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节
“这俩是最棘手的,别的都好说。”胖子随口说道。
“杀了它们,咱们就能走?”南风再问。
“你就不杀它俩,你想走谁还能拦你呀。”胖子撇嘴。
南风无意自此处久留,便画写符咒,召请雷部神将前来,那妖人施出土遁,凡人自然寻它们不到,但神兵天将可以,两声轰隆过后,神将回返复命。
“怎么又是用雷劈?”胖子意犹未尽,“你就不会点儿别的?”
“有省事儿的法子,为啥放着不用?”南风随口说道。
胖子没有再接话,召请天雷是很多道士毕生的追求,此法一来威力巨大,二来用途广泛,对付妖邪鬼魅非常好用,但前提是有足够的灵气修为,还需要授箓到一定品阶。
“若是没有厉害的对手,咱们早些走了吧。”南风催促。
“你急着干啥去?”胖子问道。
南风指向坐镇中军的陈霸先,“先前我为了救你们出来,召请神将破了那灵气屏障,若是此人日后作恶,就是我的罪过,我得亲手杀了他,我不想与他们有太多交集,免得日后下不了手。”
胖子闻言恍然大悟,“怪不得呢,要不这样,你先走,我再待几天。”
“也好。”南风点头同意,他现在是众矢之的,胖子与他同行有弊无利,二人虽然皆有不浅的修为,却还没有到横行无忌的地步,指不定哪天就遇到硬茬,他有八爷为坐骑,便是打不过也可以全身而退,但老白不会飞,无法驮负胖子快速离开。
“那成,你俩走吧,我在这儿盯着。”胖子说完,手指西南大声喊道,“那里顶不住了,快派人过去增援。”
“你也别在这里逗留太久,快当爹了,回去陪着十二。”南风说道。
“嗯嗯嗯,大哥忙着呢,你也别过去跟他道别了,我到时跟他说一声儿,对了,你要去哪儿?”胖子问道。
“说不好。”南风说道,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他明白了一个道理,没有什么地方是绝对安全的,最安全的地方就是不停的移动,不在某个地方停留太久。
“好吧,我过几天就回兽人谷,你有啥事儿就去兽人谷找我。”胖子说道。
“这不是咱们的战事,不要插手太多,”南风拿起了地上的引魂铃,轻轻摇动,“真人,跟我走吧。”
天启子睁眼起身,随着南风向北掠去。
到得无人处,南风发出呼哨召唤八爷,等了良久,不见八爷到来,心中疑惑,便辅以灵气再发呼哨。
再等片刻,八爷终于来了,背上还驮着老白,也不知带老白去何处玩耍去了。
坏人就是坏人,热情的带着人家出去玩耍,不表示不会中途把人家扔下,在距南风还有三五里时,八爷歪身将老白扔了下去,转而振翅加速,过来接南风。
训斥自然是免不了的,但八爷可以装听不懂,它不愿意听就装听不懂。
天启子消瘦,八爷负载二人也不吃力,眼下没有既定去处,南风只能让八爷往北飞。
动身时已是二更时分,到得四更天,已经飞出了八百多里,眼见下方出现了规模较大的城池,南风便授意八爷自城外降落,天启子盔甲之内只穿了中衣,得为他找身衣裳。
趁着天还没亮,南风带着天启子翻越城墙进城投店,客栈也分三六九等,好客栈里面都有洗澡的木桶,住下之后南风也不曾休息,而是拎了干净的进水,帮天启子洗澡。
天启子被囚多日,免不得肮脏,那疥疮亦有浓烈臭气,南风不避污秽,接连换水,细心清洗。
便是得不到天启子的回应和感谢,南风也不曾敷衍糊弄,人不能忘本,不能忘记他人对自己的伤害,更不能忘记他人对自己的恩情。
洗了三遍,水终于清了,将天启子安顿好,天也亮了。
南风开门出去,天启子的衣服都不能穿了,得出去采买。
一夜未眠,精神不振,刚到得前厅,就险些与一个哼着小曲儿进门的住客撞个满怀,也亏得他反应迅速,闪身避开。
“瞎呀?!”那住客怒骂训斥。
南风懒得搭理这些市井俗人,也不接话,迈步出了客栈。
未曾想他前脚出去,那住客后脚就跟了出来,“呀呀呀,我瞎,我瞎,真是瞎了我的狗眼哪。”
见此人前倨后恭,南风有些意外,别止步回头,看那住客。
此人有些眼熟,只是不记得在哪里见过。
“能在此处得见少侠,真是缘分哪。”那住客一副喜不自胜的神情。
见南风面露疑惑,那人抬手自指,“少侠,是我呀,您不记得我啦,我是侯书林哪,送卤鸡和果子给你吃的那个……”
第三百五十二章 月夜招魂
对于侯书林这个名字南风是陌生的,但对于卤鸡他却有印象,“是你呀。”
“对呀,对呀,”侯书林满脸堆笑,“少侠好记性啊,竟然还记得我,您住这里?”
