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节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自从六年前沐春为云南争取了到了自主考试,鼓励当地教化,按照当地实际情况自主出题搞科举考试后,云南各地纷纷文体两开花,出了秀才和举人,这些举人的“战斗力”在当地还可以,去了京城参加会试,和全国各地举人比试,不出意外“全军覆没”。
  但是只要考中了秀才和举人等官方认可的功名,就可以在云南各地,除了自己家乡以外的地方做官了,这对于求贤若渴的大云南简直是及时雨。沐春安排第一批云南“自产自销”的官员走马上任,当地人更了解云南实际情况,因而上手比外头来的官要快。
  而且去年,也就是洪武三十年会试,爆出了南北榜案:这次会试取了五十一名进士,全都是南方人——当然不包括云南。
  北方考生不接受这个结果,纷纷闹事,洪武帝大怒,严惩了主考官,并且宣布重新考试——后录取六十一人,全是北方人。
  之后,洪武帝命令科举会试也要改革,开了科举制度要分南北取士之先河,对南北、各省的进士名额进行分配,不要再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沐春消息灵通,立马上了奏折哭穷,求分给云南一杯羹,要几个进士名额。
  为了鼓励云南推行教化,洪武帝同意了。
  沐春拿到名额的消息立刻传到全云南,读书人喜极而泣,感恩沐春之功,学习积极性大增,因为他们不需要跑过其他文化强省这么遥不可及的目标了,他们只需要跑过自己人即可。
  于是云南读书风大盛,眼看着周围和自己都是平民的人摇身一变成了吃皇粮的官老爷,这个现实的刺激比什么都管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子女教育,形成读书的风气,连带着书坊,纸笔等文教类行业兴盛起来,古月书坊的生意从无人问津,渐渐好转。
  胡荣继室陈氏在路途中染病,在昆明不久就去世了,胡荣和儿子胡安相依为命,胡安二十七个月孝期一过,年满十七岁了,胡荣便做主为儿子娶了昆明当地白族女子为妻,一家三口在昆明过得安逸富足。
  为了保守隐婚的秘密,胡善围不敢在家人面前现身,只是托时千户暗中保护,依然每年捎一半俸禄给父亲养老。因以前虐待过她的继母陈氏已死,同父异母的弟弟胡安单纯善良,十分孝敬父亲。
  故,在胡安成亲时,胡善围给新娘子送了一套金镶宝石的头面首饰作为贺礼。
  这一切都是时千户在中间牵线,所以时千户对胡荣的相貌很熟悉。胡荣是一对圆溜溜的虎眼,到老了也保持着俊逸潇洒,那双眼睛尚未浑浊,炯炯有神。
  时千户在中间打岔,胡善围顾不得殴打胡言乱语的丈夫了,和沐春一起打量着正在努力把整个小笼包般的拳头往嘴里塞的阿雷。
  阿雷过了百岁,刚刚剃了光头,简直白成一道闪电,浓眉虎眼,鼻梁山根挺直,鼻头微翘,这些特征确实和胡荣很像。
  沐春促狭的逗弄女儿,对着阿雷说道:“岳父大人受我为一拜。”
  这一拜当然没有拜下去,反而吃了胡善围两拳。
  胡善围横眉冷对,“要你当绝世好爹,不是要你把女儿当爹。”
  阿雷似乎觉得母亲突然变脸很有意思,笑得格格响,沐春最爱女儿笑了,连忙对妻子说道:“快,再打我两下,用力一点,让她笑。”
  第161章 皮一下就开心了
  沐春是个奇葩,把女儿当亲爹,把亲爹当仇人。迫于孝道,身体上无法打击对方,于是想方设法在精神上给亲爹沐英一万点的打击,以气倒父亲为乐,他觉得自己天生就不知道怎么当儿子。
  但是自从把女儿阿雷当亲爹孝敬之后,沐春用实践证明了人类的潜力是无穷的,他真的可以当一个二十四孝的儿子——只要对象是女儿,不是亲爹。
  夏天到了,女儿喜欢看萤火虫,沐春为了捉萤火虫而舍身饲蚊,被咬得满头都是蚊子包,在菊花田里捉了五十几只萤火虫放进网纱袋里,挂在女儿的摇篮上头,看着女儿圆溜溜的眼睛露出惊喜的表情,沐春都忘记了脸上的痒。
  倒是胡善围半夜醒来时被丈夫脸上“告老返童”般青春痘般的蚊子包给吓到了,辗转反侧,睡眠都吓没了,很是烦躁,于是一脚将沐春踢下床,要他打地铺睡去。
  沐春被踢下床,依然死性不改,次日照样去抓萤火虫,还拒绝了时千户的帮忙,非要自己抓才能显示父爱(孝顺),简直堪称愚孝中的战斗机了。
  胡善围到底心疼丈夫,想起以前去贵州时奢香夫人路上用某种药草的汁液涂在皮肤上防蚊虫的往事,找了彝族人打听药材名称,找到了药草,捣碎给沐春涂抹上,沐春这张脸才避免被蚊子包毁容。
  在阿雷面前,沐春简直一点做人的底线都没有了,他学大黄(家里养的田园犬)汪汪叫,逗女儿开心。在腰后面装一把绿孔雀毛,然后趴下,四肢着地,学猫疯狂的转圈,去捉自己的孔雀尾巴。
  学猫咪追尾巴是沐春绝学了,阿雷最喜欢看,她名不虚传,笑声宏亮的就像打雷。
  看到女儿高兴,沐春转的更加疯狂了,如孝子一样“彩衣娱亲”。
  时千户看到这一幕,连连摇头,叠声道:“堂堂黔国公,成何体统,成何体统啊!夫人,国公爷只听您的话,您赶紧阻止啊!”
