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一百七十三章:不好意思,我职业病
林宛如一直在想着一个办法,到底怎样才能不失去这个工资又高又轻松,还可以整天和自己想见的人见面的工作。
她知道,慕月森看起来很冷漠很不好招惹,但其实他还是很好说话的,只要她再多去他面前哭一哭,没准儿他还会心软一下。
现在主要的麻烦就是那个莫名其妙的臭小子了,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让她一点招架之力都没有。
就是这个家伙第一次见面就抢了自己的工作,林宛如算是把他记在心里了,这个梁子正式结下了。
那天晚上她又打了电话给慕月森,可是他后来一句话都没有说,但又不挂电话,最后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现在唯一的突破口就在那个男人身上了。
这几天,林宛如一直没有来工作,虽然慕月森承诺了会给她比以前更好的工作,但是她怎么想都不如照顾夏天的这个工作好。
每天的上班时间和总裁同步,总裁开会的时候她就在办公室带着夏天玩儿,有时候还会去附近的儿童乐园里去。
最让她有面子的就是每次她带着夏天出去玩的时候周围都会跟着至少五个保镖,这种安全感让她有点小骄傲,就好像自己是真正的女主人一样。
有一次她带着夏天在宝宝游泳池玩,结果是慕月森提前下班亲自来接他们的,她还记得,那天他穿着长长的风衣,魁梧挺拔的身材,完美的五官,在人群中就像是最耀眼的星。
看着周围花痴和羡慕的女人们,林宛如抱着夏天挺了挺腰杆,假装自己就是女主人过了一把虚弱的瘾。
还有这份工作的工资实在是高,才工作了短短几个月,林宛如已经在市中心付了首付按揭买下了一套五十多平米的公寓,只要再工作个几年,这套房子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的属于她了。
这些好事以前的她都是完全不敢想象的,每个月几千块的工资,就算再奋斗三十年,还是买不起一套市中心的好房的。
现在这些美好的幻想全部泡汤,林宛如连哭都来不及反应,等她反应过来,阿离已经每天接替她的工作去总裁办公室上班了。这天一早就守在阿离上班的必经之路守株待兔。
换身职业奶爸的阿离这回也放弃了看起来就像卖保险的西装,换上了一身萌系少年的衣服,再把金丝边眼镜换成隐形眼镜,整个人看起来至少年轻了五岁。
就在他一蹦一跳的快走到慕月森的办公室的时候,突然瞧见前面拐角处站着的一个女人。
凭着她周身散发出来的杀气,他依稀可以判断出来那就是之前在慕月森办公室里工作的那个女人。
来者不善。
阿离转身就准备快步逃走,身后一个阴冷的声音响起:“站住!”
阿离痛苦的闭上了眼睛,看来又免不了一场恶斗了。
“好男不跟女斗,你可别跟我吵架哦啊,我怕到时候骂哭你。”阿离举起双手事先声明。
“哼,好男不跟女斗,”林宛如冷笑一声:“我还好男不跟女人抢工作呢!我说你为什么第一次见我就对我那么大的意见,原来是看上我的工作了!”
“唉,那倒不是这个道理,我就是单纯觉得你们一男一女在一个办公室工作不太好!你还年轻,这样不好,人家还有老婆呢,长得比你好看多了!”
“你……”林宛如生气的指着阿离气得说不出话来,这小子果然是律师,嘴皮子功夫不是一般的强,之前在慕月森面前还算是收敛了,这回慕月森不在,他的嘴炮开足了功力,简直是口无遮拦。
“我什么我?难道不是吗?你就没觉得有哪里不适合?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啧啧啧……不过你也放心了,没戏,要是有戏早就发生些什么了。”阿离继续补刀。
“你这个侏儒!娘娘腔!死变态!住嘴!我不想跟你说话!”林宛如情绪失控,忍不住骂道。
她一向都很有自尊心,就算自己心里喜欢慕月森,但是也不敢直接表达,现在居然被人这样嘲讽,就算再有修养也都会被直接气炸。
没想到阿离听了竟然丝毫不生气,只是淡定的捋了捋自己的刘海,像背书似的说道:“《民法通则》第101条后端规定,禁止用侮辱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通意见》第140条规定,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行使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林宛如小姐,你要知道,你正在骂的可是个律师。”
“骂你又怎么样!我骂的就是你!小人!阴险!下三滥!”林宛如口不择言,激动得小脸都红了。
她还是太年轻,阿离摇摇头微笑:“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来酌定。我告诉你,因为你刚刚说的这些话,我的精神受到打击,你不仅要赔偿我的经济损失,还要赔偿我的精神损失。”
“什么?”林宛如不可置信的瞪大双眼:“我看你是想钱想疯了吧?这点小事都还想着找我要钱?”
阿离坏笑:“没错儿啊我就是想钱想疯了,谁让某人说话的时候嘴上没个把门儿,一不小心就得罪了我这个阴险的小人。”
林宛如都快哭了:“算我刚刚什么都没有说!没有伤害你那颗弱小的心脏!”
阿离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型的录音笔,得意的说:“怪我咯,不好意思,本人职业病。不管走到哪里,即将发生纷争之前,是一定会提前录音的,你是想让我把这段录音在你伟大的总裁面前放一遍吗?”
