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节
她不假思索地伸手朝女鬼抓去,女鬼冷笑了一声,诡异阴森的笑让连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清欢却丝毫不惧,她掌心的天雷印是十八岁过后逐渐长出来的,和她是一体,根本不惧鬼物。果然,当她的掌心碰到女鬼的时候,那森森的鬼爪立刻冒出一阵腥臭难闻的黑烟,女怪嚎叫着离开了女人的身体,清欢看了下自己的手心,又烫又疼。“恶灵退散!”
结出手印打过去,女鬼见识到了她的厉害,这一下并不敢硬接,而是怨毒地看了清欢一眼,便迅速化作一团黑气消散了。
俗话说得好,穷寇莫追,而且今天她准备的不够充分,很多东西都没带,说白了还是这身衣服碍事。清欢转过身,连已经将那对小夫妻扶了起来,并用外套将他们的身体掩盖住。
女鬼离了女人的身体,才看得出来女人根本不复初见时那般红光满面幸福美满,被鬼物附身怎么可能如常人一般呢,且不说别的危害,便只是精气都要被吸走的。她现在形销骨立,整个人都似是老了几十岁。
男人更是憔悴,他眼圈发黑印堂发青,看起来不像是人倒像是僵尸,要是手头有符清欢第一时间就先贴张试试看能不能镇住。她把连拉开:“你别靠近他们,他们身上不干净,免得脏到你。”
晦气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但却是真实存在的,连要是跟他们接触久了,只怕不出点事也要大病一场。
“你也要小心。”
“没关系的。”他关心自己,清欢感到心中一阵甜蜜,但她很快克制住了。“我跟你不一样。”
是的,他们不一样。
他出自幸福的家庭,过着普通人的生活,但她……她是不一样的,她和这世上的所有人都不一样,师父说过,天师这一行本来也不是都必须孤独终老,可无论是哪一代天师,他们最后的结局都大同小异。因为他们永远保护不了心爱的人,因此这一行最好无亲无故无牵无挂,这样,便可不受任何鬼物威胁。
连这样的人,应该很幸福很快乐的生活,每天都充满阳光,而不是跟她在一起,不是鬼就是怪,日日夜夜,连个好觉都不能睡。
没有人能受得了这样的日子。
可这样的生活,总得有人过啊,这世间才能太平。如果没有人去做的话,又要怎么办呢?
天师们被人们排斥,他们被称为怪物,神经病,一生默默无闻,有些甚至不得善终。可这样的人如果不存在的话,这个世界要怎么办呢。谁来拯救活人,谁来为怨鬼伸冤?
清欢咬破手指在小夫妻两人的脑门上画了个符,又念了两句清心咒,两人慢慢醒过来,却都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清欢直接问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有个女鬼一直跟着你?你到底做过什么?”
男人呆呆地看着她,眼神仍然是迷离的,还没有完全清醒。清欢叹了口气,看向连,他也皱着眉,这时候突然传来黑衬衫的声音:“啧,我是说小丫头总得长大,可你也不能带她来现场观摩这么久吧?”
清欢心想你也有脸说,刚才我跟连走的时候你看得眼睛都不眨一下的。不过……“你为什么会在这里?”那刚才出事的时候怎么不在?
“再好看也看腻了,过去接了个电话,回来想接着欣赏来着,谁知道你们俩都回来了。”
真是太不要脸了。
清欢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无话可说。连早习惯了黑衬衫的说话方式,但清欢在这里,干干净净的小姑娘听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可不行。“段,注意你的措辞,她还小。”
段的视线从清欢带着婴儿肥的小脸下滑到她胸口,半晌点头:“是挺小的。”
好想打他哦!想给他贴张痒痒符,让他脱掉衣服抱着雕塑蹭七八个小时。清欢忍住自己蠢蠢欲动的手,对着段翻了个大白眼:“你这个真讨厌。”
小丫头连讨厌一个人都要光明正大的说出来,连跟段都笑了,清欢恼怒地不理他们,转身又问那对小夫妻:“你们听没听到我说话啊?还不说实话,你们不要命了?”
