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节
“小生不敢!”书生低垂着头,用手指了指那和尚:“这和尚虽自称是金山寺的不假,可大人瞧瞧他身上的穿戴,那一点像是僧侣的模样,分明就是一个假和尚。这事情,也怨小生,千不该,万不该,将那件事情给说出去。结果,害死了笑声自己。”
“一个读书人,怎么说起话来颠三倒四,究竟是何事,竟牵扯我城中这许多无辜百姓受难?”谢玄厉色问道,那书生的肩膀忍不住轻颤了下,双膝一软,跪在了地上。
刑如意悄悄的问狐狸:“你怎会知道,这事情与他有关?要我,想破脑袋,也想不出这其中的牵扯来。”
“我也是刚刚知道的。”狐狸嘴巴都没有张,但话却一句一句钻进了刑如意的脑袋里:“你去帮他的哥哥嫂嫂诊断时,我就觉得此人眼神有些恍惚,后来又听小盛子说,找到了嫌疑犯,于是也就跟来看了一看。一看之下,竟发现,这和尚与那书生是认识的,而在他们的意识中,都藏着一张女子的面孔。我细查之下,才发现,那名女子,竟是酒楼掌柜的夫人。”
“咋听之下,是二男一女的故事,貌似很复杂的样子。”
“其实,并不复杂!”狐狸做了一个“嘘”的动作,示意刑如意仔细去听那书生的陈述。
原来书生与那酒楼老板的娘子,早就认识。酒楼老板,人虽能干,却是个厨子。加之性格沉闷,不善言辞,很少去哄自己的娘子开心。且三个女婿当中,以酒楼老板的相貌最为普通,久而久之的,这娘子心中自有失落。书生呢,相貌堂堂,能言会道,虽五谷不分,但却能吟的一首首与五谷有关的,与美食有关的诗词歌赋。两个人,一来二去的就对上了眼。可碍于女方已经婚配的身份,两人虽互有倾慕,却不曾找到机会苟且。
也活该是这书生走运,亦或者用现在的眼光来看,是倒霉。他在外出办事时,竟偶遇这个和尚。两个人一见如故,竟愉快的攀谈起来。从和尚口中,书生得知,他会许多的法术,于是就问他,有没有一种法术,可以让他与心上人,自由的往来。和尚本就是个被逐出寺门,又学了些歪门邪道的歪和尚,一听之下,也打听起那小娘子的容貌来。
待到回城时,和尚将用瓦片开墙的法术说给了书生听,于是书生照此办理,深夜来到酒楼老板的家中,划墙而入,直接上床,与酒楼老板的娘子欢好。
两人正在激情之时,忽听得房中有异动。两人惊恐,以为是酒楼老板回来捉奸,不曾想,扯开帐子,看见的却是和尚。和尚以此事为要挟,不仅占了小娘子的便宜,还勒索了书生不少的银两。
书生心中闷着气,却又无可奈何。原以为此事,就这样过去了。不曾想,三人当夜的胡闹,竟让酒楼老板窥出了端倪。逼迫之下,酒楼老板的娘子,只得承认,自己与书生欢好。
酒楼老板,承袭的是岳父的酒楼,自然不敢对自己的娘子怎么样。可心中一股恶气又着实难以忍受,于是就让酒楼中的小伙计,私下里,偷偷的将书生狠揍了一顿,又讹了许多的银子。
书生拿不出来,只能再去找和尚。声称若是和尚不帮着解决,他就自投衙门,将这些事情全部说出来。和尚,思前想后,就给书生出了这么一个所谓的一劳永逸的骚主意,希望制造一场意外事故,搞垮酒楼。
书生哥哥返家,是一个月前就定下的,但出来吃饭的建议,却是书生提的,而且他还特意选择了好运来,为的就是亲眼见证好运来酒楼的倒霉一刻。刑如意之前的猜测,有些是对的,有些却是错的。书生当日没有食用那些麻油炒猪肝,并非自己真的不喜欢,而是因为知道,那道菜是被和尚动过手脚的。甚至,还他以爹娘的身体为由,劝阻爹娘也不要食用。至于兄嫂,他倒是没有刻意去说。
当刑如意问起书生,为何明知那道菜有问题,却任由自己兄嫂食用时。书生先是说自己阻止了,但是哥哥嫂嫂没有听,后来又说嫂嫂平日里对自己极为严苛,当着爹娘的面,也经常的说自己,于是心中有气,也想借着这个机会整一整她。后来又说,说他与和尚原本只是商量着用些烂肉,脏肉来代替原本的食材,却没有想到,和尚竟会如此歹毒,直接取了观音土来变菜。当书生知道大祸已经酿成时,心中虽有些害怕,却也庆幸,自己的哥嫂同样中招,从某些方面来讲,也算是洗脱了自个儿的嫌疑。他之所以会那么积极的出现在府衙里,也是为了打探消息。
只是千算万算,没有算到,刑如意他们竟然找到了和尚,而且还知道了自己与和尚之间的交易。
好运来酒楼被人动手脚的事情,到了此刻,俨然算是查清楚了。书生自然要对自己犯下的罪行承担一定的责任,和尚也难逃自己的干系。
当和尚要被带走时,刑如意唤住衙役,问了一个让自己思索了很久的问题。她问和尚:“好运来酒楼的招牌菜很多,为何你单单选了那道麻油炒猪肝?”
“其实,我在别的菜里也动了手脚。可那几日,掌柜重点推荐麻油炒猪肝,吃的人也多,于是我就将心力全部放在了这一道菜上。后来,我才知道,这麻油炒猪肝,是掌柜家那个小娘子最喜欢的菜,也是因为这道菜,他们才成了夫妻。谁知,这麻油炒猪肝,掌柜的是越做越好,但他家的那个小娘子,却早已经改了口味。”
“为何要选观音土,选用平常的泥土,岂不是更省时省力?”