  自打有了阿雷以来,胡善围从几天想揍一次沐春变成了一天想揍几次沐春,可谓是飞一般的进步了,不过,看到沐春在腰身后面绑着孔雀毛学猫转圈追尾巴,胡善围没有火冒三丈,相反,她双目有怜悯之色:“随他去吧,他其实……只在治愈自己。”
  胡善围不愧为是沐春的知己,沐春小时候缺乏父母之爱,纵使受到帝后宠爱,心中的空洞还是存在的,并且随着七岁回归家庭,在祠堂里“发粪涂墙”,被父亲毒打到晕过去后,父子见面就干仗,他心中的那个空洞越来越大,成了深渊。
  他凝望着深渊,深渊也在凝望着他。
  这个空洞在遇到胡善围之后停止扩散,但一直存在着。胡善围走近他的人生里,他不再盯着深渊,改为努力拥抱幸福,长出自己的壳,避免了被拖入深渊,只是深渊不会因为拥有幸福而消失,它就在那里,一直在那里。
  人类的情感就是如此复杂又简单,童年的创伤影响人一生的行为模式。
  童年越是缺乏什么,被人剥夺了什么,成年后就会不知觉的找回来,非要满足不可。或者,走向另一个极端——去剥夺子女或者别人同样的东西,让子女或者其他人也尝到他童年失去过的痛苦滋味,然后形成恶性循环,一代代的传下去。
  勇敢者选择前者,给予别人幸福。懦弱或者平庸者选择后者,去复制痛苦,毕竟复制痛苦比创造幸福简单多了。
  阿雷的笑声就像女娲娘娘练就的五色石,一块块填补着沐春内心的深渊。随着女儿一天天长大,沐春内心的空洞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填充着。
  与其说给予女儿父爱,不如说是给自己,他内心多么渴望父爱,他就给与阿雷多少父爱,学狗叫算什么?学猫打圈算什么?舍身饲蚊算什么?即使割肉也愿意的。
  故,胡善围并不阻止沐春把女儿当爹养着,三口之家慈父严母的格局已成定局。
  京城的内应陈瑄传来消息,洪武帝油枯灯尽,似乎不太好了。
  沐春赶紧秘密上书,说自己“得疾已三四寒暑,尝竭诚殚思,气血愈耗”,反正已经虚弱到无力治理云南了,请求老皇帝履行承诺,搞死自己。
  有女万事足,沐春不想干了,只想回家陪着老婆孩子,简直归心似箭。
  洪武帝允了,要他来个完美谢幕,顺利移交权力。
  还有什么比为父报仇更加完美呢?