段懒懒地说:“他们才不会告诉你,那可是个大丑闻,传出去怎么能行?”
“啊?”清欢眼睛一亮。“你知道?”
“我知道啊。”段耸肩,“没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事实上他在婚礼那天就很好奇了,然后就顺便查了一下,因此对于这个男人的现状可是一点都不同情。“这种人救他干什么,让女鬼索命不是刚好。”
“你怎么能这么说?”清欢不满地道,“就算他该死,女鬼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她已经不是活着的那个人了,就算她真的报了仇,她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杀戮之心,她只会继续杀人,根本不会停手。所以这个人不管该不该死,都要制止女鬼。”更何况,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女鬼的力量简直可以说是突飞猛进,如果不早点制止,肯定会出大事。
除了吃人,还有什么能让怨鬼的力量增强的这么快?
段被她堵了一句并不生气:“那你想不想知道为什么?”
“你会告诉我吗?”
“当然,只要你叫声哥哥,我什么都告诉你。”
清欢皱眉:“我不是说了你们认错人了吗,我不是你家的人。”
“这个等做完亲子鉴定就知道了,但现在我就是先认你这个妹妹,你叫不叫?”段好整以暇地说,“我先说在前头,如果你不叫,我是不会告诉你的,等你自己去查至少也得好几天,那个时候……恐怕得死更多人了吧?这段时间一直有奇怪的连环命案发生,你还想再多发生几起吗?”
他精准地抓住了清欢的弱点。
☆、第七十七碗汤(十)
第七十七碗汤(十)
“人命关天,你就不要逗她了。”连微微皱眉。
“哥哥。”
清欢清清脆脆叫了一句,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叫个哥哥而已,又不掉块肉。“现在你能告诉我了吧?”
段笑呵呵地道:“当然。”
他看了看那对还有点迷糊的夫妻,露出了带着嘲弄的笑容:“丁家的小少爷自小长得好,脑子又聪明,可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得知他结婚的时候我还很惊讶,这小子爱玩是众所周知的,谁知道有一天他也能定下心来要成家了呢?看他跟未婚妻相处的方式,这是真爱没得跑了。”
清欢睁着大大的眼睛听他讲。
“刚才那个……就是你说的女鬼之类的生物吧,到底是谁我也不清楚,因为丁毅这小子玩弄过的女孩子多如过江之鲫,数也数不清。”
“玩弄感情?”清欢想了想,“像是的。那个女鬼一直趴在他背上,结婚那天还跟着他一起敬酒呢。”
“这就是了,丁毅最会说些甜言蜜语,女孩子都吃他这一套,再加上他大方又舍得花钱,可以说是泡什么妞儿都手到擒来。”
清欢不喜欢他语气中说女孩子的语气。“你的意思是,那些女孩都喜欢他的钱咯?”
“不全是,但很大一部分是。”段诚实地摊手,“这我可没乱说,你要是不信,我那还有一大堆资料可以给你看看,里头都是丁毅的猎艳史,就怕你看了之后头大,因为实在是太多了。”
清欢努力回想了一番:“那个女鬼……血肉模糊的,看不清楚本来长什么样子了,而且她很凶,穿着一条红裙子,头发很长,虽然是恶鬼,但附在丁毅妻子身上的时候非常温柔,刚才你们也都看到了不是吗?”
“说起来,丁毅追过的女孩不胜枚举,对他付出真心的人也不少,但有一个还是挺特别的。”
有多特别呢?
就说丁毅这人吧,含着金汤匙出生,家里七代单传就得了他这一个独苗苗,简直要把他惯上天去了。不管他闯了什么祸,家里都给他擦屁股。结果这小子有段时间觉得用钱追女孩很无聊,竟然也想去寻找真爱。就偷偷到隔壁市去,装成一个落魄辍学的青年找了份快餐店员工的活,然后很快就和一个女同事谈起了恋爱。
女孩子刚刚高三,虽然学业繁忙,但为了减轻家里负担,高二暑假就出来找了份工作打工,结果恰好跟丁毅认识了。丁毅嘴甜长得又好看,再加上惯会摸清女孩子的想法,很快女孩子就沦陷了。虽然知道这个人无父无母也没有学历,但她一点都不在意。丁毅也觉得这姑娘好,两人着实是过了一段甜甜蜜蜜的日子。
可惜,这样清贫的生活,对丁毅来说,偶尔为之是情趣,可一辈子都这样过他才不乐意。女孩子是很漂亮,可不过是小家碧玉,是他山珍海味吃过了之后的清粥小菜,换换口味是心血来潮,一直吃怎么能行?