南风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随口反问,“你喝花酒去了吧,这么晚回来?”
侯书林一听面露惊讶,“少侠慧眼如炬,明察秋毫,佩服,佩服啊。”
南风自然知道侯书林在拍马屁,谁出门不得带个包袱,侯书林空手回来的,说明他住在这里,满嘴酒气加上哼着小曲儿回来了,不是喝花酒还能干啥去了。
当日侯书林曾经“悬崖勒马”“义正言辞”的训斥过那些试图围攻他的梁国武人,虽然知道他是别有用心,南风却并不讨厌他,“忙你的吧,我出去办点事情。”
“我不忙啊,”侯书林跟了上来,“这片儿我熟,少侠要去哪里,我带您去。”
南风本不想带上此人,但转念一想,不成,侯书林现在已经知道他住在这里了,若不让他跟着去,怕是这家伙会潜入房中偷他的东西,“我想买身衣裳。”
“哎呀,您算找对人了,这旗湖城只有一家卖成衣的,不认识路还寻不着,我带您去。”侯书林快走几步,自前方带路。
怀璧之罪和奇货可居并无明确界限,有能力抢夺的,南风此时就是怀璧之罪。没能力抢夺的,南风就是奇货可居,侯书林见识过南风的厉害,知道想抢夺宝物是没什么指望了,只能献媚讨好,拍马逢迎。
侯书林是个碎嘴子,唠叨个不停,大部分是拍马屁的话,此人应该是读过书的,出口成章,什么飞花摘叶,一剑封喉,剽若豹螭,万夫不敌,说的南风一身鸡皮疙瘩。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是郑重谴责梁国武人的言语,他也打不过人家,只能谴责,还义正言辞的谴责,当是忘了自己也曾是那些“以多欺寡”“人面兽心”“朋比为奸”的武人之一。
此人的唠叨也有一些是有用的,介绍旗湖城周围的情况,附近都有哪些江湖势力,如数家珍,好生熟稔。
“你可知道当日围攻我的都是哪些门派?”南风随口问道。
侯书林闻言连连点头,“知道,我全记得,当日有份围攻您的门派一共有四十一个,这些卑鄙小人罪大恶极,坏了江湖规矩,浊了武林风气,少侠要去寻仇么?我给您带路。”
“四十一个?我记得是四十二个呀。”南风笑道,此前他并不曾仔细打量此人,今日仔细端详,此人微胖,面白无须,眉清目秀,眼大鼻挺,长的也算是一表人才,但长的好不一定品德好,也亏得此人生在江南,若是生在两魏,定是个外族走狗。
见南风看他,侯书林发了毛,“我当日是受人蛊惑,好在我醒悟的早,不曾酿下大错,古人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少侠是天人一般的人物,自不会记恨于我的。”
“我不能白吃你的卤鸡。”南风笑道。
“少侠宽仁大度,襟怀磊落,侯某当真佩服的五体投地。”侯书林又拍马屁。
“行啦,行啦,快干正事儿去吧。”南风摆手催促。
“是是是,咱们正往那衣店去,对了,少侠,您用过早膳不曾?”侯书林问道。
南风刚想说吃过了,侯书林就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情,“起的这般早,定是没吃,那马家铺子的竹筒豆汁和小笼包当真不错,我带您去。”
南风刚想接话,侯书林又道,“您在那儿进膳,我去给您采买,也不耽搁您的行程。”
“这怎么好意思?”南风是真不好意思,有生以来还真没谁这么谦卑恭敬的对他,尽管对方是有求于他。
南风不好意思,侯书林好意思,拉着南风去了那早食铺子,为其买好了早餐,便要去卖衣服的铺子为其采买衣物。
南风说了个大致的尺寸,侯书林一听,知道不是南风自己穿着,便询问此人年纪,南风告知五六十岁。
侯书林也没有多问,转身跑走。
南风刚吃完,侯书林就回来了,带了个包袱,打开之后拿出一身衣服,拎抻开来,示于南风。
读书人不一定品德好,但读书人一定有品位,一件外袍不曾浸染,是白麻的灰白底色,裁剪中庸,朴实低调。而中衣和内衣用料考究,为丝绸绵布。
别人穿衣都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而侯书林带回的这身衣服反其道而行之,好料子在里面,穿着舒服,还不张扬。