  沐英是死在平定麓川思伦发时的受降仪式上的,当时思伦发向沐英递送投降书,岂料手下刀干孟设了埋伏,蛊惑心腹当人体炸弹,自爆的瞬间,沐英以身为盾,抱着儿子沐春跳河,腰椎都炸断了,下半身瘫痪,此日去世。
  沐英临终前叮嘱沐春不要为他报仇,留着刀干孟的命,让思伦发的儿子思行发为父亲报仇,制造内讧,以消耗麓川实力,等双方互殴打得差不多了再说。
  沐英当沐春的爹很渣,但是当封疆大吏很优秀。
  如今六年过去,麓川果然如沐英所料的那样,长达六年的内讧,使得麓川从实力最强的云南土司一落千丈,再无力反叛了。
  沐春于是向思行发伸出橄榄枝,表示他愿意出兵,帮助思行发彻底铲除刀干孟势力,为彼此的父亲报仇。
  思行发当然同意了,两人联手,出兵征讨刀干孟,顺利生擒了杀父仇人,并当场斩在阵前祭旗。
  可是这一战,原本“得疾已三四寒暑,尝竭诚殚思,气血愈耗”的沐春旧病复发,在行军回来途中就咽气了。
  惊闻噩耗,云南遍地皆缟素,还唱着悲伤的歌谣,来纪念沐春:
  “孰为我父?孰为我母?无母奚居,无父奚附,天梦梦乎?莫恤我穷乎!
  于畎于亩,是耕是籽。唯黍唯稌,以餴以饎。我有父母,先王之子。”
  这首歌谣就是沐春在他爹沐英死后编出来的,如今云南百姓只要能够说话的都会唱了。
  沐春无子,而且在临死前的遗言是他魂牵云南这片土地,死后不要回到南京观音山沐氏家族墓地安葬,而是火化烧成灰,洒在他一手督建的两个标志性大工程:沟通大江,连接云南南北的云津桥和灌溉千顷田地的汤池渠里头。
  其实沐春就是不想回观音山,和斗了一辈子的父亲永远当邻居——哪怕是假的衣冠冢他都觉得膈应!
  沐春当了父亲,越是对阿雷好,就越觉得父亲太冷血过分,他的小阿雷,哪怕是被蚊子咬了个小包,他都心疼的不得了,担心奶娘不尽心,只要他在家,他每晚都亲自举着灭蚊灯,满屋子照蚊子。
  沐晟也晓得大哥和父亲之间是死结,简直是上辈子的仇人,只得遵守大哥的“遗愿”,从灶里掏了点草木灰,一分为二,分别从云津桥撒在滔滔江水里,以及汤池渠的水渠里。
  抛洒骨灰那日,十几万云南百姓前来送行,哭声震天,大声唱那首“孰为我父?孰为我母”的歌谣。
  沐春在云南真是下了狠功夫的,移民屯兵开垦荒地自不必说,修路修桥搞水利工程对以农耕为主的经济实在影响太深远了。
  云南被称为蛮夷之地,在云津桥修建之前,偌大一片土地居然连个坚固的石头桥都没有!
  之前沟通南北的是元朝修建的大德桥,木头做的,损毁严重,连一千多斤的火炮车都承受不了,摇摇欲坠。沐春下令修桥,几万军人和百姓日以继夜,“凿巨石,杀川流,度丈尺”,修建了一座八孔桥,开了云南境内石梁桥之先河。
  因其沟通昆明南北,是必经之地,所以沐春亲自命名“云津桥”,此桥“屹如金堤,亘如垂虹,行者如履平地焉。”
  “云津桥”之后,因交通便利,两岸成了商业重地,一下子变成了中央cbd,是昆明八大景观之一,有诗歌记载两岸的盛景:
  “云津桥上望,灯火万千家。问夜人沽酒,寻店客系槎。城遥更漏尽,月圆市声哗。破晓阑游兴,疏钟传太华。”
  这种商业盛世,简直媲美京城秦淮河两岸,昆明百姓的物质和精神,还有幸福感都得到了提升。
  如果说云津桥使得沐春在市井之中名声鹊起,那么汤池渠则让沐春在农民心中成为了神一般的存在。
  在沐春修水利之前,这里完全是靠天吃饭,明明有“汤水在旁,人不知用”,遂命修水渠,分汤水灌溉田地,“因山障堤,凿石刊木”,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就开出了一条长三十六里,二尺宽的水渠,因汤池渠受益的田地有千顷之巨。
  市井百姓爱沐春、农民也爱他,读书人也爱他——若不是沐春为云南争取了进士名额,恐怕这里至少十年出不了一个进士了,文化是需要沉淀的,不说别的,就说石墩桥,中原都有千年石桥历史了,这里开始修石拱桥才几年?文明要一点点的来。
  故,无论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无比对沐春感恩戴德,在沐春留下遗嘱,将骨灰永留云南后,还自发为沐春修了祠堂,把他当做神灵一样供起来了,永远享受云南百姓的香火供奉。
