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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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宁和章修严跑远之后,水泽那边的灌木丛后传来一阵异常的响动。若是袁宁在,肯定会发现灌木丛后躲着的是两个熟人:诺敏和罗元良。
  诺敏的眼睛睁得老大,脑海里的画面还停留在刚才那一幕上。想到章修严后面那一吻亲在了袁宁唇上,诺敏不太确定地问:“喂,你们那边……是这样互问早安的吗?”
  第221章 旧友
  诺敏从小在牧场长大。
  比起外面的一切, 诺敏更喜欢在水泽里探险, 与鸟兽们交流, 或者带着马群到远方的山坡上呆一整天。虽然已经成年一两年了,本质上却与懵懂的少女没什么区别——他有着草原少女的热情, 也有着草原少女的天真烂漫。
  罗元良转头看向诺敏,对上那双满含疑惑的眼睛,知道只要自己说一声“是”, 这少女就会相信自己所说的话——毕竟昌沧东北部临近苏联,少女也见过一些见面就对着嘴亲的苏联人,不对对这种事生疑。
  罗元良看了看诺敏, 摇头说:“不是。”
  诺敏没多想,有些失望地说:“那就是他们感情特别好对吧?真让人羡慕!我没有弟弟妹妹呢, 爸爸妈妈没来得及给我生下弟弟妹妹就不在了, 我从小和爷爷一起生活。”她说完脸上一红, 坦荡荡地说出自己的心思,“我还想如果你们都是这样打招呼的, 我就可以亲你一口。”
  罗元良:“……”
  诺敏拉起罗元良的手:“我上次看到一只怀孕的水獭, 现在应该已经生了,我们过去看看水獭宝宝吧!”
  罗元良看了看自己被诺敏抓着的手, 没有挣开, 只跟着诺敏一起前往水泽深处。他和动物一向也很亲厚, 因此他们两人的到来并没有惊扰到水泽里的居民,小动物们都用乌溜溜的眼睛好奇地看着他们。
  拨开一丛高高的水草,诺敏两眼一亮, 指着不远处的四只水獭说:“你看!生了!生了两只!”
  小水獭还小,怕水,下水以后死死抱着水獭爸妈的尾巴不松手,小小地感受水中的清凉和惬意。
  比起往南一些的水獭,昌沧这儿天气冷,水獭爸妈个头比较大,皮毛也好,在朝阳映照下透着漂亮的红棕色。小水獭圆头圆脑的,爪子毛茸茸,两只前爪紧紧抱着水獭爸妈尾巴,两只后爪在水里蹬,哗啦啦地拍起小水花,看着憨厚又可爱。
  诺敏高兴地说:“你看它们多可爱!”
  罗元良“嗯”地一声,没说什么。
  诺敏还是很高兴。在罗元良过来之前没有人能陪她进水泽玩,分享是非常让人开心的事,哪怕罗元良只是轻轻点个头,她都觉得一些稀松平常的事情变得比以前更美好,感觉整个世界都在闪闪发亮。
  罗元良看了眼正在水里扑腾的小水獭,默不作声地用石子砸向正悄然钻向诺敏的毒蛇。他准头好,用劲大,只听一声闷响,那无声无息在灌木中滑行的毒蛇啪地栽倒在地。
  诺敏察觉动静,转头看去,瞧见一条滑溜溜的毒蛇躺在草丛里,已经没了生息。
  诺敏:“……”
  什么时候发生的事?
  罗元良说:“回去了。”水泽这边还是暗藏着危险,要在里面玩耍至少得带只猎犬在身边。
  罗元良回房屋那边吃了早饭,领着诺敏开皮卡出了门,准备去挑点好猎犬,一来是防黄鼠狼之类的,二来则是让喜欢在水泽里到处钻的诺敏多个依仗。
  袁宁目送罗元良和诺敏出门,心里暗暗高兴,转头见章修严正注视着自己,不由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罗哥终于交上自己的朋友了!”
  章修严点点头,在心里补了一句:最好是女朋友。
  章修严希望袁宁身边的人都有情人终成眷属,要多美满有多美满——这样自然就没人来觊觎他家小孩了。
  袁宁心里其实也怀着同样的念想,不过没说出来。诺敏是个好姑娘,罗元良是他很好很好的朋友,如果他们能顺其自然地在一起自然再好不过,如果他们本身没那个意思他也不能忙自以为是地去插手。
  中午的时候,罗元良和诺敏带回六只猎犬,两只成年的,四只幼崽,竟是齐齐整整的一家六口。
  这周围有专门驯养猎犬的人家,诺敏与他们也算相熟,走了几处,最后看上了这一家六口。一回到牧场,诺敏就欢快地和袁宁说起猎犬一家的事。
  袁宁本以为阿古拉那两匹白马就够稀奇了,不想这猎犬一家也很稀奇,那驯养猎犬的人家世代养犬为生,在驯养和狩猎一道上颇有些心得,不想这对猎犬却与旁的不一样,它们一见了对方就像彼此认准了似的,再也没看别的猎犬半眼!
