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8.自由兵培训7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微型消防站器材配置及职守联动要求:
  微型消防站建立原则:
  为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除按照消防法锁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没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教早、灭小湘“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在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站(房)器材配置:
  1.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2.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3.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4.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
  职守联动要求:
  1.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
  2.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3.微型消防站应纳人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常见保护对象初起灾扑救及注意事项:
  常见火灾对象初起火灾扑救:
  1.电气设备初起火灾扑救。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在扑救时应遵守“先断电,后灭火”的原则。如果情况危急需带电灭火,可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或用灭火毯等不透气的物品将着火电器包裹,让火自行熄灭。千万不要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扑救,防止发生触电伤亡事故。
  2.厨房初起火灾扑救。
  当遇有可燃气体从灶具或管道、设备泄漏时,应立即关闭气源,熄灭所有火源,同时打开门窗通风。
  当发现灶具有轻微的漏气着火现象时,应立即断开气源,并将少量干粉洒向火点灭火,或用湿抹布捂闷火点灭火。
  当油锅因温度过高发生自燃起火时,首先应迅速关闭气源熄灭灶火,然后开启手提式灭火器喷射灭火剂扑救,也可用灭火毯覆盖,或将锅盖盖上,使着火烹饪物降温、窒息灭火。切记不要用水流冲击灭火。
  3.密闭房间火灾扑救。
  当发现密闭房间的门缝冒烟时,切不可贸然开门。应通过手摸门把等方式,初步确认内部情况,再决定是否开门。开门时应注意自身安全,切不可直接正对门口,以防止轰燃伤人。
  4.易燃液体储罐初起火灾扑救。
  以然液体储罐发生火灾时,应确保园定式水喷淋系统特线正常工作。易燃液体发生泄漏流淌时,应及时关闭上游物料管道阀门,采取必要措施减缓或制止泄露。
  流散液体着火时,应正确选用灭火剂优先予以扑灭。一一般情况下,非溶性液体看火可使用普通泡沫、干粉、开花或雾状水来进行火灾的扑救:可溶性液体着火应选用抗落性泡沫、干粉、卤代烷等灭火剂来进行火灾的扑救,也可用水稀释灭火,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火灾扑救注意事项:
  1.采用冷却灭火法时,不宜用水、二氧化碳等扑救活泼金属火灾和遇水分解物质火灾。镁粉、铝粉、钛粉及锆粉等金属元素的粉末着火时,所产生的高温会使水或二氧化碳分子分解,引起爆炸,加剧燃烧,可采用沙土覆盖等方法灭火;三硫化四磷、五硫化二磷等硫的磷化物遇水或潮湿空气可以分解产生易燃有毒的硫化氢气体,导致中毒危险,扑救时应注意个人安全防护。
  2.采用窒息灭火法时,应预先确定着火物性质。芳香族化合物、亚硝基类化合物和重氮盐类化合物等自反应物质着火时,不需要外部空气维持燃烧,因此不宜采用窒息灭火法扑救,可采用喷射大量的水冷却灭火。
  3.易燃液体火灾扑灭后,由于罐体温度、液体温度或其他原因极易出现复燃,使液体再次燃烧,因此,灭火后要持续冷却和用泡沫覆盖液面,同时还要防止液体蒸气挥发积聚,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发生爆炸。
  4.搬运或疏散小包装易燃液体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滚动、摩擦、拖拉、碰撞等不安全行为,禁止背负、肩扛,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铁制工具;被疏散的易燃液体不得与氧化剂或酸类物质等危险品混放在一起,避免发生更大的灾害。
  5.可燃气体发生泄漏时,应及时查找泄漏源,杜绝一切火源,?采取必要措施制止泄漏,利用隔离灭火法稀释、驱散泄漏气体;泄漏气体着火时,切忌盲目灭火,防止灾情扩大。
  培训项目3火灾现场保护。
  培训重点:
  1.了解火灾现场保护的目的。
  2.掌握火灾现场保护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
  3.熟练掌握火灾现场保护的方法。
  火灾现场保护的目的和范围:
  火灾现场保护的目的:
  火灾现场是火灾发生、发展和熄灭过程的真实记录,是消防救援机构调查认定火灾原因的物质载体。保护火灾现场的目的是使火灾调查人员发现、提取到客观、真实、有效的火灾痕迹、物证,确保火灾原因认定的准确性。
  火灾现场保护的范围:
  凡与火灾有关的留有痕迹物证的场所均应列人现场保护范围。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应当根据现场勘验的实际情况和进展进行调整。
  遇有下列情况时,根据需要应适当扩大保护区:
  1.起火点位置未确定。
  起火点部位不明显,初步认定的起火点与火场遗留痕迹不一致等。
  2.电气故障引起的火灾。
  当怀疑起火原因为电气设备故障时,凡与火场用电设备有关的线路、设备,如进户线、总配电盘、开关、灯座、插座、电动机及其拖动设备和它们通过或安装的场所,都应列人保护范围。有时电器故障引起的火灾,起火点和故障点并不一致,甚至相隔很远,则保护范围应扩大到发生故障的那个场所。
  3.爆炸现场。
  建筑物因爆炸倒塌起火的现场,不论被抛出物体飞出的距离有多远,也应把抛出物着地点列人保护范围,同时把爆炸破坏或影响的建筑物等列入现场保护区。但应注意,并不是把这个大范围全都禁锢起来,只是将有助于查明爆炸原因、分析爆炸过程及爆炸威力的有关物件圈围保护好。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