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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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从地上慢慢地爬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看着手上划出的小口,再看看不远处摔在地上的篮子,还有已经破的不能再破的鸡蛋,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
  哭了一会,林世康慢慢的冷静了下来,他毕竟聪敏,又长年读书,有着不同与一般小孩的智慧,遇事总要分析些原因,鸡蛋破了,是因为他摔倒了,他摔倒了,是因为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那是什么东西呢?
  林世康回头看了一下,这一看可不得了,绊了他的东西,竟然是一只腿。
  腿的主人,是一个孩子,小小的,她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虽然有些脏,却也能看出是个漂亮的女孩。
  “她穿的这身衣服,可真好看,长的也好看,比村里最好看的王二丫都好看。”
  六岁的林世康的有着纯粹的审美观,并没有像现在这般独特,但他也仅仅是觉着这个女孩长的挺好看,这么小的他是不可能对这个好看的女孩生出什么情愫的,他看了看女孩便不再看,他所想的,自然是怎么跟自己的娘亲交代。
  林世康站在原地想了半天,现在鸡蛋没有了,腊肉肯定是换不成了,想到娘亲手里的鸡毛掸子,他只感觉自己浑身的皮子都紧了紧。
  林世康最后还是决定将这个害他绊倒的罪魁祸首带回家。
  他先去把装鸡蛋的篮子捡了回来,挎在胳膊上,然后小心翼翼的将女孩背在肩上,林世康平时没干过什么体力活,没什么力气,虽然女孩很小,他也费了很大的力,一路上歇了好几回,磕磕绊绊的回到了家。
  “娘,娘。”
  “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林夫人出了屋子,然后看见林世康手里哪有什么腊肉,倒是旁边的地上躺着一个小丫头。
  林世康将事情原原本本的与林夫人说了,也做好准备去挨那一顿鸡毛掸子,可等了半天,也没见娘亲说话,再一睁眼,原来娘亲早就去看那个女孩了。
  林夫人虽然生活在村子里,也没读过什么书,但眼光还是有的,再不济也比刚刚六岁的林世康强上许多。这小丫头看来不过四、五岁,长的却是好看,是个美人坯子,虽然脏兮兮的,但那一身衣服,一看就是绸缎的,质地上好,还布着繁复的花纹,绝对价值不匪,再看看那一双小手,细嫩白皙,绝不是穷苦人家的孩子会有的手。
  “这是捡到了个宝贝呀。”
  林夫人自言自语道,一把抱起女孩进了屋子,将林世康冷落在外面。
  林世康当时只为没挨上那顿鸡毛掸子而欣喜,哪想到接下来的日子,他在家中的地位一落千丈。
  当天夜里,林世康睡在了父母的房间里,而隔壁间自己本来的房间,是爹娘在照顾着那个昏迷不醒的小女孩,迷迷糊糊间,他听见爹娘好像在讨论着什么。
  第二天一早,林世康发现他最喜欢的那只大公鸡没有了,那是一只顶好的大公鸡,有着漂亮的花冠和尾羽,总是骄傲的迈着步子,在院子里走来走去。
  然而,这只他最喜欢的大公鸡被送到村里唯一的老郎中家里,换回了一些草药,喂进了女孩的肚子里。
  林世康坐在女孩的旁边,恨恨地看着她,因为她,没有了过冬的腊肉,甚至连大公鸡也没有了,等她醒了,定要她赔来。
  过了两日,女孩终于醒了,而林世康也后知后觉的发现了不对,女孩不仅霸占了他的房间,还霸占了所有本来该是他的东西。
