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三章 许多小东西也能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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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五十三章 许多小东西也能致命
  “我要用一种较为温和的方法吓走他,否则刺激太过激烈的话,这头野牛会瞬间化身牛魔王。”
  如同王宇所说的一样,这只野牛非常敏锐,两者相隔50多米远,野牛便已经发现了王宇。
  原本悠闲躺在泥潭中的身体,快速地站起身,一双眼睛死死盯住王宇。
  盯着王宇看了一两分钟,见他没有动作,这只野牛渐渐放下警惕,不过却也没有重新躺下。
  而是继续站在那里和王宇对峙,并且时不时发出低沉的叫声,企图吓走他。
  见野牛稳定住情绪后,王宇轻手轻脚地取出匕首,然后将匕首放在身前,不断调整角度,让刺眼的阳光折射在野牛身上。
  果然,匕首折射出的刺眼光芒,让盯着王宇的野牛下意识撇开脑袋。
  王宇就这样静静的站在那里,连声音都没有发出,只是不断调整匕首角度,利用光线刺激野牛。
  这种方法相对温和许多,不会让野牛感到危险,很快,野牛就受不了不断闪烁的刺眼光芒。
  低吼一声后扭头离开,不一会,便消失在王宇的视野中。
  直播间里的观众见到这一幕,纷纷发起弹幕,其中还掺杂着一些礼物。
  “野牛:可以,非常的强势,闪瞎了老子的24k钛合金牛眼。”
  “其实野牛并不是被阳光闪走,他只是认出了宇爷。”
  “野牛:哪个蠢货用?闪光、弹闪我……卧槽!是宇爷!快跑!”
  “这野牛回去可以吹一年了。”
  “贝爷:今天不想吃牛肉,赶紧滚,不要逼我动手。”
  赶跑野牛后,王宇连忙走到泥潭边,指着泥潭中心浑浊的泥水,对着直播镜头说道:
  “这个泥潭的水,每天都被大量动物喝过,其中有无数细菌和寄生虫,即使烧开了,我也不敢喝。”
  说着,王宇蹲下身子,抓起一把淤泥均匀的涂抹在胳膊上,同时解释道:
  “虽然水不能喝,但是这些淤泥对我非常有用,非洲大草原上的太阳非常毒辣,并且海拔高,紫外线强烈。
  我的皮肤已经开始有晒伤的前兆了,如果不采取措施,后果会很严重。”
  淤泥的粘性很强,王宇将自己的脑袋,脖子以及胳膊,这些裸露在外的皮肤,全部涂抹上泥浆。
  此时此刻,王宇完全变成了一个泥人,看上去非常喜感。
  “呼!”
  站起身,王宇长出了一口气,语气嫌弃的说道:
  “泥浆里的味道实在太难闻了,一直在我鼻尖徘徊,不过,这些泥浆能救我一命,味道难闻这些小事,也就可以忽略了。”
  大草原上的一切景象,都在高温下变得扭曲,行走在茫茫大草原上,王宇对着直播镜头,继续科普道:
  “在非洲,可以杀死人的不单单只有体型巨大的野兽,还有许多小东西也能致命,蚊子和采采蝇就是其中的代表。
  每到夜晚来临,铺天盖地的蚊子就会出现,被他们叮咬,会有几率感染疟疾。
  整个非洲大草原上,有1.9亿人感染疟疾,每年死于疟疾的人数高达40万人,这还是各个国家城市中统计的数据。
  还有许多原始部落,因为种种原因无法统计,否则,这个数字还会更高。”
  “除此之外就是采采蝇,这些苍蝇如同蚊子一样,并且不论公母,都依靠吸食血液生存。
  被他们叮咬,会有70%的几率感染锥体虫,从而引发昏睡病。”
  说到这里,王宇停顿了一下面色,严肃的说道:
  “很多人不知道什么是昏睡病,这是一种由寄生虫感染的恐怖疾病,一旦染上昏睡病,就像中了诅咒一样。
  身体机能渐渐退缩,出现脱力,头晕等症状,并且伴随强烈的嗜睡,这种病如果早期被发现,治疗成功率还是比较高的。
  但是一旦到了中晚期,治疗成功率非常低,并且这种病的致死率非常高,即使在治疗的过程中,仍然有高达30%到70%的死亡率。”
  “就在前几年,有一个原始部落,整个部落一共80多人,全部死亡,而造成死亡的原因,就是昏睡病。
  在非洲大陆这样恶劣的环境中,尤其是旱季,患上昏睡病几乎等于死亡,因为一个人不喝水,撑不过3天。
  加上这里炎热的高温,甚至两天内就会导致人死亡,大多数昏睡病患者,都是在睡梦中被渴死或饿死。”
  王宇抬起胳膊,上面厚厚的泥浆已经被晒干,如同一层盔甲覆盖在皮肤上。
  “这些泥浆,不但能保护我免于被晒伤,还能抵御蚊子和采采蝇的叮咬。”
  太阳渐渐西斜,余晖染红了天边的晚霞,看样子,明天会是个艳阳高照的好天气。
  但是此刻,王宇却没有心思理会这些,他的胃里正不断翻腾,饥饿感如同潮水一波一波涌来。
  人不吃东西,可以支撑七天,按照王宇现在的体质,不吃东西的情况下,他最多可以坚持10天,甚至更久。
  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不会感到饥饿,尤其是,他身体细胞活跃程度远超常人,每天需要补充的能量,也就更多。
  站在夕阳下的大草原上,王宇抹了把脸上的汗水,环顾四周后,皱眉道:
  “大约还有一个小时左右就要天黑了,我得赶紧找到休息所,然后尽可能地找到些食物。
  我讨厌饥饿的感觉,因为他会影响我的情绪和思维,从而做出一些危险的事情。”
  非洲大草原上动物很多,非常多,但前提是,你能够抓住这些动物。
  在王宇前方大约200米外,一群斑马正悠闲的漫步,时不时低下头啃食几口碧绿的青草。
  一只斑马,足够王宇吃上一整个星期,不过,想要抓住他们非常困难。
  斑马的奔跑速度每小时可以达到75公里,在逃命时,甚至可以达到90公里每小时。
  尤其在这样一马平川的大草原上,他们的速度能甩开王宇几十条街。
  两条腿的生物永远无法跑过四条腿的生物,这是自然界几千万年不断进化而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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