所以他很快就厌倦了。
他不告而别,女孩子不知道去哪里找他,偏偏这个时候发现自己怀孕了,他们偷尝了禁果,对女孩来说把身体交给心爱的人是非常神圣的,可她在丁毅的花言巧语下,什么戴着套不舒服,想跟她做最亲密的接触……之类的话,根本没有想过做安全措施。结果丁毅消失后,她才发现自己怀孕了。
这个时候她已经高三下学期了,马上面临高考,全家的希望都寄托在她身上,但她已经回不去了。
十七岁的女孩子,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明白,也没有人来告诉她应该怎样做。她不敢面对老师同学们的目光,更不敢回家后看见父母殷切期盼的眼神。她只能选择逃避。她想去打胎,可是她根本不敢去医院,又没有门路找黑诊所,然后某次偶然的机会,她看到商业报纸上一张群英荟萃的照片,英俊的青年那么眼熟。
她费劲千辛万苦,欺骗了父母,跟学校请了假,满怀希望地去找他。可丁毅不耐烦地告诉她那只是个游戏,现在他们玩完了,并且嘲笑她贪慕虚荣,不知道肚子里揣着谁的种也敢来赖着他。
女孩被赶走,她不敢回家,她万念俱灰,她觉得没了希望,所以她偷偷混进了丁毅家的公司,从顶楼跳了下去。
那个时候她穿着丁毅给她买的一条红裙子。丁毅那会儿一毛钱都没带,这条裙子是他一个月的工资。漂亮的青年顶着满头大汗在烈日下双手将打着蝴蝶结的礼盒递给女孩的时候,她的心跳的极快。
最后也是这条裙子陪伴她结束这段关系。
她跳下去的时候正是丁毅开车下班的时候,就在他面前,她摔的血肉模糊,眼睛却睁着,她肚子里还鲜活的孩子,也因此成了一滩烂肉。
她死了。
从那以后丁毅日日夜夜开始做噩梦,他开始改变,颓废、酗酒、赛车……什么样危险的事情都敢干,直到他遇到现在的妻子,也就是他的真爱。
年少轻狂的时候过去了,他不再是随意玩弄感情的青年了,他变得成熟,并且为了心爱的未婚妻开始改变自己。多么美好啊,已经过去很多年了,谁都不记得那件事了,他被爱情滋润的非常幸福,他觉得自己终于可以重新开始了。
他忘了曾经说过的海誓山盟,他最喜欢背起女孩,开玩笑说自己背了整个世界,一辈子都不想放下。他还说过要跟她结婚,跟她生很多宝宝。他跟太多人,说过太多的甜言蜜语,谎言已经成为了他的习惯,可傻女孩当了真。
所以她死后也要缠着他,看着他因为自己做噩梦,因为自己做那些疯狂的事,她以为他意识到他爱的人还是自己,可这个时候他却说他找到了真爱,还要和那个女人结婚!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不顾一切的变强,然后附身于那个女人,偷来这一点点的温存。
可清欢却横插一脚挡住了她,这让她内心的怨毒逐渐发酵,让她崩溃,让她想要不顾一切的吃更多的人肉。
那个人说了,只要吃人,吃人就能维持她的存在,就能加强自己的力量。到时候她可以幻化出最美的自己,他就会发现,最值得他爱的只有她!