“这个,怎么说呢?一来观音土的口感要比旁的泥土好。二来,也是贫僧小时候的一个经历吧。贫僧的父母,都是吃这东西死的,贫僧侥幸,被寺庙中的和尚救了回去,可这许多年都过去了,观音土三个字,却一直刻在贫僧的脑海里,挥之不去。于是,贫僧想,若是用这土做成了菜,贫僧的心里,会不会就此放下。”
“看来,你并没有放下。不仅没有放下,而且背负了更多。你是和尚,自然知道因果轮回,报应不爽。你一时风流,却欠下这许多的人命官司,到了阴司,自也有你偿还的时候。”
和尚轻轻的叹了口气,道:“贫僧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这些都是贫僧的孽,贫僧自然要担着。”
说罢,和尚双手合十,被衙役押解着与那书生,一同被带了回去。
正文 第156章 锦瑟(1)
目送着和尚与书生被捕快们押解而去,谢玄在刑如意身旁站定,说了句:“谢玄想给姑娘讲一个故事!”
“哦?”刑如意抬头,一副不是十分感兴趣的模样。
狐狸走到刑如意跟前,瞧着她的侧脸,温柔的一笑,说:“时候还在,听听又何妨?”
谢玄的故事,是从一个阴雨如晦的午后开始的!
那时,他还只是谢家的小公子,尚未赴京赶考。闲暇时,一直四处游历,顺带着也做点小生意。就在几天前,他接到兄长的飞鸽传说,说母亲病重,要他速归。谢玄不敢耽搁,立刻打点行装,只带了些简单的衣物与银两,又从附近贩马的汉子那边购买了一匹据说是大宛来的名驹,便匆忙上路。
行到半路,天上竟突然下起暴雨来,其中还夹杂着轰隆隆作响的雷声。大雨就像是从天上倾倒下来的一般,顷刻间模糊了人的视线。马儿受了惊,竟将他从马背上掀翻下来,接着逃的无影无踪。他勉强从地上爬起来,抹了把脸上的雨水,依照着记忆中的路线,艰难的蹒行。
等到大雨渐停时,他才发现,自己竟在不知不觉中偏离了官道,走到了一条山间小路上。这小路两侧,树荫茂密,但脚下的青石却是常有人走动的,于是便安下心来,沿着小路一直往前走。
大约走了一两个时辰,谢玄忽然感觉有些不对,那种奇异的感觉,让他禁不住从脊背处生出一股奇怪的寒意来。原本就被暴雨打湿了衣衫,此时又脊背生寒,堂堂七尺男儿,也禁不住浑身一缠,跟着接连打出几个喷嚏来。
“你究竟感觉到了什么?”作为一个专注的听故事者,刑如意很懂得适时的开口,否则说故事的人,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失去了继续讲故事的动力。
“在我行走的一两个时辰内,我竟然没有听见任何动物的叫声。起初,我以为是因为雷阵雨的关系,所以那些小动物们也都纷纷躲了起来。可那个时候,雨已经停了,作为山林间最常见的住客,那些小鸟,小动物们,都应该熙熙攘攘的钻出来,享受难得的雨后的清新,可是我仔细的听了很长时间,那座山林里,没有任何活物的动静,除了我自己的声音。”
“可大人刚刚也说了,那条山路一看就是人经常走动的。也许是附近的猎户们,平时打猎太过用心,所以山林间原本就没有留下多少的活物。”
“猎人打猎,只会猎取有用的野物。例如,皮毛可以贩卖的,骨肉可以食用的,羽毛可以观赏的。可就算这些猎人们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将整座山林中的活物全部猎杀干净吧?那些不知名的小鸟,小虫子什么的总该有些吧?可是,周围太安静了,安静的让人觉得那座山林,原本就是死的。”
谢玄说着,望了眼远处,眸光深远,仿佛已经穿越了时空,让自己回到了当时当日的那个情形当中。他的鬓角处,渗着一层浅浅的水珠。
当时的谢玄,在察觉到异常之后,脸色苍白地停下了脚步。他先是疑惑的左右张望,但却并没有看到什么奇怪的东西。于是,他也想到了刚刚刑如意提过的那句话,以为是猎人将这山林中的活物都猎杀干净了。
心里虽这么安慰着自己,但一颗心,始终是七上八下的。他提心吊胆地沿着山路继续向前走。走着,走着,那种毛骨悚然的感觉竟慢慢的消失了。谢玄注意到,在前面不远的半山坡上,有一处用木头搭建的草屋。
这样的草屋,在乡下以及山林间也是常见的。谢玄心里想着,兴许这就是某位山民或者猎户的家。因为山路难行,此时的天色已经昏暗下来。谢玄看见那草屋之中也燃起了灯烛,烛光虽然不大,可在那样的山林间,还是给了人一种特殊的温暖感觉。谢玄深知,再走下去,还不知道要走多久,况且山路漫漫,很明显,他已经迷了路。此时若是没有人指点,怕是走到明天,后天,他也走不出去。
想到这里,他便沿着山坡,小心翼翼的走到了草屋跟前。
草屋正门上方,用简陋的木牌做成了一块门匾,上面写着“锦瑟”两个字。字迹娟秀,竟像是出自一位姑娘的手。
若是寻常的草屋,谢玄或许就已经推门而入了。可眼前的这一间,像是某位姑娘的住所。若是一家人还好,若是单身的,只怕孤男寡女,有些不妥。正在他犹豫不决,徘徊不定时,那草屋的门从里头打开了。
谢玄下意识的低头,却听见一个少年问他:“天色已晚,公子是否要来我家中借宿?”
