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七十二章 血魔老家
离开家乡后,朱逸群去了大城市,想要好好找个工作,改变一下人生,可奈何没有学历,又没有文化,人长得又戳,身材又瘦弱不堪,所以在找工作的途中,屡屡碰壁,碰得满鼻子都是灰。
受尽冷嘲热讽,朱逸群的心都死了,再也不想找什么工作。
心灰意冷的朱逸群,选择了去尝试兵部,不过,以他的条件,想要进兵部,谈何容易?
经过努力,他终于不负众望,总算进入了兵部,可在战场上的生死时刻,他因为害怕死亡,居然跑路了,做了个逃兵。
在帝国之中,做一个逃兵,是受每个人唾弃的,逃兵罪的后果也非常严重,一旦被逮住,基本上这辈子就完了,会被永远烙印上耻辱,并且这些耻辱还会被带进墓中,都依旧存在,永永远远无法抹去。
走投无路的朱逸群,来到了边境,开始了茹毛饮血的后半生,成为了一名无恶不作的雇佣兵。
或许,有人会问,如此贪生怕死,甘心做逃兵之人,哪里有勇气做雇佣兵?
实际上,当一个人被逼上了绝路,做什么事情都由不得他的,要么死,要么拼,这不是单选题,而是必选题。
朱逸群走投无路,没有办法,在面临制裁的时候,他深入边境,成为了一名雇佣兵。
茹毛饮血,从此开始一条崭新的路,死在他手中的人不计其数,久而久之,他也成为了一名颇有名气的雇佣兵。
逐渐的,获得了许许多多高额的报酬之后,朱逸群的生活开始好转,他终于摆脱了过去的贫困。
虽然摆脱了贫困,也让他在这条路上生了根,再也不可能回头了。
再后来,朱逸群在这个高手如云的雇佣兵群中,还是没有能真正成为一方巨擎,久而久之,便泯然众人矣。
再后来,他就莫名其妙,变成了血魔。
“哼,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咎由自取!”
秦风冷冽,这种人,骨子里满是自卑,所以后面才会如此疯狂。
从一个农村小子,成为一个雇佣兵,再到现在的血魔,朱逸群的一生,让人唏嘘感叹。
“他的母亲,是否还在?”
秦风问道,盯着屏幕上的血魔,眸中满是冷意。
“还在,如今已经七十多岁,身体很不好!”
秦天道,这些都是资料上查出来的,连通朱逸群的祖宗十八代,都能查得清清楚楚。
“三叔,秦家就拜托你了,如果看到那家伙,直接轰炸他,我要去他家里去一趟!”
秦风道,他觉得,这很有可能是一个突破口,或许,朱逸群那家伙会在老家也说不定。
来无影,去无踪,神龙见首不见尾,并且无迹可寻,或许,只有藏在农村老家,才有可能做到这一切,不被人发现。
“好,秦家你就放心吧,绝对没事的,他虽强,咱们的迫击炮火箭炮高德大炮也不是吃素的!”
秦天摆了摆手,让秦风放心。
秦风点了点头,事不宜迟,他立马起身,离开秦家,准备去墨州朱逸群的老家看一看。
血魔的老母一直都在老家,或许,他可以去查探到蛛丝马迹也说不定,没准儿还能逮到血魔。
墨州,那个地方对秦风而言,并不陌生。
曾经,他就去过墨州,忘天涯八大家族之一的姬家大本营,就在墨州之中。
遥想过去,他们还发生了一些事情了,只不过现在看来,过去的事情,不过就是小儿科罢了。
按照查出来的地址,秦风孤身一人,一路狂奔,飞身而去,赶往血魔的老家。
来到这里后,秦风不禁感叹,这里果然一点都不假,太过荒凉,四面环山,鸟都不拉屎。
虽然,从朱逸群离开老家那么长时间过去了,这里依旧没有通路。
这种地方,或许很难与外面串联起来,毕竟,交通真的太不方便了,一些路基本都被封住了,只有一些险峻的小路可以走。
对秦风而言,再崎岖的山路,再险峻的地势,都无伤大雅,他都能如履平地,健步如飞。
一路狂奔,终于,他看到了朱逸群的家。
也不知道血魔怎么想的,这么长时间,他去了外面,做了雇佣兵,收入肯定不菲,却没有将他的老母亲接到外面去。
或许,是因为他得罪了那么多人,又或许,是因为他是一个逃兵,所以根本就不敢出去吧。
不仅没有出去,就连家庭也没有任何改变,依旧一贫如洗,破破烂烂。
秦风看过了,方圆几十里,只有他们一家人,住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也难怪与外面无法连通起来。
房子破破烂烂,几十年的老房子,在风雨之中飘摇,不动如山,至今未曾腐朽,已经很不容易。
隔着很远,秦风看到了房顶之上,有一缕炊烟,正缓缓升起。
“看来,有人在家!”