得知了事情的真相,清欢也好,连也好,两人的表情都不怎么好看,只有段不在意:“要我说这也是他自作自受,什么错都能用年少轻狂来解释的话,那我当初就把看不顺眼的人砍死好了,反正我年纪小,犯错是应该的。”
清欢看着那个男人,他长得真的很好看,气质也很好,那天在教堂里,她看到他的成熟稳重,以及对妻子的尊重与温柔。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很多年前曾经伤害过那么多颗年轻稚嫩的心,改变过很多人的一生。
“……那个女孩儿,叫什么名字啊?”
“颜小小。”段又看了丁毅一眼,“那女孩很优秀,是师长心中的好孩子,同学眼里的优秀干部,都说以她的成绩,考最好的大学都绰绰有余。”
因为是丁毅泡过的女孩子里最出色家世也最普通的,所以段对颜小小的印象很深。他记忆力非常好,基本上看过一遍就能记住,可他真没想到世界上会有鬼。说来惭愧,他一直以为清欢是个小骗子,之所以对她另眼相待,不过是因为她长得跟养母极为相似。
那又怎样呢,颜小小早就死了,现在变作了恶鬼,要跟丁毅寻仇了。
这么多年都那么弱小,只能依附在丁毅的背上,为什么就这么短短时间内,突然变得如此强大?肯定有什么事情是她不知道的,可是,是什么呢?
清欢蹲下去,丁毅的眼神已经逐渐变得清明,她问:“颜小小的父母是做什么的你还记得吗?”
听到颜小小的名字,丁毅的表情变得极其微妙,他眼神躲闪,“我不知道。”
看起来,他不愿意分享当年的事情给清欢知道。想也是,丁毅好面子,那些过去的错误对他而言是污点是耻辱,他恨不得将颜小小忘记个一干二净,当年追颜小小也不过是看上她单纯漂亮,得到了身子就不在意别的了,哪里会关心颜小小的家庭情况。
清欢觉得这人简直无药可救。他愧对颜小小是事实,这都什么情况了,还想藏着掖着。“你是不是真的不要命了?颜小小现在缠着你,你不全家死绝,她不可能放过你的。”
丁毅脸色惨白:“你在胡说什么,这世界上怎么可能有鬼……”
还嘴硬,清欢才不信这些年颜小小会不刷存在感,丁毅不过是咬牙撑着罢了。她拍拍手,“那好啊,既然你不说实话,那我也不管这闲事了,你就等颜小小回来,让她再上你老婆的身跟你做运动吧!”
段扑哧一声笑出来,连也微微带了笑意,清欢恼怒:“你们笑啥!有啥好笑的!”
☆、第七十七碗汤(十一)
第七十七碗汤(十一)
丁毅怕的要死却仍然不肯说实话,清欢真是不懂他在想什么,难道是担心自己在新婚妻子心中的形象没了?可拉倒吧,他做出那样的事情,早就该想到有这一天了。
真的以为做了坏事,造了口业,没有人知道吗?天看着,地听着,世间万物都知道你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报应总是会来的,不过是早晚的问题。
她见丁毅无论如何也不肯说,心中也不想再与他纠缠:“既然这样,你就自己解决吧。”
说完转身就走,连与段也都跟了上来,丁毅呆呆地坐在原地,他看着自己怀里的妻子,半人半鬼骨瘦如柴,哪里还有人的模样,心知一切都是自己的错,他造的孽,为何要报应到她身上呢?“等、等等……等等!求求你帮帮我们!”
清欢停住脚步:“你现在肯说了?”
“我真的记不大清楚了……我从来没有关心过颜小小的家庭状况……那些嘘寒问暖,不过是习惯使然。”他深深呼吸了一口气。“事到如今,我只能勉强想起她父母是很普通的打工族,可到底是做什么的我不知道。”
“那他们家的住址呢?如果你不记得的话,告诉我你们当初打工的那家快餐店也行。这是你人生第一次做这么普通的工作,应该印象很深吧?”