见所问之人,并非姑娘,谢玄这才有些狼狈的抬起头来。眼前站着的是一名长相十分俊美的少年公子,年龄不过十二三岁。
待进入门内,谢玄才询问那名少年,他之前并未敲门,这俊美少年是如何知道他人就站在门外,且是有意前来借宿的。
少年微微一笑,上下打量着谢玄。虽被大雨浇透,狼狈不堪,但身上的衣物都是上好的料子,光是腰间佩戴的那一枚玉环,就价值不菲。
“眼前的这座山,名为瑰山。不过,这名字是我姐姐自个儿取的。此山虽山好水好景色好,但却人迹罕至。自我记事以来,山上常住的便只有我与姐姐两个人。”少年说着,指了指自己的耳朵:“也需是天生吧,我与姐姐的耳力也都极好,当公子接近我们的房舍时,我与姐姐便已知道有客上门。”
少年的这些话,谢玄是信的。因为通过观察,他发现,塞外的人,视力要比关内的人好许多,且听力也更为出色。乡下人的耳朵,要比都城里的人耳朵灵便,这是因为乡下清净,耳朵自小听见的杂音少,都城里夜夜繁华,耳朵时常受到各种声音的荼毒,于是这听力自然而然的也就差了许多。
心里正在想着,又听少年说道:“姐姐说过,能走到我们家里来的,便都是有缘人,也都是在山林间迷路的客人,遇见了便请他进来。”
谢玄听到这里,悬着的心,才稍稍的往下落了一些。此时,正房的门也开了,微黄的烛光,从屋内散发出来,照得山林间一片小小的暖意。
谢玄跟着少年进门,却在女主人出现之前,忍不住问了句:“我见门外写着锦瑟两个字,不知是何意?可是这草屋的名字?”
“算是吧!”少年又是微微一笑,指着内室道:“锦瑟也是我家姐姐的名字,我叫锦与。哦,还有,我家姐姐现在不在家中,她去另外一个姐姐家中做客,路途有些遥远,加之刚刚才下过雨,所以要晚些时候才能回来。这内室中,搁置的有衣衫,都是姐姐给路过的客人们准备的,当然不及公子身上的名贵,但总好过您这一身湿衣。哦,对了,内室备有热水,洗澡什么的恐怕是不够,但却可以勉强的擦洗一下身子。”
“多谢!此时能有一件干衣,就已经算是极好的了。”谢玄连谢多次之后,又觉得不好意思,将身上佩戴的玉环取下,赠与锦与。待对方收下之后,这才进入了内室。
这间草屋,在远处眺望时,只是一间十分寻常的草屋。走进来,才发现,这草屋的格局并不想原本设想的那般小,而是依照正规庭院的设计,有正房,有前厅,有侧厅,有东西厢房,甚至还有临时供客人居住的客房。甚至在院墙的一角,谢玄还发现了马槽和栓马桩。
就连眼前这内室,也是别有乾坤的。从外面看,会觉得这不是是草屋中被隔离出来的一间小屋,走进来,才发现,这小小的内室竟是一间石室。室内陈设严格来说,十分的简陋,例如桌子,竟是一截木头,只不过那木头生的十分精巧,且没有人工雕刻的痕迹。
在一旁的木架子上,悬挂着几件男人穿的衣裳,布料都是普通的,款式也都是常见的那种。谢玄挨个儿看了一遍,发现这些衣物不仅干净整洁,且从气味和针脚判断,都是未曾沾过身的。谢玄不知道,这是因为误入山林的客人较少,还是女主人有时常做新衣的习惯。他随手挑了件湛青色的外衫,套上试了一试,竟发现尺寸也是合适的。
谢玄并未在内室逗留过长的时间。一来,的确如少年所说,内室的热水不多,仅够他勉强擦拭身体。二来,此处毕竟是女人的闺阁,虽不知女主人是否住在这里,可他一个单身男子长时间的逗留,也有些不妥。
走出内室的时,谢玄并未见到之前的少年,倒是耳朵里,听见一阵极为清脆的声响。片刻后,伴随着环佩轻响,淡淡的香风夹杂着幽凉的冷风而来,一位绿衫姑娘,映照在他的瞳孔之中。
看见谢玄,绿衫姑娘也是微微一笑,亭亭的走了过来。
“锦瑟,见过公子!”
正文 第157章 锦瑟(2)
有那样一个容颜出色的弟弟,谢玄也曾在心里偷偷想过锦瑟的模样。虽说,龙生九子各有不同,但一母同胞,多少还是应该相似的。所以锦瑟,就算不是倾国倾城的美人,至少也应该是个容颜秀丽的小家碧玉。可眼前的绿衫姑娘,乍一看,只觉得一般,五官甚至还不如自己生的细致。
锦瑟的肤色偏黑,瞳仁的色彩却又很浅,似乎带点异域人的血统。不过,盛唐繁华,漂亮的异域美人,谢玄也是见过的,例如他府中就有一个,是个能歌善舞的波斯美女。只可惜被大哥给瞧上,收做了小妾。
锦瑟似乎看穿了谢玄的心思,微微一笑,说:“弟弟锦与比较像娘亲,至于锦瑟则像爹爹多些。看公子的容貌,应该也是像夫人的多些,是吗?”