  更可怕的是,也不知那两只猎犬是怎么办到的,竟让别的猎犬也按照它们这样来挑选配偶,都要求“一夫一妻”的。要知道好的犬种不易得,作为养犬人自然希望每一代中最优秀的猎犬能繁育更多后代。结果被这么一闹,往年的计划都使不上了。这对可恨的“小革命家”!即使它们非常优秀,养犬人也不得不忍痛把它们全家都卖掉——再让它们呆下去就要乱套了。
  诺敏把事情说得绘声绘色,袁宁听得瞠目结舌,生出点肃然起敬的感觉来,不由和诺敏一块去看那刚买回来的猎犬一家。别说,那两只成年猎犬还真有点不一般,换了环境也不见半点惊慌,母猎犬一爪子拍住躁动不安的幼崽,转头扫视四周,颇有几分宠辱不惊的味道。
  袁宁夸道:“诺敏姐你眼光真好!”
  诺敏一点都不骄傲,眼里满是喜爱:“我一看到它们就很喜欢。”她不满地哼了声,“它们明明很好啊!对伴侣忠诚不对吗?”
  袁宁一怔,缓缓说:“也不是不对。只是立场不同而已,站在伴侣双方的立场上,自然是希望对方能对自己忠诚。可是对于以养犬为生的人来说却不一样,他们希望利益最大化。很多事与其说不对,不如说是对自己没好处。”
  诺敏似懂非懂。但她一向不会太纠结。她把猎犬放了下来,招呼它们去熟悉牧场。罗元良停好皮卡,走到袁宁身边说起早上遇到毒蛇的事,让袁宁去水泽的时候多注意些。
  袁宁点头:“我会小心的。”其实袁宁倒是不必太担心这个,他与草木交情好,若真的有危险它们肯定会给他提醒。
  有了猎犬一家加入,牧场又热闹了不少,夕阳西下时咩咩羊叫声里夹杂了小猎犬的吠叫声,令本就焕然一新的牧场越发生机勃勃起来。
  章修严和杜建成这边透了口风要过来,怀庆那边却不能立刻撒手,还是得去做一些收尾工作。而袁宁也因为开学了而要回首都一趟。
  两人过完周末就齐齐踏上回程。
  一回到首都,袁宁就积极地参与和昌沧有关的课题和课程,确保自己能万无一失地被安排到昌沧那边去。
  兄弟俩要捆绑在一起的心思简直昭然欲揭。
  有人找章先生暗示过让章先生管管他两个儿子,虽然都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可也没必要让两个好苗子挤一块吧?
  章先生十分镇定:“我们宁宁还小。”
  还小?!
  这无耻的答案让不少人想糊章先生一脸。既然还小就别把他放出来搅风搅雨啊!都搅风搅雨了,也让人看见能耐了,才说他还小不能放出来锻炼,糊弄谁呢你!
  “还小”的袁宁正被抓了壮丁,负责迎接新生的安排。大二的学生会成员已经成长起来了,袁宁只要稍作指点就可以放手,但作为负责人免不了还是得在场,以免出了什么纰漏。
  袁宁倒是没想到这简单的任务还会碰上两个熟人。
  说是熟人也不恰当,其中一个这些年来只打了个照面,另一个则连面都没怎么露,都是小学时候的事情了。打过照面的是沈晶晶,小时候曾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得孤僻又古怪,还把袁宁给关到天台上去。记得回到父亲身边之后,沈晶晶已经开朗了许多,如今再一看则不得不感叹女大十八变——不少大二的学弟们都蠢蠢欲动想去搭讪。
  沈晶晶远远就瞧见了袁宁,她礼貌地朝围上来的大二男生们笑了笑,径直走向袁宁那边,俏生生地站定,含笑喊了一声:“袁师兄!”
  袁宁愣了一下,多看了几眼才认出沈晶晶来。十八岁的沈晶晶哪还有当初那阴郁的模样,整个人都透着种轻快欢愉的气息,满满的都是少女应有的朝气与俏丽。看来这些年沈晶晶过得很好,都能开玩笑喊他“师兄”了,她可比他还大几个月!袁宁也一笑:“沈晶晶?”
