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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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 黑毛把所有牛肉洗净擦干后, 是由温迪亲自将牛肉送去冰窖的。
  所以她对哪种牛肉放在哪个区域非常清楚,冻起来暂时看不出原样她也能分得出。
  牛是她宰的, 牛肉是她割分的,温迪一开始就将每一块牛肉区分得非常明确。讲究的人会从下刀分牛肉起就很谨慎地按照牛的不同部位切分, 不能胡乱下刀。牛肉不是简单的牛的肉,不同部位都有各自的名字:牛肩肉,适合涮火锅或烧烤;前腰脊肉和肋眼肉,适合烧烤或做成牛排;后腰脊肉, 肉质坚韧, 适合做成厚片牛排;牛臀肉, 适合烧烤;菲力,肉质柔嫩,是牛排首选……等等。
  温迪今早预备要做的是罗宋汤,主材料是牛肉西红柿和土豆,这里的牛肉指的是牛腩。
  牛腩在进门第一个架子的第三层。
  她抓起一块冻好的牛腩, 然后迅速出门。冰窖不适合久待,一是冷, 二是维持它的寿命。
  对, 维持的是冰窖的寿命。
  如果温迪经常敞开冰窖的门,没几天这里面的冰块就会集体融化的。
  “我来解冻牛肉。”黑毛自告奋勇地接手这块牛腩,拿到旁边处理。
  温迪就趁着解冻牛肉的时间, 先做一份番茄酱。
  罗宋汤需要西红柿, 但也需要番茄酱, 有很多菜品实际上是同时需要番茄和番茄酱两种味道,番茄酱做过处理,并不等同于新鲜番茄的味道。由它的配方可知,做番茄酱,温迪除了准备西红柿外,还准备了蔗糖,花生油,以及盐。她首先将适量的蔗糖捣碎洒在碗中,从黑毛那要了半碗温水,倒进碗里,然后将糖水放在旁边让蔗糖慢慢融化。
  西红柿得挑出最红的,一看就已经熟透的那种,用流水冲洗,挖掉茄蒂,再放进碗里。烧一碗开水,刚沸腾就倒进碗中,将几个西红柿全浸泡透,浸泡约五分钟后,迅速动手将西红柿皮撕下。剩余的西红柿果肉要切碎,将西红柿汁液和果肉一起倒入石臼,用石杵捣成果泥,再重新装入大木碗里备用。
  接下来,烧热石碗倒入适量的花生油,将油温烧热后,倒入番茄泥翻炒五分钟,随后再倒入糖水,烧开后转成小火,在石碗上盖木板炖半小时。这半小时期间,每隔五分钟就要揭开木板一次,用锅铲搅拌,防止整锅酱烧糊,黏底。最后水分快收干了,这时才可以撒盐,随后关火,将酱扒拉到碗中,冷却后使用最佳。这一碗色泽诱人的红酱,就是大部分人都认识的番茄酱。
  黑毛在一旁看得眼热,小心翼翼地问:“我能试试吗?”
  “尝尝呗。”温迪用勺子舀了一下,把勺子给他。
  给整碗是不可能的,他肯定以为整碗都能吃,万一端起来喝,那能腻死他。
  黑毛果然一接过勺子就直接往嘴里送,被甜到了,震惊地看着温迪。
  温迪:“……也不至于那么甜……”
  “我以为它会是酸的!”黑毛说出令他感到震惊的原因。
  “啊?西红柿怎么会是酸的?”
  “上回吃的西红柿炒鸡蛋就有点酸,我以为做成酱会更酸。”
  “我挑的西红柿是熟透的,再说这回我放糖了。”
  “哦!”黑毛恍然大悟,直接替换意思,“原来是因为放糖了!”
  “西红柿本身就已经熟透也是重要原因。”温迪不得不强调。
  “原来糖真的能压住酸味。”黑毛一脸受教。
  “……随你吧。”温迪放弃,伸手跟他要牛肉。
  黑毛把已经解冻完毕的牛腩递给她,又问自己能帮什么忙。
  温迪想了想,翻出几个西红柿递给他,“你刚刚不是看到我怎么剥皮的了?照做。”
  这个他会,黑毛很高兴他能帮忙,马上接过西红柿,跑旁边去烧开水去了。
  温迪站在料理台前,开始处理牛腩。
  已经解冻的牛腩肉质非常柔软,用刀切割不难,温迪将它切成块状,准备一口锅,先倒入大量水,再将牛肉入锅,由冷水状态开始煮,用大火将水烧开,在水沸腾后牛腩被煮出血沫,温迪拿来漏网,将牛肉块捞出,洗净后装入碗中备用。大锅里的水倒掉,这些水就是焯牛肉用的,算废水。
  然后她洗了一些土豆,去皮切成小块。一棵大白菜,切除菜杆部分,只取菜叶,洗净后切碎。那边黑毛也已经将西红柿去皮,她拿来放在案板上,顺手切成小颗粒。土豆块,大白菜菜叶碎,西红柿小粒,三种食材都得分开下锅,因此全部用不同的碗盛放。
  接下来用一口平底锅,烧热后倒入一瓷碗的面粉,用小火干炒,将面粉炒得微黄。
  炒出颜色后,再将面粉倒回瓷碗中放凉。