“是的!我的家乡有句俗语,说是儿大像娘,女大像爹。这话虽粗了些,有些时候,却也是事实。”
“容貌是爹娘给的,好看与难看,也不过都是一副皮囊而已。百年之后,都是白骨一堆,到时候,难不成也要把骨头捡出来,对比一下,看看谁是丑人骨,谁是美人骨?”锦瑟说着,眼光光彩闪烁,嘴角笑意盈盈,竟衬得整个人都好看起来。
“姑娘的见解倒是独特。的确,皮相生的再好,百年之后,也不过是白骨一堆。”谢玄回应着。此时,锦瑟已经走到了他的跟前。借着室内微弱的烛光,他这才细细打量起对方的模样来。
不打量还好,一打量之下,竟突然觉得这皮肤偏黑的锦瑟,竟要比锦与还要好看上几分。锦与的漂亮,是一眼就能够瞧见的,锦瑟却是不同,她的美就像是隐藏在深山中的翡翠原石,只有靠近了才能够发现。
锦瑟皮肤虽黑,却是犹如从内部放出光芒般的浅黑,眉眼鼻口耳,却与锦与一样的精致玲珑,简直毫无缺陷,至于那淡色的瞳仁则更有一种勾魂摄魄般的奇异魅力。
肤色较白的美人,谢玄见过许多,虽谈不上倾国,但倾城却是够够的,但像锦瑟这般,皮肤焦黑,五官却精致异常的美人,还是头一次见到。于是,不由自主的,不由控制的,便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锦瑟笑得越发开心,眼睛里仿佛含着星辰,她看着谢玄,轻声问道:“公子可是突然发现,锦瑟其实长得也还不错?”
“让姑娘见笑了!”谢玄微囧,红着脸,将头低了下去。
这个时候,锦与进来了。手中还托着一只木制的托盘,上面摆放着几碟小菜,还有一壶酒。酒壶同样是用木头做成的,虽做工不算精细,却难得的有一种原始的,粗犷的美感。
盘中的菜色,也都是谢玄平日里都没有见过的,吃起来,味道虽有些苦涩,却也别有一番滋味。
“山野之地,招待客人,也只能用这些山野之物。不过这些都是我姐姐亲自去挖回来的,虽说都是野菜,但却能滋养身体,公子偶尔吃些,也是蛮好的。”锦与说着,用手指了指放在中间的一盘菜:“这是头发菜,虽说生的吓人了点,但鲜美可口,回味隽永,营养价值也是极高。最难能可贵的是,它还能在荒漠以及半荒漠的地方生长,有【戈壁之珍】的美誉。
据说,早在汉代,苏武在匈奴牧羊时,就曾吃过这道菜。头发菜不但脆滑细嫩,更有化痰、清热解毒、顺肠理肺、滋补的功效。”
“这头发菜,我之前倒是也曾听人说过,只是没有亲眼见过,更没有那个胆量去尝试。如今听锦与这么一说,反而有些迫不及待了。”谢玄说着,夹起了一筷子,放入口中。味道也的确如刚刚锦与所说,十分鲜美。
“这道头发菜里,是不是放了醋,后味儿颇有些酸爽。”
“是放了醋!锦与这道拌发菜是采用西秦的做法,先用滚水浸泡,再拌以自家酿的姜醋,所以才有这番滋味。”锦与说着,又给谢玄推荐了另外一道菜:“这道菜,叫素炒木须,用的也是山野间常见的木须菜。这道菜,最适宜读书人食用,有健脑的作用。”
谢玄看了看锦瑟,问锦与道:“可有能使人明目的菜,你瞧我这双眼睛,平日里倒还算可以,但自从上了山,就眼拙的厉害。连你姐姐如此的美貌佳人,都给看成了平庸之辈。”
“油嘴滑舌!”锦瑟说着,轻瞟了谢玄一眼。
锦与也随之一笑,指着旁边的一道菜说:“这是地耳炒肉丝。医书中曾有记载,说地耳味甘,性寒、无毒,明目益气。若是内服外用,可清热明目、降压凉血、滋养肝肾、益气延年、还能治内脏温热、烫伤烧伤、目赤、夜盲等多种病症。食之,味道清香,口感独特,而且这道菜也是我家姐姐比较喜欢的。”
谢玄听到这里,夹了一筷子,放到口中,细细品味,果然口味独特。
“锦瑟喜欢的,果然不同。”
“山外的客人,都如你这般,能言吗?”锦瑟托腮,眼眸含笑,将那盘地耳炒肉丝又往谢玄的跟前推了推:“你既喜欢,就多吃些。”
“这地耳我知道了,这肉丝,我看着倒不像是寻常的猪肉,牛肉。”
“山野之地,所食用的肉类,也大多是山野中才有的。公子觉得还能入口就行,至于这肉是什么肉,公子就不要问了。”锦与说着,端起面前的一碗粥,呲溜呲溜的喝起来。
谢玄原本还想去夹肉,听见锦与这话,反而不敢吃了。
锦瑟在一旁吱吱得笑,末了,说一句:“锦与他是吓你的,这是山猪肉。虽是野生的,但味道却要比家养的好许多。山中也有猎户,常打了这野猪去集市上贩卖,所得银两,可要比家猪丰厚的多。还有,刚刚锦与也没有说实话,这地耳炒肉丝,我爱的是地耳,他好的却是肉丝。你若现在不吃,待会儿可全要进到他的肚子里去了。”
“姐姐真是偏心,而且偏的还不是自己的弟弟。”锦与说着,快速的夹起肉丝,塞进自己嘴里。“公子快吃吧,我姐姐刚刚说的是对的,若是现在不吃,待会儿可要全进到我的肚子里了。这山猪肉,不太好猎,我与姐姐一个月,也才能打上一只尝尝鲜。”
锦与越是这么说,谢玄反而越是不大好意思动筷子,只选了些野菜,配着白饭,竟也吃了两大碗。
酒足饭饱,倚在屋外,欣赏着山野风光,虽视线所及,都是深深浅浅的黑,但心境不同,看起来竟也觉得别有情趣。锦瑟不知从哪里寻来一支骨笛,轻轻的吹起来。谢玄懂经商,懂诗词歌赋,也会一些武功,却唯独不通音律。但当锦瑟吹起那支骨笛时,他却不由自主的感到一阵迷醉。