她知道,慕月森看起来很冷漠很不好招惹,但其实他还是很好说话的,只要她再多去他面前哭一哭,没准儿他还会心软一下。
现在主要的麻烦就是那个莫名其妙的臭小子了,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让她一点招架之力都没有。
就是这个家伙第一次见面就抢了自己的工作,林宛如算是把他记在心里了,这个梁子正式结下了。
那天晚上她又打了电话给慕月森,可是他后来一句话都没有说,但又不挂电话,最后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现在唯一的突破口就在那个男人身上了。
这几天,林宛如一直没有来工作,虽然慕月森承诺了会给她比以前更好的工作,但是她怎么想都不如照顾夏天的这个工作好。
每天的上班时间和总裁同步,总裁开会的时候她就在办公室带着夏天玩儿,有时候还会去附近的儿童乐园里去。
最让她有面子的就是每次她带着夏天出去玩的时候周围都会跟着至少五个保镖,这种安全感让她有点小骄傲,就好像自己是真正的女主人一样。
有一次她带着夏天在宝宝游泳池玩,结果是慕月森提前下班亲自来接他们的,她还记得,那天他穿着长长的风衣,魁梧挺拔的身材,完美的五官,在人群中就像是最耀眼的星。
看着周围花痴和羡慕的女人们,林宛如抱着夏天挺了挺腰杆,假装自己就是女主人过了一把虚弱的瘾。
还有这份工作的工资实在是高,才工作了短短几个月,林宛如已经在市中心付了首付按揭买下了一套五十多平米的公寓,只要再工作个几年,这套房子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的属于她了。
这些好事以前的她都是完全不敢想象的,每个月几千块的工资,就算再奋斗三十年,还是买不起一套市中心的好房的。
现在这些美好的幻想全部泡汤,林宛如连哭都来不及反应,等她反应过来,阿离已经每天接替她的工作去总裁办公室上班了。这天一早就守在阿离上班的必经之路守株待兔。
换身职业奶爸的阿离这回也放弃了看起来就像卖保险的西装,换上了一身萌系少年的衣服,再把金丝边眼镜换成隐形眼镜,整个人看起来至少年轻了五岁。
就在他一蹦一跳的快走到慕月森的办公室的时候,突然瞧见前面拐角处站着的一个女人。
凭着她周身散发出来的杀气,他依稀可以判断出来那就是之前在慕月森办公室里工作的那个女人。
来者不善。
阿离转身就准备快步逃走,身后一个阴冷的声音响起:“站住!”
阿离痛苦的闭上了眼睛,看来又免不了一场恶斗了。
“好男不跟女斗,你可别跟我吵架哦啊,我怕到时候骂哭你。”阿离举起双手事先声明。
“哼,好男不跟女斗,”林宛如冷笑一声:“我还好男不跟女人抢工作呢!我说你为什么第一次见我就对我那么大的意见,原来是看上我的工作了!”
“唉,那倒不是这个道理,我就是单纯觉得你们一男一女在一个办公室工作不太好!你还年轻,这样不好,人家还有老婆呢,长得比你好看多了!”
“你……”林宛如生气的指着阿离气得说不出话来,这小子果然是律师,嘴皮子功夫不是一般的强,之前在慕月森面前还算是收敛了,这回慕月森不在,他的嘴炮开足了功力,简直是口无遮拦。
“我什么我?难道不是吗?你就没觉得有哪里不适合?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啧啧啧……不过你也放心了,没戏,要是有戏早就发生些什么了。”阿离继续补刀。
“你这个侏儒!娘娘腔!死变态!住嘴!我不想跟你说话!”林宛如情绪失控,忍不住骂道。
她一向都很有自尊心,就算自己心里喜欢慕月森,但是也不敢直接表达,现在居然被人这样嘲讽,就算再有修养也都会被直接气炸。
没想到阿离听了竟然丝毫不生气,只是淡定的捋了捋自己的刘海,像背书似的说道:“《民法通则》第101条后端规定,禁止用侮辱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通意见》第140条规定,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行使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林宛如小姐,你要知道,你正在骂的可是个律师。”
“骂你又怎么样!我骂的就是你!小人!阴险!下三滥!”林宛如口不择言,激动得小脸都红了。
她还是太年轻,阿离摇摇头微笑:“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来酌定。我告诉你,因为你刚刚说的这些话,我的精神受到打击,你不仅要赔偿我的经济损失,还要赔偿我的精神损失。”
“什么?”林宛如不可置信的瞪大双眼:“我看你是想钱想疯了吧?这点小事都还想着找我要钱?”
阿离坏笑:“没错儿啊我就是想钱想疯了,谁让某人说话的时候嘴上没个把门儿,一不小心就得罪了我这个阴险的小人。”
林宛如都快哭了:“算我刚刚什么都没有说!没有伤害你那颗弱小的心脏!”
阿离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型的录音笔,得意的说:“怪我咯,不好意思,本人职业病。不管走到哪里,即将发生纷争之前,是一定会提前录音的,你是想让我把这段录音在你伟大的总裁面前放一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