  女孩醒了的那日,不哭不笑,也不说话,喂她吃饭,她就吃,不喂就呆呆的坐着,任凭林世康怎么逗她也没有反应,林世康一度认为,自己捡了个傻子回来。
  过了几日,女孩终于缓过来些,知道说话,玩耍,就是绝口不提自己的来历与家人,林文良夫妇问了许久,最后还是放弃了,只待女孩家人寻来。
  可是过了许久,女孩的家人也没有踪影,倒是女孩把自己当成了林家人,乖巧懂事,让林家人不忍苛待,林文良甚至还给她取了个名字叫做林世宁。
  一年以后,当林世康也变成了孤儿,知道真相的时候,不知该哭还是该笑,自己的这个妹妹实在聪明的紧,自己的爹娘的算盘终究是打不响的。
  那一夜的大火席卷了整个村庄,逃出来的人寥寥无几,年幼的林世康紧紧握着妹妹的手,对着曾经的家园,对着自己的父母磕了三个响头,在漫天的大火下,他狠狠的哭了一次,他知道,这将是他最后一次哭泣。
  那个时候,他从林世宁的口中,知道了她的故事,她的确是富户之女,那一日,父母带她出去游玩,却不想半路遭了强盗,父母皆被杀死,她一个人拼命的往前跑,许是强盗没把她这幼女当一回事,也没来追,女孩跑了许久,终是力竭晕倒,最后被林世康捡了回来。
  女孩聪慧,知道林文良夫妇打的什么主意,只是自己父母亡故,叔婶又霸道,霸占她家的产业尚且不及,怎会出来寻她。
  女孩隐瞒了实情,像抓住救命稻草一般狠狠地抓住了林家,林家夫妇待她极好,她也决定将来好好报答,却不成想,遭此不测。
  林世康轻轻拥住林世宁,如今,他们都成为了孤儿,从今往后,兄妹二人,相依为命。
  林世康年纪尚小,虽识得些字,但并没什么用,林世宁聪明,也仅仅是个五六岁的孩童,三年间,二人遭受了无数次的白眼,殴打,但总算是挺了过来。
  也是在那三年,林世康用树枝在地上无数次的写字,一次又一次,最终成就了举世无双的笔法,成为了如今的圣手连征。
  回忆到这里,洛云溪有些震惊,她知道沈世康定于连征关系非同寻常,却没想到,这品位奇差的沈世康,竟然就是连征本人。
  “你……”
  沈世康没有看到洛云溪的震惊,陷入回忆里的他,丝毫没有醒过来的迹象。
  林世宁偶然间得了一个酒方,凭着林世康卖字赚得的钱,买了些材料,开始酿酒,虽说也浪费了些东西,但好在最后成功了,开坛的那日,酒香满园,吸引来了许多好酒之人,也引来了二人的养父母跟家园。
  沈世康终于回过神,顿了顿,又道,“沈家人专情,我父母年迈无子,却从未想过纳妾,听说有人酒酿的好,特来一观,见我二人年纪尚小,便带回去做了儿子女儿。”
  洛云溪听他之言,方有大悟之感,原来那甘露饮竟是林世宁所酿,只是不知她究竟为何而去了。可惜沈世康却没有说的意图。
  “沈家待我如亲生,而我却败了沈家。”沈世康抬头,笑的异常难看,他看了洛云溪一眼,“其实,我此次来是跟你告别的,沈世康终有一日,会东山再起的。”
  “你要走?”
  “此时不走,怕是就走不了了。”
  洛云溪知他的意思,挽留的话说不出来,她不知沈世康以后会否回来,会否如他所说的那样东山再起。只是此刻,她愿意相信,以他的聪明才智,定会荣锦归来。
  多年以后,当洛云溪与沈世康并肩看日出时,心中生出无限感慨,原来最后陪在她身边的,却是这难得的友情。
  沈世康的离开,虽也有些愁绪,却不似洛铭那般浓烈,只是,洛云溪不知道这世间的人与事是不是都是这样,不会永远停留。
  那么楚离呢?楚离是不是也会离开,然后再也不会归来?洛云溪突然有些害怕,她不敢想象,若是楚离也离开了,她会怎样,这种揪心的感觉是什么?她从没有过这种感觉,就算是母亲离开时也不曾有过的。
  洛云溪抬头,那人站在灯火阑珊之处,如同初见时的那惊鸿一瞥,好似漫天都盛放了烟花,将这世间所有的光彩都倾注与那一人身上,再也照不到其他的地方。