悠扬的笛声飘进他的耳朵里,然后顺着耳朵,直接钻进了他的心里。时而悠扬动听,时而心酸悲伤,谢玄的心绪,竟也随着这笛声起起伏伏,想起许多过往的事情来。就在整个身心陷入不知天上地下,不知寒暑春秋的时候,那声音忽然止住了。他恍然的回头,却见锦瑟兀自拿着长笛,静静的看着他。脸颊上有些湿乎乎的,用手抹了,才知道是自个儿的眼泪。
“一个读书人,怎么说起话来颠三倒四,究竟是何事,竟牵扯我城中这许多无辜百姓受难?”谢玄厉色问道,那书生的肩膀忍不住轻颤了下,双膝一软,跪在了地上。
刑如意悄悄的问狐狸:“你怎会知道,这事情与他有关?要我,想破脑袋,也想不出这其中的牵扯来。”
“我也是刚刚知道的。”狐狸嘴巴都没有张,但话却一句一句钻进了刑如意的脑袋里:“你去帮他的哥哥嫂嫂诊断时,我就觉得此人眼神有些恍惚,后来又听小盛子说,找到了嫌疑犯,于是也就跟来看了一看。一看之下,竟发现,这和尚与那书生是认识的,而在他们的意识中,都藏着一张女子的面孔。我细查之下,才发现,那名女子,竟是酒楼掌柜的夫人。”
“咋听之下,是二男一女的故事,貌似很复杂的样子。”
“其实,并不复杂!”狐狸做了一个“嘘”的动作,示意刑如意仔细去听那书生的陈述。
原来书生与那酒楼老板的娘子,早就认识。酒楼老板,人虽能干,却是个厨子。加之性格沉闷,不善言辞,很少去哄自己的娘子开心。且三个女婿当中,以酒楼老板的相貌最为普通,久而久之的,这娘子心中自有失落。书生呢,相貌堂堂,能言会道,虽五谷不分,但却能吟的一首首与五谷有关的,与美食有关的诗词歌赋。两个人,一来二去的就对上了眼。可碍于女方已经婚配的身份,两人虽互有倾慕,却不曾找到机会苟且。
也活该是这书生走运,亦或者用现在的眼光来看,是倒霉。他在外出办事时,竟偶遇这个和尚。两个人一见如故,竟愉快的攀谈起来。从和尚口中,书生得知,他会许多的法术,于是就问他,有没有一种法术,可以让他与心上人,自由的往来。和尚本就是个被逐出寺门,又学了些歪门邪道的歪和尚,一听之下,也打听起那小娘子的容貌来。
待到回城时,和尚将用瓦片开墙的法术说给了书生听,于是书生照此办理,深夜来到酒楼老板的家中,划墙而入,直接上床,与酒楼老板的娘子欢好。
两人正在激情之时,忽听得房中有异动。两人惊恐,以为是酒楼老板回来捉奸,不曾想,扯开帐子,看见的却是和尚。和尚以此事为要挟,不仅占了小娘子的便宜,还勒索了书生不少的银两。
书生心中闷着气,却又无可奈何。原以为此事,就这样过去了。不曾想,三人当夜的胡闹,竟让酒楼老板窥出了端倪。逼迫之下,酒楼老板的娘子,只得承认,自己与书生欢好。
酒楼老板,承袭的是岳父的酒楼,自然不敢对自己的娘子怎么样。可心中一股恶气又着实难以忍受,于是就让酒楼中的小伙计,私下里,偷偷的将书生狠揍了一顿,又讹了许多的银子。
书生拿不出来,只能再去找和尚。声称若是和尚不帮着解决,他就自投衙门,将这些事情全部说出来。和尚,思前想后,就给书生出了这么一个所谓的一劳永逸的骚主意,希望制造一场意外事故,搞垮酒楼。
书生哥哥返家,是一个月前就定下的,但出来吃饭的建议,却是书生提的,而且他还特意选择了好运来,为的就是亲眼见证好运来酒楼的倒霉一刻。刑如意之前的猜测,有些是对的,有些却是错的。书生当日没有食用那些麻油炒猪肝,并非自己真的不喜欢,而是因为知道,那道菜是被和尚动过手脚的。甚至,还他以爹娘的身体为由,劝阻爹娘也不要食用。至于兄嫂,他倒是没有刻意去说。
当刑如意问起书生,为何明知那道菜有问题,却任由自己兄嫂食用时。书生先是说自己阻止了,但是哥哥嫂嫂没有听,后来又说嫂嫂平日里对自己极为严苛,当着爹娘的面,也经常的说自己,于是心中有气,也想借着这个机会整一整她。后来又说,说他与和尚原本只是商量着用些烂肉,脏肉来代替原本的食材,却没有想到,和尚竟会如此歹毒,直接取了观音土来变菜。当书生知道大祸已经酿成时,心中虽有些害怕,却也庆幸,自己的哥嫂同样中招,从某些方面来讲,也算是洗脱了自个儿的嫌疑。他之所以会那么积极的出现在府衙里,也是为了打探消息。
只是千算万算,没有算到,刑如意他们竟然找到了和尚,而且还知道了自己与和尚之间的交易。
好运来酒楼被人动手脚的事情,到了此刻,俨然算是查清楚了。书生自然要对自己犯下的罪行承担一定的责任,和尚也难逃自己的干系。
当和尚要被带走时,刑如意唤住衙役,问了一个让自己思索了很久的问题。她问和尚:“好运来酒楼的招牌菜很多,为何你单单选了那道麻油炒猪肝?”
“其实,我在别的菜里也动了手脚。可那几日,掌柜重点推荐麻油炒猪肝,吃的人也多,于是我就将心力全部放在了这一道菜上。后来,我才知道,这麻油炒猪肝,是掌柜家那个小娘子最喜欢的菜,也是因为这道菜,他们才成了夫妻。谁知,这麻油炒猪肝,掌柜的是越做越好,但他家的那个小娘子,却早已经改了口味。”
“为何要选观音土,选用平常的泥土,岂不是更省时省力?”