最令南风满意的是侯书林除了衣服,还买了一双布鞋一顶帽子和一根拐杖,帽子是富贵人家长者戴的帽子,样式普通,很是常见。而拐杖则是一根竹杖,竹子高洁,简单清雅。
人都有一己好恶,见侯书林这般会办事,南风便对他刮目相看,此人虽然品德不好,却很是聪明。
见南风满意点头,侯书林又要了一份早点,付过账带着南风往回走,又是一路唠叨,但唠叨归唠叨,却始终不曾过问这身衣服是给谁买的。
回到客栈后院,侯书林将衣帽拐杖和那份早点递给南风,“少侠,我就在下面候着,您有什么差遣尽管吩咐。”
南风本以为侯书林带回的早点是自己要吃,没想到却是给天启子准备的,对他好感又多了几分,“你昨晚不曾休息,回去歇着吧。”
“不不不,我就在这儿候着,您自管去。”侯书林连连摆手。
南风拗不过,便随他去了,回房为天启子穿戴衣衫,还不错,很合身。帽子也很合适,在天启子头发长长之前,的确需要这么一顶。
穿戴整齐,请天启子吃饭,天启子站立未动,南风这才想起需要摇动铃铛,铃声响起,天启子歪头看他。
“真人,吃饭吧。”南风说道。
天启子这才坐下吃饭,那豆汁是热的,他也不知道吹凉,直接端了竹筒来喝。
见他这般,南风急忙伸手,试图抢下那竹筒,他动作一快,天启子立刻出掌,这是本能反应,只为自保。
南风闪身避开,天启子也没有追袭,重新坐正,继续吃东西。
见他这般,南风闭目摇头,长长叹气。
在天启子吃饭之时,南风拿出了燕飞雪当日赠送的那几张写有上清法术的黄纸,重新看过,发现上面并无对招魂法术的记载。
天木老道留下的那本笔记上貌似有,拿出翻阅,果然有。
招魂法术属于粗浅法术,而燕飞雪给的那些多是些移山动岳,辨星改命的霸道法术。
招魂需要在有月亮的晚上进行,还需要准备一干用物,南风本不想让侯书林代劳,奈何侯书林好生盛情,无奈之下只能写下名录,由他前去采买。
除了所需之物,侯书林还帮他买了双鞋子回来,他当日做了两身道袍,却没有做鞋,脚上的鞋子已经很是破旧了,这也被侯书林看在了眼里。
看罢招魂法事的作法和步骤,天还没黑,南风便走出房中,与侯书林自后院的树下说话。
也没有具体话题,只是闲聊。
侯书林本以为南风寻他说话是要询问不包括无情书院在内的四十一个门派的情况,未曾想南风说的并不是这个,只是闲聊。
闲聊也好,只要南风与他说话,对他来说就天大的喜事,天书是万法本源,得天书者得长生,便是不能长生,成为绝顶高手也不在话下,而所有的这一切都建立在能否与南风攀交的基础上,而聊天就是攀交最直接的方法。
南风自不会对侯书林提起自己的情况,他问的是侯书林的情况。
侯书林对别人话多不多不知道,但跟他在一起话是很多的,南风提了个开头儿,他就喋喋不休的开始讲述,事无巨细,说的具体。
侯书林是无情书院的二当家,无情书院没有大当家,确切的说是现在没有,之前是有的,是侯书林的兄长,此人后来病死了。
大哥死了之后,侯书林干了一件勇敢的蠢事,把大嫂给霸占了,据他所说这是他大哥临终遗嘱,让他照顾遗孀,侯书林可能误解了他大哥的意思,认为大哥所说的照顾就是把大嫂给他了,至于他是不是故意误解,那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侯书林的名声本来就不怎么好,霸占了大嫂之后名声更差了,有人诽谤他为了霸占大嫂害死了大哥,而他则强调他娶了大嫂是大哥的遗愿,于是又有人说在他大哥还活着的时候,他已经跟大嫂有了私情,是二人合谋害死了大哥。
是是非非也没人说得清,虽然侯书林信誓旦旦的说是被人冤枉的,南风也并不完全相信他,此人最大的本事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杀了它们,咱们就能走?”南风再问。
“你就不杀它俩,你想走谁还能拦你呀。”胖子撇嘴。
南风无意自此处久留,便画写符咒,召请雷部神将前来,那妖人施出土遁,凡人自然寻它们不到,但神兵天将可以,两声轰隆过后,神将回返复命。
“怎么又是用雷劈?”胖子意犹未尽,“你就不会点儿别的?”