清欢的眼睛是干净的,可此刻又充满了压迫感,似乎丁毅只要说一句假话她都能听出来。丁毅此时也真是怕了,他怕妻子出事,更怕自己会死。没有人不怕死,尤其是做过亏心事的人。“地址是……”
“这个给你。”清欢从晚宴包里取出自己以防万一准备的避鬼符,“只要带着它,颜小小就进不了你的身,但是你要记住,绝对绝对不能将它取下,怎么都不能。至于你的妻子,你随时和她在一起就可以了。”
结出手印打过去,女鬼见识到了她的厉害,这一下并不敢硬接,而是怨毒地看了清欢一眼,便迅速化作一团黑气消散了。
俗话说得好,穷寇莫追,而且今天她准备的不够充分,很多东西都没带,说白了还是这身衣服碍事。清欢转过身,连已经将那对小夫妻扶了起来,并用外套将他们的身体掩盖住。
女鬼离了女人的身体,才看得出来女人根本不复初见时那般红光满面幸福美满,被鬼物附身怎么可能如常人一般呢,且不说别的危害,便只是精气都要被吸走的。她现在形销骨立,整个人都似是老了几十岁。
男人更是憔悴,他眼圈发黑印堂发青,看起来不像是人倒像是僵尸,要是手头有符清欢第一时间就先贴张试试看能不能镇住。她把连拉开:“你别靠近他们,他们身上不干净,免得脏到你。”
晦气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但却是真实存在的,连要是跟他们接触久了,只怕不出点事也要大病一场。
“你也要小心。”
“没关系的。”他关心自己,清欢感到心中一阵甜蜜,但她很快克制住了。“我跟你不一样。”
是的,他们不一样。
他出自幸福的家庭,过着普通人的生活,但她……她是不一样的,她和这世上的所有人都不一样,师父说过,天师这一行本来也不是都必须孤独终老,可无论是哪一代天师,他们最后的结局都大同小异。因为他们永远保护不了心爱的人,因此这一行最好无亲无故无牵无挂,这样,便可不受任何鬼物威胁。
连这样的人,应该很幸福很快乐的生活,每天都充满阳光,而不是跟她在一起,不是鬼就是怪,日日夜夜,连个好觉都不能睡。
没有人能受得了这样的日子。
可这样的生活,总得有人过啊,这世间才能太平。如果没有人去做的话,又要怎么办呢?
天师们被人们排斥,他们被称为怪物,神经病,一生默默无闻,有些甚至不得善终。可这样的人如果不存在的话,这个世界要怎么办呢。谁来拯救活人,谁来为怨鬼伸冤?
清欢咬破手指在小夫妻两人的脑门上画了个符,又念了两句清心咒,两人慢慢醒过来,却都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清欢直接问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有个女鬼一直跟着你?你到底做过什么?”
男人呆呆地看着她,眼神仍然是迷离的,还没有完全清醒。清欢叹了口气,看向连,他也皱着眉,这时候突然传来黑衬衫的声音:“啧,我是说小丫头总得长大,可你也不能带她来现场观摩这么久吧?”
清欢心想你也有脸说,刚才我跟连走的时候你看得眼睛都不眨一下的。不过……“你为什么会在这里?”那刚才出事的时候怎么不在?
“再好看也看腻了,过去接了个电话,回来想接着欣赏来着,谁知道你们俩都回来了。”
真是太不要脸了。
清欢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无话可说。连早习惯了黑衬衫的说话方式,但清欢在这里,干干净净的小姑娘听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可不行。“段,注意你的措辞,她还小。”
段的视线从清欢带着婴儿肥的小脸下滑到她胸口,半晌点头:“是挺小的。”
好想打他哦!想给他贴张痒痒符,让他脱掉衣服抱着雕塑蹭七八个小时。清欢忍住自己蠢蠢欲动的手,对着段翻了个大白眼:“你这个真讨厌。”
小丫头连讨厌一个人都要光明正大的说出来,连跟段都笑了,清欢恼怒地不理他们,转身又问那对小夫妻:“你们听没听到我说话啊?还不说实话,你们不要命了?”
段懒懒地说:“他们才不会告诉你,那可是个大丑闻,传出去怎么能行?”
“啊?”清欢眼睛一亮。“你知道?”