“这个,怎么说呢?一来观音土的口感要比旁的泥土好。二来,也是贫僧小时候的一个经历吧。贫僧的父母,都是吃这东西死的,贫僧侥幸,被寺庙中的和尚救了回去,可这许多年都过去了,观音土三个字,却一直刻在贫僧的脑海里,挥之不去。于是,贫僧想,若是用这土做成了菜,贫僧的心里,会不会就此放下。”
“看来,你并没有放下。不仅没有放下,而且背负了更多。你是和尚,自然知道因果轮回,报应不爽。你一时风流,却欠下这许多的人命官司,到了阴司,自也有你偿还的时候。”
和尚轻轻的叹了口气,道:“贫僧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这些都是贫僧的孽,贫僧自然要担着。”
说罢,和尚双手合十,被衙役押解着与那书生,一同被带了回去。
正文 第156章 锦瑟(1)
目送着和尚与书生被捕快们押解而去,谢玄在刑如意身旁站定,说了句:“谢玄想给姑娘讲一个故事!”
“哦?”刑如意抬头,一副不是十分感兴趣的模样。
狐狸走到刑如意跟前,瞧着她的侧脸,温柔的一笑,说:“时候还在,听听又何妨?”
谢玄的故事,是从一个阴雨如晦的午后开始的!
那时,他还只是谢家的小公子,尚未赴京赶考。闲暇时,一直四处游历,顺带着也做点小生意。就在几天前,他接到兄长的飞鸽传说,说母亲病重,要他速归。谢玄不敢耽搁,立刻打点行装,只带了些简单的衣物与银两,又从附近贩马的汉子那边购买了一匹据说是大宛来的名驹,便匆忙上路。
行到半路,天上竟突然下起暴雨来,其中还夹杂着轰隆隆作响的雷声。大雨就像是从天上倾倒下来的一般,顷刻间模糊了人的视线。马儿受了惊,竟将他从马背上掀翻下来,接着逃的无影无踪。他勉强从地上爬起来,抹了把脸上的雨水,依照着记忆中的路线,艰难的蹒行。
等到大雨渐停时,他才发现,自己竟在不知不觉中偏离了官道,走到了一条山间小路上。这小路两侧,树荫茂密,但脚下的青石却是常有人走动的,于是便安下心来,沿着小路一直往前走。
大约走了一两个时辰,谢玄忽然感觉有些不对,那种奇异的感觉,让他禁不住从脊背处生出一股奇怪的寒意来。原本就被暴雨打湿了衣衫,此时又脊背生寒,堂堂七尺男儿,也禁不住浑身一缠,跟着接连打出几个喷嚏来。
“你究竟感觉到了什么?”作为一个专注的听故事者,刑如意很懂得适时的开口,否则说故事的人,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失去了继续讲故事的动力。
“在我行走的一两个时辰内,我竟然没有听见任何动物的叫声。起初,我以为是因为雷阵雨的关系,所以那些小动物们也都纷纷躲了起来。可那个时候,雨已经停了,作为山林间最常见的住客,那些小鸟,小动物们,都应该熙熙攘攘的钻出来,享受难得的雨后的清新,可是我仔细的听了很长时间,那座山林里,没有任何活物的动静,除了我自己的声音。”
“可大人刚刚也说了,那条山路一看就是人经常走动的。也许是附近的猎户们,平时打猎太过用心,所以山林间原本就没有留下多少的活物。”
“猎人打猎,只会猎取有用的野物。例如,皮毛可以贩卖的,骨肉可以食用的,羽毛可以观赏的。可就算这些猎人们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将整座山林中的活物全部猎杀干净吧?那些不知名的小鸟,小虫子什么的总该有些吧?可是,周围太安静了,安静的让人觉得那座山林,原本就是死的。”
谢玄说着,望了眼远处,眸光深远,仿佛已经穿越了时空,让自己回到了当时当日的那个情形当中。他的鬓角处,渗着一层浅浅的水珠。
当时的谢玄,在察觉到异常之后,脸色苍白地停下了脚步。他先是疑惑的左右张望,但却并没有看到什么奇怪的东西。于是,他也想到了刚刚刑如意提过的那句话,以为是猎人将这山林中的活物都猎杀干净了。
心里虽这么安慰着自己,但一颗心,始终是七上八下的。他提心吊胆地沿着山路继续向前走。走着,走着,那种毛骨悚然的感觉竟慢慢的消失了。谢玄注意到,在前面不远的半山坡上,有一处用木头搭建的草屋。
这样的草屋,在乡下以及山林间也是常见的。谢玄心里想着,兴许这就是某位山民或者猎户的家。因为山路难行,此时的天色已经昏暗下来。谢玄看见那草屋之中也燃起了灯烛,烛光虽然不大,可在那样的山林间,还是给了人一种特殊的温暖感觉。谢玄深知,再走下去,还不知道要走多久,况且山路漫漫,很明显,他已经迷了路。此时若是没有人指点,怕是走到明天,后天,他也走不出去。
想到这里,他便沿着山坡,小心翼翼的走到了草屋跟前。
草屋正门上方,用简陋的木牌做成了一块门匾,上面写着“锦瑟”两个字。字迹娟秀,竟像是出自一位姑娘的手。
若是寻常的草屋,谢玄或许就已经推门而入了。可眼前的这一间,像是某位姑娘的住所。若是一家人还好,若是单身的,只怕孤男寡女,有些不妥。正在他犹豫不决,徘徊不定时,那草屋的门从里头打开了。
谢玄下意识的低头,却听见一个少年问他:“天色已晚,公子是否要来我家中借宿?”