  洛云溪跌跌撞撞的跑了过去,一把抱住他,好怕一放手,这人就会消失不见,就像她身边曾经出现过的这些人,来了又去。
  楚离没说话,叹了口气,轻轻将手放在了洛云溪的后背,就这样抱着他,也让她抱着自己。
  洛云溪不会知道,也许就在明天,或者在后天,又或者,是未来不知道的某一天,楚离,终归是会离开,也许是一时,也许是一世。
  ☆、中秋之宴
  日子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已经到中秋了,洛云溪跟楚离读书也有些回收了,不止那本《论国》,还有其他许多,然而,让洛云溪印象最深的却是自己从绿瑶那里看的那本《莲女传》,莲女最后的决绝,让她动容,她不知道,若楚离同书生一样一去不回,自己是否会如莲女那般,毅然决然的结束这一生。
  其实洛云溪就是这样一个女子,看起来单纯无害,一个大家闺秀模样,其实骨子里却是倔强的,又是狠心绝情的,她可以为了洛铭去害了李如芬尚未出世的孩子,就算知道了赵姨娘设计的真相,也毫无动容,她也可以看着明澜的尸体而面色不改。只是,她竟不能想象楚离的离开,这世上,总有那么一种事情,让人不能接受,不是这样,便是那样,即便你在冷血无情,遇到了,也会心伤。
  洛铭离开了,沈世康也离开了,洛云溪释怀了,楚离是否会离开她不知道,知道了也无可奈何,那一夜的月色微凉,那一吻来的突然,也消失的突然,没有任何言语,更不要说承诺。
  一触即逝的温热触感,如同那一夜的微风,消散的干干净净,只能在洛云溪的记忆里,时不时的闪现。洛云溪不会忘记,那悬在头顶的四个字,随时随地都会掉下来,给她致命一击。这一生,她所有的命运,似乎早已注定。
  当然,此时的洛云溪并没有时间再去想这些事情,纵然她心中有百般柔肠,也必须先去面对即将发生的事情。
  中秋节,本就是阖家团圆,举国欢庆的日子。今年,皇上更是在皇宫中举办宴会,邀请朝中重臣带着家眷前去。虽说从前也有过这种宴会,但洛云溪是不去的。这宴会邀请的向来都是成年的重臣子女,说是欢庆中秋,实际上就是个相亲大会,有互相看中的男女,当场就会求皇上指婚,又或者哪家的漂亮女儿,被皇帝相中,去充实后宫。而有些尚未出阁的女儿,被指配婚姻更是常事。
  这种事在官场来说,已是司空见惯了,虽说各家女儿,除了心高想攀龙附凤的,一般是不喜参加这宴会的,只是皇上邀请,又有谁敢不去。倒是洛云溪,因得了那克夫命,被皇宫忌讳,从没参加过这宴会。只是今年不同,不知那皇上怎地突然想起了她,点名要她去。
  被点名邀请而去,洛云溪虽说不愿,但不能抗旨,只得隆重的打扮了,随着父亲去了皇宫。
  洛云溪没穿过这繁杂的服装,显得有些不自在,头上的发饰压的她有些抬不起头,但进宫不比在家,怎样也不能失了礼仪,若被皇上怪罪了下来,可不是好受的。
  洛云倾今年刚好及笄,自是可以出阁的女儿了,自然也在受邀之列,她与洛云溪出自一家,又都是嫡女,穿着打扮相差不大,只是洛云倾虽说也算貌美,与洛云溪比起来,又差了许多。
  洛云倾有些嫉妒的看了洛云溪一眼,又很快释然,貌美又如何,楚离与明非喜欢你又如何,终究,那命数压的你抬不起头,终究是嫁不得。
  皇宫里雕栏玉砌,金碧辉煌,湘临侯府的景色虽美,但到底少了些威严与肃穆,不及这皇宫三分。
  洛云溪二人紧跟着自己的父亲,并排缓缓的向前走着,目不斜视。来之前,二人被耳提面命了一番,自是知道皇宫的规矩多,一不小心就可能引来杀身之祸。
  “大姐,你说我今日可有机会?”
  洛云倾不着痕迹的拽了拽洛云溪的袖子,虽说话是对她说的,眼睛却是向前看的,步子也没停下。
  这话说的没头没脑,洛云溪有些愣住,很快又明白过来,表情步子跟洛云倾一般。
  “这我也说不好,父亲不是已答应你了吗。”
  “父亲答应了没错,只是大姐,太子殿下他属意与你,可会甘心娶我?”