“我知道啊。”段耸肩,“没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事实上他在婚礼那天就很好奇了,然后就顺便查了一下,因此对于这个男人的现状可是一点都不同情。“这种人救他干什么,让女鬼索命不是刚好。”
“你怎么能这么说?”清欢不满地道,“就算他该死,女鬼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她已经不是活着的那个人了,就算她真的报了仇,她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杀戮之心,她只会继续杀人,根本不会停手。所以这个人不管该不该死,都要制止女鬼。”更何况,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女鬼的力量简直可以说是突飞猛进,如果不早点制止,肯定会出大事。
除了吃人,还有什么能让怨鬼的力量增强的这么快?
段被她堵了一句并不生气:“那你想不想知道为什么?”
“你会告诉我吗?”
“当然,只要你叫声哥哥,我什么都告诉你。”
清欢皱眉:“我不是说了你们认错人了吗,我不是你家的人。”
“这个等做完亲子鉴定就知道了,但现在我就是先认你这个妹妹,你叫不叫?”段好整以暇地说,“我先说在前头,如果你不叫,我是不会告诉你的,等你自己去查至少也得好几天,那个时候……恐怕得死更多人了吧?这段时间一直有奇怪的连环命案发生,你还想再多发生几起吗?”
他精准地抓住了清欢的弱点。
☆、第七十七碗汤(十)
第七十七碗汤(十)
“人命关天,你就不要逗她了。”连微微皱眉。
“哥哥。”
清欢清清脆脆叫了一句,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叫个哥哥而已,又不掉块肉。“现在你能告诉我了吧?”
段笑呵呵地道:“当然。”
他看了看那对还有点迷糊的夫妻,露出了带着嘲弄的笑容:“丁家的小少爷自小长得好,脑子又聪明,可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得知他结婚的时候我还很惊讶,这小子爱玩是众所周知的,谁知道有一天他也能定下心来要成家了呢?看他跟未婚妻相处的方式,这是真爱没得跑了。”
清欢睁着大大的眼睛听他讲。
“刚才那个……就是你说的女鬼之类的生物吧,到底是谁我也不清楚,因为丁毅这小子玩弄过的女孩子多如过江之鲫,数也数不清。”
“玩弄感情?”清欢想了想,“像是的。那个女鬼一直趴在他背上,结婚那天还跟着他一起敬酒呢。”
“这就是了,丁毅最会说些甜言蜜语,女孩子都吃他这一套,再加上他大方又舍得花钱,可以说是泡什么妞儿都手到擒来。”
清欢不喜欢他语气中说女孩子的语气。“你的意思是,那些女孩都喜欢他的钱咯?”
“不全是,但很大一部分是。”段诚实地摊手,“这我可没乱说,你要是不信,我那还有一大堆资料可以给你看看,里头都是丁毅的猎艳史,就怕你看了之后头大,因为实在是太多了。”
清欢努力回想了一番:“那个女鬼……血肉模糊的,看不清楚本来长什么样子了,而且她很凶,穿着一条红裙子,头发很长,虽然是恶鬼,但附在丁毅妻子身上的时候非常温柔,刚才你们也都看到了不是吗?”
“说起来,丁毅追过的女孩不胜枚举,对他付出真心的人也不少,但有一个还是挺特别的。”
有多特别呢?
就说丁毅这人吧,含着金汤匙出生,家里七代单传就得了他这一个独苗苗,简直要把他惯上天去了。不管他闯了什么祸,家里都给他擦屁股。结果这小子有段时间觉得用钱追女孩很无聊,竟然也想去寻找真爱。就偷偷到隔壁市去,装成一个落魄辍学的青年找了份快餐店员工的活,然后很快就和一个女同事谈起了恋爱。
女孩子刚刚高三,虽然学业繁忙,但为了减轻家里负担,高二暑假就出来找了份工作打工,结果恰好跟丁毅认识了。丁毅嘴甜长得又好看,再加上惯会摸清女孩子的想法,很快女孩子就沦陷了。虽然知道这个人无父无母也没有学历,但她一点都不在意。丁毅也觉得这姑娘好,两人着实是过了一段甜甜蜜蜜的日子。
可惜,这样清贫的生活,对丁毅来说,偶尔为之是情趣,可一辈子都这样过他才不乐意。女孩子是很漂亮,可不过是小家碧玉,是他山珍海味吃过了之后的清粥小菜,换换口味是心血来潮,一直吃怎么能行?