  沐春和胡善围乔装打扮,也参加了自己的“葬礼”抛洒骨灰仪式,看着满城百姓为自己悲伤,沐春也不禁落泪,“其实我只是尽本分而已,既然镇守在此,总得做点什么吧?可仅仅是尽了本分,他们就如此感激,唉,也就是以前苦日子过得太久了,封闭在此,没见过外头的花花世界,我稍有改变,修个水渠,建个桥梁,他们就感恩戴德,看着他们哭,弄得我不好意思去死了。”
  胡善围说道:“你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是你非要搞挫骨扬灰这种花样,这下连诈尸还魂的借口都找不到。”
  三十五岁的人,还是皮,比亲闺女还皮,临死都要皮一下,皮一下就开心了?瞧你现在倒霉样,后悔都来不及。
  沐春抹去眼泪,“我才不后悔,我想余生多陪陪你和阿雷。我就是觉得这么多人来送我,我受之有愧啊,觉得自己在任时还可以更努力一点,能让他们过得更好一点。可惜这世上没有后悔药,从今以后,振兴云南的重任就轮到沐晟了。”
  胡善围见他动了真情,便安慰道:“你两个弟弟沐晟和沐昂都很不错,是真心把你当大哥,以前你被父亲打,都是他们出来拖着父亲求情,这两人在云南多年,打仗和搞民生都没问题,你大可以放心交给他们。”
  事已至此,云南的命运掌握在沐家人手里,一代又一代的延续下去,沐春有些释然,“也对,没有人会一直干下去,总要有交替的那一天。我现在就是愁皇上还没下圣旨要沐晟承袭爵位。上一次我继承父亲的爵位,是过了一百天丧假之后,现在不知沐晟承爵要等多久。”
  胡善围笃定的说道:“快了,肯定你比快。”
  沐春不解,问:“你怎么知道?”
  胡善围凭着十五年宫廷女官工作经验,推测道:“皇上是想故意拖着册封,等着新君继位,由新君来册封新的封疆大臣。这是施恩啊,最容易得到大臣的心,毕竟爵位是新帝给的嘛,皇上真是什么都为皇太孙打算好了。”
  “而且,皇上的身体一定很不好了,怕节外生枝,所以那么痛快同意你诈死交权,镇守边关的大臣也不能拖得太久,所以皇上现在一定很虚弱,怕是已经在等死了。皇上驾崩,新君继位,出了大赦天下,估摸就是封沐晟为黔国公。”
  有个当过尚宫的老婆就是不一样,沐春瞬间豁然开朗。
  然而胡善围此时却眉头深锁,“这一次你脱身得如此顺利,和我上次做完最后一件事选秀出宫一样,皇上一反常态,那么容易的答应我们,难道真是为了孝慈皇后的遗言?”
  “皇上这个人一切都以权柄为重,孝慈皇后也要排在后面。以前我信了,结果皇上最终原因是打发我出京城,他好放手对付毛骧和纪纲,免得我在宫里碍手碍脚的。我前脚出宫,皇上后脚就将毛骧凌迟,四处通缉捉拿纪纲。现在皇上放你脱身,第二步要做什么?总感觉思之极恐啊。”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伴君如伴虎,胡善围实在太了解这个君王了,他不是那种会为了有情人终成眷属而操心的人,他做的一切都有目的,唯独不是为了爱,或者守护爱。
  沐春也想不出为什么,安慰妻子,“反正岳父一家已经接到昆明了,我可以确保他们安全。”
  沐春撒灰这天,正是洪武三十一年,五月初十。
  京城皇宫,乾清宫。
  洪武帝果然如胡善围所料,到了油枯灯尽之时,崔淑妃念着密报,“沐春的遗愿是灰洒云南大地,不回京城观音山下葬了,沐晟为他建了祠堂,香火鼎盛,沐春已在云南封神。”
  洪武帝听了,缓缓点头,“朕总算没有辜负孝慈皇后的嘱咐,成全这对有情人,今日奔赴黄泉,和孝慈皇后重逢,朕可以给她一个交代了。”
  崔淑妃放下密报,递上一碗参汤,说道:“皇上莫要胡思乱想,喝点参汤休息一会,养足了精神,臣妾再给您念秘奏。”
  只是一碗参汤而已,洪武帝分了好几口才咽下,或许是百年老山参大补的原因,洪武帝双颊飞红,双目有神,好像一下子病好了似的。
  只有洪武帝自己晓得,是回光返照,大限已到了。
  第162章 不睡皇帝保平安
  </div>
  </div>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