没有去其他地方了,而且把她送到楼下了之后,就回去了。”
“我当时一直打着电话,还有发着消息问他到底到家了,没有安不安全,结果一个电话都不给我反打一个。”
我对比了一下聊天记录,确实是在晚上八九点左右打的,而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在凌晨1点左右。
“那凌晨1点左右的时候你都在干些什么?”我问死者的闺蜜。
死者的闺蜜说,这个时候她已经睡着了,而且已经定了一个9点的闹钟,还说到时候起床非得过去把她给喊起来。
不过后面倒也确实是死者的闺蜜发现了死者的尸体。
还有最后一个人,就是死者的学长,叫做林开拓。
林开拓,目前在一家驻唱酒吧当歌手,还是在不温不火的状态,就是死者和她闺蜜经常去蹦的那一件酒吧。
打听以后才知道,这个学长已经追了死者很多年了。
“先把他们一个个叫来做笔录,看看有没有什么新发现。”
第一个做笔录的是死者的男朋友,叫做林志刚,做小本生意的,在死者死的前两天见过一次面,但是后面就没有联系上了。
“你和死者最后一次见面具体是因为什么事情?”我问。
“因为我和她分手,她死皮赖脸的缠着我,非不让我走,一定要让我留下来。”
“那后来呢,你答应了吗?”我再问。
林志刚点点头:“当然答应了。”
“为什么要分手?”
林志刚说:“因为我知道她爱我的钱,但是我也不可能每次都像个傻子一样吧,被他耍的团团转,要钱了就来问我要,不需要我的时候就甩。”
“那你又为什么要同意了呢?”
林志刚说是因为发现自己舍不得她,然后觉得自己也不差钱,多给她花一点就给她花了。
“那前一天你们为什么都没有联系过?”
“那当然是因为我突然又想通了,觉得她这种女人就只会攀我这种高富帅,后来我又觉得没有必要在她身上浪费那么多时间和金钱。”
这话说的……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但后面你都没有在联系过她吗?”
林志刚点了点头,却又摇了摇头。
“到底是什么意思?你慢慢说,不要着急。”
林志刚说,也不是完全没有联系,是因为自己偶尔会发现想她,所以会轰炸两三个电话过去,但是她都没有接听电话。
“那她不回你电话,你怎么一点都不紧张的样子,而且你听到她死了好像一点也不惊讶。”
“我为什么要惊讶,早就猜到了,她是这种人了,我现在还觉得她是死有余辜。”
我假装咳嗽了两声,示意他嘴巴不要这么毒辣,毕竟这是在督察局。
“哪种人?你觉得她是哪种?”
之后,林志刚便一五一十的和我说清楚了。
以前林志刚还没有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她是不会这样乱花别人的钱的,但到后面出去结识了更多的朋友,也需要更多的钱,就借了很多的贷款。
“而且之后他还和我要钱,我要是不给他就无理取闹,不然就是说和我写欠条。”
“那你给她写了吗?”我问。
林志刚摇摇头:“老子是富二代,怎么可能让别人给我写欠条这种东西,那多没面子啊。”
听他这么一说,我抽搐了嘴巴,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凡尔赛的人?
“那既然这样的话,难道你一点都不恨她吗?”
林志刚耸了耸肩:“无所谓了,反正已经过去了这么久了,分手就分手,再说了都已经闹成了这个地步,而且她也得经死了,就当我从来没有遇见过她。”
不过我们也和别人打听过了,死者死亡的前一天确实没有联系过他,而且他当时也在广州地区出差。
也有他在广州的种种证明,所以这个确实不好怀疑。
另一个就是死者的闺蜜了,本来提前约好了一个小时过来做笔录的,结果迟到了两个小时。
“说吧,干嘛去了?”我问。
她还一边打理着自己的指甲,还有头发,一边照着镜子,再一边对我说:“你没看见吗?我染头发,做指甲去了。”
“你可搞清楚了,这里是督察局,下次不可以再迟到了。”我有些不耐烦。
“我知道这里是督查局啊,我怎么迟到了,我之前约的不就是这个点吗?”这女人还在狡辩,我实在是拿她没有办法。
“这个不是重点,说吧,你和死者前一天到底去干嘛了,是不是你杀的死者。”
此话一出口,她就连忙否认:“你凭什么说我是杀人凶手,有什么证据吗?你又拿不出来,你居然在这儿说我是杀人凶手!”
死者的闺蜜已经被气疯了。
“好,那你们昨天都去干嘛了,自己说说吧。”
“我们昨天还能去干嘛?当然是去买衣服,逛街喝酒了。不过在酒吧里遇到了他那富二代的前男友,还挺有钱的。”
是这个闺蜜一边玩弄着它的新作的指甲,一边把详细的经过告诉了我们。
大概就是这个女的一直在挽留她前男友,可是她前男友都没有答应,反而身边搂着更好的女孩子。
“之后他们也没有什么交集,死者一直都和你在一起吗?”
等我这个问题脱口而出的时候,死者的闺蜜说自己有些记不清了,因为昨晚的酒精有点上头,后面都还是死者扶着她回去的。
“反正啊,分死了就死了吧,我觉得你们还是不要调查了,这城市发生了太多起了,我还怕你们不成?”我都说到这份上了,他就做闺蜜的却一点都无所谓。
果然是“好姐妹”。
“那她前男友在酒吧干嘛?”
“当然是去玩儿的,而且那家酒吧好像是他爸妈开的,确实还挺有钱的。”
“你们除了吃饭逛街,其他地方都没有去过吗?”
死者的闺蜜点了点头:“当然没有去其他地方了,而且把她送到楼下了之后,就回去了。”
“我当时一直打着电话,还有发着消息问他到底到家了,没有安不安全,结果一个电话都不给我反打一个。”
我对比了一下聊天记录,确实是在晚上八九点左右打的,而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在凌晨1点左右。
“那凌晨1点左右的时候你都在干些什么?”我问死者的闺蜜。
死者的闺蜜说,这个时候她已经睡着了,而且已经定了一个9点的闹钟,还说到时候起床非得过去把她给喊起来。
不过后面倒也确实是死者的闺蜜发现了死者的尸体。
还有最后一个人,就是死者的学长,叫做林开拓。
林开拓,目前在一家驻唱酒吧当歌手,还是在不温不火的状态,就是死者和她闺蜜经常去蹦的那一件酒吧。
打听以后才知道,这个学长已经追了死者很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