见所问之人,并非姑娘,谢玄这才有些狼狈的抬起头来。眼前站着的是一名长相十分俊美的少年公子,年龄不过十二三岁。
待进入门内,谢玄才询问那名少年,他之前并未敲门,这俊美少年是如何知道他人就站在门外,且是有意前来借宿的。
少年微微一笑,上下打量着谢玄。虽被大雨浇透,狼狈不堪,但身上的衣物都是上好的料子,光是腰间佩戴的那一枚玉环,就价值不菲。
“眼前的这座山,名为瑰山。不过,这名字是我姐姐自个儿取的。此山虽山好水好景色好,但却人迹罕至。自我记事以来,山上常住的便只有我与姐姐两个人。”少年说着,指了指自己的耳朵:“也需是天生吧,我与姐姐的耳力也都极好,当公子接近我们的房舍时,我与姐姐便已知道有客上门。”
少年的这些话,谢玄是信的。因为通过观察,他发现,塞外的人,视力要比关内的人好许多,且听力也更为出色。乡下人的耳朵,要比都城里的人耳朵灵便,这是因为乡下清净,耳朵自小听见的杂音少,都城里夜夜繁华,耳朵时常受到各种声音的荼毒,于是这听力自然而然的也就差了许多。
心里正在想着,又听少年说道:“姐姐说过,能走到我们家里来的,便都是有缘人,也都是在山林间迷路的客人,遇见了便请他进来。”
谢玄听到这里,悬着的心,才稍稍的往下落了一些。此时,正房的门也开了,微黄的烛光,从屋内散发出来,照得山林间一片小小的暖意。
谢玄跟着少年进门,却在女主人出现之前,忍不住问了句:“我见门外写着锦瑟两个字,不知是何意?可是这草屋的名字?”
“算是吧!”少年又是微微一笑,指着内室道:“锦瑟也是我家姐姐的名字,我叫锦与。哦,还有,我家姐姐现在不在家中,她去另外一个姐姐家中做客,路途有些遥远,加之刚刚才下过雨,所以要晚些时候才能回来。这内室中,搁置的有衣衫,都是姐姐给路过的客人们准备的,当然不及公子身上的名贵,但总好过您这一身湿衣。哦,对了,内室备有热水,洗澡什么的恐怕是不够,但却可以勉强的擦洗一下身子。”
“多谢!此时能有一件干衣,就已经算是极好的了。”谢玄连谢多次之后,又觉得不好意思,将身上佩戴的玉环取下,赠与锦与。待对方收下之后,这才进入了内室。
这间草屋,在远处眺望时,只是一间十分寻常的草屋。走进来,才发现,这草屋的格局并不想原本设想的那般小,而是依照正规庭院的设计,有正房,有前厅,有侧厅,有东西厢房,甚至还有临时供客人居住的客房。甚至在院墙的一角,谢玄还发现了马槽和栓马桩。
就连眼前这内室,也是别有乾坤的。从外面看,会觉得这不是是草屋中被隔离出来的一间小屋,走进来,才发现,这小小的内室竟是一间石室。室内陈设严格来说,十分的简陋,例如桌子,竟是一截木头,只不过那木头生的十分精巧,且没有人工雕刻的痕迹。
在一旁的木架子上,悬挂着几件男人穿的衣裳,布料都是普通的,款式也都是常见的那种。谢玄挨个儿看了一遍,发现这些衣物不仅干净整洁,且从气味和针脚判断,都是未曾沾过身的。谢玄不知道,这是因为误入山林的客人较少,还是女主人有时常做新衣的习惯。他随手挑了件湛青色的外衫,套上试了一试,竟发现尺寸也是合适的。
谢玄并未在内室逗留过长的时间。一来,的确如少年所说,内室的热水不多,仅够他勉强擦拭身体。二来,此处毕竟是女人的闺阁,虽不知女主人是否住在这里,可他一个单身男子长时间的逗留,也有些不妥。
走出内室的时,谢玄并未见到之前的少年,倒是耳朵里,听见一阵极为清脆的声响。片刻后,伴随着环佩轻响,淡淡的香风夹杂着幽凉的冷风而来,一位绿衫姑娘,映照在他的瞳孔之中。
看见谢玄,绿衫姑娘也是微微一笑,亭亭的走了过来。
“锦瑟,见过公子!”
正文 第157章 锦瑟(2)
有那样一个容颜出色的弟弟,谢玄也曾在心里偷偷想过锦瑟的模样。虽说,龙生九子各有不同,但一母同胞,多少还是应该相似的。所以锦瑟,就算不是倾国倾城的美人,至少也应该是个容颜秀丽的小家碧玉。可眼前的绿衫姑娘,乍一看,只觉得一般,五官甚至还不如自己生的细致。
锦瑟的肤色偏黑,瞳仁的色彩却又很浅,似乎带点异域人的血统。不过,盛唐繁华,漂亮的异域美人,谢玄也是见过的,例如他府中就有一个,是个能歌善舞的波斯美女。只可惜被大哥给瞧上,收做了小妾。
锦瑟似乎看穿了谢玄的心思,微微一笑,说:“弟弟锦与比较像娘亲,至于锦瑟则像爹爹多些。看公子的容貌,应该也是像夫人的多些,是吗?”
“是的!我的家乡有句俗语,说是儿大像娘,女大像爹。这话虽粗了些,有些时候,却也是事实。”
“容貌是爹娘给的,好看与难看,也不过都是一副皮囊而已。百年之后,都是白骨一堆,到时候,难不成也要把骨头捡出来,对比一下,看看谁是丑人骨,谁是美人骨?”锦瑟说着,眼光光彩闪烁,嘴角笑意盈盈,竟衬得整个人都好看起来。
“姑娘的见解倒是独特。的确,皮相生的再好,百年之后,也不过是白骨一堆。”谢玄回应着。此时,锦瑟已经走到了他的跟前。借着室内微弱的烛光,他这才细细打量起对方的模样来。
不打量还好,一打量之下,竟突然觉得这皮肤偏黑的锦瑟,竟要比锦与还要好看上几分。锦与的漂亮,是一眼就能够瞧见的,锦瑟却是不同,她的美就像是隐藏在深山中的翡翠原石,只有靠近了才能够发现。
锦瑟皮肤虽黑,却是犹如从内部放出光芒般的浅黑,眉眼鼻口耳,却与锦与一样的精致玲珑,简直毫无缺陷,至于那淡色的瞳仁则更有一种勾魂摄魄般的奇异魅力。
肤色较白的美人,谢玄见过许多,虽谈不上倾国,但倾城却是够够的,但像锦瑟这般,皮肤焦黑,五官却精致异常的美人,还是头一次见到。于是,不由自主的,不由控制的,便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锦瑟笑得越发开心,眼睛里仿佛含着星辰,她看着谢玄,轻声问道:“公子可是突然发现,锦瑟其实长得也还不错?”