  沈晶晶点头。本想让袁宁带自己熟悉一下校园,却注意到袁宁手上戴着的戒指和其他人投来的目光。她有点遗憾,但很快又释然:袁宁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没人喜欢?再说了,就算没有别人,也轮不到她多想。
  想开了以后,沈晶晶反而坦率地说出自己这几年的心意:“这几年我一直努力,是想考上首都大学叫你一声‘师兄’——这些年和我有一样想法的还有很多人呢!”她惋惜地说,“可惜她们不知道你已经有了喜欢的人。”
  袁宁笑了笑,和沈晶晶多聊了几句,拜托一个师妹带沈晶晶去女生宿舍那边放行李。华中省算是教育大省,袁宁母校又是一等一的好学校,袁宁陆陆续续接待了一些认得他的学弟学妹,其中不乏向他热情表白的。
  学生会的人都知道袁宁有个恋人,没拿袁宁打趣,只羡慕袁宁的好人气——去年那届新生就已经有不少袁宁的拥趸,今年再来一批,学生会换届竞选恐怕是十拿九稳的事了。
  袁宁送走一批学妹,感觉现在的风气越来越开放了,倒显得他有点落后。原以为接新生任务不会再有什么波折,不想下午迎接军训教官时又碰上个熟人。
  竟是将近十年不曾再见的应绍荣。今年各个营地都比较忙碌,不适合让新生过去集训,上头派了一批教官过来负责军训,大部分都是刚训出来的新兵,年纪比之新生们大不到哪里去。
  应家这几年没落了,应绍荣却一下子成长起来。他本身学习不差,即使没了优渥的家境也能考上不错的学校,不知怎地却选择去服兵役。
  袁宁起初没认出应绍荣,等应绍荣迟疑着过来打了个招呼,他才恍然辨认出昔日好友的模样。长大之后,小时候那点小恩小怨早已不算什么。见应绍荣身着制服,身板挺直,袁宁感觉时光真是世间最奇妙的东西,能让记忆中的人彻底变了模样。
  袁宁笑着说:“好久不见了。”
  九月的空气带着桂花馥郁的香气,这不起眼的小花似乎决意要开满世上所有校园。应绍荣呼吸着这熟悉又陌生的空气,感觉一下子又回到了儿时,那时他们都还小,日子简单又快活。后来他因为那狭隘的妒忌心当众中伤袁宁,才让那段短暂的情谊划下句点。现在也算相逢一笑泯恩仇吧?
  应绍荣说:“好久不见。”
  接下来的军训时间,袁宁又被韩闯和黎雁秋扔出来负责,用力地帮他在新生面前刷存在感。这存在感确实刷得挺成功,袁宁不仅在新生那边混了个脸熟,还和教官们相处得很不错,时不时还被他们拉去给新生们展示格斗技巧。
  可恨的是军训之后新生们都黑了一圈,每天都出来露露脸的袁宁却还是白里透红得惹人恨。应绍荣离开首都大学之前单独找袁宁道别,真正见了袁宁,却又不知该说什么好,最后只能挤出一句:“那时真是对不起。”
  应家衰败,父亲病故,母亲改嫁他人。他过了几年寄人篱下的生活,才知道当时袁宁被章家收养后的不安与惶然——才知道自己当众骂袁宁是私生子是多么残酷。接连而至的变故让他成长得很快。要是以前,他绝对不可能入伍当兵。
  袁宁由衷说道:“都过去那么多年了,小时候的事我已经忘记了。”他替应绍荣高兴,“你现在过得很不错。”袁宁说的“不错”不是指家里不错,也不是指衣着不错,而是应绍荣整个人的精神气非常好。
  应绍荣说:“对,我现在很好。”他顿了顿,没有说出这些年来远远的注视,也没有说出自己曾经多么后悔和多么怀念。有些事情过去了就是过去了,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再怎么后悔也找不回来的。
  正想着,一个颀长的身影突然映入应绍荣眼帘。是袁宁的大哥!应绍荣心头一跳,想起这人曾经因袁宁而眉目冷峻、语气森寒地向他和他母亲发怒。眼看章修严已经走近,应绍荣定了定神,在袁宁错愕的目光之中镇定地和来人打招呼:“小章先生。”
  “小章先生”是华中人才喊的称呼,因为有章先生在,所以章修严从小便被称为“小章先生”,连袁宁这一辈的人也不例外,一个个都碰上章修严都下意识地夹起尾巴,活像忐忑着等待章修严检阅的小兵。
  袁宁:“……”
  每到这时候都觉得自己和大哥差了一辈_(:3」∠)_
  第222章 忽梦
  应绍荣离开了, 袁宁转头瞄了眼章修严, 竟从章修严没多少表情的脸上看出几分隐忍的醋意来。他一乐, 大大方方地牵着章修严的手,问:“大哥你忙完了?”