秦风冷冽,他悄无声息,靠近那边。
还隔着百米距离,果然,他感受到了一些非凡的波动。
强者的直觉告诉他,前面正在做什么事,并且,空气之中传来一股血腥味,秦风已经闻到了。
唰的一声,秦风冲了过去。
在房子的门前,一个老妇人坐在那里,正在杀鸡。
他不仅思忖,刚才闻到的血腥味,难道就是从这里来的?
秦风握紧拳头,大步流星,走了过去。
“你就是朱逸群的母亲?”
秦风问道,盯着眼前这个七老八十的妇人,眸中却没有任何温和之意。
“是啊,你是?”
老妇人抬起头,盯着秦风,老眼昏花,却也没有任何害怕。
老妇人病恹恹的,面色苍白,佝偻身躯,看起来应该命不久矣,身体很不好。
或许,年龄大了,经历的事情也太多了,反正人这一生横竖都是一死,她也没什么可怕的。
“朱逸群在家吗?”
秦风继续问道,体内力量,四散而开,冲向四面八方。
在这里,他并没有感受到朱逸群的气息,当然了,也不能排除是朱逸群的手段太高明,隐匿起来都无人知道。
“没有啊,他出去一年多了,从来都没有回来过!”
老妇人叹了一口气,似乎有点哀怨,老眼浑浊,泪眼婆娑。
“是吗?”
秦风冷冽,他目光如炬,观望四周。
这里,到处都是破破烂烂,没有任何生命,草都长到门口来了,也看不出有喂鸡鸭的模样。
可老妇人却在杀鸡,既然没有喂鸡的痕迹,试问老妇人杀的鸡从而来?
莫非,是这老妇人自己翻山越岭,徒步几十公里,自己去外面的集镇买的?
秦风当然不信,这老妇人已七老八十了,自己出去买,肯定不现实,也不是家养的,那就只有一个结论,肯定是朱逸群给他老母带回来的。
也就是说,老妇人说的,朱逸群已经一年多没有回来的话,并不成立……
受尽冷嘲热讽,朱逸群的心都死了,再也不想找什么工作。
心灰意冷的朱逸群,选择了去尝试兵部,不过,以他的条件,想要进兵部,谈何容易?
经过努力,他终于不负众望,总算进入了兵部,可在战场上的生死时刻,他因为害怕死亡,居然跑路了,做了个逃兵。
在帝国之中,做一个逃兵,是受每个人唾弃的,逃兵罪的后果也非常严重,一旦被逮住,基本上这辈子就完了,会被永远烙印上耻辱,并且这些耻辱还会被带进墓中,都依旧存在,永永远远无法抹去。
走投无路的朱逸群,来到了边境,开始了茹毛饮血的后半生,成为了一名无恶不作的雇佣兵。
或许,有人会问,如此贪生怕死,甘心做逃兵之人,哪里有勇气做雇佣兵?
实际上,当一个人被逼上了绝路,做什么事情都由不得他的,要么死,要么拼,这不是单选题,而是必选题。
朱逸群走投无路,没有办法,在面临制裁的时候,他深入边境,成为了一名雇佣兵。
茹毛饮血,从此开始一条崭新的路,死在他手中的人不计其数,久而久之,他也成为了一名颇有名气的雇佣兵。
逐渐的,获得了许许多多高额的报酬之后,朱逸群的生活开始好转,他终于摆脱了过去的贫困。
虽然摆脱了贫困,也让他在这条路上生了根,再也不可能回头了。
再后来,朱逸群在这个高手如云的雇佣兵群中,还是没有能真正成为一方巨擎,久而久之,便泯然众人矣。
再后来,他就莫名其妙,变成了血魔。
“哼,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咎由自取!”
秦风冷冽,这种人,骨子里满是自卑,所以后面才会如此疯狂。
从一个农村小子,成为一个雇佣兵,再到现在的血魔,朱逸群的一生,让人唏嘘感叹。
“他的母亲,是否还在?”
秦风问道,盯着屏幕上的血魔,眸中满是冷意。
“还在,如今已经七十多岁,身体很不好!”
