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零三章 思念
所以迂回了一些,到现在才走到这里,老霍和谭金此时正满面愁容的倚在门前。
老霍手里始终拿着背包,同样也在眺望着远方,我知道这是在等我到来。
“在这儿呢!”我开口提醒他们。
两个人一听到我的声音立马转过了头,见我安然无恙,立即喜上眉梢。
“我的天,我真是快担心死了,还好你还活着,要不然的话我可要替嫂子先伤心了。”谭金幽幽地说着。
我狠狠白了他一眼,不悦道:“马上就出去了,你可少说这种屁话吧!”
老霍和谭金听着我的话都笑了起来,大概是因为知道临近终点,大家都放心了不少。
紧张的气氛总也不如之前强了。然而我们谁也不知道,接下来的考验才是真正的考验。
首先要过去肯定是要打开这扇暗门,那么问题来了,要如何才能打开这扇门?
“我们两个研究了好一会儿,这扇门要钥匙才能打开。”谭金叹了一口气说着。
“……钥匙在哪,这不是玩我们吗?”我听到这话脸都绿了,好不容易走到了暗门这里,出了这道门之后,走过一道漫长而狭窄的路之后,就能从洞口出去了!
所以这扇门至关重要,如果没有,要是没办法打开的话,那不就等于还是不能出去吗?
我原本兴奋的心情好像被一盆冷水给全扑灭了。
老霍从背包里拿了药来递给我,“我看你跟水里刚捞出来一样,肯定是又钻水里去了吧?先把药吃了,以防万一。”
我从善如流的吃了药,可是心情却烦闷的很。
此时谭金微微一笑,“别这么沉重,也没有说不知道钥匙在哪里。”
“在哪儿!”我的心情立即又变好了,我素来不是个一会儿喜一会儿忧的人。
可是现在硬生生因为一个钥匙失落了又开心,开心了又悲伤,所以说人的情绪并非不是那样,而是没有什么因素能变成那样。
谭金将地图摊在了地上,用手指了指一个位置,“你看,只要从我们这里从这边走一段路,之后进入这个房间就可以了。”
我一瞧,要是所在的地方只需要走一段路,而且距离并不是很远,心情一下子又好了起来。
所有的阴霾也一扫而空了,很好,只要我们到达那里拿到了,钥匙一切都好了。
这样的状况下即将要出去,我们的情绪可以说都是相当高涨的,立马就前往那个地方了。
老霍和谭金倒还好,只是他们有些担忧的望着我,“我们两个刚刚跑过来之后就一直在这里休息,所以不觉得累,你不需要休息一下吗?”
“不需要。”我表面平静的回答着,实际上满心都是快乐。
心里就跟打了鸡血似的,怎么累疲惫冷,全部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已经过了这么长时间,我心里唯一想的就是回去,紧紧抱住绯瑞瑟,看看孩子。
就这么平凡的愿望,可是到了此刻,好像又成了遥远的奢望。
不过没关系,有了把这个奢望变成现实的条件,我又怎么会不开心?