所以他很快就厌倦了。
他不告而别,女孩子不知道去哪里找他,偏偏这个时候发现自己怀孕了,他们偷尝了禁果,对女孩来说把身体交给心爱的人是非常神圣的,可她在丁毅的花言巧语下,什么戴着套不舒服,想跟她做最亲密的接触……之类的话,根本没有想过做安全措施。结果丁毅消失后,她才发现自己怀孕了。
这个时候她已经高三下学期了,马上面临高考,全家的希望都寄托在她身上,但她已经回不去了。
十七岁的女孩子,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明白,也没有人来告诉她应该怎样做。她不敢面对老师同学们的目光,更不敢回家后看见父母殷切期盼的眼神。她只能选择逃避。她想去打胎,可是她根本不敢去医院,又没有门路找黑诊所,然后某次偶然的机会,她看到商业报纸上一张群英荟萃的照片,英俊的青年那么眼熟。
她费劲千辛万苦,欺骗了父母,跟学校请了假,满怀希望地去找他。可丁毅不耐烦地告诉她那只是个游戏,现在他们玩完了,并且嘲笑她贪慕虚荣,不知道肚子里揣着谁的种也敢来赖着他。
女孩被赶走,她不敢回家,她万念俱灰,她觉得没了希望,所以她偷偷混进了丁毅家的公司,从顶楼跳了下去。
那个时候她穿着丁毅给她买的一条红裙子。丁毅那会儿一毛钱都没带,这条裙子是他一个月的工资。漂亮的青年顶着满头大汗在烈日下双手将打着蝴蝶结的礼盒递给女孩的时候,她的心跳的极快。
最后也是这条裙子陪伴她结束这段关系。
她跳下去的时候正是丁毅开车下班的时候,就在他面前,她摔的血肉模糊,眼睛却睁着,她肚子里还鲜活的孩子,也因此成了一滩烂肉。
她死了。
从那以后丁毅日日夜夜开始做噩梦,他开始改变,颓废、酗酒、赛车……什么样危险的事情都敢干,直到他遇到现在的妻子,也就是他的真爱。
年少轻狂的时候过去了,他不再是随意玩弄感情的青年了,他变得成熟,并且为了心爱的未婚妻开始改变自己。多么美好啊,已经过去很多年了,谁都不记得那件事了,他被爱情滋润的非常幸福,他觉得自己终于可以重新开始了。
他忘了曾经说过的海誓山盟,他最喜欢背起女孩,开玩笑说自己背了整个世界,一辈子都不想放下。他还说过要跟她结婚,跟她生很多宝宝。他跟太多人,说过太多的甜言蜜语,谎言已经成为了他的习惯,可傻女孩当了真。
所以她死后也要缠着他,看着他因为自己做噩梦,因为自己做那些疯狂的事,她以为他意识到他爱的人还是自己,可这个时候他却说他找到了真爱,还要和那个女人结婚!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不顾一切的变强,然后附身于那个女人,偷来这一点点的温存。
可清欢却横插一脚挡住了她,这让她内心的怨毒逐渐发酵,让她崩溃,让她想要不顾一切的吃更多的人肉。
那个人说了,只要吃人,吃人就能维持她的存在,就能加强自己的力量。到时候她可以幻化出最美的自己,他就会发现,最值得他爱的只有她!
得知了事情的真相,清欢也好,连也好,两人的表情都不怎么好看,只有段不在意:“要我说这也是他自作自受,什么错都能用年少轻狂来解释的话,那我当初就把看不顺眼的人砍死好了,反正我年纪小,犯错是应该的。”
清欢看着那个男人,他长得真的很好看,气质也很好,那天在教堂里,她看到他的成熟稳重,以及对妻子的尊重与温柔。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很多年前曾经伤害过那么多颗年轻稚嫩的心,改变过很多人的一生。
“……那个女孩儿,叫什么名字啊?”