  洛云溪的步子停了下来,落了几步,被前面人催促了下,方才赶了几步上来,叹了口气,方才开口。
  “云倾,我这命数,连个寻常人家都不会娶我,更何况天家。”
  洛云溪这许多年来,最不喜的事无非两件,一个事凌云寺母亲离世之事,另一个就是这克夫之命数,虽说后一件在大街小巷早已传了个遍,也有不少人因对洛云溪好奇,而想法设法去瞧她的模样,其实,这许多年过去,她心中释然不少,大不了这辈子不嫁了,就算父亲百年归去,洛铭继承家业后,总不会亏待了她。可凡事总有个例外,楚离就是这个例外,他的出现,将洛云溪的生活步调都打乱了个彻底,让她再也无法直视自己的命数。
  “大姐,你……”
  洛云倾等的就是这句话,她明知洛云溪一心只在楚离,却又忍不住一试再试,只是楚离,那样一个干净美好的人,又怎会喜欢大姐,喜欢这个克夫克子,注定孤绝无依的人。
  “大人,宴客厅已到,各位请入内。”
  皇宫很大,几个人走了很久方才到达宴客厅,洛云溪听见领路的小太监与父亲说了句话,喊了
  句:“湘临侯洛樊及家眷到。”就将几人领进厅内。
  皇宫的宴客厅自不是侯府可以比拟的,雕梁画壁,金光熠熠。洛云溪一抬头便看见高高在上的龙椅,椅子离她有些远,看不清上面都雕了些什么,但这并不影响这龙椅的观瞻与威严。
  大厅的四面立着四根柱子,每根柱子上又都雕刻着五爪金龙,盘在柱子上,眼睛瞪得大大的,嘴里又吐着珠子,洛云溪莫名的觉得与凌云寺的怒目金刚的感觉有些相似。她有些担心洛云倾害怕,回头看了下,却发现洛云倾已经坐下了,正招呼她一起。
  洛云溪有些失笑,这龙柱与那怒目金刚形象相去甚远,不知自己怎地就会觉得相象。
  洛云溪几人到的有些早,厅中还没什么人,但即便如此,洛云溪也感觉到自己受到了许多注目礼。本来她还觉得来的有些早,现在看来,她却恨不得更早一点来,想到此处,她赶紧走到洛云倾跟前,坐了下来。
  洛樊身为一品大员,坐的地方自然很靠前,只是即便靠前也离那高高在上的座位相距甚远,洛云溪向那正中望了望,依然没能看清那龙椅上的雕刻,只得作罢。
  说是宴会,自然少不得酒菜,洛云溪望着案前那一壶酒,抿了抿嘴,倒了一杯,一口饮尽,却是好酒,虽比不得明月楼的甘露饮,却比那李如芬的琼山露要美些。
  洛云溪一壶酒饮尽,方才发现,这厅内已经坐满了,只是她识得的却只那一位明渊。
  明渊比洛云溪上一次见他时苍老了许多,这位沙场老将失了亲子后,也老了许多,洛云溪听说过,明澜死后,渊亲王福晋一病不起,到现在还躺在病床上,不禁有些同情。
  那明渊见洛云溪看着自己,眼神登时凌厉了起来,洛云溪这才想起,自己与他并没什么友好的回忆,那一日若不是楚离,自己恐怕已命丧黄泉。
  不再看她,洛云溪将酒壶递给身后的宫女,示意她再去添一壶来。那宫女毕竟是皇宫中的人,虽说从没见过哪个女子在宴会还没开始时,就将酒喝光的,但也面不改色的接了酒壶。
  那宫女刚刚将酒填满回来,就听见门外的太监大声报:“皇上驾到。”
  听见这个声音,大厅的人全部跪了下来,高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洛云溪从没见过这阵仗,却也知皇宫中的规矩如此,跟着众人跪了,却偷偷的抬头看了眼,想要瞧瞧这皇上究竟是个什么模样,没成想,皇上没看见,却与跟在皇上身后的明非看了个对眼。
  明非今日穿的是明黄色的太子服,与他一贯的青衫有所不同,带着些疏离。他看着洛云溪露出了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悄悄的挤了挤眼睛,这小动作却又把那明黄色的疏离冲散。洛云溪心中有
  些计较,别过头去,装作没看见。
  这二人的小动作被洛云倾看了个正着,眼里的恨意越发的浓重。
  “众卿平身。”
  皇上终于坐在了龙椅之上,洛云溪也总算能从地上起来了。接下来无非就是皇上说了几句话,洛云溪没仔细听,想来也无非是些冠冕堂皇的话,没什么实际意义,恩威并施罢了,与她无意,也没什么好听的,还不如喝些酒实在。
  “洛樊,这便是你的嫡长女了罢,果如传言,确实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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