老霍和谭金见我状态都如此好,便也没有多说什么,我们三人一起出发往那边去了。
这一路倒也安全,什么都没有遇到,相对来说也是平静的老霍和谭金在一旁聊天。
“想想还是跟做梦一样我们竟然在一个山洞里度过了那么久,竟然遇到了那么多刺激的事情。”
谭金不客气的白了他一眼,“我看你是还活着,太得瑟了,说这种话。”
“难道你不觉得吗?普通人恐怕一辈子也没有办法经历,像我们这几天这样刺激。”老霍一本正经的说着。
谭金想了想,又觉得好像挑不出什么毛病,最后只能随着他说了。
也难得老霍是个心态那么好的,要换了别人早不知道该怎么哭天抢地去了,这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
我的心早就飘回家去了,就这样一路走着,总算来到了门前。
我们活像是在玩密室逃脱,努力的找着可以出去进去的方法,不是在寻找出口,就是在寻找出口的路上。
或者像现在这样找入口……
我看了一眼时间,现在已经是凌晨三点,虽然打了鸡血,但在寻找了一段时间无果之后,还是都吃了些东西躺下来睡觉了。
明天,明天一定就可以出去了,我心里如此想着,只要再等一天就可以了,重见天日,然后尽快回去去见绯瑞瑟。
我心中想着缓缓闭上了眼睛,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便是如此,我再一次梦到了绯瑞瑟。
她在一片菜地打理,穿着纯白色的碎花裙子,带着一顶遮阳的草帽,菜地里长了不少的菜,绿油油的生机勃发。
光是看着都让人觉得很有活力,我只是站在远处看着她。
我所想要的生活也仅此而已,只要她在就好。
似乎是意识到了我的视线,绯瑞瑟抬起了头对着我莞尔一笑,“还傻站在那里不来给我帮忙吗?”
我听着这话慌忙的小跑了过去,她耕种播种我就负责浇水。
“你儿子那个调皮鬼,最近这几天总是闹腾,我就想应该是想你了。”绯瑞瑟笑眯眯的说着,我把他放到家里了,你要不要去看看他?
我伸手揽住了绯瑞瑟的腰,望着她沾染了薄汗的脸,白皙中透露着微红,大抵是因为太阳的缘故。
“那你呢?你有没有想我?”
绯瑞瑟听着我的话脸红的更厉害了,别扭的把头扭到了一旁,没有回答我的话。
可是一切尽在不言中,即便她不说,我也是知道的,“辛苦你了这段时间,我每一天都很想小不点,也每一天都很想你。”
绯瑞瑟垂头轻笑,之后梦里我就陪他一起耕种,忙完之后又回家去看了孩子,这一次的梦里,孩子的头上已经没有了那个印记。
生的白嫩可爱的孩子,满脸笑的握着我的手,我心中又不禁感叹,他真的好小啊那样的小手,比我的小了好几倍,好像我的一个大拇指都要比他的手还大。
老霍手里始终拿着背包,同样也在眺望着远方,我知道这是在等我到来。
“在这儿呢!”我开口提醒他们。
两个人一听到我的声音立马转过了头,见我安然无恙,立即喜上眉梢。
“我的天,我真是快担心死了,还好你还活着,要不然的话我可要替嫂子先伤心了。”谭金幽幽地说着。
我狠狠白了他一眼,不悦道:“马上就出去了,你可少说这种屁话吧!”
老霍和谭金听着我的话都笑了起来,大概是因为知道临近终点,大家都放心了不少。
紧张的气氛总也不如之前强了。然而我们谁也不知道,接下来的考验才是真正的考验。
首先要过去肯定是要打开这扇暗门,那么问题来了,要如何才能打开这扇门?
“我们两个研究了好一会儿,这扇门要钥匙才能打开。”谭金叹了一口气说着。
“……钥匙在哪,这不是玩我们吗?”我听到这话脸都绿了,好不容易走到了暗门这里,出了这道门之后,走过一道漫长而狭窄的路之后,就能从洞口出去了!
所以这扇门至关重要,如果没有,要是没办法打开的话,那不就等于还是不能出去吗?
我原本兴奋的心情好像被一盆冷水给全扑灭了。
老霍从背包里拿了药来递给我,“我看你跟水里刚捞出来一样,肯定是又钻水里去了吧?先把药吃了,以防万一。”
我从善如流的吃了药,可是心情却烦闷的很。
此时谭金微微一笑,“别这么沉重,也没有说不知道钥匙在哪里。”
“在哪儿!”我的心情立即又变好了,我素来不是个一会儿喜一会儿忧的人。
可是现在硬生生因为一个钥匙失落了又开心,开心了又悲伤,所以说人的情绪并非不是那样,而是没有什么因素能变成那样。
谭金将地图摊在了地上,用手指了指一个位置,“你看,只要从我们这里从这边走一段路,之后进入这个房间就可以了。”
我一瞧,要是所在的地方只需要走一段路,而且距离并不是很远,心情一下子又好了起来。
所有的阴霾也一扫而空了,很好,只要我们到达那里拿到了,钥匙一切都好了。
这样的状况下即将要出去,我们的情绪可以说都是相当高涨的,立马就前往那个地方了。
老霍和谭金倒还好,只是他们有些担忧的望着我,“我们两个刚刚跑过来之后就一直在这里休息,所以不觉得累,你不需要休息一下吗?”