  章修严点头, 与袁宁在校园里信步闲行。他也在这边念过书,只是他当时一心扑在学习和工作上,没心思欣赏学校里的景致。九月已过半, 道路两旁的树木叶子都变得金黄,它们的树龄显然很高,树干长得笔挺而高大, 拱形的枝干为校道加了一重金色的伞盖。
  章修严被袁宁温暖柔软的手紧牵着,丝毫不曾在意偶尔望过来的目光, 认真听着袁宁给自己说起军训时的趣事。路上不时遇到以前的老师,章修严一丝不苟地上前问好, 袁宁则一直乖乖巧巧地跟在一边,像个再听话不过的好弟弟。
  可惜老教授们和章修严寒暄完都目光一转, 笑睨着袁宁调侃几句, 与和章修严对话时的严肃与正经荡然无存。
  袁宁:“……”
  他明明也是认真向学的好学生_(:3」∠)_
  到了停车场,袁宁向章修严讨了钥匙, 决定由自己开车载章修严回去。他的驾照到手没多久, 都没什么机会上路呢!男人嘛, 总是喜欢车的,袁宁钻进驾驶座,把车往后倒出去, 稳稳地开出学校,回家!
  袁宁到底还是新手,章修严一直注意着路况,时不时指引几句。照着章修严一本正经的指导,袁宁安安全全地把车开回了小区停车场。一下车,袁宁就笑着和在外面散步的邻里打招呼,边走还边有人来咨询袁宁一些种植方面的问题,袁宁都一一答了,才和章修严上楼。
  章修严知道袁宁从小人缘就好。他和袁宁上了楼,两个人吃了晚餐,又滚到了床上。袁宁见章修严微微绷着脸,不由又抱着章修严亲了又亲,亲得章修严彻底绷不住才闷笑起来:“大哥你好可爱。”
  章修严对上袁宁亮亮的眼睛,实在想不出自己和“可爱”有什么关系。从小到大可以贴上“可爱”标签的怎么看都是袁宁,和他没有半点关系。章修严目光微微一顿,在袁宁柔软润泽的唇上亲了一下,伸手把袁宁给揽进怀里:“可爱?”
  “隔着电话吃醋的大哥好可爱,”袁宁环紧章修严,笑吟吟地亲了亲章修严泛红的耳根,“看到我和别人说话也吃醋的大哥好可爱,亲一口还会红耳朵的大哥也好可爱。”
  章修严宽大的手掌在袁宁屁股上啪地打了一下。
  袁宁一点都不觉得疼,只趁机咬了章修严耳朵一口,笑得更得意:“恼羞成怒的大哥更可爱。”
  章修严收紧手臂。
  袁宁笑眯眯地窝在章修严怀里,没感觉自己快被勒得喘不过气,嘴巴还是抹了蜜一样甜:“我可喜欢可喜欢大哥了。”他仰起头,乌溜溜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高兴与亲近。
  章修严想要回一句“我也喜欢你”或者“我爱你”,可沉稳内敛的性格终究把他的话给堵了回去。他把袁宁压在身下,掠夺着袁宁身上只属于他的美好与甘甜。
  没有成功撬开章修严的嘴巴,袁宁也不气馁,只改用另一种方式侵占章修严的唇舌。这个人都齐齐整整地属于他了,害怕掏不出一句“我爱你”吗?
  章修严在床上还是很坦率的,两个人每次做完后都睡得很沉。这一天章修严熟睡之后没有到灵泉那边去,而是做了个漫长而空茫的梦。
  在梦里他过完了很长很长的一生,他按部就班地念书、工作,逐渐成长成一台冷酷的工作机器。他没有理解父亲心中柔软的一面,只学会了父亲的果决与漠然。
  一切都非常正常。他没有喜欢过什么人,也没有沉迷过什么东西。他没有高兴过,也不知道难过是什么滋味;他没有拥有过,也不知道失去时多么痛苦;他不觉得累,不需要休息,一直工作到退休,心里没有什么遗憾。突然有一天,有老友邀他南下去看看,他无所谓想去,也无所谓不想去,便和老友坐上了南下的飞机。
  要去的地方有些偏,不在市区,他老了,容易困,坐在车里晃着晃着,睡着了。等到达目的地,才有人把他叫醒。他睁开眼睛,往外看去,外面春光满眼,明媚的春日照耀着翠绿的大地。
  下了车,入眼是一片长着刺的野蔷薇。野蔷薇盛开着洁白的花朵,并不大,但开了一整片,馥郁的馨香随着风吹过来,带着雨后泥土湿润又洁净的气味。原来是南方的一个牧场!
  他没等旁人招呼,自顾自地往牧场里走,两边青碧的草地上开着不少野花,黄的、红的、蓝的、紫的,小是小,却很热闹。他一直往前走,没过多久就看见一个比自己小几岁的人站在画板前,明明也已经年过六十了,看上去却一点都不显老。那人手里拿着画笔,目光专注地看着原处草地上奔跑着的孩子们,眼底含着几分温柔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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