“有省事儿的法子,为啥放着不用?”南风随口说道。
胖子没有再接话,召请天雷是很多道士毕生的追求,此法一来威力巨大,二来用途广泛,对付妖邪鬼魅非常好用,但前提是有足够的灵气修为,还需要授箓到一定品阶。
“若是没有厉害的对手,咱们早些走了吧。”南风催促。
“你急着干啥去?”胖子问道。
南风指向坐镇中军的陈霸先,“先前我为了救你们出来,召请神将破了那灵气屏障,若是此人日后作恶,就是我的罪过,我得亲手杀了他,我不想与他们有太多交集,免得日后下不了手。”
胖子闻言恍然大悟,“怪不得呢,要不这样,你先走,我再待几天。”
“也好。”南风点头同意,他现在是众矢之的,胖子与他同行有弊无利,二人虽然皆有不浅的修为,却还没有到横行无忌的地步,指不定哪天就遇到硬茬,他有八爷为坐骑,便是打不过也可以全身而退,但老白不会飞,无法驮负胖子快速离开。
“那成,你俩走吧,我在这儿盯着。”胖子说完,手指西南大声喊道,“那里顶不住了,快派人过去增援。”
“你也别在这里逗留太久,快当爹了,回去陪着十二。”南风说道。
“嗯嗯嗯,大哥忙着呢,你也别过去跟他道别了,我到时跟他说一声儿,对了,你要去哪儿?”胖子问道。
“说不好。”南风说道,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他明白了一个道理,没有什么地方是绝对安全的,最安全的地方就是不停的移动,不在某个地方停留太久。
“好吧,我过几天就回兽人谷,你有啥事儿就去兽人谷找我。”胖子说道。
“这不是咱们的战事,不要插手太多,”南风拿起了地上的引魂铃,轻轻摇动,“真人,跟我走吧。”
天启子睁眼起身,随着南风向北掠去。
到得无人处,南风发出呼哨召唤八爷,等了良久,不见八爷到来,心中疑惑,便辅以灵气再发呼哨。
再等片刻,八爷终于来了,背上还驮着老白,也不知带老白去何处玩耍去了。
坏人就是坏人,热情的带着人家出去玩耍,不表示不会中途把人家扔下,在距南风还有三五里时,八爷歪身将老白扔了下去,转而振翅加速,过来接南风。
训斥自然是免不了的,但八爷可以装听不懂,它不愿意听就装听不懂。
天启子消瘦,八爷负载二人也不吃力,眼下没有既定去处,南风只能让八爷往北飞。
动身时已是二更时分,到得四更天,已经飞出了八百多里,眼见下方出现了规模较大的城池,南风便授意八爷自城外降落,天启子盔甲之内只穿了中衣,得为他找身衣裳。
趁着天还没亮,南风带着天启子翻越城墙进城投店,客栈也分三六九等,好客栈里面都有洗澡的木桶,住下之后南风也不曾休息,而是拎了干净的进水,帮天启子洗澡。
天启子被囚多日,免不得肮脏,那疥疮亦有浓烈臭气,南风不避污秽,接连换水,细心清洗。
便是得不到天启子的回应和感谢,南风也不曾敷衍糊弄,人不能忘本,不能忘记他人对自己的伤害,更不能忘记他人对自己的恩情。
洗了三遍,水终于清了,将天启子安顿好,天也亮了。
南风开门出去,天启子的衣服都不能穿了,得出去采买。
一夜未眠,精神不振,刚到得前厅,就险些与一个哼着小曲儿进门的住客撞个满怀,也亏得他反应迅速,闪身避开。
“瞎呀?!”那住客怒骂训斥。
南风懒得搭理这些市井俗人,也不接话,迈步出了客栈。
未曾想他前脚出去,那住客后脚就跟了出来,“呀呀呀,我瞎,我瞎,真是瞎了我的狗眼哪。”
见此人前倨后恭,南风有些意外,别止步回头,看那住客。
此人有些眼熟,只是不记得在哪里见过。
“能在此处得见少侠,真是缘分哪。”那住客一副喜不自胜的神情。
见南风面露疑惑,那人抬手自指,“少侠,是我呀,您不记得我啦,我是侯书林哪,送卤鸡和果子给你吃的那个……”
第三百五十二章 月夜招魂
对于侯书林这个名字南风是陌生的,但对于卤鸡他却有印象,“是你呀。”
“对呀,对呀,”侯书林满脸堆笑,“少侠好记性啊,竟然还记得我,您住这里?”