“不需要。”我表面平静的回答着,实际上满心都是快乐。
心里就跟打了鸡血似的,怎么累疲惫冷,全部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已经过了这么长时间,我心里唯一想的就是回去,紧紧抱住绯瑞瑟,看看孩子。
就这么平凡的愿望,可是到了此刻,好像又成了遥远的奢望。
不过没关系,有了把这个奢望变成现实的条件,我又怎么会不开心?
老霍和谭金见我状态都如此好,便也没有多说什么,我们三人一起出发往那边去了。
这一路倒也安全,什么都没有遇到,相对来说也是平静的老霍和谭金在一旁聊天。
“想想还是跟做梦一样我们竟然在一个山洞里度过了那么久,竟然遇到了那么多刺激的事情。”
谭金不客气的白了他一眼,“我看你是还活着,太得瑟了,说这种话。”
“难道你不觉得吗?普通人恐怕一辈子也没有办法经历,像我们这几天这样刺激。”老霍一本正经的说着。
谭金想了想,又觉得好像挑不出什么毛病,最后只能随着他说了。
也难得老霍是个心态那么好的,要换了别人早不知道该怎么哭天抢地去了,这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
我的心早就飘回家去了,就这样一路走着,总算来到了门前。
我们活像是在玩密室逃脱,努力的找着可以出去进去的方法,不是在寻找出口,就是在寻找出口的路上。
或者像现在这样找入口……
我看了一眼时间,现在已经是凌晨三点,虽然打了鸡血,但在寻找了一段时间无果之后,还是都吃了些东西躺下来睡觉了。
明天,明天一定就可以出去了,我心里如此想着,只要再等一天就可以了,重见天日,然后尽快回去去见绯瑞瑟。
我心中想着缓缓闭上了眼睛,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便是如此,我再一次梦到了绯瑞瑟。
她在一片菜地打理,穿着纯白色的碎花裙子,带着一顶遮阳的草帽,菜地里长了不少的菜,绿油油的生机勃发。
光是看着都让人觉得很有活力,我只是站在远处看着她。
我所想要的生活也仅此而已,只要她在就好。
似乎是意识到了我的视线,绯瑞瑟抬起了头对着我莞尔一笑,“还傻站在那里不来给我帮忙吗?”
我听着这话慌忙的小跑了过去,她耕种播种我就负责浇水。
“你儿子那个调皮鬼,最近这几天总是闹腾,我就想应该是想你了。”绯瑞瑟笑眯眯的说着,我把他放到家里了,你要不要去看看他?
我伸手揽住了绯瑞瑟的腰,望着她沾染了薄汗的脸,白皙中透露着微红,大抵是因为太阳的缘故。
“那你呢?你有没有想我?”
绯瑞瑟听着我的话脸红的更厉害了,别扭的把头扭到了一旁,没有回答我的话。
可是一切尽在不言中,即便她不说,我也是知道的,“辛苦你了这段时间,我每一天都很想小不点,也每一天都很想你。”
绯瑞瑟垂头轻笑,之后梦里我就陪他一起耕种,忙完之后又回家去看了孩子,这一次的梦里,孩子的头上已经没有了那个印记。
生的白嫩可爱的孩子,满脸笑的握着我的手,我心中又不禁感叹,他真的好小啊那样的小手,比我的小了好几倍,好像我的一个大拇指都要比他的手还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