“让姑娘见笑了!”谢玄微囧,红着脸,将头低了下去。
这个时候,锦与进来了。手中还托着一只木制的托盘,上面摆放着几碟小菜,还有一壶酒。酒壶同样是用木头做成的,虽做工不算精细,却难得的有一种原始的,粗犷的美感。
盘中的菜色,也都是谢玄平日里都没有见过的,吃起来,味道虽有些苦涩,却也别有一番滋味。
“山野之地,招待客人,也只能用这些山野之物。不过这些都是我姐姐亲自去挖回来的,虽说都是野菜,但却能滋养身体,公子偶尔吃些,也是蛮好的。”锦与说着,用手指了指放在中间的一盘菜:“这是头发菜,虽说生的吓人了点,但鲜美可口,回味隽永,营养价值也是极高。最难能可贵的是,它还能在荒漠以及半荒漠的地方生长,有【戈壁之珍】的美誉。
据说,早在汉代,苏武在匈奴牧羊时,就曾吃过这道菜。头发菜不但脆滑细嫩,更有化痰、清热解毒、顺肠理肺、滋补的功效。”
“这头发菜,我之前倒是也曾听人说过,只是没有亲眼见过,更没有那个胆量去尝试。如今听锦与这么一说,反而有些迫不及待了。”谢玄说着,夹起了一筷子,放入口中。味道也的确如刚刚锦与所说,十分鲜美。
“这道头发菜里,是不是放了醋,后味儿颇有些酸爽。”
“是放了醋!锦与这道拌发菜是采用西秦的做法,先用滚水浸泡,再拌以自家酿的姜醋,所以才有这番滋味。”锦与说着,又给谢玄推荐了另外一道菜:“这道菜,叫素炒木须,用的也是山野间常见的木须菜。这道菜,最适宜读书人食用,有健脑的作用。”
谢玄看了看锦瑟,问锦与道:“可有能使人明目的菜,你瞧我这双眼睛,平日里倒还算可以,但自从上了山,就眼拙的厉害。连你姐姐如此的美貌佳人,都给看成了平庸之辈。”
“油嘴滑舌!”锦瑟说着,轻瞟了谢玄一眼。
锦与也随之一笑,指着旁边的一道菜说:“这是地耳炒肉丝。医书中曾有记载,说地耳味甘,性寒、无毒,明目益气。若是内服外用,可清热明目、降压凉血、滋养肝肾、益气延年、还能治内脏温热、烫伤烧伤、目赤、夜盲等多种病症。食之,味道清香,口感独特,而且这道菜也是我家姐姐比较喜欢的。”
谢玄听到这里,夹了一筷子,放到口中,细细品味,果然口味独特。
“锦瑟喜欢的,果然不同。”
“山外的客人,都如你这般,能言吗?”锦瑟托腮,眼眸含笑,将那盘地耳炒肉丝又往谢玄的跟前推了推:“你既喜欢,就多吃些。”
“这地耳我知道了,这肉丝,我看着倒不像是寻常的猪肉,牛肉。”
“山野之地,所食用的肉类,也大多是山野中才有的。公子觉得还能入口就行,至于这肉是什么肉,公子就不要问了。”锦与说着,端起面前的一碗粥,呲溜呲溜的喝起来。
谢玄原本还想去夹肉,听见锦与这话,反而不敢吃了。
锦瑟在一旁吱吱得笑,末了,说一句:“锦与他是吓你的,这是山猪肉。虽是野生的,但味道却要比家养的好许多。山中也有猎户,常打了这野猪去集市上贩卖,所得银两,可要比家猪丰厚的多。还有,刚刚锦与也没有说实话,这地耳炒肉丝,我爱的是地耳,他好的却是肉丝。你若现在不吃,待会儿可全要进到他的肚子里去了。”
“姐姐真是偏心,而且偏的还不是自己的弟弟。”锦与说着,快速的夹起肉丝,塞进自己嘴里。“公子快吃吧,我姐姐刚刚说的是对的,若是现在不吃,待会儿可要全进到我的肚子里了。这山猪肉,不太好猎,我与姐姐一个月,也才能打上一只尝尝鲜。”
锦与越是这么说,谢玄反而越是不大好意思动筷子,只选了些野菜,配着白饭,竟也吃了两大碗。
酒足饭饱,倚在屋外,欣赏着山野风光,虽视线所及,都是深深浅浅的黑,但心境不同,看起来竟也觉得别有情趣。锦瑟不知从哪里寻来一支骨笛,轻轻的吹起来。谢玄懂经商,懂诗词歌赋,也会一些武功,却唯独不通音律。但当锦瑟吹起那支骨笛时,他却不由自主的感到一阵迷醉。
悠扬的笛声飘进他的耳朵里,然后顺着耳朵,直接钻进了他的心里。时而悠扬动听,时而心酸悲伤,谢玄的心绪,竟也随着这笛声起起伏伏,想起许多过往的事情来。就在整个身心陷入不知天上地下,不知寒暑春秋的时候,那声音忽然止住了。他恍然的回头,却见锦瑟兀自拿着长笛,静静的看着他。脸颊上有些湿乎乎的,用手抹了,才知道是自个儿的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