南风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随口反问,“你喝花酒去了吧,这么晚回来?”
侯书林一听面露惊讶,“少侠慧眼如炬,明察秋毫,佩服,佩服啊。”
南风自然知道侯书林在拍马屁,谁出门不得带个包袱,侯书林空手回来的,说明他住在这里,满嘴酒气加上哼着小曲儿回来了,不是喝花酒还能干啥去了。
当日侯书林曾经“悬崖勒马”“义正言辞”的训斥过那些试图围攻他的梁国武人,虽然知道他是别有用心,南风却并不讨厌他,“忙你的吧,我出去办点事情。”
“我不忙啊,”侯书林跟了上来,“这片儿我熟,少侠要去哪里,我带您去。”
南风本不想带上此人,但转念一想,不成,侯书林现在已经知道他住在这里了,若不让他跟着去,怕是这家伙会潜入房中偷他的东西,“我想买身衣裳。”
“哎呀,您算找对人了,这旗湖城只有一家卖成衣的,不认识路还寻不着,我带您去。”侯书林快走几步,自前方带路。
怀璧之罪和奇货可居并无明确界限,有能力抢夺的,南风此时就是怀璧之罪。没能力抢夺的,南风就是奇货可居,侯书林见识过南风的厉害,知道想抢夺宝物是没什么指望了,只能献媚讨好,拍马逢迎。
侯书林是个碎嘴子,唠叨个不停,大部分是拍马屁的话,此人应该是读过书的,出口成章,什么飞花摘叶,一剑封喉,剽若豹螭,万夫不敌,说的南风一身鸡皮疙瘩。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是郑重谴责梁国武人的言语,他也打不过人家,只能谴责,还义正言辞的谴责,当是忘了自己也曾是那些“以多欺寡”“人面兽心”“朋比为奸”的武人之一。
此人的唠叨也有一些是有用的,介绍旗湖城周围的情况,附近都有哪些江湖势力,如数家珍,好生熟稔。
“你可知道当日围攻我的都是哪些门派?”南风随口问道。
侯书林闻言连连点头,“知道,我全记得,当日有份围攻您的门派一共有四十一个,这些卑鄙小人罪大恶极,坏了江湖规矩,浊了武林风气,少侠要去寻仇么?我给您带路。”
“四十一个?我记得是四十二个呀。”南风笑道,此前他并不曾仔细打量此人,今日仔细端详,此人微胖,面白无须,眉清目秀,眼大鼻挺,长的也算是一表人才,但长的好不一定品德好,也亏得此人生在江南,若是生在两魏,定是个外族走狗。
见南风看他,侯书林发了毛,“我当日是受人蛊惑,好在我醒悟的早,不曾酿下大错,古人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少侠是天人一般的人物,自不会记恨于我的。”
“我不能白吃你的卤鸡。”南风笑道。
“少侠宽仁大度,襟怀磊落,侯某当真佩服的五体投地。”侯书林又拍马屁。
“行啦,行啦,快干正事儿去吧。”南风摆手催促。
“是是是,咱们正往那衣店去,对了,少侠,您用过早膳不曾?”侯书林问道。
南风刚想说吃过了,侯书林就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情,“起的这般早,定是没吃,那马家铺子的竹筒豆汁和小笼包当真不错,我带您去。”
南风刚想接话,侯书林又道,“您在那儿进膳,我去给您采买,也不耽搁您的行程。”
“这怎么好意思?”南风是真不好意思,有生以来还真没谁这么谦卑恭敬的对他,尽管对方是有求于他。
南风不好意思,侯书林好意思,拉着南风去了那早食铺子,为其买好了早餐,便要去卖衣服的铺子为其采买衣物。
南风说了个大致的尺寸,侯书林一听,知道不是南风自己穿着,便询问此人年纪,南风告知五六十岁。
侯书林也没有多问,转身跑走。
南风刚吃完,侯书林就回来了,带了个包袱,打开之后拿出一身衣服,拎抻开来,示于南风。
读书人不一定品德好,但读书人一定有品位,一件外袍不曾浸染,是白麻的灰白底色,裁剪中庸,朴实低调。而中衣和内衣用料考究,为丝绸绵布。