“颜小小。”段又看了丁毅一眼,“那女孩很优秀,是师长心中的好孩子,同学眼里的优秀干部,都说以她的成绩,考最好的大学都绰绰有余。”
因为是丁毅泡过的女孩子里最出色家世也最普通的,所以段对颜小小的印象很深。他记忆力非常好,基本上看过一遍就能记住,可他真没想到世界上会有鬼。说来惭愧,他一直以为清欢是个小骗子,之所以对她另眼相待,不过是因为她长得跟养母极为相似。
那又怎样呢,颜小小早就死了,现在变作了恶鬼,要跟丁毅寻仇了。
这么多年都那么弱小,只能依附在丁毅的背上,为什么就这么短短时间内,突然变得如此强大?肯定有什么事情是她不知道的,可是,是什么呢?
清欢蹲下去,丁毅的眼神已经逐渐变得清明,她问:“颜小小的父母是做什么的你还记得吗?”
听到颜小小的名字,丁毅的表情变得极其微妙,他眼神躲闪,“我不知道。”
看起来,他不愿意分享当年的事情给清欢知道。想也是,丁毅好面子,那些过去的错误对他而言是污点是耻辱,他恨不得将颜小小忘记个一干二净,当年追颜小小也不过是看上她单纯漂亮,得到了身子就不在意别的了,哪里会关心颜小小的家庭情况。
清欢觉得这人简直无药可救。他愧对颜小小是事实,这都什么情况了,还想藏着掖着。“你是不是真的不要命了?颜小小现在缠着你,你不全家死绝,她不可能放过你的。”
丁毅脸色惨白:“你在胡说什么,这世界上怎么可能有鬼……”
还嘴硬,清欢才不信这些年颜小小会不刷存在感,丁毅不过是咬牙撑着罢了。她拍拍手,“那好啊,既然你不说实话,那我也不管这闲事了,你就等颜小小回来,让她再上你老婆的身跟你做运动吧!”
段扑哧一声笑出来,连也微微带了笑意,清欢恼怒:“你们笑啥!有啥好笑的!”
☆、第七十七碗汤(十一)
第七十七碗汤(十一)
丁毅怕的要死却仍然不肯说实话,清欢真是不懂他在想什么,难道是担心自己在新婚妻子心中的形象没了?可拉倒吧,他做出那样的事情,早就该想到有这一天了。
真的以为做了坏事,造了口业,没有人知道吗?天看着,地听着,世间万物都知道你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报应总是会来的,不过是早晚的问题。
她见丁毅无论如何也不肯说,心中也不想再与他纠缠:“既然这样,你就自己解决吧。”
说完转身就走,连与段也都跟了上来,丁毅呆呆地坐在原地,他看着自己怀里的妻子,半人半鬼骨瘦如柴,哪里还有人的模样,心知一切都是自己的错,他造的孽,为何要报应到她身上呢?“等、等等……等等!求求你帮帮我们!”
清欢停住脚步:“你现在肯说了?”
“我真的记不大清楚了……我从来没有关心过颜小小的家庭状况……那些嘘寒问暖,不过是习惯使然。”他深深呼吸了一口气。“事到如今,我只能勉强想起她父母是很普通的打工族,可到底是做什么的我不知道。”
“那他们家的住址呢?如果你不记得的话,告诉我你们当初打工的那家快餐店也行。这是你人生第一次做这么普通的工作,应该印象很深吧?”
清欢的眼睛是干净的,可此刻又充满了压迫感,似乎丁毅只要说一句假话她都能听出来。丁毅此时也真是怕了,他怕妻子出事,更怕自己会死。没有人不怕死,尤其是做过亏心事的人。“地址是……”
“这个给你。”清欢从晚宴包里取出自己以防万一准备的避鬼符,“只要带着它,颜小小就进不了你的身,但是你要记住,绝对绝对不能将它取下,怎么都不能。至于你的妻子,你随时和她在一起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