秦天道,这些都是资料上查出来的,连通朱逸群的祖宗十八代,都能查得清清楚楚。
“三叔,秦家就拜托你了,如果看到那家伙,直接轰炸他,我要去他家里去一趟!”
秦风道,他觉得,这很有可能是一个突破口,或许,朱逸群那家伙会在老家也说不定。
来无影,去无踪,神龙见首不见尾,并且无迹可寻,或许,只有藏在农村老家,才有可能做到这一切,不被人发现。
“好,秦家你就放心吧,绝对没事的,他虽强,咱们的迫击炮火箭炮高德大炮也不是吃素的!”
秦天摆了摆手,让秦风放心。
秦风点了点头,事不宜迟,他立马起身,离开秦家,准备去墨州朱逸群的老家看一看。
血魔的老母一直都在老家,或许,他可以去查探到蛛丝马迹也说不定,没准儿还能逮到血魔。
墨州,那个地方对秦风而言,并不陌生。
曾经,他就去过墨州,忘天涯八大家族之一的姬家大本营,就在墨州之中。
遥想过去,他们还发生了一些事情了,只不过现在看来,过去的事情,不过就是小儿科罢了。
按照查出来的地址,秦风孤身一人,一路狂奔,飞身而去,赶往血魔的老家。
来到这里后,秦风不禁感叹,这里果然一点都不假,太过荒凉,四面环山,鸟都不拉屎。
虽然,从朱逸群离开老家那么长时间过去了,这里依旧没有通路。
这种地方,或许很难与外面串联起来,毕竟,交通真的太不方便了,一些路基本都被封住了,只有一些险峻的小路可以走。
对秦风而言,再崎岖的山路,再险峻的地势,都无伤大雅,他都能如履平地,健步如飞。
一路狂奔,终于,他看到了朱逸群的家。
也不知道血魔怎么想的,这么长时间,他去了外面,做了雇佣兵,收入肯定不菲,却没有将他的老母亲接到外面去。
或许,是因为他得罪了那么多人,又或许,是因为他是一个逃兵,所以根本就不敢出去吧。
不仅没有出去,就连家庭也没有任何改变,依旧一贫如洗,破破烂烂。
秦风看过了,方圆几十里,只有他们一家人,住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也难怪与外面无法连通起来。
房子破破烂烂,几十年的老房子,在风雨之中飘摇,不动如山,至今未曾腐朽,已经很不容易。
隔着很远,秦风看到了房顶之上,有一缕炊烟,正缓缓升起。
“看来,有人在家!”
秦风冷冽,他悄无声息,靠近那边。
还隔着百米距离,果然,他感受到了一些非凡的波动。
强者的直觉告诉他,前面正在做什么事,并且,空气之中传来一股血腥味,秦风已经闻到了。
唰的一声,秦风冲了过去。
在房子的门前,一个老妇人坐在那里,正在杀鸡。
他不仅思忖,刚才闻到的血腥味,难道就是从这里来的?
秦风握紧拳头,大步流星,走了过去。
“你就是朱逸群的母亲?”
秦风问道,盯着眼前这个七老八十的妇人,眸中却没有任何温和之意。
“是啊,你是?”
老妇人抬起头,盯着秦风,老眼昏花,却也没有任何害怕。
老妇人病恹恹的,面色苍白,佝偻身躯,看起来应该命不久矣,身体很不好。
或许,年龄大了,经历的事情也太多了,反正人这一生横竖都是一死,她也没什么可怕的。
“朱逸群在家吗?”
秦风继续问道,体内力量,四散而开,冲向四面八方。
在这里,他并没有感受到朱逸群的气息,当然了,也不能排除是朱逸群的手段太高明,隐匿起来都无人知道。
“没有啊,他出去一年多了,从来都没有回来过!”
老妇人叹了一口气,似乎有点哀怨,老眼浑浊,泪眼婆娑。
“是吗?”
秦风冷冽,他目光如炬,观望四周。
这里,到处都是破破烂烂,没有任何生命,草都长到门口来了,也看不出有喂鸡鸭的模样。
可老妇人却在杀鸡,既然没有喂鸡的痕迹,试问老妇人杀的鸡从而来?
莫非,是这老妇人自己翻山越岭,徒步几十公里,自己去外面的集镇买的?
秦风当然不信,这老妇人已七老八十了,自己出去买,肯定不现实,也不是家养的,那就只有一个结论,肯定是朱逸群给他老母带回来的。
也就是说,老妇人说的,朱逸群已经一年多没有回来的话,并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