  这时,准备一个石碗,先将焯好的牛腩放在碗底,再放入一捧姜片,倒葡萄酒,最后倒入适量的水,盖上木板先用大火烧开再转小火炖,得炖足半小时。这半小时里温迪也不闲着,又折腾出一道她很爱的懒人美食:一颗番茄饭。顾名思义,这道“菜”只需要用到一颗番茄,这是最懒的办法,按照煮饭的方法兑好水和米,但最后在电饭煲的锅中央放一个西红柿,盖上盖子按“煮饭”键,半小时后开锅加点盐加点黑胡椒,用舀饭的勺子将整锅饭搅拌一通,已经蒸透的西红柿变得非常软烂,和米饭裹在一起,味道酸酸甜甜的,对于非小鸡胃的人类而言,真能一个忍不住把一锅饭吃光。
  温迪没有电饭煲,但用普通的煮饭方法也不是做不了,加上她又爱搞花样,懒人版一颗番茄饭是无法满足她的,她非得搞出个豪华版本来。
  她准备的食材有:番茄、火腿、香肠、香菇、土豆、莲藕、玉米。
  其实她还打算做海味版本,比如用鲍鱼海参青虾……
  但后来她想了想,一颗番茄饭的主要味道在于番茄,番茄压那些山珍还行,跟火腿香肠也并非不可共融,但要是与鲍鱼海参青虾战斗它恐怕得熟,到时候一锅饭全是海味,也就失去了“一颗番茄饭”这个名字的用意了。
  所以最终她的拍板决策里,还是删去了海味食材。
  这些材料也不是直接放进米汤里的,她把淘米和兑水的任务交给黑毛,温迪再继续处理其他材料,要把这些材料全部切成丁,即小粒,唯独番茄,土豆和玉米粒不同。番茄得是完整的一颗,只需要在背面打上十字花刀,土豆要切块,太小的就会变成泥了,破坏饭的口感。至于玉米……玉米只需要削下来,本身就是一粒粒的,不必再切。
  准备好所有食材后,温迪再拿出那口平底锅,先下一块猪油,将所有食材逐一炒香,土豆块得将六面都煎得较硬,莲藕丁是最后放,这时猪油里已经吸饱了火腿丁和香肠丁的香味,能够让莲藕丁裹上肉香。黑毛把按比例兑好的米汤端来,温迪将所有食材都放入石碗中,最后在正中央放上番茄,接着将石碗端去火上,按照平时蒸饭的方法将它蒸熟。
  温迪和黑毛下了几盘象棋,估计时间差不多了,把蒸熟的饭端下来,暂时不揭开,让余温继续焖。她用腾出的火灶烧石碗,先在石碗中加一小勺花生油,再放入几块黄油烧热,在黄油融化后,将之前做好的番茄酱加起来,也不用太多,炒菜用的木勺一半的分量即可,炒香番茄酱后,迅速放入土豆块翻炒片刻,随后倒入煮好的牛腩和牛肉汤。接着,在牛肉汤中加入盐、白糖、黑胡椒粉、梅子汁,再倒入适量的水,用大火烧开后转中火煮十分钟。
  煮牛肉汤时,温迪拿来之前炒成微黄的面粉,加适量的水调和成稀糊。
  十分钟后,将大白菜菜叶碎全部倒入牛肉汤中,煮一分钟即倒入面粉糊,用勺搅匀,等锅中的肉汤再次烧开后,让黑毛戴上手套,将石碗从火灶上端下来,她先在餐桌上铺好了一块平整的木板,然后将黑毛直接将石碗落在木板上。另一边,焖好的一颗番茄饭也可以上桌,挪开木板,撒上盐和大量黑胡椒粉,用木勺将番茄按扁,所有食材与米饭一起拌匀,酸酸甜甜的番茄香气果然最抢戏,飘飘荡荡与罗宋汤的香味各占半边。
  温迪和黑毛面前各自放着两个空碗,准备好勺子,就可以开动了。
  黑毛对两道由西红柿为主导的焖饭和汤都赞不绝口,像西红柿这种酸甜口的食物,实在是太开胃了,用它做主食材,很难做得难吃。罗宋汤里的牛腩也已经煮透,牛肉汤的味道和西红柿的味道配合得极好,喝下口时暖暖的,才半碗就让温迪感觉到身心舒畅。她顿时觉得这几天为了宰牛付出的一切都值得了,无论是疲惫还是受惊吓,全部都是值得的。
  “再过两天就是月圆了,你有什么打算?”
  “还是那样吧,我觉得没有什么难度。”温迪说,“我倒是想去里洞穴一趟。”
  “今天?”黑毛有点惊讶。
  “嗯。”温迪吃了一大口饭,点点头,“我打算找找有没有其他设备,能与那颗金属球扯得上关系。”
  “哦。”黑毛明白了,“那我陪你一起去。”
  “不用。”温迪摆摆手,“家里没树藤了,你上山一趟,去采一些树藤,我用得上。”
  二人分工,更有效率。
  温迪独自带着灯笼和打火石下里洞穴,到崖底,先把灯笼点燃,然后边啃烤肉饭团,边在里洞穴中寻找新设备。可惜的是这次他根本白来一趟,温迪走得腿都酸了,也没有收获,他觉得自己简直是在逛广场。不过幸好里洞穴的地板是真的够平整,不用担心有障碍物,路上也没摔跤。
  要是大战在即摔出个好歹,温迪就真的完蛋了。
  最后两次月圆,她觉得按照荒岛的习惯,也该给她上新家伙了。
  比如……
  变异野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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