别人穿衣都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而侯书林带回的这身衣服反其道而行之,好料子在里面,穿着舒服,还不张扬。
最令南风满意的是侯书林除了衣服,还买了一双布鞋一顶帽子和一根拐杖,帽子是富贵人家长者戴的帽子,样式普通,很是常见。而拐杖则是一根竹杖,竹子高洁,简单清雅。
人都有一己好恶,见侯书林这般会办事,南风便对他刮目相看,此人虽然品德不好,却很是聪明。
见南风满意点头,侯书林又要了一份早点,付过账带着南风往回走,又是一路唠叨,但唠叨归唠叨,却始终不曾过问这身衣服是给谁买的。
回到客栈后院,侯书林将衣帽拐杖和那份早点递给南风,“少侠,我就在下面候着,您有什么差遣尽管吩咐。”
南风本以为侯书林带回的早点是自己要吃,没想到却是给天启子准备的,对他好感又多了几分,“你昨晚不曾休息,回去歇着吧。”
“不不不,我就在这儿候着,您自管去。”侯书林连连摆手。
南风拗不过,便随他去了,回房为天启子穿戴衣衫,还不错,很合身。帽子也很合适,在天启子头发长长之前,的确需要这么一顶。
穿戴整齐,请天启子吃饭,天启子站立未动,南风这才想起需要摇动铃铛,铃声响起,天启子歪头看他。
“真人,吃饭吧。”南风说道。
天启子这才坐下吃饭,那豆汁是热的,他也不知道吹凉,直接端了竹筒来喝。
见他这般,南风急忙伸手,试图抢下那竹筒,他动作一快,天启子立刻出掌,这是本能反应,只为自保。
南风闪身避开,天启子也没有追袭,重新坐正,继续吃东西。
见他这般,南风闭目摇头,长长叹气。
在天启子吃饭之时,南风拿出了燕飞雪当日赠送的那几张写有上清法术的黄纸,重新看过,发现上面并无对招魂法术的记载。
天木老道留下的那本笔记上貌似有,拿出翻阅,果然有。
招魂法术属于粗浅法术,而燕飞雪给的那些多是些移山动岳,辨星改命的霸道法术。
招魂需要在有月亮的晚上进行,还需要准备一干用物,南风本不想让侯书林代劳,奈何侯书林好生盛情,无奈之下只能写下名录,由他前去采买。
除了所需之物,侯书林还帮他买了双鞋子回来,他当日做了两身道袍,却没有做鞋,脚上的鞋子已经很是破旧了,这也被侯书林看在了眼里。
看罢招魂法事的作法和步骤,天还没黑,南风便走出房中,与侯书林自后院的树下说话。
也没有具体话题,只是闲聊。
侯书林本以为南风寻他说话是要询问不包括无情书院在内的四十一个门派的情况,未曾想南风说的并不是这个,只是闲聊。
闲聊也好,只要南风与他说话,对他来说就天大的喜事,天书是万法本源,得天书者得长生,便是不能长生,成为绝顶高手也不在话下,而所有的这一切都建立在能否与南风攀交的基础上,而聊天就是攀交最直接的方法。
南风自不会对侯书林提起自己的情况,他问的是侯书林的情况。
侯书林对别人话多不多不知道,但跟他在一起话是很多的,南风提了个开头儿,他就喋喋不休的开始讲述,事无巨细,说的具体。
侯书林是无情书院的二当家,无情书院没有大当家,确切的说是现在没有,之前是有的,是侯书林的兄长,此人后来病死了。
大哥死了之后,侯书林干了一件勇敢的蠢事,把大嫂给霸占了,据他所说这是他大哥临终遗嘱,让他照顾遗孀,侯书林可能误解了他大哥的意思,认为大哥所说的照顾就是把大嫂给他了,至于他是不是故意误解,那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侯书林的名声本来就不怎么好,霸占了大嫂之后名声更差了,有人诽谤他为了霸占大嫂害死了大哥,而他则强调他娶了大嫂是大哥的遗愿,于是又有人说在他大哥还活着的时候,他已经跟大嫂有了私情,是二人合谋害死了大哥。
是是非非也没人说得清,虽然侯书林信誓旦旦的说是被人冤枉的,南风也并不完全相信他,此人最大的本事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